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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自查报告

2025-01-01 08:00:01互联网工作报告

收费自查报告 篇1

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xx〕4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教基一[20xx]1号)、《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xx]1号)和省市区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校认真组织了自检自查。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自查自纠工作会议,强调各班班主任是规范教育收费第一责任人,要求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谁出问题追究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现象。

二、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依规收费的自觉性。加强各教师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思想认识,保证收费工作规范落实,强化收费工作的责任制,统一思想,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定。

2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收费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八条禁令”。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坚决抵制各种乱摊派和搭乱车收费。

4加强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宣传教育。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5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资料;不强行向学生推销、dai办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不为学生统一定购着装。

6不以组织举办“辅导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不租借学校场所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处人员开展针对中小学课程的有偿补习活动。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类收费的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7严格财经纪律,加强教育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挪用教育经费。

8加大自查力度,保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规范收费管理,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将继续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收费管理,确保收费工作落到实处,管理规范,符合要求。

三、落实情况

1我校在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工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遵照先审批后收费的原则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现象发生。学校没有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确实需要学校代收的'费用,也是在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下进行,并按要求为学生开据合格的收费凭据。

2扎实推进政务、校务、收费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校园醒目位置设立“校务公示栏”,通过公示,加强公示内容的动态管理,让学生家长在收费前了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收费范围、减免政策、投诉方式,使教育收费在阳光下操作。

3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等为由向学生强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没有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多年来一直坚持严把教材、教辅资料入口关。在教材征定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课程征定,禁止各班统一组织征订教辅资料和搭售教辅资料,更不允许任何班级和教师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5认真落实国家救助贫困生政策,对所有接受资助的学生张榜公布,按政策办理。对一些有特殊困难家庭的子女,学校实行了该免则免、该减则减的办法,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减少学生流失。

四、取得效果

我校通过开展对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集中清理活动,有效促进了学校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范教育收费的要求,对学校杜绝乱收费行为的发生、真正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有着深刻的意义,加快了建设和谐校园、放心校园、人民满意的学校的步伐。

收费自查报告 篇2

根据x价[20xx]02号文件通知,我校迅速组织人力对20xx年度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x价发[20xx]30号文件精神,按《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未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现象;无设立或支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频次、超前收费、搭车收费行为。

二、证、卡工本费一律从“一费制”中支付,未单行收费,教辅资料、作业本按文件规定标准采取自愿购买形式。

三、学生保险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

四、有《收费许可证》,收费过程中实行亮证挂牌收费,并对收费项目标准详细地予以公示。

五、收费过程中按规定使用了省财政厅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专用票据),无私自印制、转让、代开收票据等行为。

六、每学期初对新增、调整、取消的收费项目或标准按规定及时办理了变更手续。

七、无私 处涂改、伪造、转让、复印《收费许可证》等行为。

八、加强了对收费工作的管理,特别是对缴费者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杜绝了“只收费不兑现或者不服务、服务不到位的”的现象。

九、收费资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统一收取,统一管理,并专户储存。

十、学校财经管理有《实施细则》,有收费管理制度,有监督组织。按季结算,帐目清楚,定期公示。

十一、无隐瞒收入、虚报支出、偷漏税收行为。

收费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农业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xx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意见〉的通知》(农经发xx4号)精神,切实加强新时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推动减负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根据农业部《关于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农负办【】12号)要求,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督管理体系完善、组织机构健全

全县各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组组织体系健全,乡、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具体抓的格局,为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作了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及村级财政转移支付全部落实到位

1、xx年全县粮食直补3488.6万元、良种补贴413.79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一折通”足额发放到农户,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2、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到位,xx年全县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802万元,全部拨付到位,无截留、抵扣、挪用等现象。

三、涉农收费、罚款及摊派情况

1、在自查中未发现农民建房多收乱罚问题,未发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工商局严格执行“三不“政策(不验资、不收费、不年检),质量技术监督局代码证办理及年检,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办理中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及搭车收费等问题。

2、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全面实行了“限额制”,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情况

1、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审批程序运行规范。

2、xx年全县共有26个行政村申请了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筹资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专人管理,筹资筹劳没有超过限额标准,26个村上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5个,项目总投资324.237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57.4918万元,目前县、乡正在对25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验收阶段,无借“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重农民负担的其他行为。

收费自查报告 篇4

为进一步配合做好教育系统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根据《浦东新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行政会议上专题学习教育局下发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20xx年上海市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并在全校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并部署了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收费政策情况

对学校自行组织的课外教育活动,学校做到在开学前制订计划,听取学生家长委员会意见,向家长发放《告家长书》并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二、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坚决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在招生过程中,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收择校费,也从未违规收取过与入学挂钩的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费用。

三、违规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招生收费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开设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更没有以此等名义乱收费。

