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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2024-01-31 19:59:50互联网范文大全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篇1

为加强社区矫正管理,及时、有效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的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界定

本预案所称“社区矫正突发事件”,是指社区矫正对象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

(一)社区矫正对象准备或正在实施行凶、杀人、放火、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或者以要挟或制造重大社会影响为目的的自杀、自焚、自残等行为的;

(二)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群体性事件;

(三)社区矫正对象脱离监督管理;

(四)社区矫正对象在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过程中严重滋扰管理秩序的;

(五)非正常死亡(社区矫正对象在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的)

(六)其他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全区成立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区司法局局长葛彤担任总指挥,分管副局长郑宏担任副总指挥。负责指导管理所辖行政区域内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本级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向本级政法部门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告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有关情况。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部,负责执行指挥部指令,开展现场指挥,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进展情况,提出处置建设。

各司法所成立相应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工作小组的职责是:执行指挥部指令,开展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开展情况,提出处置建议。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事态发展等情况,分别设立以下专门工作组:

(一)现场处置组。负责控制局面、消除危险、平息事态等工作。

(二)秩序维护组。负责现场警戒、疏散人群、维护秩序等工作。

(三)医疗救治组。负责联系协调医院,实施伤员救治等工作。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处置必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等工作。

(五)信息综合组。负责情况收集、信息传递、材料汇总、媒体应对等工作。

三、处置原则

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各司其职原则。由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指挥部署,有关司法所及社区矫正工作站应当根据部署积极主动地处置突发事件。

(二)依法处置原则。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规范处置突发事件。

(三)快速反应原则。应当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迅速控制局面,有效维护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

(四)协同应对原则。应当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合力处置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由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负责处置,矫正委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各街道不能及时、有效处置的,报请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由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根据突发事件类型,立即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社区矫正对象准备或正在实施行凶、杀人、放火、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或者以要挟或制造重大社会影响为目的的自杀、自焚、自残等行为的处置:司法所应当立即向公安“110”或公安派出所报警并向区司法局报告,区司法局和司法所在第一时间前往事发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控制事态发展。对涉嫌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犯罪侦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二)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区司法局和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批评教育,劝导其离开群体性事件现场,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对应予处罚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及时依法实施处罚。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大规模集体非正常上访的,区司法局应当向区信访部门通报情况,并协助信访部门赴省进京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说服教育,将其带回居住地。对社区矫正对象反映的合法合理诉求,要认真研究处理。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上访社区矫正对象,要及时依法处罚。

(三)社区矫正对象脱离监督管理的处置:司法所应当立即上报区司法局组织查找。经手机定位、走访调查后仍未发现社区矫正对象下落的,区司法局应当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并协调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发现社区矫正对象下落的,应当立即将其带回住所。对符合收监执行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收集证据材料,及时做好收监执行工作。

(四)社区矫正对象在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过程中严重滋扰管理秩序的处置:组织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的司法所或者区司法局应当强化现场秩序维护,立即将违规人员带离现场,进行批评训诫,同时对其他人员进行教育。对应予处罚的社区矫正对象,要及时依法处罚。

(五)非正常死亡(社区矫正对象在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的处置):组织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的司法所或者区司法局构应当立即联系协调医院开展救治工作,通知社区矫正对象家属,做好解释工作;终止集中教育或社区服务,开展现场设施安全检查。发生社区矫正对象死亡的,区司法局应当通报决定机关和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

五、处置程序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和处置过程中,各街道(司法所)应及时向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涉及其他县(市、区)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协助配合。

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必要时,可以派人前往突发事件现场。发现司法所不能及时、有效处置的,应当立即统一领导处置工作。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区司法局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经过和原因,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司法局。

(三)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因公伤亡的人员和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司法局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四)区司法局研究决定对外发布信息相关事宜。需要对外发布的,应当拟定信息内容,统一发布;组织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有关保障

(一)建立“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区、街道和社区三级预防工作机制,定期排查分析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及时发现和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自杀、行凶、闹事等危险苗头,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测和防范,把各种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根据应急预案,适时牵头组织召开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研讨会,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加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根据演练情况进一步调整充实预案,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三)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保障机制。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等进行分析评估,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发出预警。二是建立信息排查机制,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重点区域和敏感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有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或者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篇2

