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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自查报告

2024-11-08 22:02:18互联网工作报告

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自查报告 篇1

一、土坯房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1、集中点建设情况:我镇统一部署,科学规划选址,将村村、村村列为我镇20__年集中建设点。该两个集中建设点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其中,村村已动工建设,村村已有11户农户动工改造,8户改造户建设进度达到一层以上。

2、新建维修情况:我镇有53户分散新建改造户已动工改造,其中,达到一层以上进度的有32户,完成开挖基础的有10户;另外,我镇有10户修缮加固改造户已动工维修。截止日前,我镇新建维修开工率达62.7%。

3、拆旧情况:我镇共拆除危旧土坯房148户,拆除面积达5278.6平方米,完成任务比例为70.81%。下半年我镇将继续加大拆旧力度,鼓励原居住在偏远山区,现已进城、进镇居住的农户拆除“空心房”,确保圆满完成拆旧任务。

4、“金塘花苑”申购情况:我镇有9户农户申报了县引农进城项目“金塘花苑”50㎡、60㎡户型,并已通过县、镇、村“三级”审核,另有16户农户已分别在村级、镇级报名申购金塘花苑”90㎡、110㎡、120㎡户型,正等待县级审核。“金塘花苑”50㎡、60㎡户型申购第二批报名开始后,我镇精心部署,及时组织全体镇村干部、“三送”工作队广泛宣传,镇农房办认真做好“金塘花苑”50㎡、60㎡户型申购第二批报名工作。

二、主要工作特色

1、严格审核、认真筛选。在实行阳光操作,始终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张榜公示、镇政府审核申报、县级审批”六个程序进行。

2、宣传引导、后期跟踪。我镇干部、“三送”工作队积极进村入户宣传政策,引导农户参与改造,并通过仔细调查、严守标准、后期跟踪等措施控制新建房屋的面积和层数,确保本镇任务按质、按量、按要求完成。

3、突出特色,科学规划。我镇集中建设点皆本着“先规划、后建设、有特色”的原则,从改善人居环境、改变农村面貌、整合集中资源的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村集中建设点与去年的岗上建设点、彭坊建设点连成一个整体,形成一个依附新围、靠近客服中心、毗邻龙关公路的整体结构,集中优势,吸引人气。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虽然在我镇全体镇村干部及“三送”工作队的共同努力下,我镇今年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具体问题如下:

1.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设资金缺口大。我镇大部份农户家庭资金来源少,收入水平低,补助资金有限,改造建房所需资金多,资金缺口大。

2.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指标少。今年,随着对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政策的知晓度提高,农户参与危旧土坯房改造热情高涨,但苦于改造指标问题,许多想参与土坯房改造的改造户无法享受到该政策补助。

3.改造建房进度受本地习俗影响大。本地惯有“看日子”的习俗,即家里建房从动土到浇捣楼面,都习惯让“大师”掐算好“黄道吉日”后再定工期,常常有平整好的土地搁置几个月才开挖基础、完成基础两三个月后才浇捣楼面的现象出现,改造进度由此受影响,无法按照预期的进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镇的土坯房改造工作还在进行紧张的施工建设阶段,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20xx年度的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结合过往经验做好后面的工作。继续实行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协调、调度,抽调精干人员,蹲住、靠上、抓实、办成。

二是加强监管督导力度,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采取倒排工期、定期调度制度,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监管制度,把好工程建设质量关,做好土坯房改造的收官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是多措施并举,推动土坯房改造工作圆满收官。我镇以“既要往前赶提进度,又要回头看找问题”为工作原则,严格要求,规范标准,并积极学习其他兄弟乡镇的先进经验。结合当前的“三送”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我镇加大了对建房农户的跟进帮扶力度,尤其在资金帮扶、建材信息、用工保障方面。另外,我镇今年加强了质量安全巡查,以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农户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证。通过该系列措施,我镇将在年底前圆满完成任务目标。

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自查报告 篇2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区治理工作,在社区建设实践中进行了大量实践探索,推行了网格化管理模式、“一委一站”、“两委两站”、“五级治理”等工作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20xx年、20xx年两次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20xx年创建为全省首家第二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20xx年通过民政部结项验收。

