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企业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做到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1)因自然灾害引起的火灾、水灾、地震等突发事件。
(2)因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等突发事件。
当上述突发事件发生并直接危及国家财产及公司商品安全,影响企业正常管理运营,给员工生产生活带来危害,需要动员企业应急抢险力量进行有效处置,需要当地有关部门做出响应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
1.4应急预案类型
本单位属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和仓储;油脂的国际贸易;饲料及其添加剂的销售;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属于危险因素较少的企业,现将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应急预案合并编制。
1.5工作原则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快速反应、有效施救、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充分做到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衔接紧密合理,应对及时科学。
2 危险性分析
2.1公司概况
我司为中国中纺集团公司下属的三级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食用油的生产加工和仓储;油脂的国际贸易;饲料及其添加剂的销售;及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两条化学精炼生产线;一条物理精炼生产线,一条棕榈油分提生产线,属于危险因素相对较少的企业。
2.2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由于油脂属非易燃原料,公司主要危险源为油脂泄漏、生产辅助用的危化品罐及燃煤锅炉,公司周边无特殊危险源。
公司的主要危险源主要来自:①锅炉; ②压力容器; ③油品储存罐;④压力管道;⑤随意动用明火、吸烟;⑥照明或动力线路安装不当或绝缘层老化造成的短路;⑦雷击引发的明火;⑧周边失火可能随风飘进的火源;⑨水灾也是企业需要防范的危险事故之一。
危险部位主要是精炼车间、危化品存储罐(柴油、液碱、磷酸)、仓储油罐及锅炉房。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现场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抢险队伍由指挥部和各战斗组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3.2职责
3.2.1指挥部职责
确定启动或不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一经启动,根据事故形势做出总体部署,迅速选择处置事故方案并向参战队伍下达指令,安排任务,并督促检查落实;组织所有参战队伍和救援力量,协同作战,保证及时控制事故危害;根据事故情况需要,及时调整作战方案,统一调配抢救装备、器材和人员;宣布解除应急预案;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划清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写出事故专题报告及处理善后事宜。
3.2.2各战斗组职责
⑴义务消防队职责
①利用各类器械装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消除险情;待社会救援力量到达后,向其介绍事故类型、发生部位、现场抢救和抢险设施分布情况,并接受统一指挥,积极配合行动。
②利用各类设备、器械装备开展抢险工作,控制消除险情;待社会救援力量到达后,向其介绍事故类型、发生部位、现场抢救和抢险设施分布情况,并接受统一指挥,积极配合行动。根据事故险情配合事故抢险组疏散、保护受到危害的物资。
③负责对各车间的安全巡逻及所有大门、通道的警戒,引导社会救援力量进入现场。
④负责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和护送工作,必要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到场开展救助。
⑵物资抢救组:
利用各类设备、工具,根据事故险情配合事故抢险组疏散、保护受到危害的物资。
⑶安全警戒组:
负责对货场、库区、生活区的安全巡逻及所有大门、通道的警戒,引导社会救援力量进入现场。
⑷水电保障组:
负责应急工作展开的水电保障,必要时启动加压泵、备用发电机。
⑸人员救护组:
负责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和护送工作,必要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到场开展救助。
⑹后勤通讯监护组:
负责对上级有关部门、社会救援力量和在家员工的通讯联络;保障应急工作开展所需的物资供应;接待外来人员;监护财务室。
4 各类危险源应急预案
4.1溶剂危险爆炸应急预案
⑴开车前的准备
①开车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清除事故隐患,并且按开车规程操作,严禁盲目仓促开车。
②浸出设备加入溶剂后,应先开启回收系统,以防溶剂蒸汽逸出。
⑵正常生产中的防火预案
A、生产过程中的防火规定:
a工段内严禁一切明火,不得带入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容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铁质器具之间或铁质器具与设备之间猛烈撞击。严禁使用各种非防爆型的电器设备,生产工人不得穿合成纤维的服装和带铁钉的鞋进入工段。
b工段内溶剂气体的浓度不得高于0.4毫克/升,超过时,应及时通风排除。
c严格控制浸出液温度,防止因超温而引起冲料,及时清理加热设备和蒸汽管道上的粉尘,防止粉尘燃烧。
d经常检查各种仪表的灵敏度和容器是否有泄漏。
e各种动力设备不得超载运行,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密封、接地、接线情况,严禁带电打开电气设备。
㈠、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严禁在泵体出口关闭时开泵运转,用免损坏叶轮,在泵体运转中不得开启阀门的密封压盖,防阀芯冲出,各种泵体不得空车运转或随意加快转速,溶剂混合油在管内的流速不得超过4米/秒
2、经常检查各种设备、阀门和管道,防止堵塞。开启阀门不要用力过猛,以防阀门受损导致溶剂外泄。对溶剂、混合油系统的所有设备、管件、阀门等不得随意打开或取样。
3、经常检查各种设备、孔盖和连接部件的密封情况,各种转动的轴承密封
4、原因,问题解决后,方可再生产。
5、工段内禁止使用平皮带传动,应采用充足润滑的链条或齿轮传动。
㈡、防止溶剂气体逸出的措施
1、料胚入机口的料封应有效,以防溶剂气体逸出。
2、回收溶剂后的毛油出口温度应控制在110-115℃,总挥发物应不超过0.3%。毛油残溶200ppm/克以下。
3、成品粕应无溶剂味,引爆试验合格,水分12%以下,温度60℃以下,残溶700ppm/克以下。
4、防止分水罐内产生乳化物和排溶剂管堵塞,防止循环溶剂液罐内溶剂全部装满或自由气体正压过大,除特殊情况外,禁止从分水罐底部放空管排水,以防溶剂流失。定时检查水封池是否有溶剂,发现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在分水罐内溶剂与水层之间,有一部分乳化液,其溶剂含量0.18-0.26%,必须搜集后蒸煮加以回收。
5、冷凝、冷却和自由气体回收操作,必须按工艺要求掌握温度,自由气体放空的尾气中溶剂含量不应超过0.1%。
6、储存在仓库的粕,如果水分过高,应摊凉或降低水分,以防霉变,引起自燃。连续回收用的石蜡属于低熔点可燃物质,储存时应避免火源,热源和日光爆晒,不得装在敞口器内。出自 wwW.WeNaNDaQUaN.CoM
4.2停车、停厂时的防火预案
1、短期停车时,存料箱中应保留料封,以防残溶气体流入预处理工段,停车时蒸烘机内的存料走空后,要继续空转15分钟,以防余料焦糊自燃,在蒸发和粕蒸脱系统停止运行后,溶剂冷凝和自由气体回收系统仍应继续工作15分钟,至溶剂全部回收为止。
2、停车在一个月以上时,应将浸出工段所有设备、管道内的存料、存油和存水全部放空清理,将残存的溶剂蒸尽,并将工段内的溶剂全部送回溶剂库。
3、浸出工段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停车处理:水源中断或不足;溶剂、混合油泄露或溶剂气体浓度过高;主要测量仪表失灵;各运转设备、容器内发生异常噪音、冲击等不正常现象;预处理工段来料中断;蒸汽中断或蒸汽压力不足;晚间照明中断;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产生高温或火花;设备内部局部发生火花、燃烧或溶剂气体局部爆炸和工段禁火区发生火警等。
4、浸出工段在停产检修需要动火前,必须将残余物料彻底清除干净,对接触过溶剂和溶剂蒸汽的全部设备、管道和管件用水蒸气驱进净溶剂或溶剂气体,蒸烘时间不宜太短(一般48小时以上)。水蒸气压力不得超过设备的允许压力,对设备的凹角部位要反复处理,必要时应全部开盖处理,将凹角部位、管道低洼处和泵体底孔放空,反复驱除溶剂。蒸烘后,应完全通风,然后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火,在动火检修前,要切断溶剂库和工段的连接管道。在检修完毕后,要进行检查验收,以保安全生产。
