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员工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现就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期,我们需认真分析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的特点,以便进一步找出安全管理的重点。
1、做好节日上岗管理。节假日期间员工走亲访友活动增多,易出现酒后上岗、疲劳上岗现象。
2、在喜庆的节日气氛中,员工易出现思想分散,精力不集中情况。
3、节日期间,部分管理人员对待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易出现一团和气、得过且过、思想松懈等情况。
4、部分车间或班组允许班内干完工作后可以提前下班现象,导致员工为提前下班干活匆忙。
以上节假日工作特点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诸多压力和挑战,稍有放松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希望各车间、各部门务必认真做好员工的思想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给员工讲明利害;各级管理人员以身作则,越是繁忙,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各车间要结合本车间的工作实际,把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工作任务来完成,集中精力,采取得力措施,严加防范,全力以赴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节前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传统佳节平安过”浓厚氛围。
春节期间,各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加强教育。
1、要求员工以工作为重,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班前确保充分休息,避免疲劳上岗。
2、严禁酒后上岗和上班期间饮酒。
3、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单岗作业安全管理,加强员工的安全宣教,提醒相关人员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相关要求:
1、教育必须面向车间全体人员并确保效果。
2、各车间负责人要对本车间员工进行的节假日安全教育,同时做好教育记录。
(二)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严格整治安全隐患。
各车间、各部门要结合年终岁未、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力量对全公司、重点场所、重点生产充装环节进行全面、深入地检查,限度地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1、各车间要迅速行动起来,结合冬春季安全生产的特点,组织和发动员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2、各车间主任要亲自组织,逐班组、逐环节、逐岗位,从人员、设备、管理、环境等方面,全方位进行自查自纠。对重点防范部位和薄弱环节,务必从严从细认真检查。
3、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久拖未改的隐患,车间主任要亲自过问,各级管理人员要紧抓不放,逐一登记建档、逐一责任到人、逐一制订整改措施,狠抓隐患整改,确保各类事故隐患及时治理消除。
(三)强化安全监督,落实安全检查。
1、安全部要组织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尤其要做好重要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岗位的安全检查;各责任车间要加大消防设施、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并采取得力措施,实现重大危险源的有效控制。
2、对于公司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安全部及相关部门要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责任人、有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
3、公司业务部门要积极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响应工作,且各部门员工要对应急预案熟读于心。
4、调度室负责细化调度汇报制度,明确汇报程序、汇报范围和汇报项目,为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调度汇报工作奠定基础。
三、节中
(一)强化关键环节管控,深化安全责任追究。
1、各级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把好上班关,由班组长对员工的精神面貌进行细致排查,其上一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对于酒后上岗、疲劳上岗人员一经发现要劝其回家并严肃处理。
2、各车间需安排协调好班组内的各项工作,力求避免员工加班和替班上连班现象。
3、节日期间避免高风险作业,确实需要开展的高风险作业,必须开展风险分析,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4、食品卫生安全。公司食堂负责人要会同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节前安全检查,重点对食品存放、燃气管道及用电安全进行排查,督促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同时要丰富员工节假日期间的饮食,全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5、材料存放安全。各部门要对所属部门保管的贵重物品、仪器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认真检查落实,确保贵重物品、仪器设备存放保管安全;对存放在在仓库及仓库以外的原材料进行安全检查;对易燃物品和化学药品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要进行认真清查,各类气体、液体要妥善封存保管,不得泄露,更不得随意丢放,暂时不使用的物品要集中存放,注意远离电源和火源。
6、对因检查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而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将按照公司规定上台阶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二)严肃值班纪律,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1、公司各级要根据公司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公司值班领导将对各车间值班人员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2、各级管理人员要保证电话、手机等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的畅通。对发生的意外情况,相关人员要按规定上报,并迅速组织力量,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问题妥善处理解决。
3、一旦发生紧急事故,值班人员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并按程序及时上报,对瞒报事故或对发生事故处臵不力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节后
假期结束后,人归岗,心也应该归岗,公司各部门要做好员工收心工作,员工们也要及时做好自我调整,让思想从休闲放松的节日状态尽快转到积极的工作状态。新年伊始,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新起点,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合理生产,为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的顺利奠定有力基础。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社会和工作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河北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 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2) 超出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管理机构)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
(3) 需要省厅处置的其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文案网发布 wenAnDaQuAn.Com
1.4 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过程中,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做好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避免二次伤害。
1.4.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直各单位,在省厅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同时,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发挥指导、协调作用。
1.4.3 预防为主,平急结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预报,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4.4 依法管理,科学施救。坚持“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先进适用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省厅和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以及现场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厅领导任组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厅直有关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工作。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自行确定本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各生产经营单位组建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由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厅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2.2 工作职责
