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立,并存,村庄
一个人,一个村庄。
在热闹与无精打采中,度过或火热或严寒的村庄一段,每一草木都有存在的意义,都有哲理。
实话说,尽管反复地读了几遍,却仍不能完全理解作者。在一笔一划中,透过油墨的纸页,我仿佛看见了条条荒草萋萋的路,无从选择,也无从知晓。但在我浅显的头脑中,这个小村庄无疑给予了我深深一稿,冒出了星星火光。
一个人的村庄,孤独之感。
从细枝末节中看见,无论是吹彻的寒风,还是出逃的最后一只猫,抑或是对那窝蚂蚁的深深一眼,都有一丝孤独,有一人立于一天地之感。
平淡而又无彩,吹起风沙和干叶,村庄的时光很慢。慢,使其孤立于快节奏的世界,又是一个人。
作者在书中说道:“树挪死,人挪活。”
变迁中,一篇文章记述一个村庄,一个县城,一个懒人,一个群体。从母体到世界,从世界到村庄,从村庄到县城,从县城到……人挪移了,或能带来新生,带来希冀;或带给沉睡,予以打击。树呢?树仅仅记事,被砍开,死去,没有如同人一般悲鸣,仅是不记下去罢了。
也许走着走着,只剩你一人。在旷野中的寒风中呐喊,也无回声。但一草一木会应你,扒开身上的伤痕告诉你,你,一个人。
仰起头,虚无的天地刹那充实,迷茫的双眼渐渐清晰。也许虫鸣和月将这样带着迷惑进行下去,狗也要直视命运,马儿冲向独属自己的方向,且在迷惑中无彻无悟,单单相信,在分岔口做出选择,然后走上无人涉足的废道即世界。
寂静又喧哗的村庄,等着慵懒的人,仅做出一个选择坚持的人。
随着有灵的万物,站着,独享一个人的村庄,孤立又并存的村庄。
一桩桩事,一个个人,一双双迷离的眼。一闪而过。土地将这个人那条狗那簇花组成的村庄粘在地上,粘在心里。寂静中,或许能想起那个家,以及无用的木头和废掉的农具。对于自己,它可以证明你的存在和生死。是一个思考的地方,是一处悠然无拘无束的泉。
作者以孤立与并存,加以家园,给了我一个独处、寂静、懒惰的机会,令我找到了自己的村庄,我想,或许这本书正是以孤立的坚韧,才使人自由的想,渐渐的疗伤,在空虚中弥补自己。
没有了无病呻吟,只有驴啼狗吠。正是村庄。
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你是否想过,有这么一个寂寞的地方,人们都向大城市跑去,留下只有一个人的村庄?
这是一个叫黄沙梁的村庄。在向未来前进的道路上,大城市跑在最前面,小城市与农村紧随其后。但黄沙梁太小了,太落后了,人们都到大城市了,村中的人越来越少,村庄的发展也越来越慢,到最后只剩下一个人了。
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让我想到了我的老家。那是义乌的一个小村庄。虽说村里的大多数房子已经造得很豪华,村边的小山上已建起高高的楼阁,从山脚到山顶都装上路灯,人工湖已造好,但仍有很多人去了大城市,留下爷爷奶他们守在家中。平时村中基本没有年轻人,夏日的正午村子上空只有白花花耀眼的太阳光,冬日的夜晚只能听见村口的狗吠声在遥相呼应——和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里描写的一模一样。
只有在过年的时候,年轻人拖儿带女地从城市回来了。不管他们在事业上是成功还是失败,是升职还是降职,是朝着计划发展,还是与计划发展得不一样,都会受到他们父母最热烈的欢迎。爷爷奶奶绞尽脑汁,一定要把儿孙们照顾得像在天堂一样。拿出自酿酒,拔自己种的菜。等到年轻人走了,他们就又只能孤身一人,默默地守着几个人的村庄了。我有一次问父亲:“为什么你要到杭州?”父亲回答:“因为村里没有好的学校与工作。为了生活得更好,我们必须要走出去。“
在我们小区的夜晚,有许多小孩与老人在楼下。小孩在花园玩,老人在小区里散步。一天,我看到两位奶奶在一边散步,一边聊天,聊起了各自的老家,那些如今越来越荒凉寂寞的村庄。这让我想起了我的老家,那里的人也会这样在田埂上散步,用地道的方言聊天。可是现在有些老人因身体、亲情、子女等原因,也纷纷到城里来了,让那已经不再年轻的村庄变得更寂寥。
