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车辆期限、使用范围
1、甲方将其所有的---------车型,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租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
2、交付地点:----------------------。
3、使用范围:只限海南省内使用。
第二条 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元,共计人民币-------元,订立合同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办理租赁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押金--------元。
3、乙方还车时需缴纳交通违章保证金--------元,二十个工作日后、如无违章记录即退回。如有违章甲方将代付出交通违章款后余额返还乙方。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元;还车时,6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天计费。
5、司机服务收费标准: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服务费每日50元,节假日100元,超时加班每小时付加班费10元,节假日20元,乙方负担司机食宿费用。该费用由乙方在租车时向甲方缴纳,还车时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6、乙方租车期满,如需续租车辆,应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允许,方可延期租赁,否则,将视为骗租。
第三条 甲方义务和责任
1、提供合同规定之车辆,保证其处于适租姿态。
2、确保车辆的手续合法齐全,牌证有效,保险手续完备。
3、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
4、乙方租赁其间车辆出现故障、发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协助乙方处理,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义务和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2、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情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外,还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并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3、承担车辆租赁期的燃油费、通用费、停车费及违章罚款。
4、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除及时向当地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外,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助解决。并承担车辆出险维修停驶期间的损失及车辆折旧费,停驶期间损失费每天按日租金的50%计算;车辆折旧费按保险公司赔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5、租赁车辆被盗抢应及时报警、通知甲方,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6、租赁期间负责保存好各种证件,如有遗失,除承担补办证件的各种费用外,并交纳停驶损失费,停驶期间按租赁标准的50%计收。
7、发车时,甲、乙双方《按车辆交接表》检查车况,如租赁过程中,车辆出现故障损坏,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8、按合同规定还车,必须保证车辆清洁,使用性能良好,设备齐全有效,无刮痕,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车辆清洁费和其他损失费、燃油费、异地还车收取车辆空驶费。如提前还车,退还未使用时间租金的50%;未经批准逾期返还,逾期租金按原标准150%计。来源 WENANdAqUAn.com
第五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定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须知》、《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出租方:海南鸿顺自驾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章)
委托经办人: 委托经办人:
地址: 地址:
承租方:
出租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车况良好的车________辆,车型:_________,车辆开始使用年:________车牌号码_________;
2、乙方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风险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担所有维修费用。车辆行驶满5000公里,乙方必须同甲方共同监督下换发动机油、三滤,齿轮油每满10000公里时换。
6、本协议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赔偿费。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转让其它人驾驶,如发现乙方有不爱惜车辆情况甲方有权收回该车辆,同时押金不予以退还。如乙方需换驾驶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将新驾驭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驾驶证复印件交给甲方。
8、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参与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从中调解。
9、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10、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再签租用合同。
11、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
电话:
地址:
代表人签字:
出租方:
电话:
地址:
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经双方协商决定乙方租赁甲方 车壹辆。预计时间为 车牌号为 。特别协议如下:
1. 甲方向乙方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行车证照手续齐全,有效合法的车辆。
2.甲方负责车辆的完好性,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等正常维修费用,乙方负责车辆行驶期间的油料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停车费、司机的食宿费用以及属于乙方责任的罚款。
3.如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甲方应立即组织并完成故障修理,如车辆无法处理故障,甲方应及时尽快提供不低于租赁车辆档次且状况完好的另外车辆更换故障车辆,故障期间不及租金。
4. 市区内12小时为1天,长途24小时为1天。
5.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车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安全行车。不得租用租赁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用租赁的车辆从事营业性运输;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借、典当、抵押;不得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及污秽物品;不得用所租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等。
6. 发车地点为 时间为 年月 日点分,公里数为 油为 。
7. 还车地点为 时间为 年月 日点分,公里数为 油为 。
8. 乙方向甲方预付租车保证金为元(大写: )。
9. 租赁费用每天元,限行公里,超公里按总天数核算限行公里数,超过本协议规定的限行公里数按元/公里加收;4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按1天计算,超时按 元/小时加收;同时超公里超时按高额一项计。①8%的租金由承担,②司机工资为 元/天,由承担。
10.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合格优秀、技术过硬、有素质的驾驶人员。如在租赁期间发生意外交通事故,造成车内乘员伤亡的,本公司和司机或车主有义务对伤者及时进行救护,该车座位险每座壹万元,超过保险公司赔付外,由乙方自行负担。
1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待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
1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签订时间为 年 月 日
承租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出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且保证租赁设备安全、有效地使用,经双方协调,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一台40高度米(有效高度)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住宅楼工程使用,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号,机械设备进场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月份。
第二条:安装相应扶墙,甲方应按说明或乙方书面材料书要求埋设附墙拉杆预埋件,并焊接扶墙耳板座(耳板座由乙方提供),甲方应提前壹周书面通知乙方安装扶墙及塔机的预升。
第三条:租赁期从机械安装完毕并经法定单位检测合格交付甲方使用日起至项目部报停日收回。办理租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检测合格证明。
第四条: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
一、月租__________元/台(________元/台),塔机配操作人员壹名,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号签订的两台塔机操作人员联合配套工作。
二、人工工资________元/______月(_________元/月)(操作工应24小时在岗)有操作不当引起停机,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安装调试完毕,自检报验合格,交付使用,每达________月即支付_________月租金,留________月租金及操作工工资,待拆除后一次付清。
第五条:进退场费的承担方式为:____________元整/台,含安装、拆除、运输、汽车吊、预埋件,由乙方负责合格后报验及费用、扶墙费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毕,甲方支付乙方进出场费________元。余款在拆除拉走后付清。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应严格按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设备,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每半个月应安排半天时间由机操工或乙方派出的修理工按要求对租赁机械进行常规维护和保养。
三、机械设备如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操作工应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派人上门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应按合同及时支付租金,否则乙方有权让甲方停止使用设备。
五、甲方设计塔机基础位置时,应考虑安装撤卸方便,如遇无法或难以安装撤除情况,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负责安排持有上岗证的操作工上岗,并让操作工熟悉本租赁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提供安全可靠、性能完好的机械设备及随机工具。
三、乙方应不定期派人上门检修、维护租赁设备(前三天通知甲方)。
四、随机提供壹份租赁设备和使用说明书(租赁设备退守场时有权随机收回)。
五、乙方收到操作工修理通知后,应及时派人上门进行修理。
第七条:违约金条款:机械拆除后甲方必须付清所有尾款(包括撤场费),不得拖欠,否则乙方有权收取甲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每拖欠一天,支付拖欠费的1%。并有权继续实际撤机日期前的租赁费。
第八条:正式停机时间以甲方通知乙方拆除之日为准。
第九条:争议解决条款:有关租赁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春节停机时间确定为实际停机天数。