4.3紧急情况下的防火预案
1、突然停电时,应立即关闭总蒸汽阀门,停止蒸发、蒸脱,以免料粕继续受热引起事故。并将混合油全部放入混合油罐,停止进新鲜溶剂。同时开启备用发电机组,供冷凝器循水泵运转,保证溶剂气体冷凝回收继续进行,避免溶剂气体外逸。
2、突然断水时,应首先关闭总蒸汽阀门和第一蒸发器的进油阀门,停止蒸发,并迅速关闭各冷凝器放水阀,使冷凝器内保留一部分冷水,再依次停止其它转动设备。
3、溶剂或混合油轻微泄露时,迅速查找源头并堵住,对泄露的溶剂油进行回收,同时上报主管领导、生产调度及安全保卫部门。
4、溶剂少量泄露后,迅速查找源头并堵住,同时上报主管领导、生产调度及安全保卫部门,对现场警戒,组织人员回收溶剂油,同时作好安全防火准备。
5、遇到溶剂或混合油大量流出时,工段人员应立即查找泄露点并堵住,对非防爆的电动机和电气开关,任何人不得启动或关闭,同时通知保卫部门派保安对溶剂泄露的所有地区加强警戒,严禁一切火源、火种、机动车辆、闲杂人等进入警戒地区,同时上报主管领导、生产调度,统一指挥,进行抢救。工段一部分人按正常操作程序停车,另一部分人迅速回收溶剂油,如果溶剂油流出工段外,要迅速切断与工段外的下水道连接,用消防水或蒸汽冲淡下水道的溶剂。同时,分派一部分人准备灭火器材随时扑灭可能引起的火灾。
6、倘若溶剂燃烧,一方面迅速用专用灭火器灭火,另一方面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并上报主管领导、生产调度及安全保卫部门,同时迅速关闭地下溶剂库的阀门,另外紧急停车,迅速查找泄露点并堵住,并迅速疏散闲杂人等。
4.4粉尘爆炸应急预案
为使粉尘爆炸给企业和员工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此预案。
预案目的:采取防救相结合的原则。
一、防治措施:
1、确保各除尘设施运行的有效性,生产和安全部门要定期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整改,保证粉尘浓度远低于爆炸临界点;
2、控制着火点:
(1)、各工段要定期检查电器元件及线路有无线头松动,接触不良或短路等事故,并及时纠正;
(2)、对粉尘产生重要部位(如仓库、清理工段、地下通道等),应定期检查粉尘泄露情况,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尤其是在此工作区域内动火等,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相关安全规定。
二、救治措施:
一旦发生粉尘爆炸,应立即启动紧急救治方案;
1、立即拨打“120”抢救电话,通知医护人员到厂,如因爆炸产生火灾,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请求支援;
2、立即组织疏散并清点相关作业人员,关闭动力电源。
3、立即通知生产部和安全部门听取相关意见,采取紧急措施。
4、如发现人员短缺,应立即组织力量分头寻找,尽一切可能的办法寻找员工。
五、锅炉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一、爆炸的危害性:
锅炉爆炸是锅炉事故中最严重、危害最大的事故,当锅炉受压部件爆炸时,炉内汽水从工作压力突然降到大气压力时,这时蒸汽和热水瞬时膨胀。例如:当工作压力为13kg/c㎡,突然降至大气压时,其容积的`汽水、体积一下子膨胀11倍之多,而热水由于汽化,其体积膨胀高达1600倍!具有相当大的破坏能力,一旦发生爆炸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二、锅炉爆炸的主要原因:
1、锅炉设计制造上的错误:锅炉强度钢板质量结构、安全设备的设计、加工质量等存在问题。
2、检修维护上的错误:当锅炉发生变形、裂纹、脆化及严重腐蚀时,没有及时进行修理,以致事故隐患扩大或者虽能及时检修,但使用的检修方法不正确,使事故扩大引起爆炸。
3、运行管理上的错误:
(1)锅炉运行中,对水质监视不严,炉水相对碱度过大,引起苛性脆化,锅壁严重结垢,造成过热烧坏;
(2)没有正确的操作规程,或有了规程而不严格执行,例如:在锅炉严重缺水时,采取错误的判断和操作,突然向锅炉进水,造成爆炸;
(3)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重要安全附件没有定期校验,甚至失去作用!自动装置及显示发生故障,失去控制。
二、预防措施:
1、按国家质监局有关部门的规定,对锅炉运行6月至1年时,自行组织人员对锅炉内外进行检验,并做好详细记录。
2、按国家质监局规定,运行锅炉每年接受市质监局压力容器所的强制性年检和年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操作员工严格按各项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可不定期地组织应知应会的考核和消防演习,提高业务素质。
4、严格水质管理,达到国家有关工业锅炉的水质[GB1576-85]文件规定的标准。
5、安全网、压力表等重要安全附件按规定定期地交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自动装置、微机控制系统等定期进行效验和检测并记录在案。
6、锅炉在运行中,如果发现锅炉本体或附属设备有不正常情况需要进行判断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不管锅炉发生何种事故时,不可惊惶失措,应及时查明事故的原因,正确判断,迅速处理;司炉工在处理事故时,应及时向当班负责人和有关领导请示后进行;
(2)对事故的处理要慎重、迅速、准确、果断。
(3)对发生事故的锅炉,在恢复使用前,都要进行详细的检查。
(4)事故处理后,要把锅炉损坏的部位、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处理方法等详细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并记录锅炉安全技术登录薄。
7、锅炉爆炸事故的处理:
发生爆炸事故后,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运行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
(1)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2)安全部门与锅炉工段配合及时展开了解、检查、分析事故的原因、主要责任人、事故后的处理等,并及时填写事故的报告交有关部门决定处理结果。
8、危险源监控
(1)实行警消员、安全干部、公司领导三级值班制度。按安全制度要求,对仓库、货场、办公生活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
(2)要求对各业务户进出仓库、油蓬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严格检查,杜绝任何危险品的进入。
(3)在罐区、发油蓬重点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语。
(4)对应急抢险器材物资定点存放、定人管理、定期检查,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5)合理配置报警装置,保持安全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
9预警行动
根据企业生产状况、季节变化特点、节假日影响及周边异常情况的出现,由应急指挥部发出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通报,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及预防措施。各有关部门制定应对。
5 应急响应程序
5.1响应分级
按一旦发生事故灾害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影响范围、自身控制能力,根据公安部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公通字(1996)82号)对火灾划分的类型,公司出现一般火灾事故即做出应急响应。具体应急相应分为两级:Ⅱ级响应条件为火灾初起,火势不大,着火部位暴露在外,对周边存放物资影响较小,着火环境有利于施救展开,应急预案实施依靠企业自救能力就可完成。Ⅰ级响应条件为火势较大,着火部位分散或由内往外燃烧,对周边存放物资影响较大,着火部位不利于消防设施展开,企业的抢险工作必须依靠社会的救援力量共同完成。
5.2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企业启动本预案,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
(1)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安全值班干部报告,并拉响警报。值班干部迅速对事故情况作出判断,向值班领导报告,并组织现场人员展开第一时间的抢救工作。
(2)公司值班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指挥部所有成员赶到事发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下令执行Ⅰ级(Ⅱ级)火灾预案或水灾预案,按预案分工组织企业抢险队伍全面展开自救工作。同时,向社会救援单位发出求救信息,并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3)待上级领导和社会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及时介绍事故前期施救情况,按上级要求,将企业自救抢险队伍和施救工作纳入统一指挥,共同完成事故抢险任务。
