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证明女士(身份证号码:)于20xx年08月13日入职,担任我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至20xx年03月18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终止原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因未签订相关《竞业禁止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x公司
20xx年x月x日
兹证明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于____年___月___日入职,担任我公司行政部经理职务,期限为___年。至____年___月___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终止原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因未签订相关《竞业禁止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公司名称(公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