很多人都只说出去,但出去便不再回来。只有那不管贫穷困苦,却只珍惜故乡的回忆的人,才会默默地守着这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是作者刘亮程的散文集作品,他不是站一边以“体验生活”的作家的身份来写,而是写他自己的村庄,他眼中的,心中的,生于斯长于斯,亦必葬于斯的这一方土地。
《一个人的村庄》讲述了刘亮程是真正的农名作家。作为农民,写作真正是他业余的事情;而作为作家,他却无时无刻不在创作,即使在他扛着一把铁锹在田间地头闲逛的时候。在他的村庄里,在与他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村民们眼里,这个无事可干在田间地头闲逛的人,到处乱挖不走正道偏要走草丛的人是一个稀奇古怪的人吧。但是,没有人知道他除了有自己的劳作以外,还有其他更多奇妙的事情,他喜欢偷偷观察着村里的人,以及驴、兔、飞鸟、蚂蚁、蚊子、以及风中的野草和落叶,甚至村东头以及村西头的风光……
《一个人的村庄》作者以他回忆的描写手法,把我们读者的记忆一块带到了那个乡村气息满满的村庄。仿佛我们就在他身后,观察着他是如何观察村民、动物、植物……散文集中,每一处都透露着乡村气息,呈现了作者对村庄的深深眷恋,对自然的虔诚。这篇散文集使我这个没有在乡村生活过的孩子有了深深体会,我像是与他们一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在田地里锄草,收麦子,听着飞鸟与蝉的鸣叫,观察着这个人世间的生老病死。我的一切情绪跟着书中的情节被带动。虽然看似是普普通通的生活,但却那么的朴实无华,让人感受到田野的气息是多么的美妙。但是作者也有写道,看似普普通通的生活,实际也不是那么的轻松,每天干的农活虽然都是重复,干完一件做另一件,每天循环下来,人的一生也就这么过去了,这每天的农活就如人们的人生一样,反反复复这么消磨下去。
《一个人的村庄》整个散文集,运用的语言虽然只是那么的朴素,但反映了我们大多数人们的生活以及浓浓的乡间气息。
东流逝水,叶落纷纷。
在那村庄里,只需一头老牛,一只黑猫,一个院子,一片树林,几缕悠风,便构成了童年。
在亲人们的呵护下成长,又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离乡,含着泪水收拾完行囊,强忍悲伤回头一望,风沙中却只剩下远去的人影和远去的故乡。就如同一场风,兜兜转转,游遍这世间,但也终究要离开那亲切却又陌生的起点,只是未来的终点究竟会在何处,又有谁能说得清呢?
风看似任性、放荡不羁,每经过一寸土地,便会卷走一些沙尘,来遮蔽故乡泥土的气息,在他人面前总是倔强地说着自己未曾有过一丝思乡的念头,还搜集来各种绚丽芬芳的泥土的气味来掩盖故乡的气息,可又有谁能知晓自己在心中默默地捧着那把故乡的泥土哭过了多少本该阖家团圆的日子。
不知多少年悄然间过去,沙土依旧仗着风在空中肆意飘荡,那群曾经无忧无虑的人们虽已老去却仍然是当初血气方刚的少年。再次捧起一把黄土,嗅一嗅熟悉而又略显生分的气味,万分感慨地用思念的泪水与心灵将它滋润,告知这片天空,离乡拼搏多年、满载着乡愁的你已经归来。
黄沙梁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地方,书中描绘的也是一件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事。在作者笔下平凡的字里行间,我感受到了洋溢在文字之中缕缕浓浓的乡愁,而正是这浓厚的乡愁,唤起了多少与作者一般普普通通,背井离乡多年的离人的思乡之情。
风总是不停地赶路,永不停歇,永不回首已经之路。人如风,渺茫在天地之间,却不知何去何从;人如风,夹杂着过去的记忆,却不能回首;人如风,背负着乡愁兼程,却无法停息。
沙土无时无刻不伴着风前行,就如同往事的回忆总是伴着我们成长一般,沙土会让风流泪,风也定然想将它们抛向远方,但这显然不可能。试问,没有沙土夹杂着的风还算是风吗,没有记忆围绕着的人还算是人吗?
