建设文明办公室是加强学校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环境育人的一个重要方面。良好的办公环境对强化师德建设、陶冶教师的情操、提高工作的效率、展示教师风采、树立学校形象起到积极的作用,为加强和谐校园建设,促进学校发展,特开展文明办公室评比活动。为此制定评比细则如下:
1.办公室内环境干净整洁,文化布置美观大方,物品排放整齐有序。
2.教师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同事间团结协作,文明用语,不说脏话、粗话;仪表端庄,穿着整齐大方。
3.遵守学校各项,上班时间不长时间闲聊,不玩电脑游戏。
4.无迟到、早退、旷工等不良现象。
5.服从大局,及时填写并上交各项表册,保质保量完成学校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6.认真准时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
7.坚持认真做好教学“五认真”工作,教育教学常规检查无不合格等第。
8.关爱全体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无体罚学生现象。
9.主动有效地做好家校联系工作,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与家长发生争吵、冲突。
10.自觉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开“无人灯、无人机”,认真做好安全及防范工作。
评比方法
1、采用定期检查和抽查的方法进行。
定期检查:每个星期一,以《学校文明办公室环境、卫生评比量化标准》为检查内容,对各年级组、部及各办公室单位进行考核。由评比小组成员打分,取得定期检查评比结果。
不定期检查:每个月由评比小组成员对《评比细则》中的一些内容进行不定期检查若干次,对发现的问题酌情扣分。然后将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的评比结果进行综合,得出每个月的评比结果。
2、对评出的文明级、组和办公室等第,张榜公布,并进行奖励;对未达标的办公室口头通报,希望后期整改。
3、文明办公室评比活动以后形成制度,每月评选一次。20xx年3月实施。
各年级、组部办公室评比单位划分:
低年级部;中年级部;高年级部;七年级组;八年级组;九年级组;体育室;信息中心;
教科室;德育处;总务处和会计室;中学教务处、实验室、图书室和阅览室;
小学教务处和小学校长室;副校长室、校办和校长室。
评比检查小组成员:
工会委员、总务处人员和教工代表。
一、评分规则
评分采取10分制。评委根据每部分评分结果,明确给出总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比赛成绩。
二、评分标准
(一)主题与内容:(2分)
1、主题鲜明,立意新颖,表现形式恰当、活泼。
2、内容健康向上,能较好地展现开拓创新、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二)表演技巧(4分):
1、演唱:字正腔圆,吐音清晰,节奏准确,声线优美动人,能处理好歌曲气息。
2、曲艺小品:语言诙谐幽默、通俗易懂,表情生动,动作配合恰到好处,多人配合默契。
3、舞蹈:动作整齐优美、舒展大方,表情自然合乎音乐情节的要求,服饰与所表达的艺术形象相协调。
4、其它:根据本标准之水平作相应评分。
(三)舞台风度:(2分)
1、精神饱满,朝气蓬勃,仪表大方得体。
2、上下场时秩序井然,表演从容自然流畅。
(四)综合:(2分)
1、节目内容具有一定深度和内涵。
2、观众反应较好。
三、奖项设立:
本次演出根据综合得分高低,评出特等奖1名,一等奖 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 8名,优秀奖若干名。
为繁荣文学艺术创作,促进全县文化事业发展,现根据《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学艺术奖的通知》(酉阳县委办发[20xx]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近年来文学艺术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评奖实施细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繁荣发展我县文学艺术创作为目的,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宗旨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通过奖励优秀作品,交流和总结艺术创作经验,促进创作思想和艺术水平的提高,促进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
第二章 评选原则
(一)坚持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统一的原则。参评的作品应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反映时代变化,深入挖掘时代精神,展示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塑造真实、感人的艺术形象,具有艺术独创性。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导向性、权威性的原则。
(四)坚持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章 参评作者、作品的范围和参评条件
(一)作者范围。
凡户籍在酉阳县,或在酉阳县工作五年以上,拥有法定的著作权或著作拥有权者,均可申报参评。如我县作者与县外作者合作的作品,我县作者必须是主要创作者,并应征得县外作者的同意。
(二)作品范围。
文学作品与文艺理论类:小说、诗歌、、影视剧本、文艺评论、文艺理论(含群众文化理论文章)等。
演出、电视剧(片)、广播剧作品类:音乐、舞蹈、戏剧、杂技、曲艺、民间文艺、电视剧(片)、广播剧等。
书画摄影类:美术、书法、摄影等。
