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是什么样的?在读《一个人的村庄》之前,我也去过爷爷家,体验过农村人的纯朴生活。但在刘亮程笔下我才拨开迷雾,看到了真正的农村。
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一个有血有肉的村庄。记忆中爷爷住着的村子很大,但村民很少,所以作者笔下的东边人与西边人的故事我并没有看到过,也体会不到村民间的团结。早晨起来,能问声“早”的人少之又少,也没有同龄的伙伴。但在《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中村庄是活起来的,文中的人们有团结互助的,也有视对方为宿敌的,生动形象,体现农村的美。作者的故事也发生在这里,黄沙梁。
作者的确是一个善于观察的人,村庄中的任何事物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大到一头牛,小到一只蚂蚁。而书中最令我感兴趣的事也发生在一只蚂蚁身上。这只蚂蚁正背着比它大二十倍的干虫过小坡,作者也用正常人的智商认为这只蚂蚁想将干虫搬到家里。出于善意的他还帮它请来了救兵,另一只蚂蚁,但小蚂蚁却不理人家。作者干脆帮它把干虫直接搬过小坡,但这只蚂蚁又拿起干虫再次上了小坡。这个时候作者才明白,这只蚂蚁不是在搬食物,而是单纯地试试自己能不能搬动干虫。“谁会搬一只干虫呢”这句话也是作者对自己的调侃。细想来也没错,这是我们聪明的人类妄下结论罢了了。看到这我也想起做英语试卷时,阅读题中“鸟儿鸣叫是为了什么”诗歌中总将鸣叫比喻成唱歌,久而久之我也默认它们是在唱歌了,但在阅读后才明白它们是用鸣叫来警告外来者,不要踏入自己的地盘。细想来又没错,还是我们聪明的人类妄下结论。作者对自己“愚蠢”的描写是这样的:“我这颗大脑袋,压根不知道蚂蚁那小脑袋里的事情”出自 wwW.WeNaNDaQUaN.CoM
也许这本书还有一个吸引我的地方,就是作者的独特。明明是玩乐的年纪,却早早离开了捉迷藏,不在与别的孩子玩耍;在三十岁那年,不在往前走,开始回忆自己前半生做了什么;在离开黄沙梁之前,将自己的房子拆了。并且这个村庄里的所有牲畜都被他当人看待,他会热爱村庄里的所有事物。尽管土地上的小虫子爬上他的身体,他也不害怕,反而思考虫子眼中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它会知道这世上有一只叫刘亮程的大虫吗”。“乡村哲学家”的名号也是实至名归,毕竟除了他也不会有人能在人们忙碌时,观察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了。这就是他的不同,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感触。
你的故乡在哪里?
你是否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生活在村庄里的农村人?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作者,1962年出生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的一个小村庄,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和“乡村哲学家”。从小生活在故乡村庄的他,在离开家乡后,因为对家乡的思念,写成了这本书。
刚开始读时,觉得有些许不懂,感觉内容有些杂乱,但随着我慢慢深入我渐渐读出来那种淡淡的,但又是特别的村庄的韵味。在很多人的心中,村庄不过是破烂的,贫穷的地方。但,它有它的特别。
朴实的文字中透露出朴实的村庄民风、自由的村庄生活。明明写的是身边的草地、牲畜、蚊虫,但总能现出点人生哲理,能点名你的人生。
他描摹了村庄里的任何事物,能写的都写了出来,他的语言充满哲理和韵味,让人读起来更能感受到故乡的美好,村庄的自由。
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
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人会自己醒来。
人不是鸡叫醒的。鸡叫不叫是鸡的事情。天亮不亮是天的事情。人心中有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人会自己醒来。
还有很多的类似如此的充满哲理的语段,在这本书里,作者一边思念着故乡,一边思考着人生。其实,我们也可以,可以多看看生活,多看看身边,真理就在我们身边。
世间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的规律,每天早上鸡都会鸣叫,直到有一天早上它无法再开喉。人明天早上都会自然醒,除非有一天早晨他无法再下床。大部分的树都会在秋天落叶,春天再重新发出新芽,除非它的根已经烂死在地里。
牲畜每天都在工作,人也是。时间在流逝,所以事物都在变,但根本是不变的,世界还是照样运转,如果不出意外,它会一直这样下去,谁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停下。
《一个人的村庄》是经历过时间的洗礼写出来的,时间在走,村庄和人就得跟着走;时间在跑,村庄和人就得跟着跑。村庄和人就这么变化这,书就这么写出来了,这是时间的见证。
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村庄可能会造一栋新房子,又或者拆一栋老房子;也可能会多修一条新路,又或者会消失一条旧路,多多少少会变得和记忆中大有不同。然而也会有新生命诞生,又或者有旧生命离去。到最后只剩下自己和一个熟悉又陌生的村庄。
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
零零散散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有一种亲切而又质朴的美,字里行间中渗透出哲理和自然的纯净,安宁。喜欢字字句句中沉稳地撞击人们心胸的柔软,喜欢这样的人,生活在一个村庄里的人。
在喧闹嘈杂的城市中生活久了,就忘记了茅屋中的纯真和那躺在天台上看星星的快乐,淡淡的回忆,熟悉的风景,却有着别样的感情。不得说作者是一个幸运的人,他的内心对土地是真诚的。然而正是这种对土地对乡村的真诚与信仰,使他丧失了对土地对乡村的批判性反思,沉湎于“一个人的村庄”无法自拔。他对一切生物与植物想象性的赞美,让人有感动之余,也有一种怀疑现实里的乡村也是这样美丽吗?但是像他这样的人还有多少呢?