四、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的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未违规进行大面积补课,但我校初三毕业班老师利用下午第四节课后的时间义务为部分后进生补缺补差,严格按照"三不"原则规范操作,并书面告知学生家长决不收取任何费用。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无违规举办各类学科班(竞赛班、提高班和补习班等)和有关中小学各类竞赛活动等。也没有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或以社会力量办学名义,由学校动员、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本校学生参加各类收费的培训班。

3、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违规由家长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组织课外补课活动。没有将将教育资源出租给其他单位,用于对中小学生的办班、补课等教学活动。没有以本校学生为对象与外单位开展有收费内容的合作项目。

五、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使用情况

1、去年9月以来,学校在每学期开学之前将代办收费项目、使用范围通过公示栏公示、《告家长书》形式向学生家长或学生公示,在学期结束时,学校向学生家长或学生提供结算清单,并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的规定,整改报告《秋季开学教育收费自查报告》。

2、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存在借代办收费(含服务性收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代办费的课外教育活动费;学生服(校服)费;报刊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学生平安保险费;中小学生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午餐费等项目没有超过规定费用。

六、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积极接纳,未违规收取各类费用。

七、违规强行征订教辅材料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不向学生强行征订在市教委确定的书目之外的教辅材料(包括各类文字资料、音像资料),教师也决不以布置作业为名,强制学生购买教师指定的教辅材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八、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对于转学的学生,认真做好各类转学手续,没有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转学费

九、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情况

去年9月以来,学校没有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

十、学校不存在出租出借场地(不含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情况。

十一、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一直以来,学校始终认真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每学期开学前公示在校门口规定的公示栏内,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五项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实行帮困助学情况

本校现有教师志愿者队伍三支,参与义务辅导活动的教师70人,今年以来对1000多人次的学生义务辅导。今年以来,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帮困措施,凭"助学券"一律免交午餐费。学期结束给一些困难学生赠送了蚕丝被。学校还从公用经费和"爱心帮困"基金中帮困助学。用于学生的帮困专项资金2、2724万元,受益学生总人数45人。

总之,在本次规范收费的自查中,对应自查要求,没有发现任何违规收费现象。我们将以此自勉,努力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收费自查报告 篇5

为了迎接本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我园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和要求,成立了“收费自查”领导小组。针对本学期的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费情况:

1、保教费:我园根据市局所核准,每人每月收取350元,没有出现多收或少收行为。

2、伙食费:每人每月收取180元。伙食费我园由后勤统一管理,设立了伙食费台帐,专款专用。每学期结算一次,将收支情况定期向家长公布,便于家长监督。

3、接送费:上学期接送费每人每月收取80元。由于油价不断提高,加之维修费用过大,一直是处于亐损状态。后经长安各民办幼儿园提议,报请教办同意:本学期的接送费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100元。

4、课本资料费:按实价每人每学期收取120元。

5、园服费:冬装每套60元,秋装每套40元,夏装每套30元。是由家长根据情况自愿订购。

二、退费情况:

幼儿园的生源主要是来至外地打工人员的子女,因此流动性较大,经常有中途退学现象。我园根据这一情况,制定了相应的退费制度:

1、凡入学幼儿,学杂费一学期一次性交清者,因特殊情况中途退学,退还尚未读完整月的保教费、伙食费、接送费。不足一月的则按实际天数退还伙食费、接送费。

2、幼儿病假、事假连续一个星期者,退还伙食费、接送费。

3、国家所规定的法定假日,均按实际天数退还伙食费、接送费。 我园经过“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查实,没有发现违规行为。请上级领导核查!

收费自查报告 篇6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发改价检文件的精神实质,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学校的收费工作经历了一次严格的清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堵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建立村民治理乱收费监督领导小组。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严格依照国家“两免一补”政策,不收学生一分钱,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设立“收费公示栏”和举报电话。

三、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的行为,学校和教师从来没有出现过有偿为学生服务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六、没有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借读费。

七、对于“两免一补”工作,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布置安排,组织填写、登记表,真正做到了客观公正公平,家喻户晓,群众满意。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收费自查报告 篇7

近几年来,范镇中心小学一如既往地按照瑞昌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等部门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教育收费政策,加强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坚决杜绝了教育乱收费行为。每次收费前都做好宣传工作,坚持收费公示,并且给每个学生下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家长签字后由学生带回。所有自愿缴费项目由学生和家长自愿缴纳。收费工作结束后我校对各班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类,并把有关款项汇入相关账户,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真正做到了不乱收费,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扩大收费范围。

现将有关收费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

每次开学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收费文件,掌握有关收费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上形成共识。

二、加大宣传,进一步增强教育收费政策的透明度

开学前向群众广泛宣传收费政策和管理措施。公布举报电话,制作收费公示牌,坚持收费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切实做到每项收费都自主自愿、公开透明。

