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合同定金及承包范围乙方已向甲方交付10万元合同定金,甲方在本定金的约束下自动将本公司基地围墙(5000亩土地周边)、钢网架厂房及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自动发包给乙方。
三: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四:工程量核算及计价 :甲方将工程发包给乙方,乙方依据20--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向甲方收取承包费用,乙方各分项工程竣工后即时申请甲方验收以确认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对乙方的竣工结算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五:工期 乙方承包该工程,自________开始,到_______结束,共计_____个有效工作日。
六、材料: 本工程属包工包料工程,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采购承包合同以内的材料,认真把好质量关,并就必要材料提供相关合格证明。
七:质量 乙方严格按图施工,严格遵守我国行业内质量管理标准(或条例),同时严格按既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刻接受甲方的技术性指导意见。
八:工期 乙方进场开工后,积极做好总体施工部署及相应工种的协调、交叉工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委派现场管理人员 (电话)负责该工程隐蔽及增量部分的签证工作,同时监督安全文明施工及质量。若甲方发现乙方技工人员明显不足难以保证进度,甲方有权采取警告措施,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原因延误工期或使甲方的预期开业计划受到阻碍并产生额外费用,该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安全与文明施工
本工程虽属室内作业,但仍不能忽视安全。乙方须积极搭设必要的安全设施,除局部高架作业外,乙方工作人员尤以谨慎“电老虎”为最。乙方全体工作人员须自行购买安全保险后方可进场施工。现场人员须正确佩戴头盔,凌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酒后上岗,禁止空中抛物,禁止违规操作。严禁非电工人员未经协调私拉乱接电线。施工现场,乙方工作人员若淡化安全意识,不听训诫,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经济处罚。施工期间,乙方须自行在危险施工段设立警示标志,酌情清除本作业面的建筑垃圾,不随地大小便,创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
十:双方责任甲方须为乙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和电源,并协调好“地方与邻里”关系以促进乙方施工的顺利进行,甲方委派现场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自己专业的技术员和技术骨干,积极配合甲方的管理和技术交底,严格按图纸和“方案”施工,乙方至始至终均维护施工环境直至退场时积极清理建筑垃圾。
十一:竣工验收乙方完成约定工程量后,及时向甲方递交验收报告,甲方在不超过七日内组织对乙方所完成工程量验收,验收签证后,甲方向乙方付清质保金以外的工程余款。
十二:付款 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50%作为预付款,20天后追加至工程量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结清工程款。
十三: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商定的`发、承包范围和开工时间均受以上合同定金的束缚。若以上项目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开工,甲方除了按相应法律法规及时向乙方退赔合同定金外还须承担自己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在提前一周接到甲方开工通知后若不能按本合同所约定的开工时间进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乙方无权向甲方退回合同定金。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有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年 月 日
发包方(甲方):
电话:
承包方(乙方):
电话: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工程事宜,签订本合同。hTtPs://WWw.WenANdAqUaN.cOM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和内容:室内装饰
4、工程总价:¥元(大写:)
5、承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l、本工程按工期定额和有关规定,施工工期天(日历天数),月日开工。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顺延:
(1)未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路而影响施工。
(2)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施工准备
1、甲方责任:
1.2、提供施工场地、水、电、路等基本施工条件。
1.3、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 以及其他事宜。
2、乙方责任:
2.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监督。
五、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依据施工图纸、说明文件进行验收。
六、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元预付款。
2、工程进行到总工程量的50%后,甲方付给乙方¥元工程款。
3、工程进行到总工程量的70%后,甲方付给乙方¥元工程款。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元工程款。
5、余款¥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壹年后支付。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1、甲方有权对乙方不满意的地方或施工质量所造成的后果进行经济处罚。
2、乙方责任:
2.1、工程逾期交工,每日向甲方偿付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2.2、工程保修期为壹年。
2.3、保修期内发生的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进行返修。
2.4、在施工期间承包方(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纠纷解决办法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可交由当地经济合同仲裁机构解决或当地法院解决。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结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既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3、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甲方):
代表:
年月日
承包方(乙方):
代表:
年月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办公楼装修维修工程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x办公楼装修维修工程
2、工程地点:x大院
3、承包范围和内容:室内装饰、室外刮腻子等
4、工程总价:¥xx元(大写:),含税费。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期限
l、本工程按工期定额和有关规定,施工工期 30 天(日历天数), x 月 x 日开工。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可顺延:
(1) 未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路而影响施工。
(2)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施工准备
1、甲方责任:提供施工场地、水、电、路等基本施工条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解决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事宜。
2、乙方责任:严格按照施工规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和交付。
四、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划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督。
五、工程验收: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依据施工规划进行验收。
