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风险提示:
竞业禁止的人员具有针对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竞业禁止的生效是依据法律,只要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而部门经理、普通员工等无需承担此义务。上列双方当事人为了满足特许经营的要求,根据特许经营系统总部(______)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禁止协议:
第一条 竞业禁止乙方承诺,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下列活动:
(一)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实体在公司之外设立提供与公司产品或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机构;
(二)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实体提供与公司生产的产品相同、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所从事业务相同、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
(三)不得向任何个人、合伙、公司、信托、协会或任何其他实体提供任何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产品,或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服务(不论作为代表、代理人、独立承包人、顾问、咨询人或其他类似身份或通过其他关系);
(四)不得在任何竞争者中拥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作为所有者、特许经营者、合伙人、股票持有人、委托人、成员、投资者、托管人或其他类似身份或通过其他关系);
(五)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实体以任何方式向公司的任何先前、现有及潜在的客户提供与公司提供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
(六)不得以攻击公司的业务能力或其他任何方式损害公司的商业声誉和名誉。
第二条 禁止期限竞业禁止的期限为履行期间。风险提示:
竞业禁止只限制在职期间,只针对在职人员,只要未离职,就一直适用。若是要限制离职人员,需要在员工离职时,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约束其跳槽到竞业公司产生纠纷。 但建议在员工开始接触商业秘密时就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为大部分离职原因都与企业有矛盾或是为了追求高薪待遇,离职时是比较难与其签订的,应提前做好风险防范。
第三条 禁止行业
(一)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参与经营与甲方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hTtPs://WWw.WenANdAqUaN.cOM
(二)乙方保证在甲方的任职期内所使用的技术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不侵犯前受聘单位的技术秘密,如承担了对前单位的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则应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利用前单位的保密信息为甲方服务。
(三)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承诺:不从事
第二职业;乙方和乙方的关联人不在与甲方互为竞争的单位或与甲方有直接经济往来的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内接受或取得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向该类竞争性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无论是否有偿)或其他协助;不得利用在甲方的任职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就本协议而言,乙方的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作为合伙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或以上权益的任何种类的机构;
2、乙方拥有重大占有权益或乙方作为受托人(或类似的受托职务)的任何信托或其他财产。
(四)在甲方任职期间,乙方不得对竞争性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持有股份或股份期权、借贷或组成合伙等),也不得以其它方式与甲方竞争或协助任何个人或单位与甲方竞争。如乙方的亲属在甲方的竞争性单位就职,乙方应如实向甲方人事部门告知上述事实。
(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在甲方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期限内,都不得到甲方的竞争性单位就职。
(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在甲方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期限内,都不得直接或间接服务于或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
1、服务于、开办或经营与其在甲方公司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一致或类似的其他类型的公司或企业。
2、服务于、开办或经营与甲方公司有相同业务或相近似业务的公司或企业。
3、服务于、开办或经营为上述公司或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公司或企业或其他机构。
(七)乙方同意在其任职于公司期间及离职后的年内,乙方保证不会直接或间接地指使、引诱、鼓励、唆使或以其他方式试图影响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去为乙方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服务;
(八)乙方保证不会引诱公司的客户或以前的客户以攫取他们的业务而直接或间接获利。乙方在任职公司期间为履行其职责而采取的行动除外。
第四条 禁止地域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地域范围,包括乙方参与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行为时,总部特许经营系统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已经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正在筹备经营的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第五条 补偿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同时,无权要求补偿。经总部同意,可以放弃要求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权利,不再给予乙方补偿。在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甲方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由_________承担补偿义务。
第六条 支付给予乙方的补偿,应当按月(季)支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到甲方财务部门领取补偿。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应当向总部申诉,总部应当在_________个月内予以解决;超过期限仍未解决的,乙方不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否则,不得免除乙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风险提示:
单位对竞业禁止人员不需要支付补偿。若是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则员工离职后要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以已经支付过所谓的竞业禁止补偿金为由拒绝支付补偿金。更不能将其在职期间获得的保密费当做是对竞业限制人员离职后的补偿金。