5.3现场处置方案
5.3.1火灾事故特征
(1)油罐区、仓库、发油蓬一般火灾特征:①蔓燃面积大、用灭火剂量大、扑救时间长。②烟雾大、温度高、燃烧隐蔽、不易寻找着火源。③库房耐火等级低易坍塌,大跨度钢结构库房在火灾作用下易变形倒塌。
(2)电器设备引发火灾的特点:①设备用油及电极、电缆着火,火焰温度高,热辐射性强。②火场有毒烟雾及带电状态的电力设备容易造成人员伤亡。③设备用油刺漏后,四处流淌,着火后蔓延迅速。
5.3.2火灾现场处置方案要点
(1)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灾:①查明起火部位、风向、火势蔓延方向及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情况。②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可能影响的规模和程度。③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正确的扑救方法。④根据需要调配消防设施物资和调动应急救援力量。⑤根据火情态势,组织抢救疏散。⑥注意问题:对燃烧情况不明时,要防止盲目行动,以免造成人身伤亡;进入库房内灭火时,要注意燃烧棉垛的坍塌和建筑物的倒塌,佩戴好人身安全防护装具。⑦保护好火灾现场,以便查明事故原因,核实火灾损失。
(2)电器原因引起的火灾:除掌握一般火源引起的火灾处置要点外,还应做到:①迅速切断电源,确定有无爆炸危险,在技术人员配合下,采取保护措施。②对电器及电缆等火源扑救时,采用ABC干粉灭火和黄沙覆盖,扑救变压器火灾,还应用水枪冷却,防止爆炸。③应注意防止中毒、触电等伤亡事故。
5.3.3雨季防汛处置要点
(1)建立恶劣天气重点监控制度,及时收听当地防汛部门的防汛警报。
(2)保持排水系统畅通,备足防汛物资。
(3)注意查看库房墙体有无损坏、库顶是否漏雨。
(4)密切关注雨量、库区内水位情况,一旦出现暴雨积水进库、漫罐,立即启动水灾预案。
(5)雷雨中防汛要注意避免雷击引发的伤亡事故。
5.4应急结束
事故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可能导致滋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经现场最高应急救援指挥负责人确认和批准,总指挥下达应急终止令,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
6 后期处置
由指挥部组织实施下列工作:
(1)清理收集污物,清除事故后果和影响,恢复正常工作。
(2)救治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按规定给予补偿。
(3)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写出事故及应急救援。
(4)统计事故受损情况,积极与保险公司联系,开展保险理赔工作。
(5)组织安委会人员清理救援设施器材,及时补充更换。
(6)对事故发生及应急救援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制定有效预防措施,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7)宣布事故结果及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对全体员工进行事故教育。
(8)负责发布信息和上交报告,整理事故及应急救援材料归档。
7 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建立详细的上级有关部门、友邻联防单位、当地公安消防及负责人的通信联络簿,要求有关人员熟记。
(2)将指挥部成员姓名、手机号码和公司安全值班电话上报有关单位。
(3)根据本单位危险源状况,通过微机与相关信息库建立联系,随时获取信息,帮助企业制定相关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7.2经费与物资保障
公司确保用于安全工作开展及应急物资设备购置、养护资金的到位,安排使用遵循“必要、计划、及时”的原则。遇有特殊情况,先办理后报告。
公司仓储按国家安全消防规范建有相应的安全设施,并配备了必要的消防物资器材,固定资产及主要设施设备虽然已有十年,但总体使用运行状况良好,具备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物资保障基础。公司将根据自身财力的增长和应急工作的新要求,逐步更新设施设备,不断改善企业自救的物质保障条件。
7.3应急队伍保障
在应急响应中,公司依靠自身应急力量和社会救援力量结合组成应急队伍保障体系,立足通过自身应急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和能力提高,做到平战结合,防范于未然,对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消除,避免出现严重后果。
7.3.1企业应急队伍成员组成
公司应急抢险队伍由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成,各部门经理为相应应急单元的总指挥,常务副总为为副总指挥,安委会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的风险防范工作,其他部门作为协助。具体应急组别人员安排由单位总指挥任命。
7.3.2培训与演练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培训,强化全员消防意识,做到岗前培训、长年复训、定期演练,做到培训演练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有改进,不断提高应急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
(1)培训
①时间安排:各部门警消人员单兵训练每月不少于1次,集中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其他人员训练每年不少于2次。
②培训目的
公司安委会做到“六知”“一建立”,即:一知单位平面布局图、建筑物特点、消防通道、消防水源;二知生产工艺流程和物资在装卸、储存、运输中的防火措施;三知重点防火部位;四知应急抢险队伍组建情况及防火、防汛应急预案;五知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六知灭火防汛器材装备情况。建立防火、防汛档案。
全体员工达到“三懂”“二会”“三能”,即:三懂是懂得本岗位作业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水患的措施,懂得救火防汛的方法。二会是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三能是能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能有效的扑救初期火灾。
(2)演练
①演练时间安排:各单位消防演练警消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一次。
②演练目的:测试培训效果,检验消防设备状况,提高应急协调能力,总结经验,改进培训计划和预案制定中的不足。
8 奖励与责任
(1)公司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按企业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做出重大贡献者,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申请给予更高层次的表彰。
(2)公司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3)对事故责任人,对不服从指挥部调遣、临阵脱逃、谎报情况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 附则
(1)本预案下发到公司各部门,向全体员工传达。
(2)本预案由公司综合部及安委会负责解释、修订。
(3)本预案于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并执行。
突发事件是指不可预见,突然有可能发生的火灾、洪涝灾、工程事故、电击、中毒等事故。
一、组织指挥
1、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组 长:冯志刚
常务副组长:朱福龙
副 组 长:刘瑞华、梁 平
成 员:孙红霞、
2、办公地点:办公室
3、电 话:
4、应急车辆:
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程序
1、组织全体职工学习掌握应急救援知识、规程,对应急救援器材提前准备,做到质量合格、完好存放、地点合适,使用方法正确。
2、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练每年春季应进行一次。
3、发现突发事件,发现人要在第一时间向上报告,并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
4、各级救援指挥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立即根据事件性质、规模、启动应急救援方案,在调动救援队伍实施救援的同时向有关特警电话报警 (火警119、急救120、交通事故122、其他110)请求支援。
5、救援实施时,要做到指挥有序、措施得当、急而不乱。
