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是为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建设,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制定的条令,条令里对人民警察的警容风纪、值班备勤、内务设置、接待群众等都作出了规定,作为一名窗口民警应当将条令内容落实和应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来,以条令的内容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升职业素养,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以良好的形象接待前来办事的人民群众。
在此次学习活动中,我按照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地对《条令》进行学习,全面了解《条令》的内容和要求,特别重点学习了《条令》关于内务建设的内容,强化条令意识,坚持经常学、反复学,学以致用。
通过学习加深了对《内务条令》的理解和掌握,我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学以致用,注重养成,将《条令》融入到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当中,切实把《条令》的要求落实到方方面面,时刻坚守人民警察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愈明。学习条令,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令》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目的在于促进各项工作。
作为基层派出所的领导,我们不仅要带头学习,更应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主动对照《条令》检视自身不足,加深理解,掌握《条令》的精髓,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切实把条令落到实处,融入日常生活、工作、训练当中,带领同志们以严谨的警容风纪、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公安工作,主动担当作为,更好地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
细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令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人民公安队伍“忠诚之师、威武之师”称号的来之不易。此次内务条令的发布与更新,不仅在工作中,在生活里树立起模范标杆,规范了人民警察形象,更给予我们一种职业自豪感、荣誉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秉承“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在前进的道路不断探索,严格要求自己,做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信任的新时代公安队伍。在未来的从警征途中,我将继续提升自己的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以小见大,以更加热情、饱满的状态服务人民,保障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按照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通过学习加强了对《内务条令》的理解和内容的掌握,增强了对《内务条令》重要的认识和体会,同时也能以《内务条令》来严格要求自己,下面我对学习《内务条令》的体会浅谈如下:
一、对《内务条令》的实施重要性有进一步的认识。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锻造具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我们怎样才能不辜负领袖的叮嘱?唯有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锻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过硬公安队伍。
《内务条令》的实施,是严格规范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铸牢忠诚警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着力锻造具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公安队伍的重要保证,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从自身做起,把《内务条令》落实应用到工作和日常生活中。
把此次《内务条令》学习成果运用到自己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主动带头学习《内务条令》,并按照其要求,狠抓落实,逐一对照《内务条令》章节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单位摆进去,从点滴入手,坚持不懈,不断提升乐安交警队伍的精气神,为乐安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公安交警力量。
《内务条令》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警察的言行举止,我们一定要以此次学习活动为契机,学以致用,注重养成,将《内务条令》融入日常生活、工作、训练当中,切实把《内务条令》的要求落到实处。
“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人民警察的作风建设是件大事,通过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从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这些细微的事上抓起;从各种环境、各种场合下规范警察的行为举止入手。使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潜移默化中锻造了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
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我将以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为动力,严格要求自己,时刻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和希望,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培养自己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纪律意识。
近日,拘留所全体民辅警对《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进行了集中学习,对条令的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对人民警察警容风纪、值班备勤、内务设置、着装管理规定等制度进行了重点学习。通过对《条令》的认真学习,我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学习、生活的秩序规范有了全新、直观的认识。
一是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学习《条令》的重要意义。通过对《条令》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我深切明白了《条令》在内务管理、执法办案、警容风纪等方面对提升队伍管理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是进一步严于律己,切实提高日常行为习惯养成。今后,我将边学边改,边改边学,对照内务条令规定、规范,从自身查原因,找差距,努力提高职业素养、积极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做好监管警务辅助工作,为监所安全稳定作出自己的贡献
通过学习公安部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让我加深了对条令的理解和掌握,增强了对内务条令重要性的认识,也进一步提高了自身严格遵守内务条令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接下来我将以此次学习贯彻《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为契机,立足本职工作,强化自我监督,自我检视,弥补不足,改进作风,切实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作为律己标准和纪律红线,时刻坚守人民警察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做到令行禁止,以实际行动忠诚履行好新时代公安工作的使命任务。
通过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我深深体会到纪律就是效率,纪律就是战斗力,作为基层民警,我应该严格规范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时刻牢记人民的嘱托和希望,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在当今和平年代,警察是社会的守护者,这是一份需要强烈责任感的职业,也是一份需要维护和执行法律的神圣职业,需要我们时刻严格自重、自省、自警。因此,作为基层派出所民警,我将通过学习内务条令,不断提高自身工作素养和能力,不断改善自己的工作、学习、生活习惯,不断培育良好的警容风纪,进一步铸牢忠诚警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着力为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队伍贡献自己的力量。
内务建设是公安机关进行各项建设的基础,是巩固和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学习贯彻好新修订的《内务条令》,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长期重要任务,对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树立良好队伍形象,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以学明志,筑牢矢志不渝的忠诚信仰。《条令》的第一章总则中指出,公安机关内务建设必须坚持政治建警。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讲政治是第一要求,必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坚持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读原文、悟原理,深刻领悟《条令》精神内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三力”,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毫不动摇地政治信仰,永葆忠诚本色。
以学赋能,强化奋勇直前的担当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干部敢于担当作为,这既是政治品格,也是从政本分。《条令》要求,严格规范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铸牢忠诚警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形象。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用细致精致极致的作风,进一步强化“事事马上办、人人钉钉子、个个勇担当”的担当精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要敢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在困难面前勇担当、善作为,在关键时刻和危急关头顶得上去、经得住考验,充分展现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形象。
以学强基,厚植一心为民的宗旨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条令》要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认真践行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做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提升政治站位、提高工作能力,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以学笃行,提升慎言慎行的规矩意识。《条令》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要求。要牢固树立党规党纪不可逾越的红线意识,坚持用党规党纪来规范履职、干事、做人各个环节,从小事小节上加强约束,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政治自宽和思想警醒。从警容风纪、日常制度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把秩序规范落实到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
学思悟践、知行合一。要牢牢把握《条令》“筑警魂、明警纪、育警风、强素质、树形象”的总要求,以更加昂扬向上的拼搏精神砥砺奋进,谋在新处、干在实处,“干就赣好”,为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按照局党委的统一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内务条令》),通过学习,我深刻领会到《内务条令》是人民警察一切行动的行为准则,学好落实好《内务条令》既能充分展现良好警察形象,又能提高综合素质。作为警务督察民警,我将始终以《内务条令》为遵循,对标对表、争做表率,不断铸牢忠诚警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树立良好职业形象。同时,我将立足督察岗位,结合工作实际,把《内务条令》与公安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起来,从监督、检查方面从严要求全体民辅警,引导全体民辅警自觉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为锻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过硬乐安公安铁军提供坚实的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古语有云: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什么?对于人民警察而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以下简称《条令》)便是公安机关开展内务建设的“家规”,既是公安民警的“生命红线”,更是公安队伍的“保鲜剂”。
在此次学习活动中,我按照学习计划,立足本职工作,以身作则,在办公室主动带头学习《条令》,把《条令》贯穿指导自身工作的方方面面,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带动身边人,引导周边同志,自觉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不仅对提高自己综合素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更进一步提高了依据《条令》带兵管理的水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对照《条令》要求,自我检视,弥补不足,筑牢忠诚警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提高职业素养,始终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责任担当、过硬本领、纪律作风严格要求自己,以实际行动忠诚履行好新时代公安工作新使命!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让我对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良好的纪律作风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
今后,我将结合自身工作,从点滴做起,抓好习惯养成,继续认真学习条令规定,把它作为纪律“红线”和律己标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和工作制度,在执法办案、警容风纪等方面不断提升业务水平,时刻坚守人民警察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