一、社区(村)“五级治理”工作历程

(一)城市社区

20xx年x月在金星社区试点探索“区-街道-社区-居民小组-楼栋”五级治理模式。通过试点,充分调动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发挥了居委会的自治功能。20xx年x月,在金星社区试点工作开展的专家论证及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均认为此模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党的xx届全会关于社会治理的精神,具有一定的创新性。20xx年x扩大试点范围,在8个城区街道17个社区推行“五级治理”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城区街道社区全面推行。

20xx年x月,全区x个城区街道所有社区全面推行工作正式开始。

(二)“村改居”社区、村

20xx年x月x日,盘龙区在阿子营街道甸头村召开全区“村改居”社区、村“五级治理”试点工作会,9个社区、村“五级治理”试点工作正式启动。经过半年的试点,进一步发挥了“村改居”社区、村党建引领作用,完善了社区、村基层管理体制和基层民主自治制度,提高了“村改居”社区、村矛盾化解能力。

截止目前为止全区共有51个社区、村开展了“五级治理”工作。

二、工作措施及经验

(一)从归位入手,还原社区自治面

一是实行“议行分离”,提升社区治理效能。盘龙区在全省首创了城市社区“一委一站”、“两委一站”、“两委两站”工作模式,组织机构得到不断强化。加强了基层党组织在社区社会管理的核心领导地位,还原了社区居民自治面貌,强化了行政管理职能,解决了社区工作人员的身份和用工问题。每个社区都形成了社会管理有机构、事务下沉有人管、人民团体参与有平台、社会服务有网络、群众生活有保障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是创新“五级治理”,构建社区自治平台。20xx年10月起,盘龙区构建“区-街道-社区-居(村)民小组-楼栋”的工作模式,截止到现在共有51个社区、村开展了“五级治理”工作,全区共有社区治理理事会理事长37人,理事会成员223名、居(村)民小组长508名、楼栋长(十户长、居民代表、村民代表)1106名,共入户走访辖区居(村)民65042人次。“五级治理”体制确立了以区级为主导、街道为主体、社区(村)为依托、居(村)民小组为支撑、楼栋(户长、居民代表)为基础的“五级治理”架构,发挥社区居(村)委会自治功能,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二)从赋权入手,确保居民群众参与决策

一是实行“多元合治”,让多元主体找到参与通道。成立了“盘龙区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对社区社会组织,放宽登记条件,采取“先发展、后规范,先备案、后登记,部门联动、分类指导”的办法,依法纳入监管;在社区开展“五级治理”工作中,下拨专项经费支持社区发展社会组织,各社区均备案登记了居民自治、为老服务、文体活动等类型的社会组织。目前,全区登记在册社会组织的384个,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294个,其他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类的社会组织800余个。

二是采取“协商共治”,让民主决策得到充分落实。结合社区“五级治理”工作,制定下发了《盘龙区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实施意见》,明确了社区民主协商的内容,创新了社区民主协商的载体,规范了社区民主协商的程序,积极指导各街道以社区居委会建设为重点,以保障居民民主权利为目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民主实践活动,调动了居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的积极性。涌现出社区论坛、民情恳谈等新的自治方式,建立了党员在社区登记、人大代表进社区,政协委员联系居民制度,制定了社区居民反馈问题处理流程,规范了社区居委会会议制度和居民代表提案制度,完善居务公开,创新了社区QQ群、社区报、社区论坛、微信平台等协商渠道,激发了居民群众参与社区自治的热情;开展了”邻居有话对我说”、“幸福圆桌会”等活动,采取定时定点接待、民情恳谈、入户走访、电话听取、意见箱等形式,由社区居委会副主任、居民小组长、楼栋长面对面听取并收集居民意见或建议,促进社区民主协商制度化。

(三)从规范入手,制度建设不断优化

一是明确制度,让社区治理有据可依。在工作推进中,各街道、各社区人员队伍健全,并在小区、庭院、楼栋设立“五级治理”管理人员公示牌,制定了居务公开制度、居民代表提案制度、工作人员选聘调整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入户走访登记制度、志愿服务制度等十几项工作制度,规范了社区居委会、社区治理理事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和楼栋长的工作,开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了社区居委会、社区治理理事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和楼栋长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了“五级治理”工作开展。