在他的书中,我感受到的是一股乡村中的气息随着卷轴扑面而来,在漫卷的黄土、细细的狗吠声声的背后,我还能听到一个善于思考的灵魂在向我讲述他对世间万物的看法,在他的眼中,牛、马、狗、驴、甚至小虫子,一个直戳戳的榆木桩子也是有感情的,他一点一点的为牲口添上了注解。不老的黄沙梁里记载着不仅是一个人逝去的青春,也是一个人积累了许久的智慧,这一切也是作者一辈子最难忘的记忆。
记得寒风吹起时,感触颇深,有一种心灵上的震撼,触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寒风中温暖的气息,他在用他的视角描写一个乡村,勾勒淳朴的乡里气息,刻画朴实的乡村生活,探索人、生命、自然之间的关系,用乡里的人和事物反映现实尘俗,讽刺人性的自大,批评人对其他生命的践踏,看破红尘对现实中熙攘人群中来来匆匆,却终究走不出一辈子的悲悯,可能是我想太多了,可能一切都不是这样吧……
听爷爷说他小时候也在村子里长大,旁边有一条小河,那时的河水波粼粼,鱼儿在水草间自由玩耍,到了夏天,人们还能在河里游泳,时不时还会抓到活蹦乱跳的虾。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条承载着爷爷童年的小河,由清澈变得浑浊,由浑浊变得深绿,再由深绿几乎变成了黑色,还不时发出恶臭,河里再也找不到鱼虾,再也听不见清水潺潺流动的声音了。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工厂做工,导致污水源源不断,黑漆漆的浓烟滚滚不断往天上飘,好在人们醒悟的早,大力保护环境,拆除了工厂。现在节假日再回老家,老家成了大家休闲娱乐的好地方,听着孩子们欢乐的笑声,这正是人们梦想的生活!
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思想境界,而我,这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是无比向往。
人闲车马慢,路遥星亦辞。骑快马飞奔的人和坐在牛背上慢悠悠赶路的人,一样老态龙钟回到村庄里,他们衰老的速度是一样的。时间不会管谁快谁慢。兜兜转转一生,辗转反侧,参差荇菜。才发现:一个人的村庄,才是我们的归宿。最终落叶归根。文学创作,其实给作家提供了一个重返童年,去在经受一遍人生的机会,当你在回忆中,再去回到那个时候,你会看到很多被你忘掉的东西,会重新整理和理解生活。理解了那些苦难,理解了那些可以放下的东西,拿起他认为更加重要的东西。
可能有些人不知道,《一个人的村庄》的作者,刘亮程,在采访中说过:当他写这本书时,已经三十多岁了,连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把《一个人的村庄》写成那样,那些家庭苦难的那些一个都没写。他的父亲带着他的母亲逃荒到新疆,他在新疆出生,长到八岁。他的父亲在文革时期去世了,母亲一个人带着他们姊妹五人。一个没有父亲的家庭,他们小时候经常被人欺负,打架,没长大也打不过,经常会挨打。他母亲每年会养一头猪,到年底就指望卖猪的那点儿钱养活一大家子。
其实在看《一个人的村庄》时,我常常会感觉到难过。刘亮程写村庄,把他所见的所有的明亮的事物,温暖的事物,写在书里,包括一棵树,一朵花。但我却从平凡的,但在他眼里却是明亮的事物中,看到了曾经的贫困与苦难。他的书中有这么一个地方:老黄渠村的树窝子。那是他小时候住的地方,村子找一个地方,朝下挖一个深坑,地下两米深,没有窗户。八到十二岁,他的整个童年都是在那个洞里面度过的。
他在冬天的晚上,走好几十里路去拉柴,但他不写拉柴的疲惫,他写初生的朝阳。在地洞里生活,但不写地洞的阴暗潮湿,他写昆虫的合奏。
他说,那些苦难在岁月中被消化。我想刘亮程在写这本书,看过去的自己时,除了从自己的眼睛中看到了丧失父亲的悲哀和绝望,还看到了那么明亮,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所以他选择写了后者。
他的文字中有纯粹的大自然,他的书中看不到战火和硝烟,也没有城市的繁华与喧闹,那里有农夫,有老牛,有山丘,有河流。有平凡但浪漫的炊烟。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受颇深,读这本书时,在静静的夜晚,感受着一个我从未领略过的世界。