传统工艺类:雕刻、镶嵌、剪纸等民间传统工艺。
(三)时间范围。
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参评范围为1997年6月18日至20xx年6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展出、演播的文学艺术作品和工艺美术作品。
第四章 奖项设置
根据我县文艺创作发展的现状,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拟设4个奖项、18个奖额,名次不分先后,奖项和奖额可以空缺。具体如下:文学作品与文艺理论类设奖10个;演出作品类设奖4个;书画摄影类设奖3个;传统工艺类设奖1个。以上4个奖项均为作品奖,对每个作品(特别是综合性艺术门类)包含的小门类不再作更细的划分。
第五章 评奖标准
以作品本身的思想性、艺术性为主要依据,注重社会影响力。
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全国“群星”奖、中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重庆市“五个一工程奖”、重庆市文学艺术奖等奖项的作品,自动进入县政府文学艺术奖终评程序。
(一)文学作品与文艺理论类。
1、县级以上(含县级)出版单位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与文艺理论作品。
2、具有较高的思想、艺术水平,并且在制作、装帧、印刷质量上达到较高的水平,在读者中产生较大社会反响的作品。
(二)演出、电视剧(片)、广播剧作品类。
1、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宣传、文化、广电、文联系统演播、比赛并获得等级奖,同时产生一定社会效应的作品。
2、县属广电单位录制或参与录制(参与策划、确定选题、组织创作、承担资金)并且拥有版权或评奖申报权的电视剧(片)、广播剧,在市级(含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具有一定的收视、收听率,社会反响比较大的作品。
(三)书画摄影类。
参加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宣传、文化、广电、文联、工艺美术系统展出、比赛并获得等级奖。
(四)传统工艺类。
参加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宣传、文化、广电、文联、工艺美术系统展出、表演、比赛并获得等级奖。
第六章 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
由县委副书记任名誉主任委员,县委、宣传部长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委员,县委宣传部联系文艺工作的副部长、县文联主席任副主任委员,县文广新局、酉阳报社、电视台、人事局、财政局、民宗局等单位负责人任委员。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文联,由文联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评选日常工作。
评审委员会与分评委会的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由评奖委员会聘请。
第七章 申报程序
(一)作品申报。
1、填写申报表。
2、参评作品的样片(电视、广播、音乐、舞蹈及戏剧作品完整、清晰的1/2录像带、CD、VCD、DVD光盘、录音带;戏剧、广播剧作品提供文字脚本;音乐作品需提供词、曲谱)。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3、图书、文学作品的样书,美术类作品的复印件。
4、创作、出版、发表、表演者的书面介绍,字数在500字之内。
以上材料均一式5份。文字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第八章 评奖程序
(一)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
(二)评审小组初评。
(三)评委会定审。
(四)评审结果公示。
(五)县政府表彰。
第九章 颁奖
对获奖作品授予“酉阳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第十章 评奖纪律
凡参与评选的作品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一、唱红歌
(一)比赛形式:可以是单人参赛,也可以是2-3人的组合,参赛所需的伴奏歌碟一律由参赛选手自行准备,不为参赛选手提供视频。
(二)参赛曲目:以首批推荐的27首革命历史经典歌曲和18首现代经典歌曲(见附件)为参赛曲目,同时也允许在上述45首红色经典歌曲之外的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歌曲参赛,此类参赛曲目,报名时由组委会负责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参赛要求。
(三)评分标准:
1、音质(1.5分):可沙哑声,可圆润声,符合个人风格.
2、唱功(4.0分)
①吐字清晰度;
②字、句间连续是否自然;
③换气是否自然;
④重厚音,轻柔音的转换,区分,是否自然;
⑤乐感好坏(歌声是否与伴奏融洽)。
3、形象(1.0分)
①着装;②精神状态。
4、台风(1.5分)
①动作;
②神态表情;
③与台下互动效果。
5、观众反应(1.0分)。
6、整体印象(1.0分)。
二、诵经典
(一)诵读内容:内容全部选自《读点经典》。
(二)诵读形式:可以单人吟诵,也可以2-3人合作表演。诵读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三)诵读时间:每人(节目)诵读时间为4~5分钟。
(四)评分标准:
1、内容与表达(5分)
①朗诵内容符合本次大赛要求,突出主题,健康向上,思想性强。(1分)
②语音标准,吐字清晰,表达自然流畅。(2分)
③感情真挚饱满,语调处理到位,节奏把握得当(1分)
④能正确把握文章内涵,富有韵味和表现力。(1分)
