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校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规定,我校特制订此《安全责任协议书》,请你们遵守: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
二、家长接送子女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接送学生的家长必须告知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2、接送学生不得超载。
3、家长不得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4、家长不得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5、家长应及时检修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
三、非寄宿生按规定不准来校上晚自修。
若家长执意要求,则必须按时接送子女上下学,确保安全。学校对非寄宿生晚自修上下学途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不负任何责任。
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是学校教育工作重中之重,希望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孩子安全接送工作,请自觉遵守以上条约。
代表方:
日期: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4、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6、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严禁学生跳墙、撕拉电线、乱用电器、靠近有警示危险的地方,因此发生的事故,由学生自己承担责任。
8、学生应按学校指定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
9、严禁学生私自到山塘水库河沟洗澡,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0、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处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学生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乐学暑期辅导班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在乐学暑期辅导班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制度,健全乐学暑期辅导班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辅导班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甲方:乐学暑期辅导班(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要认真做好为学生辅导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负责乙方子女的作业及课外辅导,并及时向乙方汇报其子女在上课期间的情况,并且按照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以满足不同学生对于知识点的理解。
第三条:甲方在学生上课期间负责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条: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为达到学生进步共同努力。
第三条:本甲方没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担下课后看护孩子的责任,望各位乙方谅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对甲方的联系,以保证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3、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甲方,甲方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乐学暑期辅导班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4、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乐学暑期辅导班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5、学生在乐学暑期辅导班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甲方有过错的,按甲方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甲方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甲方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甲方的设施有关,但甲方的设施并无缺陷;
(2)甲方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7、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开乐学暑期辅导班回家,非乐学暑期辅导班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8、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甲方共同负责,甲方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甲方不负责任。
9、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乐学暑期辅导班或私自离开乐学暑期辅导班,甲方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0、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11、甲方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甲方、教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甲方或教师承担部分责任。
12、学生在乐学暑期辅导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有投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四、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限为,即X年XX月XX日起至X年XX月XX日止。协议期满后,合同无效。
五、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各位家长:
大家好!
为了提高您孩子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帮助他们尽快赶上其他同学,根据学校“计划”,经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商定,学校决定集中三、四、五年级共计名学习有困难的同学,编为一个教学班,选聘全校最好的教师,利用学校教育助学奖励基金,为他们提供无差别的基础知识免费补习,使他们度过一个有益、充实而安全的假期。为了确保补课期间的安全,特要求学生和家长明确以下要求:
一、补习时间安排
补习共分四个阶段,每阶段连续补习5天,中间休息1天,到月日结束。
第一阶段:月日至月日,月日休息一天;
第二阶段:月日至月日,月日休息一天;
第三阶段:月日至月日,月日休息一天;
第四阶段:月日至月日,月日补习结束。
作息时间:上午8:00到校,8:10上课,中午11:20放学;下午2:20到校,2:30开始上课,下午4:50结束并打扫卫生,5:00放学。每天7节课,语文、数学、英语各2节,体育1节。
二、学生补习期间安全协议
1、家长要时刻教育学生提高警惕,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防雷雨、防溺水、防坏人,杜绝一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做到有效地保护自己。
2、家长要教育孩子不携带剧毒、易燃、易爆、尖锐利器及其它危险品进入校园。
3、家长要监督孩子按时上学和回家,有事或有病时一定要由家长写(或由家长亲自打电话说明原因),并保证孩子不在路上逗留、不追爬车辆,不去有危险的地方玩耍。如果您的孩子在补课期间有一次旷课或两次以上迟到行为,则取消补习资格。
4、对于自制能力较差的学生,家长应该全程、亲自、按时接送孩子上学、回家,以免孩子在上学或放学路上发生意外;其他孩子家长应该教育自己的孩子与参加补习的邻近的孩子一起结伴而行。
5、家长应该敦促孩子在家按时、独立完成补习期间老师布置的所有作业。补课间隙监督孩子不要去河边游泳,山上玩耍。
6、学生在校补习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伤害人承担相应责任;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在校外的安全(包括未到校时)由学生自己和家长负责。
