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甲、丙双方同意将《房屋租赁合同》的收入按照上一合同规定的支付期限直接划入乙方为甲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
第二条:甲、丙双方同意与湖南省人民医院达成协议;湖南省人民医院的租赁费必须支付到乙方为甲方开立的保证金账户中;补充协议,并作为协议的附件。
第三条:甲、丙双方同意授权条款:根据甲、丙双方与湖南省人民医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甲、丙双方同意在湖南省人民医院未按《房屋租赁合同》及《关于明确房屋租赁应收款项方式的补充协议》的约定支付乙方为甲方开立的存款账户时,授权乙方直接向湖南省人民医院收取应付款项,而非甲方。
第四条:甲方同意该保证金账户的资金作为该笔债务的质押担保,该保证金账户仅用于封存租金收入,受乙方监管,不得挪作他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取、使用或转移该债务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直接扣除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偿还债务。
第五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终止或变更租赁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签字后生效。
《关于确定房屋租赁应收款方式的补充协议》和《房屋租赁合同》是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xx年x月x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和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以下简称原《》)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根据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在原《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房产租赁税费均由甲方承担(依据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税收政策,每年甲方应缴纳的房产租赁税费合计为房屋租金的.17.5%)。现国家对房产租凭税费率进行了调整,鉴于此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该补充协议,一致同意按下列方式承担租赁房屋的房产租赁税费:
一、自第租赁年度开始(即年月日开始)的房产租赁税费双方按下列方式承担:
1.房屋租金17.5%(含17.5%)以内的房产租赁税费仍由甲方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独自承担;17.5%(不含17.5%)至国家房产租赁税收政策规定税率之间的房产租赁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2.每年应缴纳的房产租赁税费均由甲方负责到税务部门开具租金发票时先行承担,应由乙方承担部分由乙方再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当年租金的同时支付给甲方。
3.根据本协议上述约定,乙方增加了承担17.5%至国家房产租赁税收政策规定税率之间应缴纳的房产租赁税% - 1 -
的义务。因此,甲方在每年向乙方提供当年租金发票时票面显示租金金额应=合同约定当年度租金+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比例应承担的当年房产租赁税费。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租赁合同》的其余条款应完全继续有效。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本补充协议签署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来源 WENANdAqUAn.com
本补充协议的各方主体为:
甲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一、鉴于:
1、甲方和乙方为______年___月___日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下称“既有合同”)的双方当事人。该合同附于本补充协议后。
2、甲方在既有合同的租赁期内已将租赁房屋所有权转让给丙方,且未事先通知乙方。
3、现丙方在受让该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后,各方同意由丙方取代甲方成为既有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继续履行既有合同。
故各方签署该份补充协议,以变更既有合同的当事人。
二、权利义务关系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丙方将取代甲方成为既有合同的一方主体。因此各方同意,丙方将获得既有合同项下原由甲方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利益并承担原由甲方承担的.各种义务和责任。
2、乙方将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免除甲方基于既有合同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利益以及既有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乙方对甲方上述义务的免除并不影响乙方针对甲方在本补充协议生效前违反既有合同而提出索赔的权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在房屋租赁期间将租赁房屋出售的,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而甲方在出售房屋时并未事先告知乙方,损害了乙方的权利,故甲、乙、丙三方现就既有合同项下约定的房屋租金做如下调整:
将原有房屋月租金(含税)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 ) ,每月下调人民币_______元,调整为月租金(含税)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 ) 。
4、其他各项内容均参照既有合同执行。
三、协议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
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收到房屋款后应该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凭证。
二、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非乙方原因,房屋或其附属设备设施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甲方收到乙方关于维修通知3日内仍不履维修义务的,乙方可自行维修,因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租赁期内,甲方出售租赁房屋的,应该提前___________个月告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该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该的赔偿责任:
(1)甲方对所出租房屋不具备完全处分权或者出租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尽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影响房屋居住情形的。
五、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租赁期内无法正常使用该物业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押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须另行补偿,补偿金额以乙方实际损失金额与租赁保证金之差额为准;
六、因履行租赁合同产生纠纷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1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甲方收到房屋款后应该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凭证。
2、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非乙方原因,房屋或其附属设备设施自然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甲方收到乙方关于维修通知_____日内仍不履维修义务的.,乙方可自行维修,因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租赁期内,甲方出售租赁房屋的,应该提前_____个月告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该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该的赔偿责任:
