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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考期间施工噪声管理通知

2024-07-18 10:27:31互联网职场文书

中高考期间施工噪声管理通知 篇1

20__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6月7日至10日)、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6月15至17日)即将来临,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保障考生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现就20__年中高考期间(5月31日至6月17日)全市范围内噪声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除抢修、抢险施工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示外,交通、市政、水利、房屋建筑等施工单位每日19时至次日7时一律停止夜间施工。在初、高中学校周围150米范围内的工地全天候停止打桩、砼施工、电锯等高噪声作业。请相关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

二、严禁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扰民。边界噪声不得超过所在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标准。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段和学校附近,每日20时后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

三、严禁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扰民。全天候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四、严禁露天娱乐、集会、燃放烟花爆竹等高噪声扰民活动。

五、严禁机动车、船(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救援车辆除外)喇叭噪声扰民。

六、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广大市民在中高考期间若发现噪声影响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的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

中高考期间施工噪声管理通知 篇2

20__年中职升学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已临近,为让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扰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出自 wwW.WeNaNDaQUaN.CoM

一、6月1日至6月5日,每天22时至次日6时,高中学校周边及考生集中居住区内产生噪音的生产企业、建筑工地、歌厅、舞厅、群众娱乐场所等要停工停业,其它时段上述区域产生的音量不得影响学生正常学习和休息。

二、5月20日6时至5月21日18时,6月6日6时至6月8日18时,城区禁止工程施工,禁止燃放鞭炮,禁止歌厅、舞厅、网吧营业,禁止门市部、商业摊点对外播放音乐,禁止广场、体育场、公园等处的早晚群众文化活动播放音乐。

三、高考期间,武威市生态环境局民勤分局、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查组,对考点周边及考生集中居住区内噪声源、考生和家长聚集性活动进行集中整治,对违反上述规定,构成环境违法的,将根据部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武威市城市社会生活噪音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四、高考期间,设立值班电话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中高考期间施工噪声管理通知 篇3

为加强高考、中考期间(6月2日至6月17日)噪声监督管理,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我区将开展“20__绿色护考专项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通告如下:

一、停止夜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除抢修、抢险须报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示外,各建筑施工单位自每日19:00至次日7:00止一律停止施工,在初中、高中学校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工地白天停止打桩、作业、电锯等噪声施工作业;6月7日至10日的高考考点和6月15日至17日的中考考点周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停止可能产生噪声而干扰考生考试的生产、生活等活动。

二、严格控制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音响音量,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在居民较为集中的地带和学校附近,22:00 后停止产生噪声的营业活动。

三、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装卸货物。

四、防止排舞等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扰民,禁止机动车辆在禁鸣区域(路段)鸣叫喇叭,禁止拖拉机等在市区禁驶区域(路段)行驶。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环境噪声污染行为进行监督。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举报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

中高考期间施工噪声管理通知 篇4

20__年湘潭市高考、学考和中考“三考”即将临近,为给考生提供良好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三考”期间严格控制我市环境噪声污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12日至14日学考期间、6月18日至20日中考期间,在市区范围内禁止午间(中午12时至15时)和夜间(20时至次日凌晨7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和其它产生噪声的生产、经营活动(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

二、6月7日至9日高考期间、6月12日至14日学考期间、6月18日至20日中考期间,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市区禁鸣的'规定。

各考点周围2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大中型货运车辆运行(渣土车、商砼车、沙石车等)和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三、市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巡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特此通告。

中高考期间施工噪声管理通知 篇5

20__年6月我市将相继举行多项重要考试,6月7日至9日举行普通高考,6月26日至28日举行中考和初二学业水平考试。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中、高考期间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将对噪声污染实施特别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中、高考备考以及考试期间(5月30日至6月9日,6月20日至28日),高中学校、初中学校和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居民住宅区)周围直线距离300米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作业、商业促销广播、文化娱乐扩音、机动车鸣笛以及其他各类产生噪声干扰周边环境的行为。

二、在6月7日至9日和6月26日至28日考试期间,考点周围直线距离500米范围内,全天24小时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作业、商业促销广播、文化娱乐扩音、机动车鸣笛以及其他各类产生噪声干扰周边环境的行为。

三、5月30日至6月9日、6月20日至28日中午(12:00—14:00)和夜间(22:00—次日7:00)时段全市范围内禁止从事产生噪声的施工作业,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办理准许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

四、在备考和考试期间,全市应严格管控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的各类产生噪声的活动,除需严格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外,其余时段产生的噪声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排放限值。

五、抢修、抢险、应急作业应预先评估对考试的影响程度,采取合理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并及时向受影响的考点预警、预告;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考试期间非必要禁止在考场周边鸣笛、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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