我想,作者写下这些回忆的时候,定然会在不经意间流下怀念的泪水吧。王铁匠、张五、韩三、村长马缺、刘榆木,还有那只纯黑的懒得捉老鼠的猫……他们中谁可以再见到?谁的声音可以再听见?若是再次捧起一把故乡的泥土,听到的也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不是他们当初毫无顾虑的淳朴的笑声。
清晨已被黄昏取代,缕缕红晕穿透风,穿透沙土,将微弱的红光映在地面。儿时的玩伴,早已被岁月印上了层层皱纹,压弯了腰。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是故乡的守护者,是这里的沙土。随着又一轮的清晨跨过黄昏,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是未来的沙土。
扬起沙土,显现的是现代化的城市以及现代化的车辆,年轻的人们不断发展科技,随之而来的,就是乡村的消失,乡村的消失换来了车水马龙的街道和灯红酒绿的高楼大厦以及人们在这繁华景象中及其虚伪的笑容……
喧嚣的城市,繁华的街头,丰富的人文活动,组成了现代城市生活,四年一次的亚运会给人们带来了期盼,本着团结拼搏、挑战自我、勇于开拓、争创新高的精神,运动健儿们离乡背井,背负着相同的为国争光的豪迈气概,不停的训练着拼搏着,为的是有朝一日的荣归故里,更为了增添一分祖国母亲的荣耀。展现给世人的是带有乡土气息的拼搏,和那份念乡的温柔存在。
村庄里再也没有了人的踪迹,因为村庄早已消失,记忆中的村庄,是属于每一个人的,它永远深深的印刻在离乡的人们心中。人们带着这份思乡的心情走向远方,越走越远……
万物有灵
金黄的麦田、戴斗笠的农夫,一切都如诗般的唯美,让人的心中有丝丝的颤动。
在拿到这本书之前我对刘亮程作家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的品质,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不同于其他作家笔下的乡村,他通过细致的文字使乡村的土地气息跃然纸上,万物似乎都放慢了步伐,生命得以徐徐舒展,我可以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他生来就属于这村庄,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但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
他的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机,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能从文字中还原出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读完时自己也似在这村子里也已生活了很久,透过文字,我看见的是一个普通人对乡村执着的守望与捍卫,以及悟彻人生背后的悲凉。
不追着时间乱跑,不轻易被一阵无名的风刮走,安居在一个人的村庄,几十年来自家房上的空气都不约而同地掺了自己的味道,那里的水土、阳光、空气都熟悉了,房子里积攒着长年累月的时光,有黄金般珍贵的细节,有悠长细腻的回忆。在熟悉的地方时光似乎慢下来,想让人多活一阵子。人在该醒来的时候醒来,在该睡去的时候睡去。藏在家门下面的钥匙不知去了哪里,冻坏的骨头再难以回暖。那些过去的事就让它随着风吹到田野里,不去捡起。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冬季的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份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是从自然中生长出来的一样,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
作者一直在构建着一个世外桃源一般的乡村。那里的人与其他生物有着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一棵树木的死去,一间房屋的倒塌,一匹马的走失,一条老狗的最后时光,以及人的疾病,衰老与死亡。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心怀对温暖的向往。
看似平静、静谧的村庄,实则承载着关于生命轮回的沉重意义。
刘亮程写出的文字,清亮而自然,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下痕迹,或深或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是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或轻或重。
这即是一个人的村庄中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村庄,让我们习惯在那里生长的家乡。在地图上的某一个角落,在心脏中的一个位置,是心灵的慰籍,也是灵魂的安放处。
我喜欢刘亮程对人这一辈子的规划:如果我能活六十岁的话,我用三十年的时间往前走,再用剩下的三十年往回走,这样一辈子刚好够用。
万物有灵,刘亮程诗意的描摹了一个村庄里的草木、动物、风、夜晚、月光和梦……
“故乡是一个承载记忆的地方,故乡是田野里、池塘边、树荫下、泥土里,都曾经留下儿时顽皮欢乐的身影。”“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这件事物还在。”《一个人的村庄》这样写道。
读到这两处,几乎是立刻,我就忆起了坐落在建德小城的奶奶家。说起杭州的山乡剧变,有幸作为目击者,恐怕没人比我更清楚。
在我小时候的记忆中,杭州一直都在修路。高架延伸、地铁修建、道路拓宽、背街小巷改造,直至小区道路整改,这些年见惯了路边拉起的彩条塑布,习惯了绕行标志,走惯了半边道路——另一半在施工。
有年清明,我们全家照例回奶奶家扫墓,出了门忽然眼前一宽,铁架和遮挡都不见了,一条大道好坦荡。爸爸很开心:“杭州马上就要举办亚运会了,这不,高架开通了,直通高速,这次我们可以提前大半小时就能到达。”
奶奶家在建德小城中,那簇老旧的居民区便是我幼时长大的地方。小区不远处还有成片的田野,鸡鸭遍地可见。家门口有一条略显坑洼的水泥路,尽头便是乡间的土路,通向物产丰富的小山。这是再普通不过的中国乡村。
小区不大,多是两三层的小楼。每天清晨或是晚上,老邻居们聚集在小区的水泥空地上,围坐闲叙家常。这时的我总是与小伙伴们奔跑在田间地头,伴着蛙声,蝉鸣与狗吠。
很快到达,我们吃惊地发现,小区门口的水泥路成了一条宽阔的柏油马路,远处的乡间土道也被熟悉的彩条塑布遮挡了起来,奶奶家也开始修路了!