第一条根据《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__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__市司法局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__县司法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特点和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处置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进行。

(二)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快速反应,措施果断,迅速控制局面,有效维护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协同应对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强化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应急有序、处置有效。

(四)三同步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统筹考虑依法处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工作,统筹各方资源力量,综合采取各项措施。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突然发生或即将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

(一)社区矫正对象涉嫌实施暴力犯罪的;

(二)社区矫正对象非法组织或参与群体性事件,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社区矫正对象非正常死亡的;

(四)社区矫正对象在司法所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受到人身意外伤害的。

第四条__县三益乡政府成立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项工作组(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组”),由三益乡司法所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副乡长担任副组长,社区矫正助理员、乡综治办(杨毅)、平安办(杨毅)、应急办(谭鑫)以及各村综治专干(大堡村综治专干岳计蓉、寨上村综治专干杨盛群、新田村综治专干李志兰、中堆村综治专干李中美为组员,负责全乡社区矫正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专项工作组在三益乡矫正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专项工作组职责: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负责突发事件信息采集、汇总、分析,制定处置措施,提出决策建议;向三益乡矫正委员会报告情况,下达处置指令;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工作;必要时派员赶赴现场协调指导处置工作,做好现场信息收集上报。

第五条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处置的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向专项工作组汇报处置情况,并逐级向上级机关报告突发事件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做好舆情防控,防止发生负面炒作。

(一)社区矫正对象准备或正在实施暴力犯罪:司法所应当立即通报公安机关;迅速前往事发现场,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二)社区矫正对象非法组织或参与群体性事件:司法所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离开群体性事件现场;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监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解决其合理诉求,防止其再次参与群体性事件;对应予处罚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依法予以处罚。

(三)社区矫正对象自伤自残或自杀的:司法所应当立即通报公安机关;迅速前往事发现场,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疏导劝解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救治或者善后处理工作。

(四)社区矫正对象在司法所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受到人身意外伤害的:司法所应当立即终止活动,确保其他社区矫正对象的安全;联系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救治工作;通知发生意外的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属,做好安抚解释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条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过程要坚持依法处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原则,在科学评估舆情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的基础上,统筹制定“三同步”工作方案,并根据工作进程和舆情发展变化,实时调整完善,做到依法办理与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无缝衔接、同步同调。要按照前期工作、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分类处理、会商研判、引导应对、后续处理的工作流程,积极开展舆情应对工作,有效减少和消除突发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维护社区矫正机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

第七条突发事件结束后,各负责人应当认真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书面报告乡社区矫正委员会,并上报__县司法局。

第八条三益乡社区矫正委员会对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并指导各相关负责人开展应急处置演练。

第九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篇3

为了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及时有效处置全区全乡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结合《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摸实情、查隐患、化风险”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隐患风险,确保全区全乡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六个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重大政治事件、不发生参与涉黑涉恶事件、不发生参与群体性案事件、不发生脱管失控现象、不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是指已经或可能发生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非正常死亡、参与群体性事件,正在或可能发生的社区矫正人员行凶、闹事、自杀、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或具有重大安全隐患、重新犯罪、感染疫情等突发情况。

二、处置原则

1、依法处置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进行。

2、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快速反应,措施果断,迅速控制局面,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社区稳定。

3、属地为主原则。对发生在各乡、村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突发事件,实行属地管理,司法所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并开展先期处置,遇有紧急情况,可边处置边报告。在区级处置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坚持条块结合,由先发现或得到消息的司法所首先控制现场,第一时间报告区级处置机构,区级处置机构通知事发地所在乡镇、街道办司法所赶赴现场负责处理,相邻乡镇、街道办司法所积极配合,协助处置。

4、先接报先处置原则。对发生在__乡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突发事件,先接到报告的单位为“第一处置人”,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和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5、协同应对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应急有序、处置有效。