6、突发事件救援完毕后,相关人员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为了确保我校秋季运动会如期、顺利开展,保障运动会期间安全和事故的有效处理。经研究决定,制定运动会安全预案,以做到职责明确、遇事不乱。
一、准备工作
1、学校及班主任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2、班主任做好特质学生的登记工作,防止学生参加自己体质不允许的运动项目;在报名和运动会期间实施监督,杜绝超规定参加项目及冒名顶替行为。
3、体育组及裁判员应在赛前认真检查比赛器械及场地,保证运动员比赛安全。
4、设置安全责任岗,在大会期间加强对操场、跑道等重要比赛场地的安全工作,责任到人。
5、校医室应提前准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械。
6、各班要安排好学生负责有关运动项目的保护工作。
二、组织过程
1、学生入场后不许私自离开学校或进入比赛场地围观,学生有事应向班主任请假。
2、运动员在点名后方能进入比赛场地,认真进行准备活动,以防止运动伤害,比赛完毕立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围观。
3、裁判员负责本场地的比赛安全、赛前指导运动员做好准备活动,向运动员讲清比赛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以减少运动伤害,及时清理闲散围观人员(对拒不离开或与裁判员发生顶撞,上报政教处、安全办),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比赛。举行投掷项目时,禁止任何老师同学围观,以确保安全。
4、门卫应加强在校内的巡视,严禁非本校人员私自进入校内观看比赛或滋事,严禁学生无故离校。
5、校医在开会期间始终要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有发生的运动伤害。
6、学生视自身身体情况可终止自己的比赛,任何人不得阻拦;裁判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
7、各比赛场地、弯道由安全纠察负责,人员另定。
8、运动员在比赛时如果对比赛成绩有疑义的,必须通过班主任向大会仲裁小组提出,不得私自找裁判裁决,更不允许寻衅滋事。
三、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
1、比赛场地内出现摔伤等突发事件,首先由校医应进行救助、处置。处置有困难的,就近急送医院,通知家长。
2、比赛场地之外出现突发事件,班主任要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处置有困难的,属于医疗急救方面的突发事件,立即拨打120电话。
3、比赛中,如果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由班主任老师及时组织好学生,听从大会组委会的统一指挥,按指定的路线有序撤离。
四、领导机构
校运会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为了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建立安全、稳定、舒适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要求,特制订本校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贯彻全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以讲政治的高度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一旦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映,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向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展状况,妥善处置,努力将事态控制于校内,花解于班级,把矛盾消除在萌芽。
二、工作目标
控制事态发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学生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李法凯、张伟、黄建生、黄顺明、杨益民、吴聪鹏、黄振华、杨建志、陈聪益。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李法凯为组长,黄建生为副组长。
2、工作小组和职责设立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工作。
(1)指挥办公室主任:黄建生副主任:吴聪鹏成员:黄振华、陈聪益、杨建志工作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只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突发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汇报和联络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心和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发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控制工作;即使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
(2)现场指挥组组长:李法凯副组长:黄建生成员:各年级年段长、班主任工作职责: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具体组织实话现场处置工作,即使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处置情况,规划方案《处置校园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案》。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严防学生铤而走险事件发生。
(3)保卫工作组组长:吴聪鹏成员:保卫科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设法切断闹事群体与外界的联系,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位的安全工作,看好校园各个出入口,坚决封堵闹事群体走出校门或外界闹事群体进入校园。根据事态发展轻重情况,负责与110联系。
(4)后勤保障组组长:陈聪益副组长:苏逸挺成员:后勤和食堂工作人员职责:根据学校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和学校宿舍管理员,配合其他工作小组,进一步做好校园通信、交通、水电以及安全防护措施,为平息事态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四、工作原则和具体处置措施
1、工作原则
(1)哪个部门、哪个年级、哪个班级发生事件,由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工作小组相互支持,在校领导小组指挥下,共同配合工作。
(2)快速反映原则。学校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校领导小组报告,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3)坚持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重在思想教育,做过细思想工作。
(4)尽可能减少损失的原则。一切以保护全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目的,避免伤亡事故发生。
(5)无条件服从原则。一切服从大局,坚决服从校领导小组指挥,相互配合对发生事件处置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
2、具体处置措施
(1)校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校安全稳定工作,观察事件发展动向,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信息与指挥中心取得联系,按指挥中心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组织落实本校机动队为应急力量,并随时接受指挥中心调动。
(2)严格安全保卫,割断外界闹事群体与本校学生的联系,关闭校门,组织外来干涉学生的串访。
(3)管好本校学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学校指挥领导小组迅速召开有关部门会议,讲清事实真相,不止处置措施,各年级、班主任根据指挥小组要求,将学生控制在各班教室,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全力稳定本班学生情绪,坚决封堵,防止学生走出教室、走出校门,以避免我校学生卷入事件。
(4)一旦本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向学区、教育局报告事态发生情况,不隐瞒事实真相,如实上报,不贻误时机,并采取响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根据谁主观、谁负责的原则,各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工作,开展正面宣传和引导,教育学生听从指挥,不参与闹事,不到闹事现场围观,安心本班学习。