2.2.1 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1)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有关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应急救援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依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管理和处置工作;
(2) 加强对全行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对各阶段应急管理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3) 审议、批准全省交通运输应急建设工作规划和事故救援处置预案,对有功单位及人员进行表彰,对违纪单位及人员作出处理;
(4) 批准和解除预警,决定本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或终止,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协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应急资源及人员的组织、调配;
(5)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审核、批准现场救援处置方案;
(6) 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交办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2.2.2省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
(1) 传达贯彻省厅应急领导小组相关会议和指示精神,拟订交通运输应急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各阶段应急管理重点工作的督促协调、组织实施;
(2) 拟订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其他预案,定期评估预案的合规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修订工作,并监督检查预案的执行落实情况;
(3) 收集整理与应急管理和处置相关的政策法规、信息数据,加强应急救援形势任务的分析研判,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教育培训和演练;
(5) 执行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对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置工作的指示命令,做好事故预警、应急响应和现场处置等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传递和发布等工作;
(6) 组建技术专家组,为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7) 完成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2.2.3 省厅现场指挥部
(1) 负责对事故现场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力量的指挥调度,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发布应急物资、装备及人员的组织、调配命令;
(2) 了解掌握事故伤亡损失以及现场救援进展情况,对当前和下一阶段应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报告省厅应急领导小组;
(3) 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现场会商,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采取临时处置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发生二次事故;
(4) 加强与事故现场其他参与救援工作的部门及单位的沟通联系、协调配合。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临时工作组,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5) 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加强和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根据应急救援现场表现,对相关单位及人员提出奖惩建议;
(6) 完成省厅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信息报告与预警
3.1 事故监控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事故监测和信息报送网络,完善风险评估、分析研判等运行机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隐患点的排查辨识和动态监控,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信息,按规定时限上报省厅值班室。
3.2 信息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逐级迅速上报事故信息,每级报送时限不得超过2小时,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事故发生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主动地向省厅应急办提供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其他数据资料,为省厅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3 预警行动
3.3.1 预警级别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由高到低分别是:Ⅰ级预警(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Ⅱ级预警(可能引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Ⅲ级预警(可能引发较大安全生产事故)、Ⅳ级预警(可能引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3.2 预警发布
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信息,省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迅速召集相关单位及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根据事故风险和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提出发布预警信息及预警级别的建议,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予以发布。
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可通过部门网站、办公内网、手机短信、LED显示屏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
规范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应包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影响范围、防范措施、注意事项及发布机关等要素。
3.3.3 预警执行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收到省厅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预案规定,及时研究制定应对方案,采取应对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
(1) Ⅰ级预警(特别严重状态)。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的主要领导和全体人员到岗,24小时现场值守;成立专家组,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在规定地点完成集结,人员、装备、物资、器材根据救援工作需要配备到位。
(2) Ⅱ级预警(严重状态)。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应急机构的主要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24小时现场值守,专家组成员到位,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在所属单位完成集结,人员、装备、物资、器材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完成准备。
(3) Ⅲ级预警(较重状态)。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三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与专家组成员保持联系,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做到全天备勤,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对人员、装备、物资、器材配备情况作出安排。
(4) Ⅳ级预警(一般状态)。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与专家组成员取得联系,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安排三分之一以上力量备勤,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演习演练,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管理。
3.3.4 预警解除
