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分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总场授权其管理和出租的鱼池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向甲方缴纳租金并承担相应的其他任务,为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形式: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项费用自理。租赁费一年一议,定额上缴。
第二条:租赁地点及面积:五湖渔场第 排 号鱼池,占地面积 亩,其中水面 亩。
第三条:租赁费和其他任务指标:
1、乙方20xx年向甲方上缴租金共计 元。
2、上级分配给甲方的水利任务、抗洪抢险、共同生产费用及场内公路护坡、沟渠疏洗等各项义务工,甲方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分摊给乙方。
第四条:鱼池租赁承包期: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年元月31日止。 第五条:其他约定
1、乙方上缴租金时间为本年的4月1日之前,对无能力年初上缴资金的承包户,也可常年分期上缴,但不得超过次年元月1日,超过日期的欠款部分按同期农业银行最高贷款利率的150%计息。历年欠缴的利息从上期的结算截止日起到本年还清之日止,按以上标准计息,当年欠款和历年欠款的本、息应于当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四日前交清。
2、甲方向乙方收取款项,必须向乙方出具盖有甲方单位印章的收据,否则乙方有权拒交。乙方未取得盖有甲方单位印章的收据交款,视为乙方未向甲方交款。3、乙方对本人承包辖区周围的沟渠、道路、电线、树木等公共财物负有保管责任,不得蓄意损坏。对以上设备及财产人为造成损坏所发生的维修费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场与承包户合资兴建的石子公路,其段面维修费场与承包户各承担50%。乙方所受益排灌沟渠,由乙方自觉投劳,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未缴清甲方租金和历年欠款本、息之前,乙方对租赁鱼池所产生的收益不得自行处置,所有产品如需出售,必须通知甲方派员到场,由甲方收取产品销售款,冲抵乙方应缴甲方当年租金和历年欠款的本、息,否则,乙方应向甲方结付销售款20%的违约金。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鱼池转包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合同期满或者乙方提前终止合同时,甲方对乙方租赁鱼池期间投入的鱼池改造资金、房屋等资产和租赁鱼池内剩余的产品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产品或财产没有处理,影响下轮承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总场的各项。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五湖渔场规章制度协商解决。
9、自本合同生效起,甲乙双方以前就本合同约定鱼池所签订的自行失效。
10、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经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年 月 日
出租者:(甲方)
承租者: (乙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将权属本人的位于襄垣县天东湖生产资料公司家属楼五层西户约138平米单元住宅一套,租赁给乙方居住使用,为利合同履行避免相关问题发生后双方争议,特订立本合诸条款,双方分别遵照执行。
一、本单元住宅楼一租一个合同年,即12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本合同签定时,乙方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付清。下一合同年协议提前两个月续签。即本合同履行满十个月时,乙方告知甲方是否续签下一合同年。
二、本合财签定后,无论市面房租价格涨跌,本合同年价格不得调整。合同期未到,乙方因故不再居住,剩余租金不退。乙方也不得自行转租他人。如欲转租,须告知甲方,由甲方与欲租者直接签定合同。
三、乙方居住期间,要服从家属楼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养成良好社会公德。一应物业费用自觉缴纳。居住期内,水、电、煤气、取暖费自行缴纳。甲方概不负担,如与收费单位发生纠纷(不含欠费),甲方帮助协调。
四、乙方居住期间,应爱惜楼主装潢、管道、煤气、暖气、自来水等设施,配件损坏更换如新,其他损坏修复成原样,一应费用自行承担。
五、乙方居住期间,要遵守楼规,按时作息,参加卫生扫除,物品轻拿轻放,孩子不乱跳乱叫,免得影响邻里生活,居住期间,要管好水闸、电闸、煤气、卫生间,发生漏水漏气,危害他人生命,损坏他人物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六、居住期间,乙方成员要安全使用各项配套设备,因此损伤,责任及治疗费用自负。
七、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屯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积,面积位置在村北大道东一块土地,共10000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为40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赁费按每平方米6元计算,总额为陆万元整。如果乙方改变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甲反出手续乙方承担费用。
四、土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但不影响东面耕地,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向国家交税(必须在本镇交纳)。
五、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六、租赁期满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废,不发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方优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