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乙方受甲方的委托,将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建设工程承包施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工程。
2、工程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新型产业园。
3、工程内容: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工程施工
4、工程承包范围:
紫薇田园都市B区1#楼室外道路、土方、管沟、景观绿化、各系统管网、室外照明、主楼主电源供电。
第二条:工期:20xx年6月30日至20xx年8月30日。
第三条:工程质量要求及竣工验收:
1、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各项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评定标准的条件,质量等级为:合格。
2、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甲方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有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费用,但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由甲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3、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进行自检,并通知甲方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代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四条:安全施工及事故处理:
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法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现场施工等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
第五条:工程结算及承包方式
1、按照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四类工程取费,不含税工程造价优惠3%;安装按照20xx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配套费用定额三类工程取费,不含税工程造价优惠5%;绿化工程按照苗木总价*(1+30%)进行结算,苗木总价包括苗木价、运输费用及挖苗费,苗木价需经甲方认质认价。甲方认价及甲供材料不优惠。贷款利息不予计取。
2、根据甲方确认竣工图纸工程量、签证,变更文件。
3、乙方自购材料必须经甲方认质认价后作为计价依据。
4、乙方应如实编制工程预算,若出现乙方报送预算与实际审定价相差±5%以上(含±5%),全部审计成果费由乙方承担。
5、结算时限: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乙方报送决算给甲方,在30日内甲方给予审定。
第六条: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待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以甲方认可的价格按实结算,室外土建、管网、安装工程结算后20日内付至工程造价的70%,财务决算完成后30日内付至总造价的95%,预留5%作为工程质保金,保质期满后20天付清5%工程预留款。绿化工程付至工程造价的80%后暂停支付,剩余20%的工程款作为保质金,保质期满后20天付清20%工程预留款。
3、发票的提供时间为每次甲方付款前(甲方付款前2日通知),发票金额同每次付款金额。发票未提供或金额不足,甲方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提供发票同时乙方应提供收款单位开户行和账号。
4、付款方式为转账或支票。
第七条 :工程保修:
1、本工程预留工程款的作为质保金,室外土建、管网、安装工程保质期为 贰 年;绿化工程保质期为 壹 年,保质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绿化工程在保质期内,乙方负责修剪、施肥、打药、补植、除草、浇水等工作,保证苗木成活。
2、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除外,质保期如无质量问题,期满一次性付清;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乙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维修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修理,因而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应由乙方承担。(工程款支付过程中不计利息)。
3、质保金的退付以紫薇物业验收单为依据,执行西安紫薇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材料设备质保金管理办法》。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西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九条:其他
1、乙方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宁波神化国际物流仓储中心厂区工程施工总合同》等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为确保竖向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明确各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特订立本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承包范围:
二、承包方式及工作量
1、承包方式:
2、总价暂定万元,计价规则参见总包合同,最终以审计审核为准。
三、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一)、结算方法
1、工程预算编制依据:同总合同条款。
2、乙方按建设方最终审计结算价为依据,向甲方上交结算总价 ,税金甲方代缴,工程决算编制由乙方负责。
(二)、付款方式及形式
1、本工程按当期工程量依据总合同同比例支付进度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收到建设单位结算总价款的95%时,甲方支付乙方应得到结算款(工程造价5%的保修金按保修条款预定暂扣)。结算时,乙方提供总价的40%人工工资清单,开具劳务发票,剩余部分以材料发票抵充。
2、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保修期二年;在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原因发生的缺陷或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保修期满后15天内无息返还。
四、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要求为:工程年月底竣工(具体满足业主要求),工期延误按 元/天处罚。
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要求进行,安全管理按照施工总合同《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条例》的规定执行,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2、如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3、施工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场内文明施工有关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场外保证交通安全以及道路清洁等。
六、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参与质量、进度等管理监督工作;
2、参与资料整理验收、盖章工作;
3、履行总包职责并完成建设方指定的其它工作;
(二)、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按图纸和甲方的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接收甲方在技术、质量、安全等各方面的监督和配合监理验收与整改,施工时不得任意更改,确保工程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2、乙方应服从甲方正常范围的调度和安排,反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和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所有责任。
3、乙方在施工中不得碰撞或弄脏已完工程,因此造成需试验、修补、返工、清理、延误工期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其它
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时,应做到三证齐全,严禁无证上岗。
2、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经济合同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3、本合同壹式陆份,其中甲方执肆份,甲方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款项付清同时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建设单位) 乙方: (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焦河小区住宅楼的室外附属土建、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
住宅小区室外道路硬化、污水管道、暖气管沟及管道安装工程,二层住宅楼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
第二条 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 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 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1+ %)。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市建设工程造价治理信息》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 %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 (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 结算。
2. 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后,乙方一周内拿出预算。甲方接到预算后一周内完成预算审核,凭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付备料款30%,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进度款,并扣回备料款。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工程进度)由甲方现场治理员确定,如乙方有严峻异议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审定后的预算书进行