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因素消失后,经省厅应急办与相关部门、单位及专家会商,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批准,解除预警。
4.应急响应
4.1 响应级别
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响应级别分为四级,分别是:
(1) 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中毒,或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Ⅱ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Ⅲ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Ⅳ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下重伤或中毒,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 分级响应
4.2.1 预案启动
Ⅰ、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并启动本预案。事发地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厅直有关单位以及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基层组织,应当按照本预案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规定以及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命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Ⅲ、Ⅳ级应急响应行动,分别由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和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厅直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并及时向省厅报告事故信息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4.2.2 主要措施
实施Ⅰ、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时,省厅将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 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保持联系,加强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密切跟踪掌握事态最新发展;
(2) 及时向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以及事态发展、应急救援进展等情况;
(3) 组织会商、研判,制订现场救援处置方案,报经省厅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施行;
(4)成立现场指挥部,抽调相关人员和技术专家随同厅领导赶赴事发地,现场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5)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临时工作组,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单位的协调联系、沟通配合;
(6) 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厅直有关单位应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成立协调指挥机构,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协调本领域、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支援应急救援工作,同时加强应急响应期间的值班值守,跟踪掌握事态发展,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启动本级相应应急预案,成立本级现场指挥部,在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现场指挥部和当地政府的共同领导下,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省厅现场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4.3 指挥协调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收到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发布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示命令后,应当立即安排相关领导、专家和应急队伍赶赴事发现场,在省厅现场指挥部的指挥协调下,按照现场救援处置方案,密切配合,共同采取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果断控制或切断灾害链,全力遏制事态发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
4.4 紧急处置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发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本级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职工、群众及其他现场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态发展,在充分听取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现场救援处置方案作出调整,采取其他临时性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省厅应急领导小组。
涉及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行政区域、跨领域(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救援处置方案,应由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并根据应急救援进展,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4.5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人员应当按规定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出事故现场程序及相关规定。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在系统内征用和调拨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器材。
4.6 群众安全防护
省厅现场指挥部应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命令,切实做好事发现场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包括:
(1)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特点,明确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2) 确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撤离、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和程序,提供应急运输车辆,做好疏运组织工作;
(3) 根据事发地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条件,为遇险群众提供相应的延伸服务。
4.7 社会力量动员和参与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根据事发地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向省厅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请求社会力量的支援,由省厅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具体协调相关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 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
省厅现场指挥部应根据应急救援工作进展,安排技术专家,携带专业设备,切实做好事故现场的检测与评估,集中收集整理、综合分析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为完善现场救援处置方案提供参考。检测与评估报告应及时报送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4.9 信息发布
省厅现场指挥部可成立负责信息发布的临时工作组,及时整理事故处置最新进展,报经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通过新闻媒体或网络等途径发布相关信息。
4.10 应急终止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经省厅现场指挥部确认,报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终止实施本预案,撤离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5.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本预案终止实施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或厅直有关单位应当在省厅现场指挥部的指导下,制定善后处置方案,报经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开展灾后重建,恢复基础设施。
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加强对事发地善后处置工作的跟踪督导,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5.2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各级交通运输管理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协调保险机构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和受灾人员、受损财产的保险受理及赔付工作,保证灾后恢复重建以及伤亡人员医疗救助金、抚恤金的资金来源。