(6)当闹事者不听劝告,肆意破坏校园财物,或冲出校园进行非法活动时,保卫部门迅速将闹事者与围观者隔开。情况紧急和必要时直接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依法强行制止事态发展,并采取强制措施,将闹事骨干带离闹事地点。同时组织力量继续做好一般闹事者与参与人员的劝说工作,直至事态平息。
(7)妥善处理事后工作。当事态得到基本控制,或平息后,要继续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抱着教育多数,帮助少数,挽救个别,稳住大局的原则,做好安定工作。学校后勤保障组要热情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以进一步稳定学生情绪,防止事态反复。
五、设备配置
1、照明用具;
2、照相机;
3、录音机。
纪律与要求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按分工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凡在执行本预案过程中,因渎职、不服从指挥、不及时处理、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总则
为了及时处置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文物的危害和影响,根据文物法律、法规和《国家文物局突发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遭盗窃、盗掘、损毁、火灾、丢失的事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文博单位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细致排查各类文物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属地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地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发生涉及文物的突发事件负总责;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市文物局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各文博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
市文物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文物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事发单位的主管局领导担任,其他班子领导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副总指挥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处处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文物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
(一)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指挥、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1、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方案的具体执行等工作。
2、及时向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3、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拟确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并实施发布。
4、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三)市文物局各处室的工作职责
1、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协调和指挥工作,及时向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协调信息发布等工作。
2、文物考古科研处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因自然因素及人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不可移动文物突发事件的善后业务与技术处置指导工作。
3、文化遗产处负责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出咨询建议和进行技术指导等。
4、博物馆处负责文物收藏单位因自然因素及人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突发事件善后的业务与技术处置指导工作。
5、文物安全处负责对由人为因素引起的文物违法行为、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6、计划财务处负责应急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7、组织人事处和纪委协调文博单位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四)市直文博单位和文物系统地方应急指挥部
各市直文博单位和县(市、区)文物系统及各文博单位,比照市文物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本地、本单位应急指挥部。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各文博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各文博单位应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本单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2、各文博单位应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日常安全工作措施。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
3、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尤其是旅游旺季,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4、各地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文博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文博单位应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三)预警支持系统
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应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防范技术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在售票处、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设置识别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六、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一)重大突发事件(I级)
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馆藏一级文物丢失、损毁的,或馆藏二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含5件)以上的。或馆藏三级文物丢失、损毁10件(含10件)以上的,或馆藏文物丢失,损毁20件(含20件)以上的。
(二)较大突发事件(Ⅱ级):
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馆藏二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不含5件)以下的,或馆藏三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含5件)以上的,或馆藏文物丢失、损毁10件(含10件)以上的。
(三)一般突发事件(III级)
1、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馆藏文物丢失、损毁的。
七、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1、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文物局启动本预案,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核实后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
