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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演讲稿600字

2024-11-28 21:57:16互联网各类稿件

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1

一个国家即便经济实力再强,假使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看来,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4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遵从的公共道德时,中华民族才能软硬实力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文革”十年浩劫毁灭性地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伴随财富和金钱而来的铜臭气又蒸熏模糊了、甚至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的认知。某些人骨子里根本就没把党纪国法当回事,不仅没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法律和道德意义上的耻辱,反而把善钻法律、纪律和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或者特权,洁身自好、遵纪守法、本分做人在他们眼里反而成了“没本事”的代名词。

违法乱纪分子虽然只是少数害群之马,但这些家伙、特别是成克杰、胡长清之流手中握有权力的人,对整个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败坏是不可低估的,正是这些家伙破坏了党纪国法的尊严,动摇了我们社会的道德根基,弱化了许多人的法纪意识。

因此,要把“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深深烙进人们的心里,长期不断的宣传教育当然是必要的,而且必须从娃娃抓起。但这还远远不够,还必须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不仅要让那些害群之马和社会蛀虫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还要让他们付出道义上的沉重代价,千夫所指、唾沫淹死。否则,臭的不够臭,香的不觉香;荣的不觉荣,耻的不知耻。惟有如此,泾渭才能分明,正气才能上升,法纪才会令所有人敬畏。

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2

各位老师、同学:

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遵守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集体,一个个人,都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里进行。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

曾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当然,对于同学们来说,现在更为重要的是遵守校规、校纪。作家柳青曾说,“人生的道路很漫长,但紧要处往往只有几步,特别是在人年轻的时候。”同学们正处在中小学时期,正是各种良好行为习惯形成的关键时期。如果坚持按照《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天天坚持,时时提醒,日积月累,就会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而良好的行为习惯可以转化为一个人内在的性格、情操,将会使我们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这会影响我们一生的发展。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因此,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改变不良习惯,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学生!

“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品德;播种品德,收获命运。”愿同学们每个人都能严格要求自己,持之以恒,收获坚毅的性格,收获高尚的品德,最终在未来激烈的竞争中把握自己的命运!

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3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我们是在法制社会成长起来的,法律是社会安定的保障。那么,我们的法律知识如何呢?我们又如何靠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呢?所以首先要知法、懂法才可以守法,做法制社会里的文明小公民。

从我们懂事开始,就开始了解各种事物的规章制度和规则,并逐渐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道德约束。岳飞曾经说过:“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是对我们这些阳光少年的督促:一定要珍惜自己的青春和生命。只可惜现在很多的少年罪犯,他们心中没有道德标准,受到不良环境或者事物的影响,漠视法律,犯了罪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的人生才开始短短十几年,还有漫漫路途,还要享受阳光的沐浴以及父母亲人对你的关爱,老师对你赞许的目光,只可惜,一切都荒废了。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规矩。比如:教室的桌椅板凳,不可以踩踏损坏;公共设施,不能随意破坏或者据为己有;不能打架斗殴;不能违反交通规则……平时在我们周围,还是有很多不守规矩的人,比如:升国旗时,同学们本应该乖乖站好敬队礼,可是有些同学嬉皮笑脸,无所事事,好像国旗和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还有些同学像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说个不停,他们哪有一点敬仰祖国的意识?爱国守法,就是要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

前些天,我在报纸上看了一篇文章:一个上初二的学生文文,他嫌妈妈对自己管教太严,就和一些不三不四的同伙抢钱包,溜网吧……一天晚上,妈妈发现他又进网吧了,就冲进去当场给了他一个耳光,他觉得妈妈不给自己留面子,就密谋同伙,几天后一起拿菜刀杀了自己的妈妈,并且第二天若无其事上学了。这件事我看了后很震惊,“人之初,性本善”,他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事?真是法理难容!

这就是没有法律意识才造成的悲剧,破坏了几个家庭的完整,也毁了自己的前程。所以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让法律永存心中,从小在心中播种善良与爱的种子,加强道德修养,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4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遵纪守法,快乐成长”。

可能有人会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法律的约束。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鸟在空中飞翔,鱼在水中嬉戏,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在水中,让鱼儿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失去生命。而在校园里,这种追求所谓“自由”的现象比比皆是。有人吃完了零食便将食品袋信手丢弃,为原本干净的校园涂上了一抹刺眼的白色;自习课上,有人迟迟不能安静,依旧和着mp3的节拍,哼唱着流行歌曲;校园内有人无视学校规定,骑着自行车横穿过往的人流。

同学们,“无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当你走进静悄悄的楼道路,对于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当你踏入干净的教室,对于认真读书的同学来说,这片整洁多么舒畅;当你自觉排队打饭,对于心急如焚的我们来说,这份井然的秩序多么可贵。同学间总会有矛盾与摩擦,我们要相互关心和尊重,决不可出口伤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和他人。