5.3 事故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直接或授权相关部门及单位成立调查组,独立或在省、部领导下开展调查工作,工作进展以及调查报告按规定时限报送相关部门。
本预案终止实施后,省厅现场指挥部应当认真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报经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省厅应急办组织实施,对应急预案、现场救援处置方案等进行修订完善,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抓好落实。
6.保障措施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省厅积极推进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系统建设,建立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信息数据库,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等基本环节,保证各级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省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的应急机构,负责本地、本领域、本单位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工作,并定期向省厅报送信息,重要信息和变更信息及时报送。
6.2 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 救援装备保障
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下的紧急调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根据本地、本领域、本单位实际,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健全使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做好日常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应急救援装备质量合格、性能良好,处于待命状态,能够随时调配并投入使用。
6.2.2 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进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队伍组织管理,开展培训演练,提高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全系统各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配备、专业特长及装备水平等情况,并检查指导相关工作。
6.2.3 交通运输保障
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积极依托大中型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应急保障运输车队建设,按规定数量配备客货运输应急车辆,并根据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命令开辟应急救援运输特别通道,迅速组织力量抢通受损路段,满足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省厅应急办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全系统应急运输车队的组织管理状况,并加强监督检查。
6.2.4 医疗卫生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根据应急救援需要,与当地医疗机构建立联系,并积极为医务人员开展现场救治工作提供便利。
6.2.5 治安保障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发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直属有关单位和交通运输企业,应当积极发动和组织单位员工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和保卫工作,加强对重点场所部位、重要设施设备的巡查值守和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并在必要时协助做好群众疏散工作。
6.2.6 物资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计划和管理使用、征用调拨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补充更新,确保应急物资按规定数额配备,防止被盗、挪用、流散和失效。
应急状态下,省厅应急办根据省厅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命令,负责协调跨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跨领域、跨部门单位的物资调配,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2.7 资金保障
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做好必要的资金准备。
6.3 技术支持与保障
省厅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分析研判,研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问题,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7.监督管理
7.1 监督检查
省厅应急办应当加强对本预案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找问题、通报情况、督促整改、狠抓落实。各级各有关单位应当给予支持、配合。
7.2 公众信息交流
省厅应急办负责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省交通宣传中心提供支持。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厅直有关单位应当结合本地、本领域、本单位实际,做好应急法律法规和技能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
7.3 培训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省厅和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及厅直有关单位应当制定年度计划,定期对本地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专兼职救援队伍及其他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7.4 演习
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全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省性的综合演习。各级应急管理机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各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省厅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各有关单位应急救援演习演练组织开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做法,检验评估能力水平,并向省厅应急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
8.附则
8.1 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厅应急办应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职责与应急资源的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发现的新问题,定期对本预案的合规性、适宜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全面评估和修订,组织技术专家评审,报经省厅批准后组织实施。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8.2.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 执行应急救援指示命令坚决,行动迅速,指挥有方,为避免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作出突出贡献的;
(2) 承担并出色完成应急救援急难险重任务,成绩突出的;
(3) 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 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视情节和危害程度,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依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属违法犯罪行为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 不按规定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拒绝承担应急准备义务的;
(2) 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 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 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5) 阻碍应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6) 散布谣言,扰乱事发现场抢险救援秩序的;
(7) 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8.3 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8.4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办明电36号)和X市政府《关于印发X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传139号)精神,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农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农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重点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整治无牌、逾期未年检、违法载人和超载行驶的拖拉机;