二是自主创新,特色创建推动品牌亮点。开展社区治理工作以来,各社区均呈现了一大批亮点特色,如:拓东街道结合网格化大服务管理机制,着力打造社区“五级治理”+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将网格管理服务触角延伸到居民楼栋;鼓楼街道细化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化管理和“一岗多责”工作制度,形成了“日检查、周小结、月考核、季讲评”的工作模式;东华街道基础工作扎实,规范“五级治理”工作台账,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居民反映的各种问题,社区治理工作稳步推进;联盟街道不断优化“五级治理”工作人员队伍,安排社区专职副主任到工作亮点比较突出的社区跟班学习,设立了“名站长工作室”,对优秀小组长、楼栋长定期开展评优评先;金辰街道依托网络积极开展工作,将“五级治理”与平安创建相结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青云街道金沙社区建立的“数字盘龙”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了三级业务闭环,职能部门下沉网格;龙泉街道以举办文化活动为突破,建立了社区微信公众交流账号;茨坝街道在开展“五级治理”工作中组织了“巧手行、美食行、健康行、读书行”等主题活动。

(四)从精细入手,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一是夯实基础,强力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盘龙区制定了《城市社区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社区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装修经费的通知》,明确了从20xx年起区级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办公用房活动场所建设。从20__年至20__年,区财政共拨付5750余万元为4个街道10个社区购置5271。5平方米社区办公用房,拨付258万元为7个街道11个社区装修了社区办公用房。

二是“智慧助治”,更加注重信息化支撑。盘龙区开展“数字盘龙”建设,“数字盘龙”构建了覆盖区、街道、社区纵向互联,多部门横向互动的智能信息化网络,以数字化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优化了采集上报、指挥派遣、处理反馈、任务核查、结案归档、考核评价六步闭环工作流程;形成区级“小循环”、街道“微循环”、社区“自循环”的三级闭环分类处置机制;把辖区网格内人、地、事、物、组织等复杂信息关联到电子地图,形成“一图一网络”,实现由平面向立体三维的转变,达到多层共治的精细化关联。“数字盘龙”设置了1个区级指挥中心、12个街道分中心、610个网络,按照专职力量一格一员,专业力量一员多格,兼职力量一格多员的原则,将单元网络力量配置为1+1+1+N模式,1为区级巡查员、街道监督员、社区网格员,N为志愿者、庭院长、楼栋长等,下沉到单元网格,对涉及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六步闭环工作,在管理方式上实现由“突击型”向“长效型”、由“经验型”向“法治型”、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逐步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的善政新模式。

三是结合实际,开展“个性化”特色和“精准化”服务。根据街道辖区各社区的需求情况和资源特点,引入社会资源,统筹开办了14个“爱心食堂”、9类老人可享受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开展“真情七送”、“爱心服务八到家”等活动,为老年人、特殊困难人群提供个性化服务,定期组织开展“为民服务日”、“流动办公桌”等活动,20xx年,服务受益居民群众超过22万人次,实现了“服务内容全覆盖、服务对象全方位、服务过程全参与”。

三、存在问题及困难

近年来,虽然盘龙区在社区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社区建设实践中积累了大量成功经验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社区治理主体职责不清、社区自治机制不健全、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与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改革新形势、社会治理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四、下一步

为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和基层政权建设,在区委、区政府将高度重视,深入推动社区治理创新。

(一)实现目标

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要目标,到20xx年,基本形成社区(村)党组织领导,社区居(村)委会为主导,社区(村)各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驻区单位等社会力量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工作体系,构建起以“五级治理”为基础纵向到底、共商共治为主要内容横向无限的立体工作模式,形成盘龙区多元共治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具体措施