六、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 元预付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不满意的地方或施工质量所造成的后果进行经济处罚。
2、乙方责任:工程逾期交工,每日向甲方偿付工程总造价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在施工期间承包方(乙方)负责一切安全伤亡事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办公楼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 。
2. 办公楼:总计施工面积243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开工日期:20xx年3月 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进场付两万,中途付 元,完工付 元。完工后留一万保质金,6个月付清。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0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0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_________大厦的物业管理包括装修管理,由_________物业管理公司承担。
二、装修申请: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须于装修入场前15天向大厦物业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书面申请,并提交装修方案。装修方案包括以下资料:
(1)装修平面图;
(2)装修用料,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3)照明系统和电源布线图;
(4)给排水系统要求;
(5)需要新做或更改的中央设备系统;
(6)维修检查出口的位置;
(7)天花平面设计图;
(8)各立面图;
(9)橱窗及招牌的设计(包括字体、店徽的设计)。
三、审批装修方案
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到业主用户的装修方案后7天内予以答复。对不合规范或资料不全的,业主用户按要求进行修改,重新提交审批。
四、装修按金
为保证装修期间清理废物,不损坏大厦共用设备设施、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业主用户的装修须交一定数额的按金,按金标准根据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但每个房间(商铺)最少不低于_________元。装修工程完后经管理公司确认无任何扣罚之处,按金悉数退还(不生息)。如装修工程有扣罚赔偿行为,在扣除应罚应赔款后的余数退还业主用户;如果按金不足以支付所有费用,管理公司有权追收不足金额。
五、装修监管费及水电费
业主用户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公司支付装修监管费,用于消防安全、场地及设备的保护、电梯的使用、公共安全、场地清洁、施工监管等方面的支出。装修监管费的标准相当于最终方案总工程价款的5%,最少不低于建筑面积10元平方米。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用户支付。
六、保险
为防止装修期间的施工可能出现的事故而招致损失,管理公司视装修工程情况可要求业主用户购买装修工程的保险,包括火险、公共责任险等。
七、防火负责人
业主用户应指定装修施工单位的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并在防火上签字。
八、装修施工责任
业主用户在装修申请获批准之前,须在装修施工责任承诺书上签字,承诺遵守本装修指南所列的全部规定。
九、装修施工许可证
业主用户按土建规;定提交装修方案,缴交装修费用,在承诺书上签字后,管理公司向业主用户出具装修施工许可证。
十、装修工作开始
业主用户领取装修许可证后即可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材料运进等,装修工程便可开始。
十一、装修验收
装修工程完工后,业主用户应书面通知管理公司验收。管理公司检查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装修方案的要求,施工中有没有违反装修守则,费用有否缴足等等。如无问题,即予验收通过,退还装修按金。
十二、装修守则
业主用户的室内装修,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所有消防、空调、给排水及煤气的施工,必须由管理公司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公司联系,以取得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
(2)喷淋系统一般不予改动,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改动时,要符合现行消防设计规范。管理公司收取配合施工作业的管理费,并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
(3)所有电器的安装都应遵照市供电局的有关规定,所有电线一定要保护在镀锌管内,而未征得管理公司同意,绝对不得将电线直接嵌入大厦的任何部分。
(4)除了大厦所提供的招牌灯箱位置外,其他位置一律不可以装设店徽或标牌。招牌的设计方案必须得到管理公司的审批。
(5)不得安装面向公共走廊或会对其他商户或顾客造成骚扰或影响的音响。
(6)所有门不得敞开伸入到一般的公共地方,包括走廊或电梯厅。
(7)所有装修不能影响建筑物外观,装修不能凸出于公共走廊。
(8)若改动房间,如隔断,不能影响空调回风。
(9)除得到管理公司批准外,所有内部隔墙应是重量轻和于式结构的,尽量采用防火材料,符合防火要求。
(10)不能更改任何消防卷帘。
(11)所有装修或家具不能在消防卷帘的上下方或阻挡消防卷帘开关箱或导轨。
(12)不能阻挡消防通道、走火门、紧急出路灯箱、消防栓。
(13)不能阻挡空调机房的回风及进出空调机房的通道和维修空间。
(14)不能改变防烟门、玻璃门的功能、位置。
(15)吊顶如不是上人吊顶,应在每一个风问、每一个盘管风机、每一个水管闲掣、每一个消防卷帘的马达及电源箱下加检查口。
(16)不得在玻璃幕墙结构上打孔或粘贴任何类型的设施。一切装置不得触到幕墙系统的结构组件或任何一部分。紧靠幕墙的商铺内间隔不得固定在幕墙系统上。
(17)在未获得管理公司的书面批准下,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或雕刻结构楼面以及与邻铺共同之隔墙。
(18)业主用户应在施工前获得所有当地政府部门的一切有关批准,特别是消防局的有关批准。
(19)任何管理公司的审批,无论如何并不代表对方案中的技术参数的认可,同时管理公司也不保证方案中所选设备材料的规格性能及效果。设备与材料如发生问题而引致任何后果,概由业主用户负责。
(20)业主用户应对房墙铺完工后的情况负责,即使按审批方案完工后发现其房滴铺空调通风或其他系统影响他人或整体系统运作,管理公司仍可责令其作相应修正。
(21)在开始任何施工前,必须把所有参予施工人员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等资料交给管理公司,并须随时补充更改以保证准确完全。
(22)所有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批图纸及说明完成,至管理公司满意为准。而所选施工单位必须由管理公司批准。
(23)业主用户应确保承造商不会造成大厦的设备、设施及装修的任何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公司安排管理,刚修理的费用将由业主佣户负责支付。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由于甲方办公楼装修需选择装修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乙、丙、丁三方均是专业的装修、设计单位。各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年月日前,乙、丙、丁三方分别完成对甲方基本要求的调查了解,甲方配合乙方的工作。
二、年月日前,乙方应完成平面图(布局)、效果图的设计方案,及工程投资概算和经济分析。
三、甲方在收齐三方的前条所述资料后日内决定所采纳的方案。该方案可以是一方提出的方案,也可以是两方或三方方案的结合。
四、按甲方最终确定的设计方案由设计方(或者采纳设计方案比重较大的一方)制作施工图。
五、按设计方的施工图,由乙、丙、丁三家制作工程预算及工作量清单。
六、甲方在收到三方前条所述资料后日内确定一家负责装修工程施工。另行签定。
如设计方未被确定为施工方,设计方同意甲方无偿使用其设计方案和施工图;同时由施工方给予设计方适当补偿,具体补偿数额由施工方与设计方自行协商。
七、甲方不另支付设计费和施工图制作费;施工方不得将其列入装修成本。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肆方各执壹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丁方:
日期:
委托方:
承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办公楼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
2. 办公楼:总计施工面积243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5.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
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进场付两万,中途付元,完工付元。完工后留一万保质金,6个月付清。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0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