三、 完善收费管理制度,加大经费监管力度,坚决杜绝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

1、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收费领导组织机构,副校长及各村小校长为组织机构成员。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了收费管理制度,签订了收费责任状。从制度上杜绝了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

3、进一步规范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一切收费项目本着学生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坚决杜绝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或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学生的利益不受伤害。

4、认真贯彻执行收费政策,不擅立收费项目,不随意改变收费标准,做到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准确。除收费政策规定的项目外,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教师也不得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材料或其它学习用品。杜绝教师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的现象发生。

5、加大了查处力度。中心小学采取查票据、听汇报、访家长的形式对各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收费和经费管理混乱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上报上级组织处理。

6、开学后两周内,我校对各班收费情况进行了汇总、分类,并把有关款项汇入相关账户,做到了不截留,不挪用。

由于我校领导对学校收费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教师中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采取了一系列制度和防范措施,在20xx-20xx年,我校没有乱收费现象发生。

收费自查报告 篇8

根据东胜教发《关于贯彻落实XX省教育厅关于引发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及时开展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组织教师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坚持规范教育收费管理,严肃教育收费纪律,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现将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1、规范学校教辅材料征订行为。我校严格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教材目录征订教材,学校从未要求学生统一征订教材目录以外的教材、教辅等材料。学生使用的课本、教辅材料完全按上级统一规定的目录由新华书店统一配发。

2、规范代收费行为。我校实行代收费项目、标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自查,学校的代收费项目是学生校服费,学生校服费完全按照胜利教育管理中心的要求和标准收取,并统一上交胜利教育管理中心财务。学校没有其他形式的代收费行为。

3、始终坚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不收取择校费。学校历年来招生严格按规定的招生服务区招收学生,坚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我校没有招收任何形式的择校生,更没有任何与择校学生收费挂钩的行为。

4、学校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收费行为。学校加强制度建设,利用教师会议,学校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国家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不得在正常教育教学计划之外组织有偿补课活动。严禁小学举办或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有偿补习班。严禁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目前没有发现教师有有偿补课的情况。学校更没有发生任何有偿补课的行为。

5、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收费流程,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张贴在学校公示栏里,持续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收费自查报告 篇9

通过上级安排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后,学校多次召开各中小学校长专题会议,认真贯彻学习并领会上级有关政策和精神,要求各校严格实行收费制度,做好自查工作,现自查情况向领导做一汇报:

一、成立自查工作小组

学校建立以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其它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学校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对各校进行逐一排查。

二、明确责任加强管理

各中小学校长为治理乱收费第一责任人,对各校治理乱收费工作负全面责任。要求各校按照上级批示精神及操作程序,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贯彻上组精神,张贴标语,使党的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要求各校写出自查汇报材料上交学校。

三、签订目标责任书

各中小学于4月20日对学校签订了治理乱收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所属学校收费情况实行严格管理,搞好专项监督、检查。

四、自查结果

所属中小学无乱收费现象。

收费自查报告 篇10

我区于×年被授予“西安市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区财政局的支持、配合和关心指导下,我区立足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经费的保障机制,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成果,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度有了进一步提高。根据《西安市教育局西安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对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进行复查评审的通知》要求,我们对照《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进行了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中小学102所,幼儿园104所,其中小学75所,初级中学16所,完全高中11所,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中小学生33768人(含特教),托幼机构幼儿19148人,职校5023人。

二、工作情况

(一)强化了领导,完善了机制

我们灞桥区委、区政府领导历来重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把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成立了以区纠风、教育部门牵头,区监察、财政、审计、物价、文体等部门共同组成的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创建工作,解决治乱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制定了《灞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实施意见》,对创建活动做了具体部署。三是建立了七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七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加强统筹协调。同时,七部门分别在本单位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各直属中小学按照我区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结合《西安市教育收费规范学校评价标准》,也建立了本单位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学校活动领导机构,加强了宣传,明确了目标,落实了任务,全区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使创建工作有了坚强的机制保障。

