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知法守法保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同学们,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就有约束;在上下学的路途中,《道路交通法》也对我们的行为有严格要求;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更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遵守校规,杜绝隔墙购物、随手扔垃圾,美化校园环境,乘坐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帽等。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盼吧。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对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予以了明确。
也许有的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母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根据《宪法》的内容,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要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的学习和品德养成提出了要求;当我们走进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我们保驾护航;当我们在消费遇到问题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我们学生在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与法律相伴。
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23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同学们,《宪法》当中具体的内容我们会随着学业的增长慢慢地接触,今天让我们先来学习几条与我们少年儿童紧密相关的内容:
《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来源 WENANdAqUAn.com
同学们,我们要积极贯彻宪法精神,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此时此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比如在校园中,遵守校纪校规,整齐穿着校服;比如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比如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等等。
从冲动莽撞地解决同学们的纠纷,到能够与同学们和谐相处;从被动地受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这些都是我们践行宪法精神的体现。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我们不但要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还要把法治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法治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的国旗下演讲是关于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接到题目的时候,我尝试发散思维看看关于宪法我知道什么,得到的答案是我好像对宪法所知甚少。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宪法其实就贯彻和细化在我们的政治、历史各门课程中,比如政治书里很多课的标题,都是宪法的原句。
公民的基本义务中有一条是“遵守宪法和法律”,我想,遵守的前提是了解。关于宪法,我们应当知道更多内容,不只局限于课本。那么我们应当知道什么呢?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或许应该先谈一谈我们为什么要知道。
首先要了解一下广义的宪法。宪法来源于拉丁文,本义组织、确立。汉字“宪”本义是法,近代有了新的意项专指宪法。宪法是对国家权力正当性的确认,对公民权利的维护以及对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关系的平衡的制度安排,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梁启超有言:“盖谓宪法者,一国之元气也。”可见宪法本身是对国家生活十分重要的。
接着不妨回顾一下我国曲折的立宪史。我国的立宪努力从很早就开始了。清末有《钦定宪法大纲》《重大信条十九条》两部文件,虽有立宪性质但可惜仍是维护封建制度的工具。民国时期则有8部立宪性法律文件颁布,但在动乱的年代中只是欺骗人民的陈设。新中国先后有四部宪法诞生,随着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宪法也日趋完善。现行的宪法是经历5次修正的82宪法,修订过程中收到了上万条建议。它是我国建国以来最好的宪法。尽管过程曲折,我们已走在民主与法治的光明大道上。
宪法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推动民主法治建设,促进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如果这些听起来遥远,不妨听听下面的故事:
2023年大学英语四级考场上,因为没有盲文试卷,盲人女孩小倩被请出考场。这种行为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小倩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四级考试开始启用盲文试卷。平等权等公民权利,在宪法做出规定后由各个部门法进行展开,上述事例体现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同样发生在身边的是,截至到今年6月14日,我国的义务教育辍学学生人数在政府努力下由2023年初的60万人减少至6781人,下降近99%。这是因为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而相关法律则会细化落实前者,其本质是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理念。“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为什么要了解宪法?因为它的诞生就是为了保障我们的权利,因为历史角度上它是无数人心血的结晶,因为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强调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也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依宪治国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三者根本上是一致的。
回答了为什么要知道的问题,我们回到要知道什么的问题。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第8个国家宪法日,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设立国家宪法日,传递的是中国共产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是要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利益的社会氛围。作为合格的公民,我们对宪法的了解应该全面而系统。从阅读宪法开始,到关注每次宪法修正,通过各个平台的资源学习宪法,体会宪法的精神。在此向大家推荐复旦大学的宪法学慕课,它深入浅出,内容丰富,为这篇演讲稿提供了内容支持。
宪法伴随我们的一生,它离我们从不遥远。让我们一起做合格的公民,了解宪法,遵守宪法。
我的演讲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在每个人心中都是神圣的,如同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能分辨来者是妖魔鬼怪还是美女画皮。
法律——它告诫我们不准破坏森林,要维护国家环境;告诫我们不能闯红灯,不能酒后驾车,消除了一场场交通事故;告诫我们不能侵犯他人的财产,使人们成为了一个个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小公民。
今天,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祖国的花朵,将来的栋梁,我们应该“不以物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
还记得前几天,看到一则新闻,河南许昌一位7岁的小妹妹,眼睛里不断冒出大量的小纸片!看到这个标题我还以为是魔术呢!但当我认真阅读了内容后,只觉得阵阵发冷,原来是两名同班小男生紧紧地按着小女孩,另一名小男孩负责往她的眼睛里塞纸片。难道这只是恶作剧吗?难道这只是一件小事吗?为什么当事情发生之后,他们没有第一时间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是大人的庇护还是自己的懦弱!