三、组织机构

成立__区__乡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全乡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司法所长担任主任,组成人员:乡政法委员李文俊、派出所副所长黄小峰、乡应急指挥队长吴军学、乡纪检副书记黄辉堂、乡民政所长吴庆华、综治副主任刘志强、卫生院长王春祥组成。

(一)指挥中心职责

1、信息收集与监测预测。建立__乡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的指导和联系,督促其及时收集社区矫正对象风险隐患相关动态信息,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及时开展风险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情况掌握与工作协调。通过排查,及时全面了解突发事件的发展状况,加强法院、检察、公安、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的联系,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和核实,指挥和协调应急事件的处置,做出决策。

3、应急处置与情况通报。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及时向区社区矫正指挥中心报告有关情况。指导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做好突发事件的通报工作。

(二)设立应急处置工作组

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类型、事态发展等情况,设立以下专门工作组:

1、联络组:以__乡司法所为主,各村各单位配合。其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命令;负责处置情况收集,确保信息及时传递;协调公安、检察、法院、医疗等相关部门;负责收集的信息汇总、分析及负责新闻发布,综合整理有关文字材料;配合查清突发事件产生原因、过程及事件性质;总结应急处置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

2、行动组:以__乡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为主,党政办公室、法制宣传等职能部门配合。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应急处置;向本乡指挥部报告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处置进展情况及存在困难与问题,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及建议;掌握事态进展,对处置工作全程跟踪和记录;查清突发事件产生原因,事件性质,总结应急处置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乡纪委对负有责任的村、单位和个人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3、宣传组:以司法所为主,各村各单位配合。其主要职责是:关注和跟踪舆论态势;提出舆论引导建议,加强舆论引导;协调相关部门消除舆论的恶意炒作;配合查清突发事件产生原因和事件性质;总结应急处置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

4、保障组:以乡党政办公室为主。其主要职责是: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车辆、通讯、物资、经费等保障;配合查清突发事件产生原因和事件性质;总结应急处置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

四、应急处置程序和方法

一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的情况处置

1、司法所接到报告或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失控后,应及时报告区级应急处置机构组织追查。

2、区级应急处置机构组织追查未果的,书面通知__派出所追查,__司法所协助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工作过程要记录在册。

3、区级应急处置机构接到司法所报告后,在组织追查同时要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应急处置指挥中心。

二社区矫正对象有行凶、闹事、自杀、参与群体性事件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1、司法所发现或接到公安派出所关于社区矫正人员有行凶、闹事、自杀、扬言报复他人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应及时组织协调负责该人员矫正工作的矫正小组和其他相关人员采取相应处置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并立即组织调查,及时开展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等工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和矛盾激化,同时向区级应急处置机构报告。

2、区级应急处置机构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指导、督促司法所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突发事件的种类、涉及人员情况、事态发展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记录在案,同时,向市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告相关情况。

三社区矫正对象正在行凶、闹事、参与群体性事件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情况的处置

1、司法所接到有关人员报告或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自杀、他杀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死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及时通知协调公安派出所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进行紧急处置,并报告乡镇政府。

2、司法所应组织力量第一时间前往事件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向区级应急处置机构报告事件发生、发展和处置的情况。

3、区级应急处置机构接到报告后,要将突发事件的种类、时间、地点、涉及人员情况、事态发展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等记录在案,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市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报告相关情况。

(四)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的情况处置

1、应对疫情以防控为主,要严格按照抚州市实时疫情防控通告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要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中心和社区矫正场所的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人员要做好场所的消毒与防控,对来报道入矫、日常报到和办事的人员必须要求扫当地疫情防控二维码,同时出示人个健康码并做好登记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矫正工作场所传播。在整个疫情期间,要严格按照上级机关和当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应急科普宣教等工作,强化工作场所、个人的公共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确保不发生二次传染。同时,各级特殊人群工作机构和工作场所要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思想准

备、组织准备、队伍准备、物资准备等。

2、一旦工作场所或工作、监管对象发现有人有不良症状的疑似情形,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向本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拨打120急救电话。将疑似人员单独安置在专门预备的应急处置场所,做好安抚工作,等候专业机构和人员处理。立即通知工作场所工作人员、疑似人员周边人群就近隔离,不得外出和接触他人,等候专业机构的进一步要求。