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0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
合同总价款的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人:
承包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施工地点: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
1.3工程户型:以装饰专业施工图纸为准。
1.4施工内容及做法
1.4.1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⑴室内精装饰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分项工程;
⑵建筑给排水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卫生洁具、龙头、自动感应器及配件安装工程。
⑶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包括研发、办公楼室内所有电气安装调试相关内容。
1.5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1)种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6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为:--元整(--元),详见附件一:《施工图预算书》。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1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__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第三条发包人责任
3.1开工前3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发包人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4份,其余工程所需标准与规范由承包人自备。
3.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驳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并承担应当由发包人支付的相关费用。
3.3发包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3.4凡涉及3.3款所列内容的,发包人应请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核算并出具相应的设计变更文件。
第四条承包人责任
4.1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定。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规定。
4.3积极配合发包人代表开展正常工作。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4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理设施。
(2)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旧厂区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的保护;
(4)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5)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并承担外运费用。
4.5自备施工工具,并充分利用辅材和主材,减少材料浪费。
4.6在施工项目不变更的情况下,工程的结算价格与预算价格误差不超过5%,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各方代表
5.1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任命为发包人代表。
5.2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单位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需要报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工程变更;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的认可或确认;停复工指令;对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工程竣工验收及分项验收的确认;工程最终造价的确认;发包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决定;撤换项目经理;其余按本工程合同执行。
5.3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为项目经理。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增加或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费用。
6.2施工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认可。
(1)设计变更由业主代表确认后盖章下发给监理单位和承包人;
(2)现场签证报告由承包人在现场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向监理单位递交,监理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报发包人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6.3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6.3.1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2)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但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价格的,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的材料单价确定该分项工程的材料价格,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算,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3)施工图预算书中无相应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且该分项工程包含的材料,在施工图预算书中没有相应价格的,由承包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报价,报监理单位审核,发包人审定。
6.3.2因发包人原因或设计变更减少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施工图预算书中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进行确定。
6.3.3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或工程量存在偏差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施工图预算书中有相应的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实际工程量与预算工程量比较存在偏差,该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保持不变;
(2)施工图预算书中遗漏的分项工程,其综合单价按6.3.2条款的原则确定。
6.3.4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偏差或漏项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结算。
6.3.5本合同执行的计价文件和计价依据如下:
(1)浙江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2)浙江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3)浙江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4)浙江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5)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办公楼室内装饰施工图。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发包人与承包人须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7.1发包人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