(1)甲方对所出租房屋不具备完全处分权或者出租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尽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影响房屋居住情形的。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乙方双方已于20xx年4月18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该商铺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44号二楼,使用面积:230平方米,月租金价格为叁万贰仟元整。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未尽事宜订立以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改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止。租金价格改为月租金叁千元。
二、双方同意将该商铺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使用面积230平方米改为56平方米。
三、双方同意将该商铺原谢良军签定的房屋出租备案登记作废,原谢良军欠缴的20xx年7月1日前税费共计9774.33元,甲乙双方各承担50%,20xx年7月1日后税费由乙方负责按时缴纳。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商铺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商铺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订的条款外,其他合同条款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继续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 预租有关事宜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 ________(币)________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 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 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 %(包括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 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 其他有关事宜
附 件 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附 件 二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附 件 三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
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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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长沙同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长沙出版物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省人民医院
丙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
依据甲乙双方于XX年5月22日所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租赁合同》中 条款,现由于甲方要求予以明确,故补充条款如下:
一、 甲方要求明确乙方应收租赁费款直接汇入甲方所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丙方)所开的帐户上。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丙方共同授权,不向其它任何银行支付。
二、 乙方明确:放弃购买其所租赁的物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 1月 日
三 方 协 议
甲方:长沙出版物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长沙同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的要求,三方本着协商一致、互明责权原则,就甲、丙方依据甲、丙方与湖南省人民医院于XX年5月22日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租赁合同〉〉之所收租赁费收入为乙方的该笔债务提供担保相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丙方同意将〈〈房屋租赁合同〉〉之收入按前合同内容支付期直接汇入乙方为甲方所开的保证金帐户上。
第二条:甲丙方同意与湖南省人民医院达成“湖南省人民医院租赁费必须向乙方为甲方所开的保证金帐户支付其应付款”的补充协议,并作该协议附件。
第三条:甲丙方同意授权条款:依据甲丙方与湖南省人民医院的〈〈房屋租赁合同〉〉,甲丙方同意授权乙方:在湖南省人民医院未按〈〈房屋租赁合同〉〉与〈〈关于明确房屋租赁应收款方式的补充协议〉〉向乙方为甲方所开保证金帐户上支付应付款时,乙方有权直接代替甲丙方向湖南省人民医院催收。
第四条:甲方同意该保证金帐户的资金为该笔债务的质押担保金,该项保证金帐户仅用于封存租金收入,受乙方监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该项笔债务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在按贷款协议条款的条件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支取、使用、转让该项保证金帐户的资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权直接扣划该保证金帐户上的资金用于偿还该笔债务。
第五条: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终止、或修改租赁协议。
未尽事宜,三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签字生效。
〈〈关于明确房屋租赁应收款方式的补充协议〉〉,〈〈房屋租赁合同〉〉作为该项协议的附件。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预租有关事宜
1-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选择上述第种方案的,甲方应在房屋交付后____日内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并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
1-4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签订之日即为该房屋租赁的起始日。
1-5该租赁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在房屋竣工后,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甲乙双方约定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6甲、乙双方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另行约定: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
2、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附件约定的;
3、在房屋交付前甲方或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
1-7在预租期内,乙方不得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的承租权或交换该房屋的承租权。
二、其他有关事宜
附件一
该房屋的平面图
附件二
该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
附件三
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
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及设备的约定
甲方:
乙方:
丙方:
依据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编号为《房屋租赁合同》中条款,现由于甲方要求予以明确,故补充条款如下:
一、甲方要求明确乙方应收租赁费款直接汇入甲方所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山路支行所开的账户上。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丙方共同授权,不向其它任何银行支付。
二、乙方明确:放弃购买其所租赁的物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的《活动板房租赁合同书》(下称原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由于出租方在活动板房材料供货不及时,延误了承租方规定的安装工期,影响了承租方在项目上的形象,同时也给承租方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对此出租方向承租方表示诚恳的歉意,出租方愿意为承租方作出一定的补偿。