3、当专业机构确定疑似或确诊病情,立即做到对疑似(确诊)病人进行调查(或协助调查),掌握其14日内的行踪。协助排查病人的接触人群,按照专业机构要求,做好隔离。及时按下列顺序上报情况:当地政府卫生防疫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上级司法行政机关。

4、疑似病人离开发病现场后,立即组织进行全面集中消毒。对本单位的接触者就近隔离观察;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安抚工作,在确保无扩散的情况下,开展正常工作;协助专业机构做好调查评估,以及其他善后处理事宜。

五、工作要求

1、把社区矫正对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摆上重要日程,高度重视,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

2、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做好突发性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要定期召开重点人员管控联席会议,认真分析形势,改进方法,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的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参与群体性事件等危险性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疏导、管理、教育措施,把各种突发性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3、结合实际制定__乡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使其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他们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增强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4、重视对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和网络舆情的掌握。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注意把握新闻报道的口径。

5、在防范和处置突发性事件过程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互相推诿,影响突发性事件及时、有效处置的,或因处置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严厉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篇4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置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营造安全与稳定的区域社会环境,根据“两院两部”联合制定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有关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是指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下落不明、参与群体性事件、行凶犯罪、非正常死亡、收监押送发生事故等突发事件。

二、处置原则

(一)依法处置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进行。

(二)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快速反应,措施果断,迅速控制局面,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社区稳定。

(三)各司其职原则。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按各部门职责,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

(四)协同应对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应急有序、处置有效。

三、机构职责

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区司法局分管社区矫正工作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法院刑庭、区检察院监所科、区公安分局相关部门、区司法局矫正中心负责人、各司法所所长组成。

四、危机处置

(一)社区服刑人员下落不明的处置

1、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超过一周,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司法所应当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并上门走访要求其亲属协助查找,同时与公安派出所联系请求协助查找。

2、区司法局制作协查公函送交区公安分局,由区公安分局指定相关派出所协助查找。

3、区司法局矫正中心应当及时与区检察院监所科、原审法院刑庭联系,通报情况、请求协助。

4、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区司法局应当向原审法院提请收监。

5、收到法院同意收监的裁定后,区司法局制作协助抓捕的公函送交区公安分局,由区公安分局指定相关派出所协助抓捕。

(二)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1、司法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应当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相关部门处置。

2、司法所应当迅速查明相关情况,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

3、区司法局根据情况和后果,分别给予警告、提请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的处理。

(三)社区服刑人员行凶犯罪的处置

1、司法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行凶犯罪的,应当立即向区司法局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相关部门处置。

2、区司法局应当及时向市司法局矫正科报告。

3、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监所科、区公安分局保持联系,跟踪案件的进展,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四)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处置

1、司法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自杀、他杀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死亡的,应当及时向区司法局报告,并配合公安派出所处置。

2、司法所应当协助社区服刑人员所在社区、村,做好死者亲属思想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3、区司法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批准、决定机关,并通报区检察院监所科。

(五)收监押送发生事故的处置

1、在收监押送中社区服刑人员脱逃的,执行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区委政法委领导、市司法局矫正科、区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

2、立即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研究对策。各部门按照联席会议部署开展相应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依法办事”的原则。各司法所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的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自杀、行凶、滋事等危险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措施,把各种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处置预案,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了解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防控机制。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搜集研判工作,对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预防对策,及时发出预警。二是建立分析排查机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滚动分析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

(四)落实工作责任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或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互相推诿,影响迅速、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造成一定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篇5

为迅速、及时、有效处置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界定

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是指社区矫正工作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

一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具有实施行凶、杀人、放火、爆炸、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暴力犯罪迹象的;

二社区矫正对象以要挟或制造重大社会影响为目的而实施或准备实施自杀、自焚、自残等行为的;

三社区矫正对象挟持人质,或对其犯罪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司法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实施暴力报复行为的;

四社区矫正对象聚众或参与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的;