(二)监督检查整治挂牌后擅自改装超标的拖拉机;
(三)监督检查整治无证驾驶拖拉机的驾驶人;
(四)监督检查农机监理部门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问题;
(五)监督检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六)监督检查拖拉机交强险的交纳情况。
三、实施时间与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从即日起至七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由即日起至5月10日)。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义,使每个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去;同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11日至6月15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市局将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信息台帐建立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单位要加大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分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延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抓紧抓好。市农机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灿之为组长,党组成员、付局长方家平为副组长,市监理站长韩佩杰,培训班主任武建友,推广站副站长郭佑彪,市农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史峰,纪检副书记、人事科长付殿云,管理科长朱晓明,办公室主任谢金明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严重影响农机安全的要立即整改,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还要重点查处重大农机事故隐患,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机操作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督查不力的,给予严厉处理。
第一条为了加强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木材经营、加工、运输及其管理活动。
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涉及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木材,包括原木、锯材、竹材、单板、木片、枝桠材、薪材(含柴炭)、树蔸、胸径5厘米以上的移植树木和木(竹)制半成品等。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
工商、税务、公安、交通、铁路、航运和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木材经营、加工和运输的管理工作。
为了积极应对春节期间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经镇领导同意,现将《劳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试用于我镇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重伤3人及以上或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生产事故包括:
1.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2.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3.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5.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6.火灾事故;
7.其他安全事故。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上述安全生产事故或镇人民政府认为性质严重、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影响的事故,启动本预案。
三、应急救援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单位自救、现场急救与社会救援、现场急救与信息服务、平时积极准备相结合的原则。充分整合现有的专业和社会的应急救援资源,完善工作体系,建设责任明确、反应快速、救援有力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四、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及职责
(一)成立劳动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为基础,设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和总指挥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和副总指挥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其他班子成员、镇直各部门(单位)、村(居)委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作为常设机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镇党政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由邓立志担任。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话:
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
2.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在辖区内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必要时向县有关部门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3.总指挥: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需要社会支援时,迅速组织有能力救援的组织和单位进行处置;迅速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并组织实施救援。
4.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5.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根据总指挥的指示下达救援指令、协调救援工作、调度救援力量(含人员、物资、设备等)。
6.事故发生地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事故发生后,迅速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配合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
(二)设立事故应急处置小组
1.抢险救援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由武装部、派出所、卫生院、民兵和各村治安巡逻小组等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医疗救护,现场处置。根据需要,随时调遣后续处置和增援队伍。
2.医疗卫生防疫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由卫生院、卫计办、畜牧站等部门组成,负责疾病控制、心理救助和人畜间疫情控制等工作。
3.交通管制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由派出所、安办、交管办等部门以及各村(社区)交通协管员组成,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
4.治安警戒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由综治办、安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以及各村治安巡逻小组组成,负责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由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时,采取强制疏散措施,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6.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由党政办、财政所、民政办等部门组成,负责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征用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7.综合信息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党政办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文字、信息整理工作。
五、应急响应、救援程序
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救援后备队的预备、实施应急救援(抢救伤员、险情处置、疏散人员、现场保护、维持秩序)等几个方面。
(一)事故报警、报告
发生事故或发生可能危及周边区域安全的事故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以最快的方法,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简要向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乡党政办)报告。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类别、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二)响应、救援程序