2、表演(4分)
①衣着得体,与朗诵内容相协调。(0.5分)
②精神饱满,姿态得体大方。(1分)
③手势、表情等姿态语言表达合理,能正确反映文章内涵。(1.5分)
④表演与朗诵融为一体。(1分)
3、创新(1分)
①朗诵形式富有创意,表演者使用的诠释方式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0.5分)
②配以适当伴舞或配乐,或以其他富有特色的形式朗诵。(0.3分)
③背景协调、氛围营造、道具使用有创意。(0.2分)
三、讲故事
(一)故事内容:革命故事、先进模范人物故事。
(二)比赛形式:讲故事过程中可适当插入音乐、表演形式,同时也可以采用评书、快板等曲艺表现形式。
(三)要求:所选故事内容必须健康,生动有趣,讲述时间控制在4~6分钟,报名时一并报送故事梗概稿件,由组委会负责审稿。
(四)评分标准
1、思想性:内容充实具体,健康向上,符合比赛要求。(1分)
2、艺术性;脱稿讲,精神饱满、仪态自然、思路清晰、声情并茂,能打动听众。(4分)
3、普通话:口齿清晰,表达流畅,语音标准。(3分)
4、舞台形象:着装大方,符合身份特征,台风端正。(2分)
四、舞蹈
(一)形式:参赛舞蹈只限独舞、双人舞、三人舞。
(二)舞蹈种类:中国舞、民族舞、芭蕾舞、现代舞、当代舞、街舞、民俗风情舞均可参赛。
(三)表演时间:节目长度不超过6分钟。
(四)评分标准
1、舞蹈形式及内容(2分)
①舞蹈动作的选用高雅、积极健康。(0.5分)
②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1分)
③舞蹈的编排、表演形式新颖有创意。(0.5分)
2、舞蹈表演技巧(5分)
①对舞曲音乐的理解准确,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富有节奏感。(1分)
②表演过程中动作流畅协调,表现力和技巧性强。(2分)
③舞蹈动作展示出稳定性、柔韧性、灵活性,舞蹈内涵表现饱满、流畅。(2分)
3、舞蹈的整体效果(2分)
①整体舞蹈和舞曲音乐有机结合,合理的表达出音乐的内涵。(1分)
②舞蹈表演具有时代感和艺术性、抒发健康情怀。(0.5分)
③舞蹈整体表演动作处理得当,表演者精神饱满、台风端正,现场反映良好。(0.5分)
4、形象包装(1分)
①服装造型符合舞蹈表演形式。(0.5分)
②表演者表演过程中流露出一种良好的艺术气质,营造出一个良好的舞台效果。(0.5分)
唱红歌、诵经典、讲故事、舞蹈等四项比赛采用评委现场亮分的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参赛选手的最后得分。最高评分9.8分,最低评分8分,参赛节目每超过或少于规定时间30秒扣0.1分,不足30秒按30秒计算。
五、书法与绘画
(一)纸张规格:硬笔书法一律采用16开纸张书写,软笔书法的横幅和条幅用纸均不得超过4尺宣纸,绘画作品用纸一律不得超过半开纸。
(二)作品报送:由所在单位(或村居)于9月10日前将参赛者本人的书法作品报送到镇文化站参加评比,加盖单位(或村居)公章,并对所推荐作品的真实性负责。
(三)参赛说明:所有参赛作品由组委会统一收藏,一律不返稿。用纸规格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律不得参加评比。
(四)评分标准
1、书法评分标准
①内容积极健康。10分
②书写不出现错别字或繁简混杂。10分
③作品完整。15分
④笔法精到。15分
⑤字法准确。15分
⑥章法合理。15分
⑦神采飞扬,气韵生动。20分
2、绘画评分标准
素描评分标准(分为五个档次):
(1)88—100分:造型准确,构图完整,刻画深入,空间感、体积感、质感的把握能力较强,作品富有感染力。
(2)80—87分:造型准确,构图完整,刻画较深入,能力较好,作品有一定的感染力。
(3)70—79分:造型较准确,构图一般,绘画方法正确,但空间感、体积感、质感的把握略显不足。
(4)60—69分:造型能力一般,构图不够完整,绘画方法基本正确,但作品表现力不足。
(5)59分以下:造型能力较差,构图不完整,绘画方法不正确,缺乏艺术表现力。
色彩画评分标准(分为五个档次):
(1)88—100分:构图完整,色调优美,表现出良好的色彩感觉,作品富有感染力。
(2)80—87分:构图完整,色彩协调,表现出较好的色彩感觉,作品有一定的感染力。
(3)70—79分:构图合理,色彩关系尚可,造型方法较准确,作品有一定的表现力。
(4)60—69分:构图不够完整,色彩关系不够协调,配色能力偏差,作品表现力不足。
(5)59分以下:造型能力较差,构图不完整,缺乏正确的配色常识,缺乏艺术表现力。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更客观地做好本次活动的评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一、评分
每个节目满分10分。其中表演状态2分;节目内容取材2分;表演艺术水平2分;节目背景设计1分;节目时间控制1分;节目整体感觉2分。九个评委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再取其他七个的平均分为该节目最后得分。
二、标准
细 则 标 准 分 值 备注
1.表演状态
(2.0分) 演出服装、化妆到位 0.5分
表演者动作恰当得体 0.5分
表情自然大方 0.5分
整体状态控制较佳 0.5分
2.内容取材
(2.0分) 创意新颖 0.5分
自然健康 0.5分
能展现当代学生的精神风貌 1.0分
3.
表
演
艺
术
水
平 歌曲演唱(2.0分) 声调准确 0.5分
音量控制适中 0.5分
整体水平感觉 1.0分
舞 蹈(2.0分) 动作整齐优美、舒展大方 0.5分
有创造性和一定的难度 0.5分
节奏感强,表情合乎音乐情节的要求 1.0分
器 乐(2.0分) 姿态自然大方 0.5分
演奏熟练程度 0.5分
整体水平感觉 1.0分
4.节目背景设计(1.0分) 以背景音乐的选取与节目内容的整体搭配为主。 1.0分
5.节目时间控制(1.0分) 整体时间要求3—8分钟;不够3分为太短,超过8分为太长。节目时间太短或太长应酌情扣分。 1.0分
6.节目整体感觉(2.0分) 此项在以上各项评分的基础上进行评分。以上各项整体结构合理,整体布局较佳者酌情给分。 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