五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__市社区矫正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__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总指挥由__市司法局局长、__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裴晨翔同志担任,副总指挥由__市司法局副局长、__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谷晓明同志担任。成员由__市司法局、__市公安局、__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组成。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设在__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及对策

一社区矫正对象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处置

1、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群众有关社区矫正对象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非正常死亡的举报后,应立即向“110”或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同时将情况汇报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并于30分钟内到达现场,__市社区矫正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应急处置指挥部,并于90分钟内到达现场,协调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善处置,并协助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控制现场局势,防止事态扩大。

2、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通知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有关社区矫正对象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后,应立即向__市社区矫正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协调配合公安派出所调查取证、妥善处置。

二社区矫正对象有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1、司法所在走访摸排中发现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在走访排查中发现社区矫正对象有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应采取措施对该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实施心理疏导;通知该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小组对其实施重点监控并向__市社区矫正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2、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通知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关于社区矫正对象有自杀、行凶、闹事、扬言报复他人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通知后,应立即向__市社区矫正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报告;通知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小组对其实施重点监控;并组织力量对该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并视情况向__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

三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或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后,应设法查找,并做好登记。查找未果的,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__市社区矫正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

四对不可抗力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

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和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影响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致使其思想发生重大波动时,司法所应及时向__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与相关部门一起参加应急救助工作,帮助解决力所能及的困难,稳定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并及时报__市社区矫正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了解情况后,立即汇报并积极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组织力量参与救助,减少损失,维护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和行为的稳定。

五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较大规模的集体活动时的防范措施

司法所组织开展50人以上、司法局组织开展100人以上大型集体活动时,要提前制定活动方案,拟订应急措施,报上一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备案。必要时公安机关及时介入,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依法办事,善处理”的原则,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河南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的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等危险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疏导、管理、教育措施,把各种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要认真学习《__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切实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实际处置能力。

三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互相推诿,影响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或因处置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篇6

为迅速、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妥善处置”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处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我县社会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环境。

二、适用范围

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是指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下落不明、参与群体性事件、行凶犯罪、非正常死亡、收监押送发生事故等突发事件。本预案适用于社区矫正工作突发性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

三、工作原则

(一)依法处置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进行。

(二)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快速反应,措施果断,迅速控制局面,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社区稳定。

(三)各司其职原则。处置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按各部门职责,采取针对性措施,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

(四)协同应对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应急有序、处置有效。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__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简称县社矫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置等相关工作,总指挥由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县司法局局长同志担任,负责指挥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置,成员由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分管领导和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各司法所所长组成,指挥中心设在县司法局。

2、各乡(镇)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各乡镇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司法所所长担任,成员由乡(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五、危机处置程序及对策

(一)社区服刑人员下落不明的处置

1、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离监管,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司法所应当及时向司法局报告,并通过上门走访等方式进行查找,同时与公安派出所联系请求协助查找。

2、司法局制作协查公函送交公安局,由公安局指定相关派出所协助查找。

3、司法局应当及时与检察院和原审法院或暂予监外执行的批准、决定机关联系,通报情况、请求协助。

4、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司法局应当向原审法院或暂予监外执行的批准、决定机关提请收监。

5、收到法院同意收监的裁定后,司法局制作协助抓捕的公函送交公安局,由公安局指定相关派出所协助抓捕。

(二)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1、司法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的,应当及时向司法局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相关部门处置。

2、司法所应当迅速查明相关情况,及时向司法局报告。

3、司法局根据情况和后果,分别给予警告、提请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的处理。

(三)社区服刑人员行凶、闹事及其他违法犯罪的处置

1、司法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行凶、闹事及其他违法犯罪的,应当立即向司法局报告,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相关部门处置。

2、司法局应当及时向县社矫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3、司法局与检察院、公安局保持联系,跟踪案件的进展,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四)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的处置

1、司法所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自杀、他杀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死亡的,应当及时向司法局报告,并配合公安派出所处置。

2、司法所应当协助社区服刑人员所在村(社区),做好死者亲属思想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3、司法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批准、决定机关,并通报检察院,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县社矫应急指挥中心。