通过这个事例,我觉得我们小学生更应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更应该学法、守法、懂法和爱法。让我们学会珍惜自己的生命,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约束自己,我们要和法律做朋友,与犯罪作斗争,让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雨露的滋润下神采飞扬。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就在我身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我很幸运我生在了这个幸福的年代,没有战争,没有压迫,在一个法治社会,法治的国家成长。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角度上眺望历史,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没有健全的法治,人民的生活混乱无序、黑暗无章。而现在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的国家里,都要归功于我们社会主义制度好,归功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方,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意思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对社会,《宪法》就是规矩。作为国家公民,我们都要遵纪守法。
许多人会认为《宪法》离我们很远,其实不然,我们之所以能够坐在教室里安静的听课,获取知识,健康成长,正是因为有《宪法》的保护。它让我们有了受教育的义务和权利。
还记得当时轰动一时的“罗彩霞被冒名顶替上大学”这一事件吗?2009年3月,即将从大学毕业的她在到处找工作,却意外得知,在2004年高考后,她的高中同学冒名顶替用她的名字和高考成绩,进入大学。对此,罗彩霞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冒名顶替者的父亲被判有期徒刑。
我的初中同桌,学习优秀,与人和善,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楷模。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她的父亲突患重病,年幼的弟弟还很小,全家人的生活费靠母亲打零工维持,仅有的积蓄都用来为父亲治病,家中已经不能供给她上学的各种开支,她一度决定退学,帮母亲承担家庭负担。《宪法》规定,每位同学都有受教育的义务和权利,学校得知了她家的情况,学校主动免除了她的书费等各种费用,并号召大家捐款救治她的父亲。最终让这位同学继续上学,完成学业。
由此可见,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它就像空气、水一样,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不曾离开。就像河流离开河床就会泛滥,大雁离开雁阵就会坠落,电脑手机离开网络就会瘫痪,人类离开氧气就会死亡一样。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明。所以,我们要树立宪法精神,相信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相信宪法无时无刻的保护着我们,勇敢的使用宪法交给我们的武器,捍卫我们的民主权利。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建设法治国家,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我们一定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让法律的精神深入到每个人心中,让法律的行为体现在生活的每个角落。
同学们,让我们学习宪法,尊重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吧!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国旗下的讲话的主题是“树立宪法权威,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公民”。12月4日是我国的第X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不是生硬的一个文本,也不是抽象的政治宣言,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维护宪法尊严,增强法律意识》。
我们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2023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传递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要想拥有并享受和谐的社会氛围,国家需要制定符合时代潮流的宪法,让社会在运转的过程中,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国家宪法日,我们并非只是在这一天才想起宪法,其实,每天都是宪法日,法的精神应深入到我们每个人的心中,这样我们的校园才会平安,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要学法,只有学习了法的基本知识,才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辨是非,识别善恶;我们要守法,今天的中国是一个法制完善的国家,而我们每一个社会公民只有守法,才能依法办事,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我们要用法,用法律的途径解决生活中的矛盾,保护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切实旅行自己的义务。我们还要宣传法,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尤其是宣传与我们相关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这样,我们才会进一步明辨是非,崇礼守法,才能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最终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奉献自己的力量。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牢固树立法制意识,知法懂法,并将践行宪法精神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校纪校规等,真正让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大家好!
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怎么可能得以快速发展呢?在我国,这部根本性法律便是——宪法。
作为当代的学生、社会的中流砥柱、时代的新兴者,在维护与践行宪法方面当然有些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要践行法律就要先了解其内容,熟悉相关的条例,在知法的前提下做宪法的践行者。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国家的根本制度,在国家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在内容上规定了国家的根本性问题从而成为法律规范的渊源。
我们走在新世纪的前端,健全的法律,和谐的社会,温暖的家庭,无不充溢着我们年轻的心。然而,正是因为我们有着年轻的心,才有一份狂妄,有一份叛逆。有些人从小偷小摸到杀人放火,从赌博到抢劫杀人,一步一步地走向了犯罪的深渊。我们该怎么办?难道要继续这样无知么?难道要继续这样冲动么?不!我们正值花季,我们正拥有的是一段纯洁而又美好的人生,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更要明确方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在法律的指引下,更加努力的前行。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小小的松懈便可能酿成一次大的失足。同学们,当你心情很不好,准备行动时,请你想一想自己的行动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侵害时,你又能否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呢?但是你从内心真的明确的知道何为违法,何为犯罪么?如果不清楚,那就让我们努力吧!努力了解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知识,号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不要让因为对法律的无知而造成的悲剧在校园中上演。
历经道道岁月的刻轮和风雨的洗礼,在2023的尾声之前,我们迎来又一个国家宪法日,一个非比寻常的日子,是值得每个人为之自豪、热血沸腾的日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制宣传日。而今年的更显特别,它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作为新时代的学生,让我们挑起繁荣祖国的重担,在现代化社会的潮流中,冲破艰难险阻,学好文化知识的同时,丰富我们的法律常识,健全我们的法律知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严格要求自己,共建人类文明,共建和谐校园!
