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在不影响房屋建筑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与修缮工作;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如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及时修复,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依附于房屋的装修不计残值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出 租 方: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 租 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权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二、房屋交付使用时,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符合双方确认的状态。交付使用时双方共同参与,双方对房屋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应当场作出书面记录一式两份,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当场难以检测判断其完好状态的,乙方应在三日内向丙方提出主张并经丙方确认签字,否则视其处于完好状态。
三、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及时将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四、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交付使用时的完好状态,并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可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因此,承租人要承担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属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虽然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但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并不当然排除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仍须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可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因此,承租人要承担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赔偿由于违约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出租方可不返还对方预付的半年租金及保证金(这些钱应作为出租方的损失赔偿予以扣除,两年合同履行完毕的租金应不止这个数),如果承租方不同意,可由其起诉到法院通过判决来解决。
一、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__整(¥_______ );采用按年递增方式计算,每满一整年,月租金相应递增_______%(定比)。
二、租金按月(或按季度、半年、年)结算,乙方应于每月份(或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开始的前五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单位名称:_______,开户行:_______,账号:_______)。
一、租赁期间,房产税等与产权有关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间,营业税等与乙方经营有关的相关税费,物业管理费,卫生管理费等与乙方使用有关的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的用水和用电必须挂表,用电用水的收费标准按丙方的实际情况收取;且丙方有权根据供水、供电部门的水、电价格的调整幅度相应调整收费标准。用水用电费用必须在次月五日前向丙方缴纳清楚。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前进街105号
2、出租房屋面积共125.4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36个月。自20xx年8 月21日起至20xx 年8月20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营业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800__元(大写:捌佰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半年一付
甲方: 乙方:
一、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二、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三、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
四、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不可抗力发生后,遭遇事故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因原承租方不按时搬迁,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导致甲方无法按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在约定交付日前五天及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二)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但甲方已明确告知房屋权属情况的,乙方不得因房屋权属瑕疵向甲方索赔。
二、乙方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三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二)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则需按日支付月租金总额3‰的违约金;
(三)乙方向甲方承租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时必需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并从本合同开始执行日开始,三个月内把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的生产许可证变更到本合同租赁经营场所所在地,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则需按日支付上述费用总额3‰的违约金;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因故退租,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房屋,则按日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双倍的违约金,还应赔偿因逾期归还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租赁期间乙方作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必须遵守和履行与甲方或丙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做好承租场所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配备足量消防器材,保持经营场所的文明、整洁、卫生,不得存在“三合一”现象,不得经营、存储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并接受甲方或丙方安全工作检查监督。乙方存在违反安全消防责任规定经甲方或丙方督促纠正无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屋,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一、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变更本合同条款,甲方应事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为有效)。
二、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不能提供房屋;
(二)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的;
(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的;
(三)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五)拖欠租金连续两个月以上的;
(六)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四、因市政府城市规划或甲方经营决策发生变化需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房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但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五、租赁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但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限满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