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将至,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的身心安全,特制定以下协议:
1、学生要自觉接受学校的安全教育,假期中要遵纪守法,不得干一些有损他人、集体、国家利益的事情。严禁参与社会上的帮、伙,打架斗殴。一言一行,体现文明,一举一动,保持风度。
2、严禁爬墙、攀树或其它高大建筑物等,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3、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驾驶机动车辆,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三轮车、超员车等,不骑英雄车,不在路上追逐打闹,靠右行走,注意避让车辆,按时回家;外出如实告知父母并保证安全,不在夜晚独自外出;严禁返校逗留玩耍。
4、遇高温、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不到高大建筑物、高大树木下躲避,也不到水沟、桥下避雨。
5、注意防火。不带火种进入校园和林区,不在野外进行野炊、玩火、燃放烟花炮竹等。不随意野外用火,不在地头、堰边点火。
6、注意劳动安全。在家劳动时,要正确使用劳动工具,严禁拿劳动工具戏耍。
7、讲究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要勤洗刷,防止病从口入;不吸烟,不喝酒;不吃“三无”食品和变质食物,以防中毒。预防“流感”等各种传染病。
8、安全用电,不随意触摸或修理开关、灯具、电线等,不靠近高压线;不玩或持有危险物品,如刀子、木棍、鞭炮、打火机、火柴等。
9、不进网吧或游戏厅,不看不健康书籍和碟片,不赌博,不进不健康场所,不从事迷信活动,反对邪教;不参加其它一切有害健康的活动或游戏。
10、加强防盗防抢意识。警惕盗窃、抢劫等犯罪活动,遇上违法犯罪事件时,应沉着、冷静、灵活、机智,设法脱险,及时报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1、掌握正确的应急方法和自救知识,善于处理一切突发事件,做好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等。
12、在家中听从父母教导,树立高尚情操,保持健康的心态,遇到问题冷静思考,正确对待,不走极端;根据自己的假期,完成假期作业,做好功课的预习。
学生承诺:
xx级xx班 学生签字:班主任签字 家长承诺:全面加强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和监管,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保证学生的健康平安成长,坚决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家长签字
学校签字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 HTtPs://wWW.WEnAnDAqUaN.COm/ )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和学校应同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如对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及家长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4、有特殊疾病或先天性疾病的学生,家长及委托监护人应当坦诚告知班主任,由于家长及学生隐瞒而造成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由于初中学生已经有较强的明辨能力,因不小心或防范意识差而造成摔伤、碰伤、烧伤等情况,学校不承担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犯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班主任应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监护人要做好学生交通安全监护工作,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反规定在上学的路上骑自行车、摩托车或乘坐无牌照车辆出现事故的,学校不负责任,造成他人伤害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意外的,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由在场教师承担教育管理责任。
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沟、渠边玩耍,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教职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教职工负责。
13、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依据校方责任保险及学生平安保险有关规定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家长应积极配合,不得无礼取闹。
14、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学生承诺:我承诺将此安全责任书交由家长阅读,家校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承诺人签名:
家长承诺:我承诺已阅读此安全责任书,做好学生在校外的安全教育工作。 承诺人签名:
学校盖章: 班主任签名: 包级领导签名: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家长是学生法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转移而转移到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的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意外伤害,一般应由第三人担负责任,如学生自身原因(如疾病等)家长又不告诉学校的发生意外时,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学校开展校内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时期学生没有按时来校,家长又没有告知学校而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学生违反规定在校外购买零食及不卫生的食品,而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负担任何责任。
5、学生自行上学、放学回家路途中发生任何意外与学校无任何关系。
5、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xx小学
20xx年9月5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玛瑙小学
为了提高学生、学生监护人的安全保护意识,强化学生、学生监护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外出活动过程中学校和领队老师、学生的安全责任,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责任
1、领队老师代表甲方对乙方进行途中和活动过程中必要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听从指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安全自救、遵纪守法增强防范意识等。
2、甲方将严格按照安全预案安排所有活动。
3、甲方负责为乙方购买外出活动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责任
1、本次活动均属学校、学生监护人和学生本人自愿参加。
1、教育参加活动学生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在外出参加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融智学院各种规章制度,一切活动在老师的指导之下进行,不盲目行动。
2、全体学生及其监护人都要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遵守活动地点安全管理的要求,个人不私自行动,不在无足够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登危险的山或下江(或湖等)游玩,不做其他危险的行为等。
3、如有特殊原因欲退出此次活动,务必带队老师,经确认并联系其监护人认可后方可离开,自参与者声明退出时起,其一切法律和安全等责任自负。
4、偶遇侵害报警或寻求领队老师帮助。
6、乙方自行负责与学生监护人签订相关安全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和学生在外出活动期间相对应。
甲方(盖章):领队教师(签字):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为了确保学生在中心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制度,健全中心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甲方:辅导班(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要认真做好为学生辅导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负责乙方子女的作业及课外辅导,并及时向乙方汇报其子女在上课期间的情况, 并且按照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以满足不同学生对于知识点的理解。
第三条:甲方在学生上课期间负责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条: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为达到学生进步共同努力。
第三条:本甲方没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担下课后看护孩子的责任,望各位乙方谅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对甲方的联系,以保证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违约责任