这篇文章写了作者心目中最完美、最朴素的村庄。村庄里每个动物都像会说话的一样,像人类道出了他们心中最想说的话。村庄里的每个人都是勤劳与朴素的。在这个村庄里时间像是静止了一样,村庄里的每个人,每只动物都有自己的事情可做,他们也有自己想法。每个生物都会自卑、会发怒、会高兴、会伤心。
在如今高度发达的城市文明、商业与工业文明中,作者依然固执的认为乡村是他的文笔与灵魂的栖息之地。包括作者竭力构造的黄沙梁村也是如此。黄沙梁村虽不是传说中完美无暇的神圣之地,却是非常朴素的小村庄。那里人可以肆意享受阳光,不像城市里的人那样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处处需提防别人背后来一刀。虽然这个小村庄里也有旷日持久的争夺,也有对这个贫瘠荒凉的世界的无限需求。但作者笔下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万物之间的相处是多么的和谐、干净与简单。作者并不忌讳说出这个村庄的阴暗与欲望,但他的语言中带有阳光和泥土味道,异常朴素。这篇文章中每个人,每一只动物非常的孤独,说明作者写文章的时候运用了非常内省和安静的孤独的态度。
在《一个人的村庄》里,那个“我”是非常孤独且自由的人。文章中的“我”特别喜欢思考,但一个人想要认真思考的必要条件是周围特别的安静。文章中的“我”在草垛旁、家中、马路边与青色的草地中安静的思考,而安静的思考的代价者是孤独,无论一只蚊子、一只蚂蚁也无法打断“我”的思考。文章中的“我”在麦田上、荒野中无时无刻的想融入到大自然之中,但始终不能完全融入其中。
“我”在这个小小的村庄中是一个毫无目的的流浪者,是一个看透世态炎凉的观望者,是一个安静思考的孤独者。“我”游荡在这片天地之间,想把村庄变得更加完美,想把自己融入到大自然中,更想把生命丢失的“东西”找回来。无知而无畏,无为而无奈,一往直前地向前走着……
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里生活着,只能在心里无比的向往着。双手捧着这本心爱的书尽情享受着,愿意带着这个妄想快乐生活下去。
如果在宁静时想看一本书,那我觉得《一个人的村庄》最适合不过了,描绘的是金黄金黄的麦田,戴斗笠的农夫,在我第一次读这本书,我只体会到了故乡情,我只认为这可能是作者对故乡的留恋之情,但同时我也感觉到了作者真的很喜欢自由的状态,他把一个村庄写活了,一切都如童话般唯美,让人的心中有一颗小芽在慢慢萌发。
在第二次阅读这本书时我并没有跟第一次一样,而是选择了一字一字的细细品读,但这次不一样,就好像我也在书中,那些动物就在我的面前,我读到了生活本身,读到了城市人向往农村休闲时间,读到了任何有生机的生物,我在他的文字中看不到繁华的烟花歌舞,只看到了一切有生机的事物以及作者一个人走在村庄的小路上,没有一丝顾虑。
我也佩服作者的写作能力他几乎能在一个字里就能给读者呈现出一副农村景象,能找到对生命的解读,里面有讲到作者并不喜欢路,因为路是死板的,他是个毫无目的的人,不甘愿去服从这样的,这也与现在许多成年人无能为力的景象作出了对比。作者与生活中大多数人不同,我们都在与时间赛跑,而作者却愿意花费一个暑假的时间去观察一匹马或者一个人,他不怕时间的流失,他享受时间的流失!
在作者笔下的动植物是与众不同的,驴在别人眼中可能就是一个干农活的机器,甚至都没有把它当做一个生命体来看,但《一个人的村庄》中的驴却是有活力的,作者并没有把它当动物看,而是把它当成了朋友,在作者的笔下一切都是那么可爱,那么的和蔼可亲,他的文字总能唤醒人类对自然原始的亲近欲和好奇心,总能让人有身临其境的感觉,甚至作者曾经描述过的一个大树根,都能映射在我面前,我一闭眼就能想象到那个树根,作者成功把它映在我的脑海里,这本书就像一部无声的电影,在最平凡的事情中映射出最深的哲理。
看得出作者是一个十分孤独的人,在现在工业化的时代里,他的文笔却止步于那个小村庄,那个悠闲的,供他长大的小村庄,或许并没有人懂他是什么心情,但我总觉得他的文笔处处透露着孤独,但其实他也并不孤独,他有许多动物都在陪伴着他,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里的一切都充满了热情。
读完这本书我想了很久,我发现现在许多人都少了这种热爱生活的心,都被忙碌冲昏了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