二、维修时间,一般维修时间每次不超五小时,如超出,甲方扣除这时间。每月累计或结束累计,重大维修超现24小时,甲方扣除所超时间的2倍台班费及人工费。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补充条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机械操作工应定人定机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违章操作或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违反操作规程的作业命令及信号不清时,操作工必须拒绝执行,违反本规定或机械故障或乙方操作工其他原因引发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出租方):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甲方将___________号车交付于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1、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2、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3、租赁期间,租赁车辆所有的违章、罚款(包括运管)、维修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不得利用甲方车辆,做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5、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所租赁的车辆;
6、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再向交警、公安部门报警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补充条款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的减轻或者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应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其他
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 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租赁发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证明人一份,自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车辆租赁费每月元,租赁时间不满半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满半个月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甲方每月为乙方油卡存入统一规定数量油费,其他费用包括年检费、养路费、车船费、保养费、修理费、保险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租赁费在年底统一结算。
三、协议期限为:乙方从年月日起将车型为,车号为号的车辆承租给甲方使用至年月日止。该车辆的起始里程为公里。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情况提前10天通知乙方终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
五、乙方应听从甲方车辆调动,在乙方人员不能担任司机出车的情况时,如果甲方安排其他人员使用乙方车辆,乙方不得拒绝。
六、在车辆租赁期内,出现一切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有使用乙方车辆的权利;
2、按协议约定如期结算车辆租赁费;
3、甲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4、甲方不承担本协议期间乙方使用租赁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
5、如在核对里程与用油量发生较大差异时,甲方有权停止租赁乙方的车辆。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担协议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修理费、保险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2、乙方不准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3、乙方应听从甲方调配,无故不配合出车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在签订协议时为甲方提供完整的保险并交纳材料复印件。
5、乙方每月30号将车辆里程数报甲方,以便甲方核对车辆里程与用油情况。
6、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车交给无驾驶证者使用。
十一、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取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由平谷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车辆保险单复印件》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
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颜色为_____色,车牌号为_____,必须使用_____号汽油。
第一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收回。车辆租赁押金_____元,月租金: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元。承租方接车时需向出租方一次性支付车辆当月租赁金和押金总计人民币_____元。每月_____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出租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出租方应提供状况良好、设备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出租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含承租方指定驾驶员)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发动机与变速箱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未经出租方许可连续拖欠应付款不得超过3日。)
6、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通知出租方。
7、必须承担因承租方非正常使用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为了使长期租赁车辆能保持良好状态,请您务必在车辆每行驶5000公里整数里程时,通知出租方,以便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维修、保养。否则每漏保一次,出租方将在您的租赁费外加收1000元的费用。并承担4S店对车辆免除保修期内的后续保修费用(包括车辆自然)
8、您使用的燃料必须是97#无铅汽油
第四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协议内车辆租金。承租方所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3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五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2、承租方租车时须交纳押金及交通违章保证金共计4000元人民币,租车结束在15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问题及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六条车辆保险
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车辆保险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承租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承租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4、车辆交付承租方以后,出租方按协议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承租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协议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九条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将车辆开指定区域的。
(4)、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同的效力
_____以上须知,承租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_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_
承租方地址:_______________出租方地址:__________
承租方电话:_______________出租方电话:__________
承租方指定驾驶员: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
承租方(甲方):x11201、1301班出租方(乙方):一、车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辆,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出车时间x年07月05日全天。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租金为元。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约定时间准时到约定处待令派遣。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制度,服从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付。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时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8、甲方不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货车租赁有限公司租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货车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
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
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
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
(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
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
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货车承租人须知》、《货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根据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 ,车牌号为 ,车架号为: 必须使用93号汽油。
第一条 租赁期限及租金
1、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
2、租金单位为元/天。预收租金保证金元(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第二条 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承租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通知出租方。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四条 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五条 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出车时行程表数 公里)
第六条 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
2、承租方租车时须交纳押金及交通违章保证金共计 元人民币,租车结束在五个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问题及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七条 车辆保险
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2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九条 合同解除
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河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驾驶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