7.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7.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7.4因设计变更或非发包人、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承包人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八条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8.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8.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监理单位组织发包人验收。监理单位自接到通知起7日内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和承包人要在14日内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发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验收、移交,需及时通知承包人。但发包人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承包人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发包人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发包人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承包人仍应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8.3监理单位与承包人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若发包人要求复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办理复验。如复验合格,发包人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影响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4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8.5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电路工程的保修期限为2年。
第九条关于备料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的约定
9.1备料预付款
9.1.1备料预付款支付时间与金额
备料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承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并进场施工后15天内/拨付,备料预付款的金额为人民币(小写):/,其支付办法及抵扣方式按本条有关规定确定。
9.1.2备料预付款抵扣方式
当工程款(含备料预付款)达到合同价的/时开始对备料预付款进行抵扣,每次扣除当月进度款的/,直至全部备料预付款扣完为止。
9.2安全文明施工费
9.2.1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以现行浙江省统一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9.3进度款
9.3.1支付期间:以月为单位,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按监理单位、发包人审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相应的进度款的80%每月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后付至已完工工程预算价的90%;竣工结算完成审查核定且竣工资料提交招标人后支付至该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95%;
9.4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后,承包人应开具统一发票交于发包人。
9.5在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提出工程量确认及拨款要求后,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量审核和确认,并在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拨款的书面证明材料,拨付工程进度款。
第十条、关于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10.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0.1.1质量保证金的金额:为结算审定造价的5%。
10.1.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本工程保留结算审定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留期限为1年。
10.1.3`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如无出现其他问题,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14天内付清。
第十一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1.1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11.2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手续。凡约定由承包人提货的,发包人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承包人,由发包人承担运输费用。承包人发现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发包人仍表示使用的,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承包人保管。由于承包人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11.3发包人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室内装修,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挪作它用。如承包人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发包人。
11.4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经组织验收后,由发包人确认备案,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十二条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2.1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2.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2.3由于承包人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3.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3.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3.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同意划拨每批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承包人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承包人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8万元。
第十四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1)种解决方式:
(1)提请湖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15.1施工期间,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发现承包人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暂时停工,与承包人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发包人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经承包人交涉无果时,承包人有权中止合同。
15.2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交付发包人使用后,发包人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承包人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承包人可优先为发包人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二一份,合同副本二份,双方各执二份。
15.2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本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⑴.本合同
⑵.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⑶.施工图纸;
⑷.施工图预算书;
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
⑹.发包人和(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⑺.工程进行过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