2、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I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二)信息报送
1、基本原则
(1)迅速。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文博单位应同时多级多头上报,其中向市文物局报告的时间不得晚于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40分钟。市文物局接报信息并核准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和国家文物局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知道事件发生后40分钟。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文物受损及人员伤亡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
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应附音像资料。
(三)指挥和处置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文物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建议。
2、市文物局各处室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四)信息发布
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八、后期处理
(一)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文博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受损文物的价值评估,提出修复和保护的意见或建议,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事后补救和受损文物的保护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市文物局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奖惩有关人员。
九、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各文博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储运安全的区域。
(三)人员保障
各文博单位应组建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各级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各文博单位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常识,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队伍进行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配合和快速反应能力。
十、附则
本预案由市文物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幼儿园内一旦发生意外事故,第一时间报知园领导、保健老师。园领导向上级主管机构汇报。
2、启动应急工作小组: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由园长担任组长,保健教师、总务、班主任、保育员等预先组成的应急处理小组,组织力量送幼儿去医院及时救治。分工如下:由园长任总指挥;保健老师负责现场指挥,迅速开展现场急救处理工作(如遇幼儿骨折事件须作好骨折处的固定;遇幼儿惊厥事件时,须提供条件让病儿平卧等);总务安排车辆送患儿至医院及时救治;班主任及时联系患儿家长,保育员协同保健作好现场的保护和隔离。
3、保健老师及时填写事故报告单,一般事故48小时内向儿保机构书面报告,重大责任事故应立即电话报告
水上突发事件受水域的天气和水流等自然环境的影响,情况非常复杂,给搜救带来困难。如果缺乏行之有效的应急预案,临时仓促决断,考虑不周,则有可能顾此失彼,陷入被动局面,导致严重的混乱,造成更大的灾难。
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辨识和评估水上交通潜在的风险,总结水上突发事件类型和发生过程,预测发生的概率,分析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行动和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物资保障等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是保障水上搜救行动迅速、规范、有效进行的整体计划和程序规范,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的体制和机制
应急预案建立了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为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提供保障,使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规范水上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程序
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制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对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善后等环节都进行了详尽的安排。当水上突发事件发生时,根据预案开展救援,能够避免盲目性。
3.提高指挥决策和应急反应的效率
应急反应对时间的要求十分紧迫,容不得有任何拖延。应急预案事先明确了应急各方的职责和任务,规定了应急资源储备和调用程序,有助于做出准确的指挥调度,指导应急反应行动迅速、有序地进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便于应急反应的协调联动
当水上突发事件在两个国家、两个省份交界处发生,或发生特大规模的水上突发事件时,应急预案规定了海事机构的联动方案。最初接到水上突发事件信息的水上搜救机构,自动承担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并启动预案反应,直至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已明确移交给责任区水上搜救机构或上一级水上搜救机构指定新的应急指挥机构时为止。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事件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1.6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3.预防与预警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响应程序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4.4分类处置
4.5响应终止
4.6后期处置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5.2通信保障
5.3资金保障
5.4应急演练
5.5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跨县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的。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适用其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发布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体系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组成。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协调、指导全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应急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安全总监及部办公厅、部政策研究室、部运输服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部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长担任组长时,分管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组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1)综合协调组。