1.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报警后,应立即报告主要领导,由主要领导按本预案规定,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成事故现场指挥部,同时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事故发生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救援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3.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4.各专业对口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应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要求
1.各事故应急处置小组应服从指挥部统筹指挥。
2.各救援队伍与现场指挥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和服从指令。
3.涉及区域内的相关单位、人员和车辆应服从指挥部的调度,并有义务参与抢险救灾。
六、事故应急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应立即投入运作,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
(二)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尽快恢复被损坏的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派出所应加强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有关直接责任人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四)卫生院应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疗技术,全力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六)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七、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由总指挥决定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二)政府各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预防安全事故的意识,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事故的抢险救灾。
(四)各村(居)委会、有关责任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八、责任与奖惩
镇政府对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一、消防应急预案
1.及时疏散顾客并拨打报警电话,按下商铺最近火警报警器。
2.切断总电源,迅速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所有的固体材料例如纸、纺织品等可用水进行扑灭,电器设备和易燃液体不能用水灭火,可用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
3.如果涉及到自身的安全,请尽快离开现场,并关闭身后的门窗;
4.在火灾现场,千万不要乘电梯,要使用楼梯;
5.在任何情况下,员工都要有保护生命最重要的意识,使现场的惊慌降低到最低程度
6.当区域烟雾笼罩时,尽量弯低身子,因为烟雾比火更致命,而在接近地面的地方能找到新鲜的空气。
二、煤气泄漏应急预案
1.进入泄漏区域迅速判明设备的泄漏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止漏和排放。若情况严重,要立即采取停气措施,通知商场工程部值班人员处置,并通知有关部门。
2.要立即控制煤气泄漏区域周围的一切火源(包括明火、吸烟、电器火花,待接到撤除警戒命令后恢复通行。)
三、停电应急预案
1. 在发生停电的时间内,服务员应使用应急灯在过道上巡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向宾客做好解释工作;
2.提醒宾客勿在停电期间乘坐电梯;
3.注意检查楼层的应急照明是否有效;准备好备用手电筒。
4.查看停电现场是什么原因停电,检查配电箱是否有跳闸现象,查明原因后把电源盒上,原因不明之前禁止合用
四、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1.看护中毒者,不要将病人单独留下,不挪动任何物品,保护好现场。
2.负责与急救中心联系,如中毒者需送医院时,餐厅应派人陪同前往。
3.公安机关来店处理食物中毒事件时,餐饮部要主动提供中毒者病理情况。
4.防疫部门接到通知抵店时,餐饮负责人向防疫部门如实介绍有关情况。
五、在服务过程中不小心弄脏客人应急预案
要诚恳的向客人道歉,设法替客人清洁(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免费为客人把衣服清洗干净)。
六、客人在餐厅饮酒闹事应急预案
要有礼貌的谢绝其它邀请的服务,在餐厅醉酒闹事可以平静的解决问题,但一旦解决不了应马上告知领导,同时主动送上热茶,香巾,如有呕吐,应及时清理污物。
七、商场或店铺大型公关活动及促销活动应急预案
1.应变能力是公关人员的自制力、适应性和灵敏性的综合表现,在实际工作中,出乎预料的事情随时可能发生,这就要求公关人员遇急不慌、沉着冷静,对各种情况能够迅速加以分析、判断、决定对策;公共关系专题活动策划要求在事前作好周详的计划及安排,并须经常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故障。
2.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以及隐患提早预防。
3.制订活动中对客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4.活动前,协同相关部门对各种工具、仪器、的完好性进行检测;
5.是否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6.饮食卫生是否合乎规定标准;
7.及时就活动的时间、地点、人数与保安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及时的沟通。
8.事故发生时应沉着、冷静。
9.即刻通知保安部等相关部门及领导,在保安部到达之前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10作好向群众的解释工作,安抚群众情绪避免引起恐慌及骚乱;
11.如有必要,协助保安部进行群众的疏散工作。 12.事后迅速协助查明发生原因。
八、水管突然爆破的应急方案
1.首先关闭供水阀门,没有阀门关闭总阀
2.检查爆破处并进行抢修
3.做好物品的保护措施
4.排险后写出事故报告(事故原因、责任人、采取的措施)。
九、客人突发心脏病或晕倒、骨折后的应急预案
1、首先要把客人平放,
2、不移动客人
3、上报管理人员并立即联系医院120
十、客人报失后的应急预案
1、客人报失时应立即帮助客人查找
2、经过努力未找到时,及时通过管理人员上报商场保安部
3、协助保安部保护好现场并作进一步调查。
4、丢失贵重的物品时,应请示上级并征得客人意见报当地派出所协办。
十一、客人之间发生纠纷情况严重时的应急预案
1、应立即上报店长上前调节,向客人道歉。
2、避开公共区域引导客人离开现场
十二、厨房环境潮湿或操作不慎触电受伤的.应急预案
1.立即切断事故发生部位的电源。
2.在原地对伤员进行人工呼吸抢救。
3.电话通知医院120,必要时协助医护人员将伤员送往医院抢救。
县交通系统各单位:
为确保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满意,不断增强交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交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县交通局交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
交通系统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总指挥是交通局局长钱新宏,副总指挥是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艾合买提。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4个小组,分为路障清理小组、运输协调小组、后勤服务小组、信息联络小组,具体分工和负责人如下:
1、路障清理小组:主要负责人是和;主要职责:负责清理路障,包括雪阻、冰阻、桥梁坍塌、道路中断等,应及时派出车辆和人员予以疏通,保证道路畅通无阻,车辆应随时加满油料,人员应保证24小时待命,范文《县交通局交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具体机械车辆由和静公路段和巴仑台公路段予以解决。
2、运输协调小组:主要负责人是、;主要职责:应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乘客和被困旅客的安全运输,保证所有旅客走得安全,到得及时。具体车辆由客运站负责协调解决。
3、后勤服务小组:主要负责人是赵新军和艾尼瓦尔;主要职责:负责好被捆乘客和滞留乘客的生活住宿,确保所有乘客的安全。
4、信息联络小组:主要负责人是吴校成和任刚;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任务是上传下达所有指令和命令,确保信息畅通。
各小组要认真对照各自工作分工,制定出具体工作程序和办法。
第一类情况:
适用发生山区道路中断,风绞雪天气,受困车辆人员较多时启动。
例如:和静县察汗诺尔大坂风绞雪道路中断,10辆车受阻。
工作程序:
1、接到群众或驾驶员的报告;
2、信息报至总指挥钱新宏同志;
3、钱新宏将有关情况上报州交通局和县委办,由任刚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30分钟内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此同时,各工作小组通知各自人员车辆以及机械作好准备工作。其中:路障清理小组备好车辆,组织好人员;运输协调小组备好营救车辆;后勤服务小组备好食物和御寒衣物以及药品;信息联络小组通知受困车辆和人员以及登记请障车辆、人员、衣物、食物等。
4、1小时后,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各小组的立即启动,从和静县交通局和巴仑台运管站分2组上山营救。
5、4小时后到达,机械清障小组人员机械开始清除雪障;后勤服务小组给所有受困人员发放食物和衣物;运输协调小组将受困人员疏散到救援车辆,送往目的地;信息联络小组通知受困车辆和受困群众单位,报告县委办公室,已开始营救,随时汇报进展情况。
6、6小时后,营救出被困车辆,检查维修好被困车辆,安全返回目的地。
7、总指挥上报营救工作开展情况。
8、救援小组返回。
第二类情况:
适用于发生旅客滞留时启动。
例如:客运站出行旅客达1000人。
1、接到报告信息;