在基于双方两年来长期友好合作之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1、出租方无偿为承租方在原合同使用租期上延期两个月,即原合同租赁期应为:由 年 月 日(承租方验收日)将活动板房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出租方将活动板房收回。
2、双方签订此补充协议后,承租方在一周内一次付清原合同租金总额,即 元(注:已扣除吊顶费用)。大写: 整。
3、原合同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补充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以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送达)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送达)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上海市杨浦区国宾路52号二层部分(具体位置详见平面位置图之斜线阴影部分),(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计租面积为450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1)租赁该房屋仅限用于经营“___”店,并遵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本合同约定合法经营,并承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若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经营业态或经营品牌。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租赁期满前6个月,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2.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交付该房屋的3天前向乙方发出书面交付通知,乙方应按该书面载明的期限受领。
3.甲方同意:自甲方交付该房屋之当日起说明,本合同项下所称的租赁期限均包括免租装修期。
4.双方同意:在免租装修期内,乙方免付房屋租金,但租赁期限内(包括免租装修期)发生的物业管理费、通讯、垃圾清运费及其他与乙方使用房屋或营业有关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支付方式和期限按有关部门(机构)的规定/开具的账单或甲方的通知。物业管理费按人民币45_元/平方米/月计算。
第四条租金、物业管理费支付期和支付方式
1平方米/天,即月租金为人民93075.00元(玖万叁仟零柒拾伍元整),其中已包含人民币45元/平方米/月的物业管理费。租金每叁年递增5%,即20__年4月日至20__年4月日的月租金为人民币97729.00元(玖万柒仟柒佰贰拾玖元整);
2.该房屋租金采用先付后用原则,按每两个月为一支付期。首期租金支付时间为乙方进场装修前,金额为人民币186150.00元(壹拾捌万陆仟壹佰伍拾元整),第二期支付时间为20__年7月日前,以后乙方必须在距每一支付期开始的5天前全额付清各期租金。逾期或不足额逾期支付租金的,则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月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租金等其他应付费用仅限以下汇款方式支付: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甲方实际足额收到(以到帐为准)乙方_一款项的日期,为乙方实际履行该项付款义务的日期。
第五条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1.为确保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安全完好及租赁期限内相关费用的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同时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86150.00元(壹拾捌万陆仟壹佰伍拾元整)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金。
2.甲方应于双方终止(解除)租赁关系、乙方已按约交还房屋,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且乙方按本合同第八条第8款约定向甲方提供书面文件后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产生的欠付款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可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5天内补足。若乙方未在甲方通知中载明的期限内足额补足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支付未补足部分0.5%的金额作为违约金。
4.租赁期限内,甲方提供之上水及电力,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查勘无误认可其容量(照明及空调用电满足乙方的实际使用需要,其他设备用电容量为KV)和管线现状。乙方应根据各类表具的计数(电表须另加计数的10%作为级差损耗分摊、水表须另加计数的6%作为级差损耗分摊,相关单价均按所属整栋大厦电力、上水部门出具的账单单价),按有关部门(机构)的规定/开具的'账单或甲方付款通知书载明的金额及期限将前述费用付清,相关违约责任等同租金。
5.租赁期限内,有线电话或有线电视或网络线路的开户申请和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乙方若根据经营确需申请水、电新装、增加、扩容的,应经甲方同意,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不负责相关手续的申办及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任何损失。
6.租赁期限内,乙方应自费负责经营所需之消防、环保、卫生、质检等的申请和验收合格,签定本合同前乙方已对承租房屋现况了解清楚。
第六条房屋的装修和维修
1.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2.甲方维修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租赁期限内,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非因乙方不当使用所致),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十日内进行维修。
3.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或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至良好、正常可使用状态;超过合理期限乙方仍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同意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在不影响、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承重的前提下,对该房屋进行必要的装修装潢、设备添置,但其装修、设计、施工方案及相关图纸须征得甲方同意;需经有关部门审批和(或)有关相邻人、利害关系人同意的,由乙方报请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和(或)获得有关相邻人、利害关系人同意后方可进行,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限内,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在公共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通道、外墙)张贴、悬挂或以其他方式设立店招、广告、标语、告示、指示牌等物品,但其具体位置、方案(包括材质、承重和立体尺寸)或图纸应事先获得甲方、有关相邻方或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报请有关部门审批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报批通过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6.因乙方或相邻关系或相邻关系的其他承租方的原因,给对方或自身在装修装璜、设备添置(含广告招牌、防水、光照、噪音、排污、排烟)造成侵权或损失的,甲方可协助协商解决,但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完整地移交给乙方,乙方接收甲方该房屋的行为视为乙方对于该房屋处于符合乙方租赁目的和本合同约定状态的最终确认。
2.租赁期限内,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所需的应当由甲方提供的各项文件。
3.有关该房屋出租之税费由甲方负责。
4.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及其他费用,不得被视作甲方放弃其向乙方追究因乙方违反本合同项下乙方须遵守及履行的任何约定而须负之责任的权利。
5.甲方一次或多次原谅乙方违反任何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既不构成甲方放弃追究乙方任何持续、日后的违反行为的依据,也不在任何方面减免或影响甲方追究乙方任何持续、日后的违反行为的权利和补救。