(二)强化了联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

在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活动中,区教育局始终重视加强与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相互支持,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区教育局主动与区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联系,共同部署中小学收费工作,共同研究、解决收费中存在的问题;主动邀请区纠风办、物价局领导参加全区中小学、街道中心校长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强调收费政策。二是在春秋开学收费之际,区教育局会同纠风办、物价局干部,分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以“查收费、看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查票据、看是否填写规范,查课本、看是否存在强行购买教辅材料”为重点的“三查三看”专项督查活动,基本杜绝了全区中小学超标收费或搭车收费等问题的发生。三是继续聘请了民主党派人士为教育局教育督查员,区纠风办聘10名各界人士代表为教育行风监督员,给予督查员有明查暗访的权利,共同监督中小学收费情况,每年4、5月份,我们都要召开督查员会议,就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情况作为主要内容予以汇报,听取教育督查员关于治理乱收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区教育局会同区纠风办等部门对全区热点学校的收费情况和财务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财务不规范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五是区教育局、财政局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和“一费制”落实情况为重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并确保“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到位,做到教育为民、教育惠民。六是区教育局加强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段就学政策的落实,明确了公办义务段学校各校校长为落实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校做到专人负责,办理。七是区物价局严把收费关口,对中小学收费许可证按时进行年审,按照上级规定,及时变更收费项目和标准;区审计局每年开展教育经费资金专项审计活动,每年对部分学校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区文体局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以区内印刷企业和书籍、文化用品销售门店为主要检查对象,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活动,杜绝盗版、盗印、翻印教材、教辅资料流入校园、流入学生书包。

(三)严格财务管理,坚持专款专用

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的规定,近年来,区政府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落实到位,未出现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的现象,教职工工资实行区财政统一拨付,并能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区教育局加强对中小学财务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5月份对部分中小学和街道教育办进行了一次抽查,结合校长岗位调整,对市19中等部分学校进行了财务审计。

(四)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坚持把治乱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年初与36个直属中小学、幼儿园、9个街道中心校签订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乱收费目标》,进一步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的“一把手”责任,做到了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二是健全了收费公示制。全区中小学按照区教育局、物价局的要求,在学校醒目的位置,设置了收费公示栏,常年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教育局建立科室包片包校负责制,全面负责所包地区的治乱工作,各科室在重点抓好春秋开学收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公办高中执行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和“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的检查,杜绝白条入账和乱发奖金、补贴、津贴或公费旅游等现象。四是局机关建立群众投诉举报登记制,区教育局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干部认真接听群众反映的每一件问题,详细登记,并迅速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科室予以办理。同时,教育稽查队积极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出击,联合作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严重的举报及时予以调查,经查属实的问题,对学校负责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近3年来,我局共接受群众网络、电话投诉及信访举报67起,调查67件,办理回复67件,信访件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三、主要成效

我们在不断总结多年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以提升社会对灞桥教育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为抓手,严格执行规范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规定,强化管理,抓好问题整改,不断巩固成果,取得了以下几点成效。

1、认真履行职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责,完善教育经费拨付、学校经费收入和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国家免除义务教育收费各项措施的落实。×年以来,全区共拨付义务教育经费3097.68万元;免除城镇低保家庭学生课本费2.79万元,免除农村学校和城市学校农村户籍学生课本费124.18万元;拨付农村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26.87万元;拨付学前一年免保教费资金181.68万元。为1049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拨付补助金39.33万元;投入721.57万元实施蛋奶工程。

2、完善工作机制,服务性、代办性收费操作规范。在每学年春秋季开学之际,区教育局年都会召开专题会议,就教育收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对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的范围、操作程序,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办理,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操作措施,严格财务管理,对餐费、校车费等学生专供商品,严格按照成本原则,报物价部门核批。遵守“未经公示不收费”和“按公示的项目标准收费”的要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社会上违规办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奥语、奥数”班、学校的乱考试和乱招生行为,及个别教师有偿家教现象,我局紧紧把握住寒暑假这两个时间节点,进行专项整治。一是通过下发文件、张贴布告、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为专项治理创设舆论环境;二是区教育局成职教科严格申报程序,严把标准关,同时加强对已审批的民办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三是强化整顿违法违规办班治理,开展专项清理活动。

4、教材、教辅的征订规范有序。学校严格执行教材、教辅征订的有关要求。在省定用书目录范围内按学生必需的学习用书种类和数量进行征订。各校都能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选用省教育厅下发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科书,无统一订购教辅资料情况。全区各中小学的收费均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发票,并实行票款分离。

5、社会满意度不断提高。从群众信访举报分析,今年收到来信、来电均比同期减少,而大部分来电集中在政策咨询方面,所反映有关违规收费问题所占比例不足全区学校的10%。

四、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虽然我区在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合格)区县工作中做了大力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着的效果,但还存在一些具体问题:如个别学校还存在违规使用教辅材料,个别教师有偿家教,学校与学生家长的交流沟通还不够,招生收费政策的知晓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纳入教师的准入、管理、教育等各个环节,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和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大力宣传爱岗敬业、深受学生和家长欢迎的优秀教师典型,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收费补课行为。

2、严禁学校向学生统一推荐,强制代办和使用教辅资料,并加大检查惩处力度。

3、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部门的作风建设。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沟通。强化服务意识,采用多种形式,完善,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学生家长和媒体的联系,主动通报情况,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反馈结果,不断争取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参与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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