1、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健全党建引领工作机制,各街道指导社区(村)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到20xx年基本形成社区重大事项、难点问题商议制度化;二是加强党建工作阵地建设。20xx年,建成区级红色教育基地1个,20xx年指导有条件的街道、社区村逐步建立红色教育基地;三是推进服务型社区党组织建设,开展机关在职党员以支部为单位到社区(村)报到,定期参与社区(村)活动,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2、创新社区规范准入机制,发挥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是推进特色社区打造。20xx年,将特色社区、村打造列入区委目督工作,打造一批有创新、有特色、有实效的社区、村;二是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制定《盘龙区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意见》、《盘龙区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盘龙区社区印章管理使用办法》,制定社区工作正面和负面清单,清理社区考核、检查,精简工作台帐;三是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结合“数字盘龙”建设,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上下有序的业务受理,实现社区公共服务的跨部门业务协同,20xx年在17个试点社区运行,20xx年,逐步拓展试点范围及业务种类,并建设绩效考核系统、电子行政监察系统;四是开展社区形象规范化建设。制定《盘龙区社区办公用房及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办法》,分类、分级、规范设置标识标牌,从社区标识、导向标识、人员标识、机构挂牌、服务站牌、功能室门牌等方面进行规范。

3、创新共商共治民主协商机制,发挥群众自治基础作用。

一是健全社区民主协商机制。

二是*老旧小区各类难点问题。

三是深化村民自治试点。

四是健全预防和解决矛盾机制。

4、创新多元参与机制,发挥社会力量的协同作用。一是充分发挥社区居(村)委会主导作用。20xx年,健全“五级治理”工作机制,规范居(村)民会议制度、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事务议事制度,有序引导居民全程参与自治事务;20xx年,深化居(村)民参与社区(村)公共事务工作机制;20xx年,在条件成熟的城市社区试行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二是整合社区公共资源。20xx年,联盟街道金江路社区开展公共卫生服务试点,龙泉街道盘江社区开展文化服务试点,20xx年,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基本建立。三是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促进“三社联动”。20xx年,制定《盘龙区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社会组织实施意见》和《盘龙区社区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在区级建立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联盟街道建立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基地,xx年内试点街道各社区发展、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不得少于每社区10个,其他街道社区发展、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不得少于每社区5个,20xx年,构建“以社区为平台、政府扶持监督、社会组织承接、专业社工引领、项目化运作、志愿者参与”的社区服务新途径,各街道发展、备案社区社会组织不得少于每社区15个。

(三)强化盘龙区创新社区治理工作的组织保障

1、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保障经费投入。

3、加强队伍建设。

4、建立督查、评价机制。

5、完善激励宣传机制。

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自查报告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的指导意见(试行)》(赣市办发[20xx]6号文件)及《关于推进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扎实有效推进我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从20xx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我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任务,其中20xx年完成户。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先行,结合农村“山、水、田、园、路”等自然条件,科学规划选址,编制村庄规划,引导改造建设。

2、政府主导、农民主体。政府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中起主导作用,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一户一宅、节约用地。执行“一户一宅”,控制占地和建房面积,体现地域特色。利用空闲地、空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及未利用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

4、分类分批、统筹推进。优先解决住房最危险、最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示范带动,分类分批实施改造,统筹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5、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村、镇、县“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做到“扶持政策、改造对象、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四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改造范围与标准、要求

本实施意见所指的农村危旧土坯房即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设部制定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经鉴定为C级危房(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或D级危房(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随时可能丧失稳定性和承载能力,构成整幢危房)的农村土坯房。

(一)改造范围与对象

1、改造范围。改造范围为全村集体土地上的危旧土坯房。

2、改造对象。居住在D级和C级危旧土坯-房的农户。

(二)建房标准

1、占用宅基地建房:每户宅基地面积60—90平方米。

2、公寓式联户建房: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3、乡(镇)村统一建房: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

(三)补助标准

1、新建房屋补助标准:

(1)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以下简称“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的遗孀危房改造,每户补助×万元;

(2)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两红”人员及革命烈士的子女家庭危房改造,每户补助×万元;

(3)其他列入改造范围的D级危旧土坯房改造,每户补助×万元;

(4)因灾倒房、新列入深山移民、地质灾害避灾移民搬迁计划的对象补助标准按照各自的补助政策及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补助。