1、中心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中心承担赔偿责任。
2、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来自: 书业网:辅导班安全合同)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3、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中心,中心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中心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4、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中心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5、学生在中心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中心有过错的,按中心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中心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中心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中心的设施有关,但中心的设施并无缺陷;(2)中心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7、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开中心回家,非中心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中心不承担赔偿责任。
8、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中心共同负责,中心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中心不负责任。
9、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中心或私自离开中心,中心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中心不承担责任。
10、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11、中心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中心、教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中心或教师承担部分责任。
12、学生在中心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中心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四、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合同无效。
五、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暑假到了,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使学生不发生游戏、交通、用电、游泳、饮食等安全事故,特与你们订立如下协议: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小学生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在公路上跑闹、玩耍;横穿公路要走斑马线,不得随意横穿。
2、不得到人工湖、水库、方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钓鱼、玩耍、洗澡。
3、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4、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不要乱动电线、灯头、插座等。
5、不要在标有“高压危险”的地方玩耍。
6、不准玩火,不得携带火种,以免发生火灾。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7、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8、大雨天气,任何学生不得外出,不得在大树及高大建筑物下避雨。如遇洪峰要顺楼梯到高楼层或地势较高的地方防汛。
9、高温天气,要采取降温措施,防止中暑。
10、雷雨天,不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避免雷击。
11、不与陌生人讲话,一个人在家,不要随便给人开门,如有事情等大人回来再说。
12、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叔叔的帮助。
13、睡觉前要检查煤气阀门是否关好,防止煤气中毒。
14、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15、不偷不抢,不拉帮结火,不打架斗殴
16、不到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去玩,不参与。
以上各条请家长协助学生共同遵守,让您的孩子平安健康的渡过暑假。
暑假时间安排:从xx年7月17日起至8月30日止,共45天。学生8月31日返校报到,9月1日正式上课。
承诺人(家长):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日期:
甲方:共青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乙方:参与暑期社会实践学生个人
丙方:乙方所在院部
根据院团委XX年,今年院团委将继续开展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三方经充分协商,就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中的安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三方应共同遵守日照职业技术学院XX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甲方做好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组织协调和安全教育工作.
三,丙方应协助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 安全防患方案.乙方应主动接受甲方和丙方开展的安全教育.
四,乙方在实践过程中应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火,防盗,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等,若因乙方不慎而危及人身安全,产生一切后果应有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条例经双方协议签字之日起,即可执行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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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共青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委员会
乙方:
使用项目: 使用时间:
使用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为保障乙方便捷地开展学生活动,甲方向乙方提供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使用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签署并遵守以下协议.
甲方:
1.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商议时间准时到位.
2.中心工作人员使用设备,用电时需小心谨慎,并负责妥善保管中心内部一切设备,对损坏的设备应及时登记上报.
3.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必须热情,友善,并尽力配合使用单位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于活动结束监督使用单位进行相应的工作.
乙方:
1.使用单位在使用期间负责大学生活动中心的一切财产安全和防火安全,如活动结束后发现有财产损失或其他安全事故发生,皆由活动使用方承担.
2.为保证活动的安全,使用单位(部门)必须需自行与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协调大中型活动举办中涉及的安全防范事宜.参加活动的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堵塞本中心周边道路.使用单位必须按按本中心观众席位数组织安排人员,不得超员,并组织观众有序进退场.会场内需保证各消防通道的畅通,会场空气的流通.禁止在通道中摆设任何有碍通行的物品.
3.使用单位在借用大学生活动中心期间,应维持中心原有布置不被破坏,如确实需要变动相关布置需征得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并于活动结束后恢复原样.
4.使用单位在借用大学生活动中心期间,应保证中心内全区域禁烟,禁止使用明火及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一切危险物品入内;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乱接电线;除发生火灾,禁止动用消防设施;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舞台布置.
5.使用单位在使用中心设备时应小心谨慎,如有出现器材损坏,使用单位应照价赔偿或负责维修.
6.使用单位在中心举办的活动必须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登记审批表)中的申请事项相符,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停止使用,并予以相应处罚.
7.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以上条款,若违反其中条款,将取消该单位当年申请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的资格.