2、立即通知运输协调小组,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乘客和被困旅客的进行运输,保证所有旅客走得安全,到得及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优先、节约资源的原则,编制木材加工行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编制木材加工行业规划应当以下列条件为依据:
(一)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二)市场需求情况;
(三)当地现有森林资源和外来木材利用状况;
(四)原材料林基地建设规划;
(五)地方木材加工传统工艺水平。
木材加工行业规划应当包括规划年限、加工企业种类和加工厂(点)数量、规模、布局、原料保障等内容。限制初级加工项目和以原生阔叶树种为原料的加工项目。
第七条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广东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以下简称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但是,村民利用合法来源的木材加工少量的农具、家具和修建房屋等除外。
第八条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监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实行一厂(店)一证。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应当核定经营、加工的方式和产品种类、规模、地点、有效期限等具体项目。
第九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合法的、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木材来源渠道;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经营原木的,应当配备木材检验员;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个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木材来源渠道证明;
(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五)经营原木的,应当提交木材检验员证和聘请木材检验员合同书。
第十一条 申请木材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申请木材加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当地城乡规划、木材加工行业规划的要求;
(二)有合法的、与其加工规模相匹配的木材来源渠道;
(三)有与其加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加工场所;
(四)有与其加工规模相适应的设备、技术人员;
(五)工艺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甲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原材料供应作出可行性研究。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3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建立有能够供应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
第十三条 申请木材加工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个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三)木材来源渠道证明;
(四)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五)与其加工规模相适应的设备、技术人员名录和木材检验员证、聘请木材检验员合同书;
(六)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机构编制的木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提交具有甲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出具的项目建设设计文件和原材料供应的可行性报告。申请年加工木材能力3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还应当提交建立有能够供应50%以上加工原料的原材料林基地证明。
第十四条 木材加工许可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一)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二)年加工木材能力5000立方米以上1万立方米以下(不含1万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三)木材二次加工许可和年加工木材能力5000立方米以下(不含5000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地级以上市直属国有林场申请木材二次加工许可和年加工木材能力1万立方米以下(不含1万立方米)的木材初级加工许可,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省直属国有林场申请木材加工许可的,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临时收购木材的,有效期不得超过2年。
第十七条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原审批机关应当依法换发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
第十八条 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需要延续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九条 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收购和销售台账。购销台账保存期为3年。
第二十条 禁止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一)无证经营、加工木材;
(二)超出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核定范围、规模经营、加工木材;
(三)经营、加工无合法来源的木材;
(四)擅自进入林区收购木材;
(五)擅自经营、加工疫木和其他违反植物检疫法规的行为;
(六)伪造、涂改木材购销台账。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招标的方式,对以本地产木材为原料进行木材初级加工的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个人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原材料林基地建设、建立购销台账制度,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宣传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一、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
1、大堂内、前门区域
2、家常菜馆、中餐厅、宴会厅
3、保龄球、桑拿部、美容美发、知青之家
4、停车场、后门区域
二、安保部的职责
1、大堂岗要密切注视门口、大堂内、家常菜馆、美容美发的异常情况;员工岗要密切注视后门、停车场、桑拿部、保龄球馆的异常情况。
2、注意观察成群结伙来酒店的青年人(衣着打扮、言谈举止、有无酗酒)及时发现可疑迹象和闹事苗头。
3、在巡视过程中,注意观察中餐厅、家常菜馆、知青之家、保龄球馆有无饮酒过量的人,发现后要及时提醒服务员不要售酒给他,如发现异常情况随时通报监控室。
三、餐饮、娱乐场所服务员的职责
1、严格控制客人的饮酒量,发现饮酒过量的客人应立即通报监控室(),同时通知餐饮部、家常菜馆、知青之家、娱乐部经理或领班对客人进行劝阻,并停止向其出售烈酒。
2、听到或看见有打架斗殴及流氓滋扰以及公安机关协查通报中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应及时报告监控室()。
四、发生打架斗殴,流氓滋扰的处理程序
1、报警:一旦发生打架斗殴,流氓滋扰案件,在场服务员应及时报告监控室()。报案人要讲明发案地点、人数、国籍、闹事人是否携带x支或其它凶器,并报清自己的姓名或工号。
2、监控室值班员接到报警后,
A、立即通知安保主管、领班带对讲机赶赴现场,随时将情况反馈监控室;
B、立即通知安保部经理、公安室主任、大堂副理,赶赴现场;
C、立即通知休息的安保员赶赴现场;
D、立即通知大堂岗,员工岗安保员密切注视大堂和员工通道的情况;
E、立即通知案发部门或承包户的经理赶赴现场。
3、安保部经理、公安室主任、大堂副理赶到现场后,积极进行劝阻工作,带领安保领班、队员及案发部门服务员,将斗殴双方或肇事者分开,迅速平息事端,以防事态扩大,将主要肇事者带至公安室,如发现闹事人携带有x支或凶器,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或总支书记,并迅速与长航公安局治安大队取得联系,请他们立即出警。
4、案发部门经理或承包户家常菜馆、桑拿部,美容美发、知青之家等单位负责人,接到报警后,应迅速赶赴现场,带领员工配合安保部工作:
A、保护收银员将现金转移到安全部位;
B、保护其他客人撤离现场;
C、指派专人保护贵重物品;
D、配合安保员将斗殴双方或肇事者分开。
5、案发现场的部门或承包户经理、领班及员工都负有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客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都具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义务,如发现视而不见,无动于衷,袖手旁观者,将进行严肃处理。
6、在将斗殴人员或肇事者带往公安室途中,要提高警惕,注意发现他们身上有无凶器,如有,应及时收缴,以免发生伤害或逃跑。
7、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后,安保部注意保护现场,疏散无关人员,划出警戒线,担任警戒巡查,在现场检查发现遗留物品,案发部门查清设施设备是否遭受损坏、损坏的程度、数量、直接经济损失价值等。
8、如发生严重伤害,安保部经理应按总经理指令,与市急救中心联系前来抢救,如发生死亡,由公安部门处置。
酒店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三食物中毒多因食品、饮料保洁不当所致,其中毒症状多见于急性肠胃炎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为保障住店宾客及全体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一、防范
采购人员把好采购关,收货人员把好验货关,仓库人员把好食品入库关,厨师把好制作关。
二、应急措施
发现人的职责
