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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初二

2023-10-15 19:12:02互联网800字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初二 篇1

薛博化

一本书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很多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狼国女王》的书。

在我的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但《狼国女王》却让我为之改观。这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

大多数时候,狼捕杀动物的场面惊心动魄,极其残忍血腥。但这是它们的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树立起生物界的威严。虽然它们比不上人类先进,但也有自己独特的思想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如同中国历史上的武则天,因为她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她凭借聪明的智慧,一次次突破不可能,一次次创造奇迹。

在紫葡萄当上狼王前的狼王是她的丈夫盔盔。

盔盔是一头大公狼,这头大公狼之所以叫盔盔,是因为它的脑袋特别大,也特别坚硬,就像戴着一顶青铜头盔。在一个寒冷的冬天,帕雅丁狼群由于找不到食物,狼王盔盔很是着急。在一次外出捕食,狼群发现了一只正在进食的孟加拉虎,狼王盔盔做了一个大胆又疯狂的决定-虎口夺食,它带领帕雅丁狼群和孟加拉虎周旋,想要消耗孟加拉虎的体力。后来狼王盔盔趁这只孟加拉虎漫不经心,丧失警惕时,它突然蹿上去咬虎尾,它认为这次偷袭有把握,但孟加拉虎的智商远远超出了它的想象,只见孟加拉虎玩了个虎式回马枪,用虎爪揪住狼王盔盔,在它的脑袋上狠狠咬了一口……

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郡的首任女狼王,狼郡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次灾难的痛苦,无奈的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了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血汗、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引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出了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初二 篇2

龚一帆

一个好的故事,犹如一江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的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每个人的审美不同,喜好不同,所喜欢的书也都或多或少的不同,而我最喜欢的则是《小王子》这本书。

《小王子》是法国作家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于1942年写成的著名儿童文学短篇小说。

本书叙述者是个飞行员的故事,在故事的一开始就告诉读者,他在大人的世界里找不到一个说话投机的人,因为大人都太现实了。

接着,飞行员讲述了六年前他因飞机故障迫降在撒哈拉沙漠,遇见小王子的故事。飞行员讲述了小王子和他的玫瑰的故事,转述了小王子为什么离开自己的星球,也讲述了小王子来到地球前的故事;他遇见了国王、爱慕虚荣的人、酒鬼、商人、点灯人、地理学家、蛇、三枚花瓣的沙漠花、玫瑰园、扳道工、商贩、狐狸以及飞行员。

飞行员和小王子在沙漠中共同拥有过一段极为珍贵的友谊。当小王子离开地球时,飞行员非常悲伤,他一直非常怀念他们共度的时光。为此,他写下了这部小说,纪念小王子。

《小王子》这本书有很多经典语录,例如:真正的问题,不在于长大,在于遗忘;所有的大人都曾经都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的人记得;如果你要驯服一个人,就要冒着掉眼泪的危险;一旦你驯服了什么,就要对他负责,永远的负责;我会长大,但不会长成和你一样的大人;大人们都是这个样子,以衣冠取人……

这本书的作者以小王子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愚妄和死板的教条,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命运。同时也表达出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对真善美的讴歌。

这本书人物形象惟妙惟肖,它来源于我们的生活,又关照我们的生活。世界上重要的东西是肉眼看不到的,像现在也有大多数的大人只会坚持自己答案,这也就成为了大人与小孩最大的隔阂,我希望有一天这种局面能被打破,让所有的家庭都能够幸福,让世界一直和平下去。

《小王子》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以及“所有的大人都曾是小孩”等多个道理。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只有用心灵去看世界,才能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友谊!我们要像飞行员和小王子一样珍惜彼此的友谊,共同见证这世间的美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初二 篇3

王泽雨

理想是美好的,可他不是现实。

——题记

人的理想是美好的,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走向繁盛的垫脚石。可如果失去了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漫无边际的幻想之中,那将是灾难性的。《唐吉诃德》这本书就很好的说明了这点。

《唐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用他的这本小说为我们展现了一个荒诞的人——唐吉诃德。他是一名落魄的小贵族,喜欢骑士小说,整天沉浸在骑士梦之中,立志要恢复古代的骑士道。于是,他灾难性的幻想开始了:他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找了一把破矛当武器,戴上了破头盔,自称为游侠,行侠仗义,锄强扶弱。更为可笑的事情,他还雇佣了农民桑丘潘沙一起做他的骑士梦。在旁人眼中,他们成了疯子而在他自己眼里,自己却是个威风凛凛的骑士。

最令人好笑的还在后面。他在冒险途中,把旅馆幻想成城堡,店主幻想成城堡的主人,于是请求店主封他为骑士。这些荒诞过后,他的幻想仍未停止。他又把风车当成巨人,冲上去和“巨人”大战,结果遍体鳞伤,还自称有巫术;他把羊群当成军队,结果遭到牧羊人的攻击。他身边的明白人桑丘潘沙一再劝说他,可他总是不信。后来,笑话越来越大,他开始把剃头匠的铜盆当头盔,罪犯当绅士,还把他们放了出去,最后还是他的朋友伪装成骑士,与他“对决”,并让他停止做游侠骑士一年……当他吃遍苦头,伤痕累累回到家乡时,他已病入膏肓,时日不多了。这时,他终于明白骑士类小说都是胡说八道,可是已经迟了。

