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原名《石块记》,成书于清代康乾时期,是我国文学史上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现今通行的《红楼梦》全书共120回,一般认为前80回系曹雪芹创作,后40回则由晚于曹师长教师的高鹗补续而来。后40回与前80回相比虽有较大的思想艺术差距,但基本上完成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恋爱悲剧,并赐与了《红楼梦》一个完整的形态。
《红楼梦》的正题语言是口语,但又接收了文言文及其它文体的长处。曹雪芹师长教师能文会诗,工曲善画,于是在小说中写入了大量的诗、词、曲、赋、歌谣、对于联、字谜,成为小说的亮点和有机组身分。
《红楼梦》比力具体、过细、活泼地展览了作者所处时代环境中广阔的生活场景、礼仪、习俗、恋爱、友谊等林林总总的生活情形。《红楼梦》亦写出了封建伦理品德的虚假、败坏,政治风云的动荡、变幻,统治阶级内部各政治集团家族及其成员间兴衰荣辱的快速更迭,和许多人对于现存秩序的深刻怀疑、失望……
在头一回吟诗中,大伙儿都埋头写着诗,可是黛玉既不念叨也不泼墨,宝玉劝其快作,怎奈自己还要写,只催了几声,就理自己的去了,谁知黛玉早已胸有成竹,不紧不慢地写了出来,果然一鸣惊人。( Www.WenanDAquaN.COm 发布 )
虽说宝玉提醒黛玉是出于关心她,但是黛玉本来就有些傲气,很少见她弯腰低头,在众秭妹面前扮演着孤傲的角色,那就让这种“风格”延续下去吧,峭壁上一块嶙峋突兀的怪石,硬是凿成了和其它一样的石头,岂不太俗了?
刘姥姥也算是个倒霉的家伙,原以为来贾府可以捞它一把,可是被凤姐鸳鸯整得够呛。
就拿贾母宴请宾客来说吧,刁钻的鸳鸯跟凤姐串通一气,让刘姥姥在大家面前出尽洋相,这种打肿了脸充胖子的生活可不好过吧?
再后来,大家一起行令,刘姥姥她是乡下人,怎么会有这种出什么对什么的能耐呢?而鸳鸯还是咄咄逼人,又令刘姥姥成了大家的笑柄。
人活在世上一定要有尊严。
《红楼梦》——四大名著之一,这本书的情节不是单色的,是缤纷的、五颜六色的,讲述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相处的故事。
贾宝玉原是天上的使者,在女娲炼石之处有一株“神瑛仙草”,后来变成了神瑛仙子。神瑛使者下凡了,仙子也跟随着他。后来,神瑛全都降生在贾府,取名宝玉,仙子也下凡成了人,起名黛玉。接着,宝玉和黛玉相爱了,黛玉却突发重病,但宝玉不知情却娶了宝钗,黛玉因病离世,宝玉也流浪到了天涯海角。
贾宝玉,他有时如钢铁般坚定,有时如娇花一样柔弱,性格开朗活泼,却又固执不听劝。
林黛玉,她性格有点内向,却又不失一颗欢乐的心,心灵手巧,但有时也会想不开。
我呢?妈妈总说我犹豫不决,选择困难,但我也会向正确的一面发展,也许会花一些时间,但,值得!
四大名著想必大家都知道吧!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其中《红楼梦》的故事吧!
小说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真实、生动地描述了世袭家族家庭贾府盛极而衰的过程。
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贾迎春误嫁中山狼的那一回。迎春因为一个不小心,而将自己断送在了中山狼—孙绍祖的手上。迎春刚嫁到孙家,孙绍祖就天天虐待迎春,导致了迎春的死亡
我认为,孙绍祖太不知羞耻了。贾府因为想到了两家是世交,所以才放心的将迎春嫁到了他们家,谁知他竟这样对迎春?真是配得上中山狼这四个字。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也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红楼梦》这本书,里面的人物刻画的很鲜明,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乖巧大方的薛宝钗、聪明能干的王熙凤等……贾宝玉和林黛玉这两个人物最令我回味无穷。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每当我读到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时,总会情不自禁地落泪。一定是“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她令我产生了无比的怜爱。无论什么事情,黛玉都会黯然泪下。不过黛玉也有令我佩服的一面,就是她的才情。《葬花吟》、《秋窗风雨夕》……都是她写的诗,写的太好了。
还有,贾宝玉也令人印象深刻。宝玉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混迹于官场。宝玉与大观园中的姐妹关系很好,因为他以为男女平等,对任何人一视同仁,这就是与众不同的贾宝玉。
《红楼梦》这部名著,非常感动人,催人泪下。我建议大家也读一读这本书,相信也会沉迷于其中。
阅读一些经典杰作,可以从书中的语言里得到和世俗不同的气息。乔治·塞尔登笔下的《时代广场的蟋蟀》就是这样一部完美的作品,他用动人的笔调描写了蟋蟀柴斯特、老鼠塔克和亨利猫之间珍贵的友谊。
在康涅狄格州上,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贪吃而掉进了一个野餐篮里,被人带到了喧闹繁华的纽约,面对着这样一个陌生的城市,少了家人朋友的陪伴,一种莫名的孤独涌上柴斯特的心头。它再也听不见见家乡淙淙的流水声,而只能听见令人烦躁的喇叭声。它再也看不到故居灿烂的阳光,却只能看到昏暗无比的大楼。但幸运的柴斯特在人情冷漠的纽约时代广场遇到了塔克老鼠、亨利猫、男孩玛利欧。它与朋友们一起战胜困难,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也用自己天生的音乐才华帮玛利欧家解决了经济困难,回报了朋友真挚的友情,同时成为了震惊全纽约的音乐家......