之后每一次回老家,奶奶家都在迅速变化。国庆时,柏油马路边的银杏落下满地金黄的小扇子,生态环境变得越来越好;春节,奶奶搬进了新房子;再一年清明,太爷爷的坟地周围成了网红油菜花景点,原来那是一座荒山,寂寥了许久的太爷爷也享受到了人间热闹。
这一切,全都是亚运带来的。
又一年国庆,车子静静驶过整洁的柏油路,两旁是灿烂的金黄,水稻如浪般一垄接一垄,连成一片金色的海洋,浩浩汤汤,孕育着无限希望。奶奶和邻居们将房子改造成一座座民宿,一栋栋房子就这样一间一间静静地立在马路旁,诉说着小镇的过往。“杭州马上要举办亚运会了,我们这块地方据说会成为‘亚运书房’哩!”奶奶正在路口接受电视台的采访,兴奋又慌乱。
随着亚运的临近,这里举办了大量亚运主题的读书会。我想,开办这样的读书会应该也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部分吧。人们可以在书籍中寻找关于亚运的痕迹,关于体育,抑或是关于文化。在这个城市中,每一个角落,哪怕是炊烟袅袅的农村也在参与整个城市关于亚运会的动员。而建德这座小城,也许会成为城市与各地文化交流的纽带。想必在亚运会举办的时候,它也能够向亚洲、向全世界呈现杭州特有的乡村文化。
在时光到来这座小镇的时候,亚运帮了时间的忙,让该变的一切都有了变迁。这座小镇成为了真正的城市,迎来了地铁的开通。它从城市的中心蜿蜒,贯穿城市南北,唤醒周边沉睡的地名。越来越多的游客通过亚运了解到这个小镇,涌入这里拍照打卡。好在小镇还是和以前一样,保持着她的宁静,幼时美好的记忆都还在。老邻居们还是住在一块儿,早年栽下的果树还在原处,夏末时分邻家叔叔仍总推着装满稻谷的小车在道路上飞奔,天边依然是那似火的大片晚霞。只是早晚聚头的小公园多了健身器材、长椅石凳和香樟月季。不远处的小山仍是春可摘香椿,夏可挖鞭鞭的乡村乐园。
建德这座小城的风貌,从祖辈延续至今,走过了几代人。因亚运会而发生了巨变,从此脱胎换骨,有了新时代乡村的风貌。可它却又仍像书中说的那样,保留着最初的模样——淳朴、真诚,永远含着一颗炽热的心。这些年,无数次从杭州到建德,一路见证了两座城十几年的变迁。两边家门口的路,都是时代之路,是沉淀了漫漫岁月,承载着城市发展之路。
硕果累累的麦田,河道纵横的小溪,伴随着一位朴实无华的农夫悠然的生活着,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山水田园画呀,这便是我对这本书起初的浅淡感想。书中的山水风景、人文景色都令我流连忘返,但往往最能勾起人们回忆的只是那朴素的对人物的细细描绘吧。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木匠》。“一个人在夜里敲打东西,我睡不着。外面刮着清风,有一阵没一阵,好像大地在叹气。敲打声一下一下蹦到高空,又顺风滑落下来,很沉地撞着地。”作者在很小的时候被一位木匠邀请去学手艺,他向作者的母亲许诺道把所有手艺传给“我”,当时的“我”没有主意站着不吭声。可邻居家有个孩子对木匠这项手艺情有独钟,后来过真当上了木匠,帮助了一整个村子里的人做家具。过去多少年后,一个村庄里肯定有把孩提时候的梦想忘得一干二净。肯定还会有一个人默无声息的留下来,那一代人最初的生存愿望,被他一个人实现了,尽管这种愿望可能早已经过时。
现在想往大城市闯的人太多了,可总得有人留在偏僻的农村吧,总得有人留在年迈的父母亲身边吧,难道真的是他们不愿意也不想要往城市里拼搏吗?我相信一定不是这样的。过去六七十年代希望多生孩子,希望长大以后能帮家里多做点事,毕竟多个人多份力嘛。但对一些家庭可能就是负担了……
我的二舅出生于60年代,是我外婆生的第二个孩子。当时我外婆一共育有五个孩子,这在农村并不常见更别说城市了。迫于家庭生计压力太大,我的二舅毅然决然的放弃了他那宝贵的读书的机会,选择和我的外公在家里一起干农活,供养其他四个孩子上学。说不可惜是假的,二舅肯定也在选择干农活后后悔过想要上学,但他的确做出了选择就不能再改变主意了。后来不知怎么的家里面来了位做咸鸭蛋的师傅,二舅跟着他学习做咸鸭蛋的本领,二舅做咸鸭蛋的天赋还挺高没两天就把这一技艺收入囊中了。学出师后,他便向家家户户送咸鸭蛋,风雨无阻有呼必应。