第七条 总部保留权利乙方依照本协议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及其他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在甲方终止与总部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后,以及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主张权利。当甲方为分部或加盟店时,总部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除非乙方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未经总部同意,甲方不得放弃对乙方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甲方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第八条 监督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档案存档机关出具的证明其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证明其任职单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
(三)_________。义务人未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履行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许经营系统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在违约期间所得利益,或者在违约期间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_________万元以上_________万元以下的违约金。乙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且无权要求甲方继续给予补偿。
第十条 协议文本本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上列双方当事人为了满足特许经营的要求,根据特许经营系统总部(______)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竞业禁止协议:
第一条 竞业禁止
乙方承诺,除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下列活动:
(一)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实体在公司之外设立提供与公司产品或项目相同或类似的机构;
(二)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实体提供与公司生产的产品相同、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所从事业务相同、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任何业务;
(三)不得向任何个人、合伙、公司、信托、协会或任何其他实体提供任何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产品,或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服务(不论作为代表、代理人、独立承包人、顾问、咨询人或其他类似身份或通过其他关系);
(四)不得在任何竞争者中拥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作为所有者、特许经营者、合伙人、股票持有人、委托人、成员、投资者、托管人或其他类似身份或通过其他关系);
(五)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实体以任何方式向公司的任何先前、现有及潜在的客户提供与公司提供相同或类似的产品或服务;
(六)不得以攻击公司的业务能力或其他任何方式损害公司的商业声誉和名誉。
第二条 禁止期限
竞业禁止的期限为合同履行期间。
第三条 禁止行业
(一)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参与经营与甲方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
(二)乙方保证在甲方的任职期内所使用的技术知识均与前受聘单位无关,不侵犯前受聘单位的技术秘密,如承担了对前单位的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则应保证在甲方工作期间不利用前单位的保密信息为甲方服务。
(三)在甲方任职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承诺:不从事第二职业;乙方和乙方的关联人不在与甲方互为竞争的单位或与甲方有直接经济往来的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内接受或取得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董事、监事、股东、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或向该类竞争性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无论是否有偿)或其他协助;不得利用在甲方的任职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就本协议而言,乙方的关联人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担任管理人员或作为合伙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或以上权益的任何种类的机构;2、乙方拥有重大占有权益或乙方作为受托人(或类似的受托职务)的任何信托或其他财产。
(四)在甲方任职期间,乙方不得对竞争性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持有股份或股份期权、借贷或组成合伙等),也不得以其它方式与甲方竞争或协助任何个人或单位与甲方竞争。如乙方的亲属在甲方的竞争性单位就职,乙方应如实向甲方人事部门告知上述事实。
(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在甲方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期限内,都不得到甲方的竞争性单位就职。
(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离职,离职后在甲方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期限内,都不得直接或间接服务于或自办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于、开办或经营与其在甲方公司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一致或类似的其他类型的公司或企业。2、服务于、开办或经营与甲方公司有相同业务或相近似业务的公司或企业。3、服务于、开办或经营为上述公司或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或顾问服务的公司或企业或其他机构。
(七)乙方同意在其任职于公司期间及离职后的年内,乙方保证不会直接或间接地指使、引诱、鼓励、唆使或以其他方式试图影响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去为乙方或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服务;
(八)乙方保证不会引诱公司的客户或以前的客户以攫取他们的业务而直接或间接获利。乙方在任职公司期间为履行其职责而采取的行动除外。
第四条 禁止地域
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地域范围,包括乙方参与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行为时,总部特许经营系统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以及已经签署《特许经营合同》正在筹备经营的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第五条 补偿
因乙方违约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同时,无权要求补偿。经总部同意,可以放弃要求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权利,不再给予乙方补偿。
在乙方履行竞业禁止义务期间,甲方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由_________承担补偿义务。
第六条 支付
