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方对所租产品(_______),只拥有其单独合法使用权,不得转借,出售,出租。
二、乙方在使用产品期间应保证产品不发生损坏,丢失;如人为损坏,将折价赔偿;丢失则以中心产品的购买价照价赔偿。具体赔偿根据中心赔偿细则。
三、当租赁期满时,乙方应按时归还产品;超过约定租赁期限,将另行计费。
四、承租人在出租产品时,应与乙方当面检验产品质量,乙方应亲自参与检验;否则,产品出租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租赁产品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六、因乙方违反合同相关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乙方需提供详细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如有不实,中心有权收回产品使用权,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甲方对乙方个人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八、乙方应按甲方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承租方应预付全部租金,抵押金不能视为租金。
九、乙方在租用产品期内,发现产品异常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产品使用,并通知租赁中心。同时,还应遵从租赁中心的指示。
十、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加盖印章有效:_______________
乙方详细地址(宿舍):_______________
乙方所属院、班级: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优势,为共同拓展行业市场,经友好协商,同意乙方作为甲方 品牌“奋达音响”在 广东茂名市 区域代理,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应尽经销商的责任。在所属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产品销售。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2、产品的型号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但由于乙方保管不慎而导致的质量问题或在销售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坏均有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5、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负责为乙方培训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设在甲方公司所在地)。
二、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产品所有规格一个月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经销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 ( 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
3 、对乙方的优惠:乙方作为经销商,可以享受甲方代理最优惠政策。若乙方销售业绩特别出色,甲方将给乙方更大的优惠,具体优惠措施由甲方另定。
三、定货、供货及验收
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都按照甲方传真过来的经过乙方确认后的订单为准,单价与金额按当时的市场行情双方协商。(注:以后所有甲方订单都按此合同执行)。
1、产品的质量标准:
按甲方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执行。
2、供货方式:
一次性或分批供货,乙方每批订货应提前一周以书面订单形式将所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通知甲方,按甲方确认后的数量和交货日期履行。
3、包装要求:按照甲方公司产品包装规范予以包装。
4、验收方式:乙方向甲方说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四、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违约责任。
4、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5、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均应自觉遵守,若一方违约,应向非违约方赔偿损失。
五、其它约定事项:
1、若本合同附有技术协议的,该技术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及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传真(对帐单、订单、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1年,自月日起至年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就甲方委托乙方电子产品设计、加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作:
1、 电子产品的设计工作依照《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附件1)的内容进行。由甲方填写上述设计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 在设计开始前,乙方应将电子产品最终量产后的价格核算给甲方,可分生产批量报价。
3、 电子产品的技术标准及质量标准以双方确认的产品设计说明及相关文件为准,验收标准根据不同产品制定,具体内容在《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详细说明。
4、 如遇到特殊原因导致产品设计生产的有关方面发生变动,调整一方应及时提前通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可对生产做相应的修改。
5、 设计中涉及的模具、治具、研发、打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设计工作的交付及验收:
1、 设计工作需要交付以下设计成果及相关资料:
样板3块(实物)、产品使用(电子档)、BOM表(电子档)、测试方法(电子档)等。
2、 上述设计成果应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付(南京市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必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交付期交付,若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此次设计生产工作,该次设计已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此为由阻碍耽误甲方其他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工作。
4、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出具《电子产品委托设计验收单》(附件2)。如验收不合格则由甲方将不合格项及修改意见、修改时间通知乙方(以邮件形式)。乙方在收到甲方不合格判定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如在5个工作日内没有回复,则默认接受甲方提出的异议,并按照甲方要求修改设计。
三、生产加工工作:
1、 电子产品的生产依据《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附件3)的内容进行。由甲方填写上述加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2、 设计生产中用到的辅助性生产工具、仪器仪表、辅料、耗材等均由乙方负责。
3、 产品生产工艺及外购物料技术参数(如PCB工艺,SMT工艺、MI工艺、物料参数等)均按《加工工艺文件》的内容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更改须得到甲方同意。
4、 电子产品的生产可使用有铅工艺,如需要用到无铅工艺则甲方应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标明,否则乙方可按照有铅工艺生产。
5、 产品生产所使用的物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但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子元器件,如使用无铅工艺的物料,乙方需提供物料的报告。
四、加工产品的交付与验收
1、 产品应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日期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必须确保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约定的交货期交货。若乙方不能按《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规定的时间交货,乙方每延期交货1天按该订单总额的1%支付给甲方违约金,逾期10天仍未交货,乙方按该批次订单总额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3、 在乙方交货后由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中的质量标准、《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中约定的功能以及国家相关标准(IPC-A-610D)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电子产品加工验收单》(附件4)。
4、 验收合格的产品计入交付产品总数,验收不合格产品由甲方通知乙方负责处理,乙方须在10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自行处理,超期后甲方对不合格产品不承担保管责任。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数补给甲方。
5、 产品包装要求,以《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约定为准。
6、 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内在非人为损坏的情况下由乙方维修。保修期外可适当的收取维修费用。
7、 如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产品缺陷由乙方负责变更设计。并负责维修不良品。
五、加工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双方根据《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的约定,确认每批次产品的加工费用,并在《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上注明。
2、 每月5号前乙方应将上月交货清单发给甲方对账。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成并通知乙方开出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甲方于本月25日前结清上月货款。
3、 如发生发票未开,票据开错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不能付款,责任乙方自行承担。并不得以此为由耽误甲方后续生产。否则甲方按延期交货处理。
六、知识产权保护:
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设计、加工的所有相关图纸、图片、说明等资料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用于一切盈利或者非盈利性活动。
3、 乙方有为甲方进行商业保密的义务,如果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漏,乙方应承担一切后果。
4、 乙方如有违反本款第1、2、3条约定,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合同生效、变更及违约责任: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如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需经双方一致同意认可后方可修改,修改完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3、 本合同中所述的零件《电子产品委托设计单》、《电子产品委托设计验收单》、《电子产品委托加工单》、《电子产品加工验收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合法附件,签订后不得随意更改其内容和约定,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改需经双方一致同意认可。
4、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尽可能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由任意一方提请司法程序解决。
5、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