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 ,相邻为 ,建筑面积 ,北屋 ,东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积为 ,房屋登记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 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 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 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 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 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甲 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天津房地产经纪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对所签订的关于天津市房产交易而签署的《天津市存量房屋》、《过户、按揭代理合同》和《成交确认书》作如下补充: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净得款项为人民币元整(¥.00元)。丙方的服务费以甲方净得款项为基础收取,由乙方交纳。乙方承担此套房屋所有代理费、过户费及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购房定金为人民币万元整(¥0000.00元),乙方最迟于年月日前将此房的购房首付款人民币元整(包含定金人民币万元整在内)自行过给甲方,以三方签署的定金收付书及甲方首付款收到证明为准,丙方经纪人陪同。所有定金冲抵购房款。
4、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乙方反悔,则甲方不予退还定金,并支付甲方合同额10%作为违约金。如甲方反悔,则甲方双倍退还定金给乙方,并支付乙方合同额10%作为违约金。
5、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自行过首付款,自行物业交割,丙方经纪人陪同。尾款部分见契税票后(也可为见房本,契税票对卖家有利,房本为买家有利)由银行直接放款给甲方。(上条为没有资金托管的首付,做资金托管的应该另行规定)
6、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方证件齐全、积极配合的情况下,乙方最迟于年月日前办理完房屋全部交易手续,保证甲方在此日期前收到总售房款人民币元整(¥0.00元),如逾期乙方须以日为单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为房款总额的万分之。 (上条对卖房有利,违约金较高。可再约定,如为应付房款与已付房款之差的万分之)
7、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乙方贷款获得批准,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配合乙方完成过户手续。
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甲方收到房屋全款人民币整(¥00.00元)后的个工作日内将房屋腾空交给乙方,房屋交付给乙方后仍留在室内的物品则视为甲方放弃,乙方可任意处置。如甲方逾期交房,违约金按日计算为房款总额的万分之(此条对买房有利)。丙方陪同甲乙双方自行处理此套房屋的物业交割手续。
9、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房屋内现有的固定设施留给乙方,其中包括空调部,抽油烟机个,燃气热水器个,燃气灶个,……,已固定在墙体上的柜子不予拆除。
10、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在双方过户后个月内把户口从房内迁出。
1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关于物业交割,各承担各的费用)
1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央产房上市手续,上市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支出。(如为第一次上市的央产房,需要这条。有些超标的需要补不少钱。但要注意,交易时的土地出让金一般还是乙方出的,没多少)
13、如在交易过程中国家政策有变动,以政策变动后为准。
此补充协议与《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过户、按揭代理合同》和《成交确认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冲突以此补充协议为准。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座落于 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权属为 。
一、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大写 元。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二、甲乙双方同意并约定在签定合同 日内乙方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 元应在首付款 内付给甲方。总房价的5% 元于房屋名字更换后付清。
三、由于现实原因,本小区房产暂时无两证,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经双方协商,更名后办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产权证办好后归乙方所有。
办理房产证前更名事宜由甲方承担,乙方给予配合。 如不能如期更名办理房产证时甲方承担所需费用,过户费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须提供该房购房协议、发票等所有资料及本人与共有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各壹份,协助乙方落户。
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乙方。房屋移交给乙方后,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并入乙方使用,如由于国家政策或自然因素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如:升值,贬值,拆迁等),造成的损失或受益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享受或承担。
六、甲方必须保证转让房屋权属清楚,无任何家庭纠纷,转让前无其他拖欠费用,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债权债务或家庭纠纷,概由甲方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毁约,不得向甲方索还定金,所签合同终止。
甲方中途毁约应将定金退还乙方,另付乙方10%定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超壹日,由违约方赔偿房价款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给对方。因本房暂无两证,双方约定甲方收到购房款,乙方拿到本房钥匙为交易成功,甲方双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进住后,甲方反悔,甲方除返还乙方所付全部购房款外,另付违约金 元,乙方反悔,则无条件搬出,另付违约金 元。
七、本房产因暂无两证,其平方面积按 计算,将来办证过程中如有测量误差,甲乙双方约定,互不追究,其成交价不变。
八、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进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证明人各执一份,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补协议。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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