由部应急办或部办公厅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与各应急协作部门的沟通联系;保持与各应急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跟踪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定时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报送信息;协助领导小组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同志以及部领导的有关要求;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应急指挥组。由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国务院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部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发布应急信息;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工作组。由部运输服务司、部应急办等有关司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6)专家组。由道路运输行业及相关行业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根据需要参加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3日常机构
部运输服务司,作为国家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部应急办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组建模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应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3.预防与预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预警信息来源包括: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安监、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部门响应。每级部门应急响应一般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4.1.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
4.2响应程序
4.2.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部运输服务司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分管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建议。
(2)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
(3)同步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4.2.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及程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处理超出本级范围的突发事件,需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处置时,应及时提出请求,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启动上一级别应急响应。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交通运输部按有关规定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部和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部际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部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报送与联动机制,部运输服务司汇总上报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通报。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启动后,事发区域省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部运输服务司,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定时情况简报,直到应急响应终止;部运输服务司应及时将进展信息汇总形成每日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情况简报,上报领导小组,并抄送部应急办。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发生原因、影响范围和程度、发生势态、受损情况、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4.4分类处置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有效组织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应对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突发事件,应按照《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__〕682号)的规定,指挥调动国家应急保障车队,协调事发区域附近省份应急队伍,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事发区域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省份应急队伍应积极配合,完成人员的疏散及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
(2)应对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运力组织保障的基础上,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应急发〔20__〕238号)的规定,派现场工作组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时组织选派相关人员和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4.5响应终止
4.5.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经领导小组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国务院有关单位发出宣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的指令时,由部运输服务司商部应急办提出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核准。
(2)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核准后,终止交通运输部应对事件Ⅰ级响应,或降级为Ⅱ级响应,同时取消Ⅰ级响应期间成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应急工作组。
4.5.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6后期处置
4.6.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6.2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后,部运输服务司及时组织参与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分管部领导。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事后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军民融合”的原则,通过平急转换机制,将道路运输日常生产经营与应急运输相结合,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及应急队伍。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思路,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同交通战备工作有机结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道路运输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5.3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设立应急保障专项基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4应急演练