(五)收监押送发生事故的处置

1、在收监押送中社区服刑人员脱逃的,执行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县政法委、县社矫应急指挥中心、司法局、检察院、公安局。

2、立即召开社区矫正联席会议,研究对策。各部门按照联席会议部署开展相应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依法办事”的原则。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区、市、县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的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自杀、行凶、滋事等危险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教育措施,把各种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预防应急处置预案,熟悉掌握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加深了解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要求,不断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防控机制。一是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搜集研判工作,对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预防对策,及时发出预警。二是建立分析排查机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滚动分析排查,彻底扫除安全隐患。

(四)落实工作责任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或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互相推诿,影响迅速、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造成一定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对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篇7

为迅速、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是指社区矫正人员非正常死亡、实施犯罪、参与群体性事件,正在或可能发生行凶、闹事、纵火、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暴力犯罪的,以要挟或制造重大社会影响为目的而实施或准备实施自杀、自焚、自残等行为的,挟持人质或对其犯罪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司法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和志愿者实施暴力行为的,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以及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等突发事件。

一、组织机构

成立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小组,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司法所长为副组长,司法员、综治专干、各蹲村干部为成员。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

应急处置指挥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信息收集与监测预测。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监测、预测和预警机制,加强指导和联系,及时收集社区矫正人员动态信息,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及时开展风险分析,预测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各村(居)负责人为社区矫正突发事件预警、预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二)情况掌握与工作协调。及时全面了解突发事件的发展状况,加强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的联系,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和核实,指挥和协调应急事件的处置,做出决策,并指导各村(居)处置突发事件。(三)应急处置与情况通报。突发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及时、主动、有效地进行处置,并根据实际调整工作方案,将先期处置情况及时报告司法所、镇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现场处理,迅速控制事态发展,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指导善后处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传递、通报工作,及时向社会通报事件处置真相。(四)处理突发事件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二、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及对策

1、社区矫正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的处置

(1)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的情况处置和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司法所接到群众有关社区矫正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等的报告后,立即向“110”和公安派出所报警,同时向乡镇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和县社区矫正机构报告,随后前往事发现场了解情况,采取相应的工作措施。公安派出所掌握相关情况或接到报警后,及时发出指令,调集警力,对社区矫正人员依法实施强制性措施,控制现场局势,防止事态扩大。

(2)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通知的情况处置。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有关社区矫正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等的通知后,应立即向乡镇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和县社区矫正机构报告,并到达现场了解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和查证工作。

2、社区矫正人员有自杀、行凶、闹事及其他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在工作中发现或了解到社区矫正人员有自杀、行凶、闹事、扬言报复他人及其他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时,应及时向乡镇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和县社区矫正机构报告,同时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并联系公安派出所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发生问题。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或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失控后,应立即查找,查找未果的,及时向乡镇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和县社区矫正机构报告。同时,书面通知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继续查找,司法所积极协助。

三、有关要求

1、要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的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等危险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疏导、管理、教育措施,把各种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2、要认真学习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要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迅速成立乡(镇)、单位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各村(居)要迅速成立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分队。

3、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社区矫正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篇8

为迅速、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确保刑罚执行效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界定

(一)已经或可能发生的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闹事、非正常上访、脱管失控;

(二)正在或可能发生的社区服刑人员行凶、自伤自残、自杀;

(三)服刑人员正在或可能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设立__乡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小组,作为__乡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议事、决策、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组长:乡党委书记爨棕强;副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龙,党委副书记李波,派出所所长张炼,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陈亮;成员:乡级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指挥中心设在司法所。

(二)指挥中心下设两个行动组

1、联络组。负责传达领导小组的命令;与相关单位进行联络;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全程记录,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2、调查组。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领导小组的命令到达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司法所处置突发事件时,均应立即向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和区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报告,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警;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接到司法所报告后马上指派人员到达现场,指导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调查取证,妥善处置,随后书面形式上报执法大队。

(一)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的情况处置

1、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或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查找;