是的,正是由于法律,尤其是宪法的存在,才使得我们的权利得以应有的保障。生活中它离我们并不遥远,让我们共同努力,坚持“修身树人知行合一”的校训,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同行,做一名知法懂法的好少年,中国好公民!
谢谢大家!
亲爱的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国旗在我心中宪法伴我成长》。
众所周知,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那为何会选用五星红旗来作为我国的国旗呢?其实,在宪法中也有对国旗的规定,今天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以后,历次宪法均保留这个规定。
我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是在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正式确定的。从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来,五星红旗一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定国旗。五星红旗见证了新中国由贫弱走向富强的光辉历程,五星红旗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不断强盛而更加灿烂鲜艳,为全世界所瞩目和敬仰。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长宽比例为3:2。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四颗小星环拱在一颗大星的右面,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1、4两颗黄星对齐,2、3两颗黄星对齐。五星红旗寓意深远:长方形、红色象征革命;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大团结;星用黄色,象征红色大地上呈现光明。一星较大,四星较小,环拱于大星之右侧,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表达亿万人民心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如似众星拱北辰。五星红旗是我国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中国的主权和民族尊严,是我国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
2023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现在,我们即将迎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其实,不仅仅是这一天,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只有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将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今天,我们在学习宪法的同时,也对国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希望同学们能够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少年,爱护我们的五星红旗,让它在祖国的蓝天下永远灿烂鲜艳!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小学一年级的思政教师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宪法在我们身边”。
当每天的第一缕阳光照耀着我们的时候,一天的学习、生活就开始了。为什么我们可以在学校聆听老师的教诲,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识字、学习知识、增长本领呢?是因为《宪法》中第二章第46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受法律的保护,在法律的保护伞下,茁壮成长。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
我们要遵从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要建设法治国家。我相信每位同学都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而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集中意志的体现,是母法,就像是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受到保护。
“无规矩不成方圆,国家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今天是12月4日,是我们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为这一天,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所以我们将每年的12月4日定为国家的“宪法日”。
或许大家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一直在默默的陪伴、保护着我们。从一出生开始,我们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是具有独立人格的“人”,从这一刻起,我们就已经开始受到宪法的保护了。《宪法》中第二章第三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财产、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的成长,安全的拥有,幸福的生活。
法律是行动的指南,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我们现在要认真学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合法权利!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就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个课间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守纪律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社会的不良思想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依法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按照纪律和法律的要求时刻规范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学生,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治的社会是和谐的,法治的天空是湛蓝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学法、知法、懂法、爱法、守法、用法,争做新世纪的法治少年!
大家早上好!
我是一四班的王老师,今天我在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教育》,很高兴能够有这样一次机会和大家一起学习法律知识。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运行。法律和我们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有了法律,社会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则我们将生活在一个混乱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么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们就更应该遵守法律,遵守规则。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一件小事情,它正是你的素质修养的体现,或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我们现在要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律是我们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是否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些同学却没有这种法律意识,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会乱扔同学的橡皮,会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乱涂乱画,甚至还会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还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同学张口就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所以王老师希望,从现在开始我们要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学校的升旗制度、两操、集会制度、进出校门制度、班级制度、严格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等。同时我们也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小学生。
同学们,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的行为影响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一起共同成长,成为最好的自己!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知法守法,与法同行。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X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X个“宪法宣传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宪法宣传教育作为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是塑造青少年法治精神、培育青少年规则意识的必修课程,肩负着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历史重任。
作为青年学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是我们的共同责任。