部运输服务司会同部应急办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相关人员、应急联动机构广泛参与。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演练。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演练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5应急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适应深圳市旅游发展需要,提高政府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行业整体防灾抗灾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旅游业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涉外(港澳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公安局处置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深圳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处置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而发生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紧急事件等。
本预案指导全市的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1.4旅游突发事件及其类别
旅游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等事件,危及或损害到来深或本市外出游客生命财产安全,或影响本市旅游业正常运行的紧急事件或状态。
在本市,旅游突发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台风、地震、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旅游交通事故、火灾及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游客安全的事件。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如非典等)、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游客健康与安全的事件。
(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群体性的事件(较大规模投诉事件、重大旅游活动危机事件)以及因重大政治、经济事件等引起并可能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和游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事件。
1.5事故分级
按照事件的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可分为四级:特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1)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者涉及港澳台、涉外食品安全事故,或者资源开发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直接威胁游客安全。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旅游者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者涉及港澳台、涉外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有关部门提示、警示、劝告不能进行、开展某项旅游项目或者前往某个旅游目的地等。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本条所称的等级划分可以随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而补充。
1.6工作原则
1.6.1以人为本,救援第一。处置旅游突发事件要以保障旅游者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尽一切可能为旅游者提供救治、救援、救助。
1.6.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和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我市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1.6.3属地救护,就地处置。在事故发生地政府领导和专业部门的指导下,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应急协调和配合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6.4及时报告,信息畅通。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首接负责”原则,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及相关单位报告接警信息,或边协调救援边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1、办公室设在护理部:
电话:
急救站设在急诊科和医院急救站:
急救电话:120
一部急诊室电话:
二部急诊室电话:
急救站电话:
主要职责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领导小组的职责:
(1) 负责审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应急预案;
(2) 负责应急救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决策,包括人员、设备、药品的调动等;
(3) 负责组织应急小组成员对需救治人员的现场处理及进一步治疗措施的指导;
(4) 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报告事件情况,并请求指导及帮助;
(5) 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进行及时调整、修订和补充;
(6) 负责指导、检查各科室的急救演习,以确保抢救的及时、准确。
3、突发医疗救护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如下:
(1) 总指挥由院长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医疗救护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 副总指挥由各位副院长担任。协助总指挥按预案涉及部门的日常分工,负责急救的具体指挥和实施。
(3) 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
①护理部主任负责对全院护理人员的调动及抢救中护理疑难问题的解决。
②门诊部护士长负责急诊室的抢救工作,确保抢救室的设备、药品、人员、车辆的齐备。确保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二、工作规范:
(一)、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护理急救工作规定 :
1、报告制度:凡遇到重大、复杂、批量、紧急抢救的突发事件,当班护士应及时向护士长、护理部报告;夜间及节假日向总值班报告。护理部在接到重大急救报告后,除积极组织人力实施救护工作外,立即向分管院长报告,逐级上报卫生局。
2、对重大急救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3、启动护理急救小分队和护理急救梯队。
4、重大意外伤害急救程序
4.1.1 院内急救程序
(1)伤病员来院后,首先由急诊科护士做好应急处理。
(2)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3)急诊科护士人力不足时,由护理部或总值班调集相关科室护士参加急救工作。
(4)由护理部或总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患者的急救、转科等工作。
(5)门诊患者、住院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应就地进行抢救,并迅速通知急诊科医护人员前往参加急救或将患者转至急诊科进一步急救,同时报告医务处、护理部协助组织抢救。
4.1.2 院外救援程序
(1)接到院外救援通知的单位(院办、医务处、护理部、行政总值班)立即组织协调。需要护士时,呼叫护理急救小组第一梯队人员到急诊科待命。
(2)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3)护理部根据上级指示组建第二救援小分队。
(二)、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