2、组织查找未果的,应及时向区执法大队报告,并书面通知公安派出所继续跟踪核查,司法所及村(社区)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全程配合,协助开展工作;

(二)社区服刑人员有行凶、闹事、自杀及其它违法犯罪的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1、司法所在走访排查中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行凶、闹事、自杀、扬言报复他人及其它违法犯罪的苗头或迹象的,应采取措施对该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实施心理疏导;通知该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小组和社区矫正志愿者对其实施重点监控;并及时向执法大队报告,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2、根据实际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并立即组织调查,及时开展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等工作,防止突发事件发生和变化;

(三)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行凶、闹事、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情况的处置

1、司法所接到有关人员报告或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行凶、闹事、自杀、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自杀、他杀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矫正对象死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110”和公安派出所报警,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进行紧急处置;

2、司法所应立即前往事件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在第一时间内控制事态发展,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同时,向区执法大队报告事态发生的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要坚持“预防为主,防处结合,依法办事”的原则,认真做好突发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的经常性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自杀、行凶、闹事、非正常上访等危险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疏导、管理、教育措施,把各种突发事件消灭在萌牙状态。

(二)要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结合实际按需要在社区成立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分队。配置必要的应急装备和交通工具,切实提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实际处置能力。

(三)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互相推诿,影响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的,或因处置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加强重大事件处置的协调配合。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事件时,矫正小组要做好服刑人员的控制和教育疏导工作。重要敏感时期,重大活动期间,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较大规模的集体活动时,要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必要时可请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篇9

为提高我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能力,快速高效处理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整体作战能力,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进一步增强防范水平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__镇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宗旨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快速反应机制中的作用,按照“预防为主,及早介入,依法处理,防止扩大”的原则,在有效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同时,立足快速反应,分级上报,形成整体合力。在有效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同时,力争在第一时间平息事态,缩小影响,减少损失,保持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范围内发生的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在辖区内、外发生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包括不限于在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

(一)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脱逃,具有实施行凶、杀人、放火、爆炸、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暴力犯罪迹象的;

(二)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以要挟或制造重大社会影响为目的而实施或准备实施自杀、自焚、自残等行为的;

(三)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挟持人质,或对其犯罪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司法工作人员、其他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实施暴力报复行为的;

(四)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组织或参与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游行示威、非正常上访等群体性事件,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的;

(五)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突发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式、方法处置突发事件。主要包括:

(一)依法处置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进行。

(二)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快速反应,措施果断,迅速控制局面,有效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协同应对原则。处置突发事件应当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应急有序、处置有效。

(四)分工负责原则。相关部门应积极主动地做好相关工作。

四、组织机构

成立__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__(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__(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成员:__(乐民派出所所长)

__(__派出所所长)

__(片区法庭庭长)

__(司法所所长)

__(综治中心主任)

__(禁毒办专职副主任)

__(党政办负责人、妇联主席)

__(社会事务办主任)

__(财政所所长)

__(中心校校长)

__(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中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办公室设在司法所,主任由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__兼任,成员为综治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各村(居)矫正人员小组全体成员和帮教小组全体成员。

五、工作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传达上级指示命令;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并上报以供领导小组决策;与相关单位进行联络;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全程记录,并起草材料向上级报告。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到达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司法所要负责组织协调好各部门及各村(居)委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时参与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派出所要做好应对突发性事件有关准备工作,及时参与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接到现行重大案(事)件报警后,立即向应急分队领导报告;及时发出指令,调集警力,实施追缉、盘查、现场保护等措施;做好通信保障、维护现场秩序。各村(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要学习、领会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工作;在本村(居)范围内若发生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突发性事件应及时上报办公室,并组织力量立即开展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六、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及对策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负有先期处置的责任,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一旦发生先期处置不能控制的紧急情况,应立即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报请启动突发事件预案,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一)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处置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接到有关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发生非正常死亡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安派出所报警,并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尽快了解情况、教育疏导、化解矛盾,实施重点监控,防止其余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有行凶、闹事、自杀及其他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并派员迅速到达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妥善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书面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二)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有自杀、行凶、闹事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各单位部门在排查走访中发现,或接到其他部门、群众关于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有自杀、行凶、闹事、扬言报复他人及其它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情况或通知后,应立即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同时对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进行教育和心理疏导,布置人员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发生重大案件。并将处置结果书面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三)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脱管失控的情况处置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在各单位部门、群众报告或发现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脱管失控后,应设法查找。查找未果的应书面报告公安机关要求协助查找、追逃和监控,同时将查找和协助查找情况书面报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四)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管