同学们,今年是“六五”普法的第四年,12月4日我们将迎来第十四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而法纪不仅以法律条文、纪律规定的形式出现,更多的时候,是以道德规范的形式与我们亲密接触,所以,我们应该这样时时反问自己:我今天上学的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了吗?我今天在校园里乱扔垃圾了吗?我今天影响课堂纪律了没有?我按时出操了吗?我按时搞卫生了吗?我迟到早退了吗?我在家里合理安排好玩耍和预习、复习的时间了吗?我按时就寝了吗?诸如此类,学习生活中的细节,看似不起眼,却足以体现我们的素质修养。

同学们,毋以善小而不为,毋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大大的失足。生命像一条河,我来了,我走过,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生活也会更加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只有遵纪守法,才能快乐成长。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5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在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计划里,少年儿童被列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由此可见,对于我们来说,懂法,学法,用法是多么的重要。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会明白,当今社会,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法制化的时代,而我们中学生也正好处于长大成人,到了需要承担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年龄,知法懂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且势所必然。这样,我们不仅可以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还能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有了法律保护,世界才有和平,社会才会安宁,生活才会美好。有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是,即使是在我们的校园里,也并不是只有平和与温馨,时常也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譬如同学之间为了一些小事打架斗殴,一个不慎,就有可能自毁前途,甚至伤害到一个年轻的生命。还有损坏公共财物的,出言不逊中伤他人的,甚至偷摸盗窃,敲诈勒索的。这些有的人不甚在意的行为,也许会让他的一生都带有污点,背负着罪名。这些现象的出现,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因为不懂法而妄为,最终只能是受法律制裁而自咽苦果了。

违法者如此,而受害者一方,也往往出于各种原因而忍气吞声。究其原因,主要也是因为不懂法而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样的后果,不只是没有维护自己的权益与尊严,更重要的是,这是在纵恶,纵恶而不惩恶,弃法律武器而不用,正义得不到伸张,于人于己,必定后患无穷。法律从来不是什么遥远的东西,也不是仅存在于成人的世界中。遵纪守法,是我们从小就受到的教育。所以我们应该控制自己的欲望,对不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要碰。控制自己的情绪,凡事三思而后行。对社会上那些打架斗殴闹事的群体敬而远之。坚决抵制黄赌毒。当社会对校园的影响越来越大时,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抵制不良影响。在这个信息发达的社会,学习法律知识的途径不胜枚举。当我们看电视,看报纸时,多留意社会动态,从已发生的事件中了解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更近一些的话,还可以从身边的事例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对待学校举行的普法教育活动不要当做无所谓,把心态摆正,认真地去学习了解,必定会受益良多。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制意识,,实践法治精神,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6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到法律,往往给人以神秘、威严和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和习惯、纪律一样,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让我们的社会和谐有序。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身边做起。遵纪守法,遵纪是基础,在学校,我们要从保证每一节课的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严格自律;从被动接受纪律约束,到主动养成良好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到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有句古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点滴小事,积累成山,要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我们就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举个很简单的例子,当你在过马路的时候,“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定,你有没有时刻铭记在心?你有没有每次严格遵守?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做了一个好公民;或许在不经意间,我们就违反了规章制度。

遵纪守法,我们要从现在做起。邓爷爷曾经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我们还是未成年人,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自我保护,学会依法律己,学会抵制不良诱惑,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无情,后悔莫及,家长伤心,老师烦心,社会担心,一失足成千古恨!

同学们,我们红卫小学的每一名同学,都是祖国的花朵,让我们在纪律和法规的蓝天下,和睦相处,快乐学习,健康成长!让我们从今天开始行动,从现在开始行动,时刻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若干年后,当我们走出校园,步入社会,才能做一名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7

遵纪守法,人人皆知。这可以说是耳熟能详、家家户晓,可是有多少人能把它放在心上呢?

殊不知当你过马路时和同学打闹,闯红灯时,有多少风险降临在你身上呢?也许你是幸运的没有发生危险。可是当你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去试试看的时候,你会不会还是幸运的呢?也许危险会降临在你身上。

像这样的安全事故在我们身边不知发生了多少次!!!据统计,去年死于安全事故的就有3万6000多人,伤于安全事故的也有30多万人,多少家庭妻离子散!虽然今年以呈现好转状态,可是形式依然严峻,事故多发的势头并没有得到多大遏止。看了这样一组数据,让人大吃一惊的数字,我们应该庆幸自己闯过红灯、打闹嬉戏没有受到伤害么?不,我们应该去改正不文明的习惯,消除安全的隐患,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

在学校内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呢?在楼梯上常常能看见有些同学滑楼梯、追逐打闹的。这些行为是不允许的,蕴藏的隐患。滑楼梯会撞到其他同学,还可能自己没踩好摔倒了又连累了前面的同同学,到最后滑楼梯受罪的还是你。

在外头玩耍也要保证安全,在保证自己的人生安全下去玩一些健康、有益的游戏。这是一条令人发指的消息。某地,几个孩子,最大的14岁最小的才十一二岁,他们在一个山坡上玩耍,由于,最小的一个小男孩与其他的几个孩子闹矛盾。于是那几个孩子对这个小男孩拳打脚踢,完后又挖了一个坑,把小男孩埋在了里面。只有头露在外面,然后最大的一个孩子就用打火机烧那个小男孩的耳朵。烧后还觉得不过瘾,就用稻草盖在那个男孩的头上,然后又把稻草点燃。火越来越大,那几个孩子还在那儿哈哈大笑。丝毫没有因伤害他人而紧张和恐慌。

这几个孩子就是心中没有法律的存在,没有法律的意识,肆意妄为。而事后才追悔莫及,只不过这已经迟了。所以,我们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与法同行,人生才会幸福美好!他们是残忍的,是冷血的,他们的心中没有法!法律也绝不能容忍他们!