给予乙方的补偿,应当按月(季)支付,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到甲方财务部门领取补偿。甲方不按时支付的,乙方应当向总部申诉,总部应当在_________个月内予以解决;超过期限仍未解决的,乙方不再承担竞业限制义务,否则,不得免除乙方承担的竞业限制义务。
第七条 总部保留权利
乙方依照本协议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及其他义务,均视为总部享有相应的权利。在甲方终止与总部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后,以及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直接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主张权利。
当甲方为分部或加盟店时,总部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违约行为,直接行使赔偿请求权,除非乙方已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全部履行了赔偿义务。
未经总部同意,甲方不得放弃对乙方的赔偿请求权,否则,其行为无效,总部有权依照本协议主张甲方放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第八条 监督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配合甲方的监督与检查:
(一)每季(年)提供一份其人事档案存档机关出具的证明其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
(二)每季(年)提供一份证明其任职单位为其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文件;
(三)_________。
义务人未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或履行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且不免除乙方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及特许经营系统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在违约期间所得利益,或者在违约期间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根据违约行为的情节给予_________万元以上_________万元以下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停止给予乙方补偿。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竞业禁止义务,且无权要求甲方继续给予补偿。
第十条 协议文本
本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内容无效,仍应按原协议文本的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电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软件工程师培训由上列各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甲方为dfg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dfg”)授权培训机构;乙方已经充分了解甲方所提供培训各方面详细情况,现甲乙双方就甲方为乙方进行软件工程师培训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软件工程师培训协议,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有权根据dfg的统一要求及本中心的有关对教学、实习、推荐就业以及相关的各个环节对乙方进行管理。
1.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的。若乙方有三次违纪记录,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学,所收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1.3 甲方有权根据dfg的要求及用人企业的需求调整教学安排、管理规定。
1.4 甲方应及时组织认证考试,乙方考试合格,及时颁发认证证书。
1.5 在乙方完成两学期课程获得证书后,甲方应予以100%推荐工作,原则上应给乙方三次推荐机会。
1.6 甲方应按照dfg规定的方法、模式实施教学。如有变动应向乙方说明。
1.7 甲方应认真处理乙方在教学及管理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1.8 甲方承诺乙方成为注册学员时(以签署本协议并交纳费用为准,下同)即拥有获得相应培训和服务的权利。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有权获得软件工程师课程的培训。
2.2 乙方通过相关考核有权获得相应的认证证书。
2.3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教学和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甲方应认真对待。
2.4 乙方完成两学期课程获得证书后,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推荐工作。
2.5 乙方同意遵守dfg及本中心的有关管理制度。
2.6 乙方同意足额及时向甲方交纳有关费用。
2.7 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同意如有三次违纪记录及一次违法行为则自动退学。
2.8 乙方有权了解学习、实习及安排就业方面的规定。
2.9 乙方承诺认真完成各项课堂学习任务,及时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习题,实习课程、项目设计及毕业设计。
2.10 乙方承认已详细了解甲方培训课程及教学、管理各方面的情况;乙方承诺一旦成为本中心注册学员不得中途退学,否则,所交学费不得要求甲方退还。
2.11 乙方确认学习期间所完成的项目设计及毕业设计的软件著作权等多项权利均属甲方所有。
第三条其它约定
3.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学员软件工程师认证系列课程两学期结束、并且甲乙双方已履行完毕各自的义务为止。
3.2 如果乙方在学期之间暂时中断学习,本协议处于待执行状态,学员参加后续课程学习时,本协议继续生效。学员中途终止学业,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3.3 本协议的附件及甲方所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条陈述和保证
4.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电脑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4.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 甲方的责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协议 履行,则应退还乙方所交费用.
(2)如果甲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乙方遭受损失,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赔偿。
5.2 乙方的责任
(1)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则甲方可终止协议,乙方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2)如果乙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软件工程师培训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条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八条协议附件
8.1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8.1.1 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8.1.2 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8.2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可以互免责任。不可抗拒因素包括: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军事行动、战争、罢工、动乱、传染病、法规变更等。
9.2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