一是对有重新违法犯罪风险的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要进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二是对蓄意非法信访的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要严格控制其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允许准假外出,并加大管控力度,严密防范。三是对生活困难或者身体有残疾、疾病等情况的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其解决困难,防止问题激化。四是对因务工、就学、探亲、就医等需要短期外出的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要指定监管责任,随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

七、总体要求

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规范有序、措施果断的原则。

(一)服从命令。各职能部门必须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力量、落实措施,形成联动。

(二)整体作战。各职能部门既要充分履行职能作用,又要打破部门的界限,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三)快速反应。各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速度就是效率的思想,根据本预案,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人员,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加强值班,组织检查,实施演练,确保效果。

(四)通信畅通。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确保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确保通信的畅通。凡因通信不畅、影响指挥、贻误战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篇10

为更加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是指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已经或可能发生的社区服刑人员非正常死亡、脱管失控,正在或可能发生的社区服刑人员行凶、闹事、自杀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等突发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相关政法部门密切配合下,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二)预防为主。要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预测、防范和处置工作,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

(三)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四)依法科学。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尊重科学规律,结合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式、方法处置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__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成立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设在区司法局),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置、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总指挥由区司法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区公安局治安大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承担。具体职责是: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决定有关事项,提出决策建议;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发生进展处置情况;必要时派员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处置、紧急救援。

四、应急处置程序及对策

(一)司法所的工作

1、社区服刑人员有自杀、行凶、闹事及其他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1)司法所在工作中发现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在工作中发现或了解到社区服刑人员有自杀、行凶、闹事、扬言报复他人及其他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时,应立即向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通报所在区域派出所,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即时教育引导,及时化解矛盾,进行重点监控,防止事态发展。

(2)司法所接到其他渠道通知或报告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有关部门通知或群众反映,社区服刑人员有自杀、行凶、闹事、扬言报复他人及其他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后,应及时调查情况,并立即向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属实的要坚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发展。

2、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的处置

(1)司法所接获群众报告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群众有关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包括自杀、他杀及其它意外事故造成社区服刑人员死亡)的报告后,应立即向“110”和公安派出所报警,同时向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立即到达事发现场了解情况,进一步向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态发展情况,积极采取处置措施,控制现场局势,防止事态扩大。

(2)司法所接获公安派出所通知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公安派出所有关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后,应立即向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同时到达事发现场了解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和查证工作。

3、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的情况处置

司法所接到群众报告或发现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后,应立即查找,24小时内查找未果的,及时向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时,书面通知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负责查找,司法所积极协助。

(二)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

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司法所的报告后,应立即向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事件性质的严重程度和事态发展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对社区服刑人员有自杀、行凶、闹事及其他违法犯罪苗头或迹象的情况,区应急指挥部应指导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引导,及时化解矛盾,并进行重点监控,防止发生问题。

对社区服刑人员正在行凶、闹事、实施自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及非正常死亡的情况,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派人到达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协调处理。有两名以上社区服刑人员参与或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犯罪造成重大政治、社会影响的,以及社区服刑人员三人以上集体上访的,要向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通知本级人民检察院。

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的情况,区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查找,有三人脱管失控的,要向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应将详细情况向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并抄送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起因、种类、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基本情况、事态发展情况、采取的措施和责任追查等。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市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经常性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和掌握突发事件发生的苗头,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把各类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对策。要组织演练,总结应急反应经验,适时调整充实预案,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在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互相推诿,影响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发生自然灾害或重大事件时,各乡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要做好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管控和教育疏导工作,防止发生严重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较大规模的集体活动时,要提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报上一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必要时可请当地公安机关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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