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谓“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如果说平安是人们幸福的基础,那么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起于人民,终于人民,归根到底,扫黑除恶其实就是一场人民战争,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
通过这次专题讲座我们可以了解到许多。首先我们明白黑势力无处不在,但它究竟是什么呢?其实黑势力具备以下四个显著特征:
一是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是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
三是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是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保护伞),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行霸、村霸、区霸),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发展秩序以及百姓生活,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惧感。hTtPs://WWw.WenANdAqUaN.cOM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懂得利用。敢于捍卫自我权益。敢于斗争,敢于拼搏。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人人都有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我的小力量。广大人民群众是黑恶势力最直接的受害者,面对如此可怕的黑恶势力,我们要出重拳、下重手,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用实际行动守护一方安定。人人参与扫黑除恶,不仅有利于整合扫黑除恶的社会力量,还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都应该积极参与其中,并不断影响身边更多的人加入扫黑除恶的队伍中来!
身为单位工作中的一员,在扫黑除恶的过程中,首先要自律其身,洁身自好,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不能出现扫黑还没扫,自身就“黑”的情况,要时刻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记在心,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将腐朽势力淹没于汪洋大海中,给人民群众一个安稳的社会氛围。
扫黑除恶不只是一个口号,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开展专项斗争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反腐败斗争、创新社会治理等结合起来。我个人认为,在做好自身清正廉洁的同时,还要积极的向人民群众普及扫黑除恶知识,让人民群众参加到扫黑除恶的工作中,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显著的提升。同时还要做到坚持“一案三查”,在接到举报后,既要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做到各个部门相互合作,相互监督将扫黑除恶进行到底。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务必高度重视。一些黑恶势力长期霸据一方,为非作恶,广大群众深受其害,一些黑恶势力甚至以腐化党政机关干部为手段,寻求保护伞,谋取暴利。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尤其是作为吴学占等人涉黑专案组的一员,深切体会到黑社会的猖獗狂妄、敛财无度,体会到群众受到欺压时的委曲求全、有苦难言。有人可能会说黑恶势力与我何干,但人毕竟不是独处的,有与其他人交集的可能,你可以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但你绝对不敢保证你不会成为黑恶势力的受害者。扫黑除恶就是为了保障我们有清明的政治生态,保证我们有安居乐业的生活,甚至是保护我们每个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作为纪检一员,必须自觉置身大局,将扫黑除恶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扫黑除恶迫在眉睫,务必重拳出击。黑恶势力关系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在实际办理涉黑案件的过程中也深有体会,比如有些轻微刑事案件,因嫌疑人是涉黑人员,通过恐吓等方式找被害人调解,找证人做假证言,案件证据得不到手机固定,使得案件无法进展,黑恶势力从而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有些黑恶势力有保护伞的支持,攫取暴利,操控重要领域,打击黑恶势力牵一发而动全身,影响重大。虽然扫黑除恶困难重重,但作为侦查监督干警,必须坚定信念,对审查逮捕的涉黑案件,自觉屏蔽阻力,审查证据,及时督促侦查人员补充完善证据,为后续的诉讼程序夯实基础;在审查其他类型案件时,要注重审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情形,是否存在“保护伞”问题,对涉及犯罪的,坚决监督立案,对苗头性问题,及早扼杀,确保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黑恶势力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黑恶势力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纪检人员,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注重结合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黑恶势力滋生成长的土壤。
扫黑除恶的冲锋号已经吹响,作为纪检人员,必须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的决心,立足于自身工作岗位,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放过任何一股恶势力,为不断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打蛇要打七寸,依法严惩基层腐败干部就是赢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胜利的七寸,所以开展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结合从严治党、结合基层反腐,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持既打涉黑组织,又打“保护伞”,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同时推进扫黑除恶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燕寺社区党总支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方案,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扎实开展辖区内各类线索进行摸排,针对近年来我社区赌博风气严重,导致一部分群众不务正业,影响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等现象进行逐一排查,及时上报线索。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政权是国家政权的基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涉及基层政权巩固和群众安居乐业,也是对基层干部的一项大考,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作为最基层的干部我们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治理社会乱象,深挖彻查“保护伞”,共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扫黑除恶,人人有责,黑恶势力是危害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习近平同志领导的党中央坚持维护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贯彻执政为民,做到顺民心、合民意,党中央和国务院与2023年1月发出《关于开展打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誓将黑恶除尽,造福人民。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们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面貌焕然一新,然而在建设社会主义实现民族复兴的道路上仍有一些害群之马,黑恶势力危害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更阻碍了国家民族的复兴和崛起,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坚决的向黑恶势力宣战,这不只是关乎个人利益的得失,更关系着社会大局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我们决不能做伟大斗争的旁观者,而要做参与者,捍卫个人利益,保卫一方安宁,向黑恶势力说不,坚决举报斗争,永不妥协,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在习近平同志身边,勇敢的挥舞法治利剑,斩除黑恶。
黑恶势力是社会顽疾,扫黑除恶绝非一朝一夕之事,我们必须坚定信念,时刻保持警惕,斗争到底,做到黑恶必除,除之必尽,斗争中要做到综合治理,双管齐下,标本兼治,从源头治理,要砸烂保护伞,铲除黑后台,重拳出击,不获全胜不收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铲除黑恶霸痞,弘扬社会正气。
扫黑除恶重点主体是政府,参与者是全体人民群众,政府牵头与群众参与相结合。政府在扫黑除恶工作中首先必须得要坚持高位推动,发挥职能部门的主体作用,扫黑除恶不是政府一家之事,更重要的其实还应该是人民群众参与其中。调动广大民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政府整合资源,投入最优的力量,促进群众心中“扫黑除恶、人人有责”的意识形成和强化,确保我们扫黑除恶取得实效。同时也应鼓励、引导群众参与到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队伍中,参与到扫黑除恶工作中,一来切实感受到国家对于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感受扫黑除恶带来的好处,例如安全感提升等等。人们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扫黑除恶,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的解决了之后,才会有生活愉快,有未来憧憬的“蓝天”。
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基本工作方法,人民群众始终是党和国家事业的胜利之源。群众是是哦我们扫黑除恶工作的受益者,要持续长久让人民群众放心还有安心,扫黑除恶工作中,不应只是活动般的一阵风。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保持常态化,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清理打击黑恶势力,推动扫黑除恶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准情况,不搞一刀切,根据实际情况定方案,定计划,行成制度与规则,做到扫黑除恶有依据,有动力,有实施的具体程序、步骤,可以从源头思考,从源头杜绝黑恶势力的抬头。
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出重拳,出长拳,把黑恶扫除,打扫出希望无限的“蓝天”。
在扫黑除恶中争当先锋,党员干部要提升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将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人人支持,个个参与,凝心聚力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在扫黑除恶中争当先锋,党员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参与,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尽职尽责。要检视自己是否涉黑涉恶,是否为黑恶势力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要排查亲属、朋友圈、生活圈是否有人员涉黑涉恶;发现问题要坚决自纠自律、互查互纠并及时向组织汇报;要大力发动群众,善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扫黑除恶,民心所向。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使命,以实际行动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黑恶势力与黑恶性质犯罪牵涉面广,群众反映强烈,背后所牵扯的各方面势力、利益盘根错节,矛盾也非常复杂隐蔽,要想连根拔起、彻底解决一定要干群齐动手,党政一起抓,群策群力。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律师行动起来,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在今后执业中,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我们应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