《唐吉诃德》这本书不仅讽刺了过去,还恰好讽刺了现在的一些社会现象。如书中的这位游侠走到农场时,看到农工十分辛苦,便威胁农场主,想让农工好过一点,结果唐吉诃德一走,农场主又开始折磨农工,甚至比上次的还要狠毒,正是讽刺了当今一些吃软不吃硬的人;而唐吉诃德,又如当今的一些少年,沉迷于武侠小说网络游戏之中,想做“张无忌”、“杨过”这种“大侠”,沉迷在自己的梦中,这不是理想,而是幻想。这样到最后,不仅浪费了自己的大好青春,还一事无成。这本书明确的告诉我们:做人不能脱离实际,沉迷于自己的幻想中。

当今的我们,应朝着正确的理想前进,而不是像唐吉诃德那样沉浸在自己的梦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初二 篇4

赵鑫博

茶余饭后,和老爸谈说到历史上最有骨气的朝代,那真的要数明朝了。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明朝那些事儿》了。

接触这本书,绝非偶然,真的要特别感谢我的老爸。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小学五年级的暑假,爸爸为了不让我过多的接触电子产品,在网上花高价买了这套书。收到一大摞书本的那一刻我震惊了,因为全书共分为九部。或许是为了让老爸开心,也或许是图个新鲜,跟随着老爸的脚步把整部书粗略的过了一遍。每部书里的小章节记得都不是太清楚。直到我步入初中的校门学到中国历史,我再一次的把这部书从头到尾地读了一遍。

经典就是经典,这一次我真的是走进了书里啦!其中印象最深的两部是第一部和第九部,第一部主要写了朱元璋本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小小放牛娃娃,但为了生计,只能去寺庙做和尚。一连串的生活所迫连和尚都做不成了,最后为了活命跟着去造反,通过不懈努力最终推翻了元王朝建立明王朝,当上了皇帝的奇幻生涯。读完这一部后,我的内心是非常感慨的,因为我知道了朱元璋的建国路是那么的崎岖坎坷!这就让我不禁联想到我们的求学路,求知的道路上处处是荆棘,我们依然是过五关斩六将逐步攻破,最终通向胜利的大门。

第九部比第一部的内容精彩多了,这一部主要讲明朝崇祯皇帝时内忧外患严重,大臣们议论纷纷劝崇祯皇帝迁都,让他逃到南京,但他像耳聋了一样,至死不退,铁一般地守护江山社稷。直到后来李自成攻下北京之后,最终慷慨地自缢煤山。纵观明朝276年,历经16帝,"不和亲,不纳贡,不割地,不赔款……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更加突显出明朝的骨气。《明朝那些事儿》展现的精神激励着我们,作为新世纪的新一代,爱国强国是我们新青年奋斗的目标,我们要时时刻刻为国家利益着想。《明朝那些事儿》这部书明确的告诉我们,只有国家强大了,民族团结了,方可抵御一切外来侵入者。

书的种类千千万,唯独这本最好看。《明朝那些事儿》作者笔锋活泼幽默,少了历史的沉重感,增添了书本的趣味性。这部书不仅让我了解了更多的历史知识,更激发了我的爱国热情,培养了我自强不息、拼搏奋斗的意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初二 篇5

张煦晨

几十年前,霍乱席卷了美国,小小的玛丽丧失了父母,小玛丽性格孤僻暴躁,从小就只有女佣与她一同长大,但在霍乱后,女佣也离开了她,她被接去了姨夫的家里。房子很大,却没有几个人住在这个房子里,孤独的玛丽找不到乐趣,在女佣玛莎的鼓励下,她开始找寻自己在大宅子里能够找到的乐趣,在聪明伶俐的知更鸟的带领下,小玛丽无意间找到了一处神秘的花园,花园里一片萧瑟,荒芜,杂草丛生,但在那里,她也找到了热爱动物的迪肯,她与迪肯一同在花园里耕种,种植鲜花,种植树苗,养小动物,使早已荒芜的花园重新焕发了生机。

如果《秘密花园》的内容仅此而已,那它也不会是享誉世界的青少年名著,它的魅力更在于玛丽与忧郁的少爷柯林间的故事。

随着劳动量的增加,玛丽也变得越来越健康了,苍白的脸上出现了红晕,身体也强壮了一些,看着更加可爱,性格也有了很大的转变,由原来的霸道变为了随和亲切,忘记了曾经的忧愁和烦恼,在一个晚上,玛丽听到了哭声,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玛丽找到了柯林,柯林暴躁无礼,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在玛丽那如八月正午阳光般的乐观下有了转变,而后成为了生机勃勃的欧洲小伙。

《秘密花园》的结尾如童话般美好,其中反映的是当时浪漫主义的盛行,是对自然的赞美,是对人类善的一面的讴歌。

在这本书中,我也学会了许多,知错就改,是人们一直赞颂的美德。在孟子所著的《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之中有“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一类,可见知错就改在古代的重要,在儒家学说中的地位。而在如今,知错能改仍有较大的意义,但凡是知错而不能改,不知错且不肯改之人,有几人有大作为?这样的人注定无所作为。人非圣贤,又孰能无过,正因如此,才更需懂得知错就改。

信念,也是这本书一个主题,现在的社会,很多青年都有拖延症,很多事都会拖着不做,但信念是可以让人积极坚持完成一件事的动力,连做小事的动力都没有,更何论大事。古语尚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奇迹永远只会发生在有准备,信念坚定的人身上。

所以,带着自己的梦想,怀揣着坚定的信念,拥有者知错然而能改的精神,向诗和远方不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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