二舅带给我的感受就两个字,朴实。我上幼儿园时一过暑假,我就被妈妈“遣送”到老家,跟着二舅做农活,久而久之感情也在时间的轴承里酝酿出来了。我记得小时候回老家,第一个看到的肯定是在村口等我的二舅,我会摇下车窗用一种略带儿化音的用稚嫩声音的叫他一声二舅,他会笑着亲切的还我一句悠长的回复音。我还记得有一张照片,二舅大跨步的拿着锄地的大锄头走在前端,我在后面“步履蹒跚”拿着锄野草的小锄头跟在后端。当时我浑身上下可能就牙齿最白了,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种地生活赐予了我一副乌黑亮丽的“包黑炭”形象。每逢离别之时,我都会在爸爸的车上含情脉脉的看向二舅,并向车窗外的二舅挥挥手表示再见。
这几年二舅也逐渐老了,身体也没有以前那么健朗了,但他在我小时候带我翻山越岭的经历都历历在目。他可能并没有什么文化,但在我眼里他的脑子里全都是知识。可能没有他当年舍身为了大家放弃读书,那可能也就没有现在我们这么有爱的大家庭了吧。
守村人并不应该被人歧视,他们只是看中集体利益,在必要的时候抛弃了自己的个人利益罢了。他们应该成为我们的偶像,正是因为有他们这一代人的放弃,才会有了我们这一代的幸福啊!
“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的人会自己醒来。”——题记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作品,他怀着极大的热情,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繁琐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时语言里在我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经沉静在他的世界中。
从一片榆树上刮走的树叶,再落到窗台上。小小的一片树叶,也会被他写出无限韵味。观察风,感受风;观察每一场风的吹过,感受每一场风的吹过,本来生活中繁琐有平凡的小事,却写得让人感觉很有意思,每一场风,它的味道都不一样,有炒菜的味道,有女人独特的体香的味道;每一场风也会带来不一样的关于别人的“秘密”;风把一个村庄酝酿许久的,被一村人吸进呼出弄出特殊味道的一窝空气,整个地搬运到百里千里外的地方。风会告诉你很多,而在城里的我们,忙忙碌碌,应该去感受大自然,也感受风的味道。
如果用一个字形容这本书,那肯定是“静”。这些朴实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仿佛身临其境,村庄里繁琐的事都展现在你眼前,静到可以听见天地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他会写村庄里的许多事,就在我们身边,最不起眼,但又最容易发现。他写狗;写马;写虫子;又花了一下午时间写蚂蚁搬家;写人,写熟悉的人,不熟悉的人,村东头的和村西头的,当然,还有他自己;写房子,写那些童年记忆中经常去玩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悠的炊烟;写每个季节的事,这个冬天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个生命,每一个岁月,每一缕风和每一片天。
他自称自己是每天拿着铁锹闲逛的人,在他的村庄里如老狗一般摇摇晃晃,他知晓一条活到老很不容易的狗,知晓一头通人性的驴。虽然与别的农民、村民眼里,他是一个怪人,但他却感受到了有些人永远都无法感受,体会的光景。
刘亮程随时随地的感受着生命,时间会流逝,而抵抗光阴的方法便是观察与留心,回忆每一个清晨与太阳落山前的那一个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