1、发生食物中毒,发现者应立即向总机报告,讲清自己的部门,姓名(或工号)、所在地点、食物中毒人员国籍、人数、中毒程度及症状等。
2、报告人应就近看护中毒者,不要将其单独留下,不得移动任何物品,保护好现场。
总机值班员职责
1、总机值班员接到食物中毒报告后,应问清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程度及症状,作好记录。
2、立即通知安保部经理(或安保领班),大堂副理,发生食物中毒地点的部门经理赶到现场。
3、当总经理作出通知急救中心或送医院抢救时,及时与急救中心或医院联系,讲清楚地点、中毒人数、中毒程度、症状等。
安保部职责
1、安保部经理、领班立即赶到现场,保护好现场,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和围观。
2、迅速展开初步调查,弄清中毒人数、中毒人的身份、中毒程度及症状等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3、当总经理决定通知公安机关时,应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做好协助配合工作。
4、配合急救中心医护人员的抢救工作,情况严重时随中毒者前往医院,适时做好对中毒者的访问记录。
5、如中毒者已死亡,应保护好现场,按总经理指令,配合公安人员、法医的工作。
6、如系投毒,应立即查找、控制嫌疑人,配合公安人员展开调查侦破工作。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职责
1、听取安保部汇报后,应迅速作出抢救措施,作出是否通知公安机关的决定。
2、视情况决定是否通知中毒者单位或家属。
3、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有关部门经理职责
1、严格执行总经理对抢救工作的一切指令,要求员工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2、配合安保部工作,向客人做解释,稳定客人情绪。
三、首长、贵宾预防食物中毒措施
1、采取专人、专购、专人验货、专人管理。
2、专人进行制作烹制。
3、专人服务上桌。
4、食品留样待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按照全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现就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20xx年,全乡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以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全乡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力争实现零死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较大事故期数、经济损失同比下降。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大执法监管、考核问责力度。
1、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进一步细化规范村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例会制度,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责任目标监控制度,行政问责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用地审批、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
2、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企业实施重点监控,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工作条件,开展职业健康评价工作。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1、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强化源头管理。深化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化工生产企业、储存企业完善监控措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区域联控工作,有效防范爆炸、泄露、中毒等事故的发生。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门店)的经营行为,降低安全标准,不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事故隐患的要停产,停业整顿,不具备安全条件和无证经营的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2、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批发零售企业(门店)要按照批准的地点、品种经营,严禁超范围经营,超数量储存。销售旺季和重大节日期间,按照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机制的要求,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保持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稳定。
3、加大交通运输安全综合治理力度。加强道路长途客运安全管理,淘汰安全性能差的运营车型。强化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禁止客运车辆挂靠经营,禁止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严格长途客运、危险化学品车辆驾驶人资格准入,持续严厉整治超载、超限、酒后驾驶、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违法行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客运车辆必须安装定位监控设施。提高道路建设质量,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桥梁、隧道、码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完善校
车安全法规和标准,依法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4、进一步深化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点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非法行为。坚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确保持证上岗,培训到位。神华消防安全整治,重点实施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网格化管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改,甚至关闭、取缔。加强燃气行业和受限空间的安全检查,严防燃气爆炸、人员中毒窒息等事故。深化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力争做到应检尽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和非法充装行为。
(三)提高事故预防能力。
1、强化事故预防。按照县政府办要求,认真落实定期排查事故隐患制度,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摸清企业底数和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制定科学严谨的隐患排查标准,建立清晰明确的责任制度,形成全过程、动态化、重预防的考核激励机制。
2、健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府组织、部门联动机制,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措施,增强执法合力,着力解决一些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管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强化应急处置,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体系。督促企业修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形成覆盖各村、各生产单位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指导督促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的能力。组织开展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工作。
(五)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涉安人员安全生产素质。
1、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等系列活动。大力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教育和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广泛普及安全知识。
2、切实抓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三级培训”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进行创建若干安全文化示范企业。
(六)推进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强化职业危害防治能力。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深入落实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危害项目安全评价,切实抓好粉尘、热害、高毒物质等职业危害防范治理。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严格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未提供与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审核同意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对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其实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七)全面推进“安全创建”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