第四条 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 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治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 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 工程质量监督
1. 甲方委派一人为本工程治理负责人,委派一人为本工程现场治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治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 乙方委派一人为项目经理,指派一人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治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治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听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
3.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六条 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
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七条 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八条 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委托代理人: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点:
乙方(盖章) :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星河城小区一期工程
2、工程地点:滁州市来安县
3、工程内容:
1)检查井施工,浇筑垫层、砌筑检查井、检查井内粉刷、井盖安装等(检查井砌筑高度按照设计要求,)
2)管道井预埋施工,管下面铺设细砂、管顶面铺设细砂
3)雨水排水路边水口,包括铺设过水横管
注:如有设计变更需按照设计变更后图纸施工。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工程计量单价:
1)检查井砌筑150元/个
2)管道井预埋12元/米
3)雨水排水路边水口60元/个
2、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年底付工程量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剩余的款项。
三、承包方式
乙方采取半包方式承包,负责全部工程范围内的人工、质量、工期、安全。
四、工程质量
乙方需安排技术负责人在现场管理施工的质量、安全及进度并配合好甲方的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制度;所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照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与其他各施工方协调工作。
2、负责及时组织对以上工程的验收工作。
3、乙方应遵守各项,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内容。
4、乙方应组织安全生产,搞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
5、工程交付后,由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负责。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室外主排水、道路及花园广场、部分水系施工
二、承包方式
除道路面包砖、草坪砖、路牙由甲方提供外,乙方采取全包方式一次性包定全部工程范围内的人工、材料、质量、工期、安全
三、合同价款及计价方式
1、合同总价款(暂定总价):大写 :元整(小写:元)。
2、具体分项工程量见附件(**小区室外附属工程及水系工程量清单)
3、本合同价为暂定价。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结算的工程量由双方现场测量及竣工图纸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工程量。材料价格需由甲方核价确认后才能进入决算。
4、本合同室外主排水、道路套用定额为:按《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xx版,同时参考《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20xx版。如定额缺项,本合同又未约定,按市场价双方协调确定。
5、本合同中央花园广场、水系施工套用定额为:按《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xx土建定额,定额缺项部分可参照《江苏省园林工程计价表》。
6、本合同所有工程量土建三类工程取费。
四、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本工程工期以甲方书面确认的日期为准。
2、竣工日期:20xx年11月20日
3、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
(1)重大设计变更;
(2)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连续停工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及特殊风险;
4、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应在三天内就延误的情况、内容,书面形式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二天内报建设单位,并按工程合同条款的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在收到报告后五天内予以确认。
5、本合同签定后,乙方进场施工的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进场施工。
五、工程质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照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该期工程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50%,20xx年年底付至合同总价的70%,结算审核结束六个月内付至结算价的90%,其余结算价的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后七日内无息付给对方。每次付工程款时,乙方需开具符合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正规有效的等额发票。
七、工程保修
1. 承包工程保修期按照国家保修方面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为12个月。
2. 保修期内因材料、设备质量、工程质量造成的工程的任何部位出现
3. 保修期内发生保修事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雇用第三方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保修金不足以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确属质量问题应在《工程质量缺陷》上记录。
八、 甲方责任
1、配合做好使乙方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工作。
2、向乙方提供现场临时用水用电。
3、配合乙方做好乙方承包范围外的各方联系、协调工作。
九、 乙方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的规范、规定、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进入现场施工人员严格按国家、
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施工期间全面负责施工区
4、组织强有力的管理班子,及时策划施工准备工作,不失时机地组织人
5、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
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 争议
甲乙双方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相关事宜及附言
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2、本合同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3、附言:(1)本工程包工包料的所有材料必须是国标产品
(2)工程量按实计算,审计为准。
十二、本合同签订地点:
甲 方: 乙 方:
法人定代表人: 法人定代表人:
委托人 : 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院内地面、排水沟、电缆沟、围墙、厕所等。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合同总价款:大写: 小写:( )元。 其中:
① 地面硬化共m2,共计: 元
② 排水沟 米,共计: 元
③ 电缆沟 米,共计: 元
④ 潜水井、渗井各一眼,共计: 元
⑤ 围墙xx平方米,共计: 元
⑥ 厕所2个,共计: 元
2、本合同价为暂定价。竣工后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材料价格执行施工期间市当月信息价;信息价无的材料单价需由甲方核价确认后才能进入决算。
3、工程款拨付:本工程不付预付款,工程完工并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甲方于15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下余的5% 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3日内支付。
三、承包方式
乙方采取全包方式一次性包定全部工程范围内的人工、材料、质量、工期、安全。
四、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工期 日历天。
五、工程质量
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照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与其他各施工方协调工作。
2、负责及时组织对以上工程的验收工作。
3、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要求按时支付各期款项。
4、乙方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施工内容。
5、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编制竣工资料并及时汇总给总承包单位。
6、乙方应组织安全生产,搞好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承担。
7、工程交付后,由施工质量方面的原因引起的质量维修由乙方负责。
七、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金额为本工程价款的5%;保修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发出维修通知三日内,乙方必须到现场进行维修,若超出三日,甲方有权组织维修,维修费在保修金中扣除。
八、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余款结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 方:法人定代表人:委托人 :年 月日
乙 方: 法人定代表人: 委托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