友情是珍贵的,友情是可以跨越时代的,友情是永远不会别时间带走的。友情是一面镜子,可以从镜子中看到真正的朋友,真正的自己。友情是一个垃圾桶,可以把一天不愉快的事都扔在里面。友情不就是对朋友的真诚、关心、和信任吗?
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仍和读过这本书的人,都无法忘记蟋蟀柴斯特嘹亮而韵味无穷的歌喉!
在读了第四回之后我体会到了古代社会中的种种不公,在本回中薛家姨母之子姨表兄薛蟠为了与冯渊争英莲作丫鬟,竟然将冯渊打死而后竟然扬长而去,令当时补授应天府的贾雨村骂道“竟有这样放屁的事。”
而当他将让人捉拿薛蟠时,当年在葫芦庙内的一个小沙弥却在对其使以眼色将他引到密室后将自己所抄的“护官符”给贾雨村,并对贾雨村说了这“护官符”中的奥妙。而在之后的断案过程中贾雨村竟真的没有将薛蟠绳之以。
这可见当时社会的黑暗,特别是那个原是沙弥的门子所说“连这个不知,怎能作得长远!如今凡作地方官者,皆有一个私单,上面写的是本省最有权有势,极富极贵的大乡绅名姓,各省皆然,倘若不知,一时触犯了这样的人家,不但官爵,只怕连性命还保不成呢!”更是体现了这点。那时已经官复知府的贾雨村如果得罪了贾史王薛任意一家都性命堪忧,可以说当时的法律在大家族的面前已经算是废纸一张,以至于案情如此简单的案件竟然因薛家的势力而难断异常后来竟是以 “薛蟠今已得了无名之病,被冯魂追索已死。其祸皆因拐子某人而起,拐之人原系某乡某姓人氏,按法处治,余不略及”为由而不了了之,也说明了最后四大家族的灭亡是多行不义必自毙。
这个暑假中,我阅读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这本书是由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者之一曹雪芹写的。故事讲的是四大家族:贾、王、史、薛的衰败过程。
书中还塑造了林黛玉、贾宝玉、王熙凤等人物形象,栩栩如生。令我感触最深的是多愁善感的林黛玉和追求完美的贾宝玉。
林黛玉虽然很爱哭,但是她很有才华。作诗画画,样样精通。只是,我不喜欢她多愁善感的性格,为了保护自己,常常用尖酸刻薄的语气去对待别人。最后,林黛玉在凄凉中死去,让我对她产生了又爱又恨的想法。
书中的宝钗则与之相反。她从小生长在富足的家庭,又有妈妈和哥哥的疼爱,养成了她大家闺秀的性格,深得长辈的喜爱。
当我读完《红楼梦》这本书,对艰苦多了一份理解;对追逐梦想多了一份执着!同样的我们要为了能生活在一个民主的社会而感到庆幸!
《红楼梦》真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让我读完后爱不释手,你们呢?
这个寒假中,我阅读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是由清代小说家曹雪芹写的。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我读的是由原著改编的白话文版。书中的主要人物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贵族公子贾宝玉,心胸宽广的薛宝钗……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林黛玉与贾宝玉。
林黛玉是个多愁善感、才华横溢的女孩。她,无论是自己的离别仇恨,自己的伤心往事,还是草木枯荣,四季更替,她都会黯然泪下。也许她真如书中所写的是一株“绛珠草”,来到世间“还泪”一般。她切实向人们显示了那水一般的柔肠,她对于一切世间的丑陋、难堪,就只能是暗自落泪。我不禁深深地同情她。
暑假的一个中午,我坐在家里的阳台边,刺眼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折射到屋里,我想趁着这个好天气,再仔细看一看《红楼梦》。
《红楼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难得的悲剧小说。
我打开《红楼梦》,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左半边那一个个花容月貌的女子,有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等等。黛玉柔弱高洁,多愁善感:宝钗端庄大方,豁达稳重:凤姐八面玲珑,泼辣干练。他们的一举一动便是大观园最靓丽的风景!
我认为林黛玉是小说中最有魅力的灵魂人物。
她聪明伶俐,才思敏捷。9岁已读完了《四书》,进贾府后与姐妹们一起读书,同师同教,依然出类拔萃,可见天分之高。她每次写诗总是“一挥而就”或者“也不思索,只笔一挥,就有了一首”。
她命运多难,体弱多病。小小年纪,父母先后去世。受贾母怜悯,将其接入荣国府,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她孤高自许,目下无尘。她追求着自由的、不拘礼法的生活,但她看不到梦的不现实,她还是那么天真率直,这使她很难融入周围的生活中去。她追求人生的真、善、美,讨厌这世上的虚伪与狡诈!那个黑暗的时代容不下清清白白性格鲜明的她!
于是,一切终究成了悲剧……她怀抱纯洁的爱和对世俗的怨恨永远离开了人世。我读着读着,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我静静地合上书本,朝天边望去,黛玉她在天上是哭还是笑?是爱还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