本协议经双方认可,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20xx年××月 日 20xx年××月××日
甲方:哈尔盖镇民族寄宿制完全小学
乙方:学生家长
一、甲方是学生在校学习活动的主要场所,暑假前学生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并签订好暑假安全责任协议书。
二、乙方学生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要求对学生暑假离校期间安全进行全面监护,并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把学生暑假期间防溺水、防触电、注意饮食卫生、交通安全、放雷电和防不法伤害等作为防范重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否则,学生在暑假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与甲方无关。
三、暑假期间,乙方和学生要自觉遵守以下规定条例:
1、教育学生不准私自到水库和池塘、河流等地方游泳、戏水、钓鱼等;
2、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走人行横道,不要在路边玩耍;
3、教育学生不随便触摸电器设备;
4、教育学生不玩水、不玩电,不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玩危险物品(如:剪刀等尖锐的物品或电线插座、开水瓶等);
5、教育学生保持良好的作息习惯,坚持早睡早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活动,增强体质;
6、认真学习安全教育常识,遵守安全公约,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
7、不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及时远离危险因素;
8、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不在无证经营的小食店或小摊小贩吃食,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预防食物中毒。
四、以上协议要求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寒假在即,春节临近,首先预祝全体学生及家长新春快乐,阖家欢乐!我校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加强假期安全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学生的假期安全,学校特与家长签定如下协议:
一、学校工作及责任:
1、教育学生掌握安全常识。利用校会、班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交通、卫生、防水、防汛、防震、用电、用药、煤气、饮食等安全常识。
2、教育学生不涉足河、湖、水库、机井、工地、车间、网吧、舞厅厅等不安全、不适宜场所,不与不良人员交往,防止受骗上当,学会自我保护,避免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3、教育学生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守法。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容忍互谅,协调解决同学间的磨擦,严禁打架、斗殴和伺机报复等不良现象发生。
二、家长工作及责任:
依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学生放假期间,家长属第一监护人,学生在假期内的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望家长认真监护自己的孩子,除完成作业外,要教育孩子做到如下几点:
1、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控制孩子的外出时间,保证不出交通意外。杜绝学生驾驶机动车辆。
2、禁止到水库、池塘、机井、河流、大海等危险地方游玩,如滑冰、玩水等。
3、注意用电安全,不私自拆家用电器设备,不在变压器、高压线下玩耍。
4、遵守安全规则,没有家长陪伴,不得私自结伙乘车、乘船外出。
5、注意防水、防火、防触电,不随便玩火,正确使用燃气灶。
6、遵纪守法。不参与任何违规违法活动,不参加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等。
7、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杜绝烟酒,不吃不清洁、变质的食物,不乱买零食,防止食物中毒。
8、确保孩子不出入网吧、舞厅等学生不宜场所;不夜不归宿;杜绝毒品。
9、教育孩子慎重交友,不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杜绝绑架等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10、利用新春佳节之际对孩子进行感恩教育,做一个孝敬父母老人的好孩子。不乱花压岁钱。
注: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家长保存,另一份学生带回学校保存!
为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愉快的寒假,特向老师作如下保证:
1、寒假期间,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
2、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做一名文明的学生。
3、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所迷惑,防止被拐骗、拐卖。注意防盗,外出时关好门窗,不让陌生人入室。
4、不到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不健康场所玩耍。
5、走路靠右边,过马路时走人行横道,不攀爬沿街护栏。
6、不燃放鞭炮,如果要燃放,必须有家长陪同。不玩火、易燃易爆危险品及火枪,仿等危险玩具。
7、保证自身安全,不在危险的高压线周围玩。
8、注意用电安全,不乱动电源、插座及各种电器,不私自拆装或操作电器设备。
9、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不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不在道路上追逐打闹、玩耍、游戏;乘坐交通工具保障安全。乘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乘车注意文明礼貌,主动给老人和残疾人让座,不在车厢内大声吵闹。
10、注意饮食卫生,不随便在路边小摊吃不卫生的食物,不购买三无食品,不吃腐烂变质过期的食物,防食物中毒。
11、认真完成假期作业,为新学期的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12、听从父母教导,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助人为乐,多做好事。
13、讲文明,有礼貌,待人接物体现小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x年2月7日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学生监护人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为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相应教育。
2、监护人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在校期间违纪行为的纠正、教育工作,理解和支持学校对自己学生的批评教育
3、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由学生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学校不承担责任。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有事有病外出必须请假,不准私自离校,更不许翻墙外出,否则因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承担。
6、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相关,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会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应保证联系畅通),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7、学生在校期间要遵守楼房使用制度,上下楼右侧慢行,不得拥挤以免互相踩踏;如果由于学生不遵守楼房使用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造成伤害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责任。
8、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学生租车上学的应由监护人联系车辆,并与车主签订权利义务协议,随时监督运营情况,如有变更必须到学校和派出所注册方可变更,如果自作主张随意乘车造成事故,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与校方和派出所无关。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烟花爆竹、玩锐刃钝器物、搬弄各种开关 ,因此发生赔偿纠纷,由肇事者承担责任;监护人应教育学生有事及时反映给班主任老师、校警或门卫,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相应责任。
10、严禁学生私自到池塘水库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1、监护人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内、不在楼内追跑打闹、不跨蹦楼梯。按学校管理老师、住宿管理老师要求去做,确保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
12、学生在校期间生病时要和老师积极配合,必要时到医院就医,以免延误病情;监护人要把学生的病史反映给班主任老师,以便得到老师的帮助(学生在校期间监护人应保证联系畅通)。
13、监护人应告诫住宿的学生必须在学校食堂就餐,任何学生不得外出购买食品,确保饮食卫生安全;并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自我保护知识的教育,增强孩子自我防范的能力和意识。
14、校内住宿的学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夜间去卫生间动作要轻、要慢,以免对自己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和影响他人休息。
15、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16、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
乙方(学生监护人)
甲方:
签 字:
学生签字:
二〇xx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