6.租赁期满或合同任何情形下的解除或终止后的3天内,如乙方不能全面且适当地按约完成向甲方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方有权选择适用下列任一措施或并列使用:
(1)要求乙方每逾期一日支付相当于当年日租金标准2倍的房屋使用费和违约金予甲方,
(2)于任何时间直接进入并占有该房屋,该房屋内乙方留存的任何物品(包括:装修装潢、广告招牌、消防/环保设施、水、电、通讯自添/新增表具管线及相关设计施工费用等固定添附)均被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无偿地归甲方所有/过户转让给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且无须对乙方承担任何保管、补偿或赔偿责任。
7.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乙方的租赁经营活动进行监督,若发现乙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活动,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乙方须及时进行整改。
8.甲方及经甲方同意的任何第三方有权携同该房屋未来的任何承租意向客户或有关人士在租赁结束或提前结束前6个月内的所有合理时间内视察该房屋。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该房屋。乙方应促使继承人、雇员、代理人、承建商、顾客、客户和其他任何与乙方有关的人士(以下统称“该等人士”)信守本合同中乙方的相关义务和责任。该等人士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在该房屋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前,乙方应向政府有关部门取得所有规定的证照。乙方须确保该等证照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同时在各方面均符合该等证照的规定。
3.租赁期限内,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和其他各项应付费用。
4.与乙方营业有关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负责。
5.甲方可能就该房屋的各类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如发生保险事故,且该保险事故的发生可归责于乙方或者如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所称的与乙方有关的“该等人士”,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向保险公司所支付的该对应部分的全部保费。
6.该房屋内乙方财产保险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满或合同任何情形下的解除或终止后,乙方须在3天内仅限将添置的可拆动的动产部分自行拆除和搬离所有乙方动产物品并向甲方返还该房屋,返还的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完好并符合日常状态,如有损坏应事先修复或给予甲方相应的经济赔偿。房屋返还甲方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经甲方验收认可。其余留存的任何动产物品及装修装潢、消防/环保设施、水、电、通讯自添/新增表具管线及相关设计施工费用等固定添附,均须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无偿地归甲方所有/过户转让给甲方,任由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未按本款约定全面履行的,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年日租金标准2倍的房屋使用费和违约金。
8.租赁期满或合同任何情形下的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当在60天内向甲方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食品/公共卫生许可证注销登记核准通知或营业执照及食品/公共卫生许可证住所地、经营场地变更登记核准通知(经核对原件后的复印件),乙方未按前述约定全面履行的,视为乙方未全面履行返还该房屋的义务,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年日租金标准2倍的房屋使用费和违约金。
9、乙方应在20___年_月_日前完成门头店招(甲方指定的区域位置,详见示意图附件)。
第九条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双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提前收回该房屋或乙方提前返还部分或全部该房屋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或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拆迁或依法提前征用、提前收回,或司法、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据本条第1款第(2)、(3)项可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甲、乙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之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出现前述违约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月租金6倍的违约金,并退回乙方已付押金(扣除乙方应付费用)和剩余租金,且须补偿装修添附部分的残值;乙方出现前述违约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月租金6倍的违约金,还须返还甲方给予乙方免租装修期的折算金额(以第一年日租金标准,按实际免租天数计算),乙方的全部装修装潢、广告招牌、消防/环保设施、水、电、通讯新增表具管线及相关设计施工费用等固定添附均被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无偿地归甲方所有/过户转让给甲方,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且无须对乙方承担任何保管、补偿或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视届时情形按本合同第七条第6款第(1)、(2)项约定行使权利。违约金不足抵付对方其它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2.甲方的违约责任:因甲方无权出租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当月租金6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切断水、电、煤等能源供应或选择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除可无条件切断水、电等能源供应外,甲方另有权自行迁出该房屋内所有物品代为保管、收回该房屋另行出租、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月租金6倍的违约金、乙方承租房屋内全部装修装潢、广告招牌、消防/环保设施、水、电、通讯自添/新增表具管线及相关设计施工费用等固定添附均视作自动放弃归甲方所有/过户转让给甲方。保证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发包,或擅自变相转租、转让、发包、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或擅自与他人联营联销、合作经营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约定之经营范围、业态、品牌的;
(3)在承租房屋内改变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或承重的;
(4)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致犯罪或者因违法违章行为被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处以停业整顿或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之行政处罚的;
(5)逾期或不足额逾期支付保证金或租金或水或电等其他各项应付费用超过应付日15天的;
第十一条其他
1.双方确认:一方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本合同约定联系(送达)地址和人员寄递书面函件的,自发出后的第二日,视为已送达。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的内容相冲突,则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3.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除合同解除本身外,其他条款继续履行。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代表人
(签名)
日期:
乙方:
_年_月__日
代表人(签名)
日期: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