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正式员工,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该员工尚未结婚,也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特此证明。
(单位章)
年月日
单位计生证明格式
1、报考人 姓 名 性别 婚否 户籍所在乡镇
2、最小孩子 出生时间年月日孩次
3、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是否违规生育
4、违规生育者社会抚养费足 额 缴 清
具体时间:年 月 日
5、户籍所在或长期居住地
乡镇计生办意见
经办人签名:(公章)20xx年月日
6、户籍所在或长期居住地乡镇
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20xx年月日
7个人承诺事项本人填报的1—4项内容真实有效,且如有计划生育调查事项,将自愿主动配合,如调查事项必须做亲子鉴定,本人将主动申请。若违反以上承诺,将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承诺人(签名): 20xx年月日
说明:
1、此表须由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填写(个人承诺事项由报考人签字)。
2、违规生育者必须提供社会抚养费征缴凭证原件、复印件和处理终结证明。
一、计划生育证明必须由以下单位出具
计划生育证明
省 县 镇计生办:
兹有 先生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
计生情况:
其计生在我单位管理:于 20xx 年 4 月 30 日与 女士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 年 月 日生育第一个小孩,性别男。现有一个孩子,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自 wwW.WeNaNDaQUaN.CoM
该证明为办理 先生户口迁移之计划生育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兹有我单位正式员工,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该员工尚未结婚,也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特此证明。
(单位章)
年月日
计生证明简单点说就是计划生育证明,具体是指由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适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上户口、随迁、评先、入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候选人的证明材料,现阶段,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20xx年4月13日上午,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 》,到20xx年,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保持适度生育水平。
意见指出,按照中央相关部署,依法取消计划生育证明作为落户前置的规定。同时,北京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完善再婚等特殊情形的再生育管理。
此外,本市将加快修订《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章,废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确保政策有效衔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兹有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子女姓名:①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②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特此证明。
负责人签字: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兹我辖区居民(身份证:0000000000000)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居民(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00)于20xx年2月19日登记结婚。男方初婚未育,没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此证明为女方户籍地办理壹孩生育证之计划生育证明,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说明:如果申请人再婚,必须备注“再婚前生育一(男/女)孩,由谁抚养。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兹有我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无则写“婚后无生育小孩”,有则以此类推),于×年×月×日离婚/丧偶,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再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以此类推),其它情况说明(何时落实何种避孕节育措施;如果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明何时处理;如果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则写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市级/县级计生部门 镇级/乡级计生部门 XX村(居)委会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兹有我单位____,男,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非农户口,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婚,属初婚,配偶____,女,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非农户口。现暂无子女,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证明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我单位职工张某,女,户籍地址:
x年10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
结婚(身份证号;于(四级以上地址);x年x月x日与),张某系初婚未育(或初婚初育),未抱养过子女,婚前无违法生育行为。
目前已怀孕x个月,(如孩子已出生请注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经办人:
电话:
日 期:年 月 日
(盖公章或人事章)
省县镇计生办:
兹有 先生 :身份证号 ,户籍地: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
计生情况:
其计生在我单位管理:于 20xx 年 4 月 30 日与 女士在 民政局登记结婚, 年 月 日生育第一个小孩,性别男。现有一个孩子,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该证明为办理 先生户口迁移之计划生育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兹有我镇居民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登记结婚,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xx镇计划生育办公室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