2、修缮加固房屋补助标准:每户补助×元。

3、信贷补助:对享受建房补助后仍资金不足的困难群众,可向银行申请5万元以内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贷款。贷款方式为:以产权抵押、自然人担保、联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最多2年期限贷款,市、县财政按照基准利率各给予40%贴息,借款人负担20%利息。

(四)改造要求

1、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拆旧建新的规定。凡另行选址建房的改造户在拆除原有危旧土坯房签订《退宅协议》并将老宅基地交回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流转他人、复垦的前提下,方可享受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贴息贷款和占用宅基地新建房屋。

2、新建房屋须采用规划建设部门推介的《赣南苏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新户型设计图集》,同时满足抗震设防,节能环保的要求。

3、鼓励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实施建设,同时积极争取列入增减挂项目,对列入增减挂项目的经验收后,给予相应的用地指标奖励或经济奖励。

三、改造方式

按照农村危旧土坯房的质量鉴定结果,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应拆除建新,属局部危险(C级)的可修缮加固。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拆除无保护价值的废弃、空置、闲置危旧土坯房,鼓励农民进城镇购房或联户建公寓楼,或转为城镇居民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一)拆旧建新

制定优惠和奖励政策,加速宅基地流转置换,鼓励采取集中连片式拆旧建新,有序引导农村人口由自然村向较大村庄、边远村庄向交通便利村庄、一般村庄向中心村、小城镇及县城聚集,加快城镇化进程。

1、集中新建:集中建设形式分就地集中新建和异地集中新建两种。

(1)就地集中新建:凡符合村庄布点规划、鉴定为D级危房的农村土坯房比较集中的村庄,申请对象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在统一拆除危旧房后,按村庄建设规划要求集中新建。

(2)异地集中新建:为适应新型城镇化趋势,散居变聚居,建设新型社区,提升改造品位,鼓励按照规划在中心村。

2、原址建设。凡符合布点规划的村庄,对鉴定为D级危房的零散改造对象,且符合一户一宅原则,在拆除危旧土坯房后,按新户型规划要求在原址新建。

3、盘活置换。对分散供养五保户、特困户,可对现有的旧校舍、旧厂(场)房、旧办公楼等闲置房屋修缮改造,进行妥善安置。鼓励经济实力较弱的群众购买本集体范围内质量较好的旧房进行置换。

4、修缮加固。属局部危险(C级)的农村危旧土坯房可修缮加固。对具有一定历史、文化和科学艺术价值,特别是记载红色文化历史和凸显客家民居风格的危旧土坯房,应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予以重点修缮保护,并鼓励采取购置修缮等形式,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旅游产业。

四、资金筹集与发放

对集中新建点要通过多途径解决部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一)加大资金筹集力度。除国家和省财政补助资金外,整合相关项目和资金,将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救助、挟贫安居等与农村土坯房改造有机衔接,通过银行信贷、社会捐助和农户自筹等多渠道筹措农村土坯房改造资金。将县拨付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配套费列入年度资金预算,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资金发放。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帐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拆旧建新的拆除旧房时先拨付20%补助资金,工程主体封顶后拨付50%补助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搬入新居)付清全部补助资金。异地新建的完成基础工程后先拨付20%补助资金,工程主体封顶后拨付40%补助资金,拆除旧房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或搬入新居)付清全部补助资金。

五、操作程序

(一)自愿申请

符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身份证、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贫困户情况登记表和危旧土坯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

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经评议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改造对象,经公示7天后无异议,方可填写审批表和登记表,并上报镇政府核查。

(三)入户核查

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镇政府签署意见报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不符合条件的,镇政府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并说明原因。镇政府审核结果要在政务和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审批公示

审批结果要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及县、镇两级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领导监督电话。同时,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旧土坯房改造农户签订或协议工作。

(五)竣工验收

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竣工后,镇政府和村委会先行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及时查找问题,搞好整改,验收后报请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验收。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跟踪落实。要在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农户建房的全程跟踪服务工作,落实工作机制。

(三)建立工作机制。建立挂点帮扶机制。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对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并与“三送”工作相结合。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采取、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使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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