我们首先要了解我国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还要在理解我国宪法主要内容的基础上,着重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同时我们要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第三,我们更要自觉主动践行宪法,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当代中国青年是与时代同向同行、共同前进的一代,生逢盛世,肩负重任。让我们将“宪法至上”的树苗根植于心中,主动学习宪法、自觉尊崇宪法、真诚信仰宪法,努力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知法守法,与法同行,让守宪成为一种笃定的生活方式,让我们一起弘扬宪法精神,敬宪于心,维宪于行,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二中人。
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333班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再铸华夏辉煌》。
我是一个喜欢研究历史的中学生,在钻研的过程中,一直有一个疑问在困扰着我:华夏几千年的文明史,为什么没有一个王朝能跳出治乱循环的怪圈。史学界众说纷纭,各执己见。直到我深入学习了《宪法》,钻研了宪法精神,对一直纠结着的问题,才有了自己的答案。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没有一部能够严格施行的制约权力、保障人权的宪法,是历史深陷一治一乱循环的重要原因。
虽然基本上历朝历代都有自己的法典,但法律始终只是统治阶级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正如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所言:“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封建制度的本质决定了统治阶级必然凌驾于法律之上,”法自君出”,君主掌握着国家的最高立法权和司法权。可以任意修改、废止法律。皇权至高无上,不受任何制约,百姓权利被无情地践踏,只能沦为被剥削被压迫的“羔羊”。有法律而无法治,重权力而轻权利,公正平等无从谈起。漫漫人治史,可怜的百姓呐,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明君贤臣”的身上。
到了近代,为拯救中国,无数仁人志士在追寻法治的道路上蜗行摸索。戊戌变法学西洋,改旧习,可刚一触及统治者利益便已夭折。民国初立,孙中山创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除旧制、兴“三民”,鞠躬尽瘁,然而随着先生的故去,约法也被废弃,法虽立而无用武之地。历历沧桑,兴衰更替,一再诠释着“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的深刻道理。
1949年,中国终于走出了漫漫长夜,走进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与不断修订,更让中国一步步走上了法治的康庄大道,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曰益繁荣富强。今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进一步强调要按照宪法的要求,规范国家公权力的使用,加强对公权力的有效监督,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建设“公平正义”的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看吧,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已在神州大地上磅礴展开,辉煌中国的崭新画卷也将在不远的未来激情绘就。
就这么一本薄薄的宪法,却保障了十四亿炎黄子孙的权利,就这么一本薄薄的宪法,却引领了中国这艘巨轮前进的方向。历史的接力棒已经交到我们手中,让我们勇敢地承担时代的使命,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用青春和热血再铸华夏明日辉煌!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一提到法律,提到违法犯罪,同学们可能会联想到杀人放火、贪污腐败,认为只有这些行为才是犯罪,总感觉似乎犯罪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校园并非是一方净土,当我们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时,犯罪离我们很近,我们的身边是否存在小偷小摸的现象;是否存在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现象;是否存在携带管制刀具的现象。2010年我校的一名学生处于义气为同学抱不平跟别人发生冲突一脚踢在对方身上,造成脾脏破裂。根据司法鉴定构成轻伤,法律规定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既构成犯罪,因此该学生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一失足成千古恨。2023年市内一高中学生发生冲突,一学生受了欺负,回教室拿出管制刀具将对方刺成重伤。
今天站在这里的学生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我给大家讲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体力、智力的发展已比较健全,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学们,我们都知道这样一句话,那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是指什么呢?就是指法律法规。因为有了法律法规,才对人们的行为有了约束,社会秩序才能得以正常维护。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法律也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3、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4、胸怀宽阔,因小事同学间发生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指导教师张蓉老师。
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开始实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的第四部宪法在1982年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经过了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四次修正。它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2023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大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习近平主席在会上做报告,报告明确提出:一切组织和个人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作为中学生,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也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学校上课、学习、生活,《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的行为规范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要求我们遵守交通规则;在扔废品和纸屑时,《环境保护法》、《爱国卫生条例》等也都作了相应的规定;在外出春游、秋游等活动时,《消防安全法》在防火以及其他人身安全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作为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也对我们的学习、生活做出了明确规定和相应的保护。
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律,法律是规范我们言行的基本准绳,它给我们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我们只有严格守法,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依法律己、依法办事,才能在学习生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同学们,邓小平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是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以,我们应该努力培养自己高尚的道德素质,强烈的法律意识,做到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努力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让我们师专附中的每一位同学都能忠于宪法,遵守法纪,认真学习知识,掌握本领,今天做好学生,明天做好公民,为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努力奋斗!”
我们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宪法在我身边》。
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是国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离我们还远着呢!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陪伴我们成长。今天大家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们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们了解法律保障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作为当代的小学生、社会的中流砥柱、时代的新兴者,在维护与践行宪法方面当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我们可要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学习相关宪法知识。
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二、培养健康的守法观念。
我们青少年学生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
三、坚决摒弃不良习气。
我们应当抵制不良习气,摒弃不良习惯,做一名遵规守法的好学生。
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法律,以宪为纲,知法守法,真正做到将宪法落实在生活中,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的学生!
今天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