碧水蓝天下我们不要再让这些悲剧发生了,要做到心中有法,要用法来约束自己。

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8

大家好!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步入了21世纪;随着中国逐渐地与世界接轨,我们也加入了wto。正因如此,当前中国最令人注目的字眼就是“遵纪守法”。

在我看来,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具备的道德规范就是热爱国家,遵纪守法。而我们,作为祖国的未来,就更应该时时牢记它。

说到爱国,似乎人人都知道,那就不必多说了。因此,对于我们中学生最重要的就是“遵纪守法”了。“遵纪守法”它可以诠释为遵守纪律,遵守法律。作为中学生的我们,作为21世纪主人公的我们,作为祖国新世纪花朵的我们,更应该人人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从实际出发,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我们应该关心与重视校园、社区、城市等公共场所的纪律。自觉维护纪律。我们不能单单的将它看成一种纪律,更多的要将它看成一种道德、一种品格。遵守纪律必须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直至它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并且这棵树必须越长越茂盛,不仅影响着自己,还要影响着他人。

对于我们这些年龄的孩子,最容易冲动,而其后果更是难以想象。这就要求我们应该时时刻刻的牢记法律以及其严重的后果。我们必须了解国家的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规,并掌握与我们生活、学习等息息相关的一些法律条文。了解这些法律的前提就是我们必须明辨是非,要能够利用这些法律来解决问题。对于生活上的一些小矛盾、小纠纷应合理解决。但对于一些违法犯罪的人与事不应该单凭自己及所学的法律知识来解决,必要时须寻求警察帮助。因此,从这里就能看出在我们的生活中时时应该守法。

只了解不会用是不行的。在日常生活中,违法乱纪的事情特别多,例如,闯红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等。如果遇上这些事,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地球的环境、卫生靠大家共同努力。我们应该勇敢的上前阻止。如果真的阻止不了,应该寻求大人和警察的帮助。

在我们了解法纪后,不仅要学会用,还必须牢记,将它印在心底。只有当你时刻牢记了“遵纪守法”这四个字后,才会在自己的生活与学习当中来更好地运用它们,利用它们来保护自己,来惩治违反者,取得应有的成效。所以,我们应该把祖国的强大,祖国的繁荣昌盛,祖国与世界接轨作为一种压力,再把压力化为一种动力;为我们美好的目标而奋斗,为我们美好的理想而追求,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而努力。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携起手来,心连心,把“遵纪守法”时刻印在心中,让全社会、让全中国都来为祖国的安定、祖国的繁荣富强而“遵纪守法”,让我们中学生做一个真真正正的“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9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的生活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做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法规。

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教师是人类幸福和自我完善的融合,我们的法纪观念,不仅反映着自己的个人品行,而且对于青年学生的成长,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道德风貌的良性发展,以及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至关重要的。

“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一语道出道德修养的重要性。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许多教师难免“湿身”,但是一个具有真正“师德”的老师,是不会违法乱纪的。

法律即是显露的道德,我们以法律为准绳以道德辅助,爱岗敬业,明确责任。这也是迈好教师职业生涯的第一步。传道授业解惑,我们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播撒着希望的种子,开启学生的心智,书写人生的真理,不断的挑战自我,超越自我。

当炎炎夏日,你从一个曾经学困的学生手中接到他的大学录取时;当一个清晨,你听到学生对你说“我错了”,当在一个黄昏,你听到学生对你说“我会努力的”……那才是一种真正的幸福。虽然,曾几何时,我们无奈的放弃休息一遍又一遍地与他们交谈,对他们劝导。因为我们深深的知道,不是所有的笑容,都只绽放一次,珍贝受过打磨才会光彩夺目。

风筝因为有了线的约束,才能飞得更高更远。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我们有责任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传授知识,我们积极参加研修,不断改进教育方式、教学方法,及时总结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为人师表,我们深知“身正为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在学生眼里,老师是他们前行的航标,学习的楷模,学生的一言一行都紧紧地依附着自己的老师。因而,教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走近了学生的生活,走进了他们的心田,我们真诚相待,为了每一位学生的成长。

“国有常法,虽危不乱”,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践行教育教学工作,不懂法,以身试法,结果失去了朋友,失去了亲人,只有在铁窗下流下悔恨的泪水,此类故事比比皆是。依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等,规范、严谨,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学法,知法,懂法,守法。遵纪守法,务实行事,以身作则,是我们每一位青年教师成长的需要,也是我们每一位青年教师走向成功的基石。

遵纪守法演讲稿 篇10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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