7、补习期间,学校大门上锁,原则上谢绝家长来访。如果孩子违犯学校纪律,采取非正常手段私自逃离学校,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学校概不负责。
8、协议有效期限:年月日上午8:00至年月日下午5:00终止。
9、其它未尽事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生签字:__________(同意) 家长签字:__________(同意)
学校
学校家长委员会
年月日
为了确保学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辅导站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教师有过错的,按教师过错的大小确定教师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
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
7、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
10、学生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边、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注:家长若不履行以上协议,学生可不参加辅导班学习。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辅导学习期间。
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西拉科学校 辅导教师(签字):
乙方(学生): 学生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为了切实做好参加辅导班学习的学生的安全工作,杜绝不安全隐患的存在,保障辅导工作顺利进行,经辅导负责人与学生家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参与学习辅导期间的安全。
学生在辅导班学习时段内,安全责任由辅导班负责。辅导老师应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出现打架等不安全行为。
具体时段为:
周一至周五,晚上,6:00—8:00
周六、周日,上午,9:30—11:30
二、学生在非辅导班学习时段的安全责任由监护人(家长)负责。如发生一切意外,与辅导班无关。
三、学生如带病参加学习辅导,必须有监护人(家长)陪同。
四、学生上课时间段如发生突发状况,如疾病等,辅导班要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由家长解决。
五、学生在辅导班学习期间应服从老师安排,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班。如有特殊情况,离班时学生需同家长取得联系,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如果未经允许而擅自离开者,后果责任自负。如有意外,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六、对拒不服从安全管理强行外出或有危及其他学生安全行为的学生,辅导班将劝其退班,而学费不再退还。
七、学生每天应该准时到辅导班,如有特殊情况需向辅导班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旷课。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辅导班老师、学生及家长签字后生效,由辅导班及学生家长各执一份。
学生签字:
X年XX月XX日
监护人(家长)签字:
X年XX月XX日
辅导班老师签字:
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家长: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学生的安全是学生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你的学生送到我校就读,是你们对我校的信任。我校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制订了此《安全责任协议》,使你的学生能在我校安全、健康、快乐地全面发展。现就学生的安全接送问题提出如下条约,望你们遵守: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
二、家长必须要准时、定点接送子女,超出等候时间,由此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家长接送子女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接送学生的家长必须告知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接送学生不得超载。
3、家长不得酒后驾驶车辆来接送学生。
4、家长不得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5、如果学生患有先天性疾病,请主动告诉老师,如果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请在家医治好方可入校。
6、中午教师下班休息时间,走读学生必须回家吃饭休息,不得自行上街闲逛及买零食,不得在学校逗留,作息时间之外,家长自负学生安全职责;
四、学生上学时,家长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侯车,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学生,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五、学生乘坐的车辆应负责被接送学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车辆运营方承担赔偿,学校方不承担责任。
六、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发现异常应该及时检修。学生的安全,是学校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前提,希望各位长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接送工作,请自觉遵守以上条约。
接送学生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___学校
20__年8月20日
甲方:仙桃市通海口小学(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通海口小学乘车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的行车安全,加强学生接送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与驾驶员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和培训合格的驾驶员。
二、学生上学时,乙方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侯车,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应负责被接送学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车辆运营方承担赔偿,甲乙方不承担责任。
四、甲方应履行以下职责。
1、甲方应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好学生乘车纪律。
3、甲方应协助乙方抓好学生接送车辆的服务工作,对服务态度不好的司乘人员,甲方有权干涉其服务行为。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有效期:xx年9月1日——x年1月11日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辅导班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为了确保学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辅导站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教师有过错的,按教师过错的大小确定教师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
(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
(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
7、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
10、学生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3、严禁学生私自到河边、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注:家长若不履行以上协议,学生可不参加辅导班学习。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辅导学习期间。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西拉科学校
辅导教师(签字):
乙方(学生):
学生监护人(签字)
20xx年9月15日
为了确保学生在乐学暑期辅导班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制度,健全乐学暑期辅导班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辅导班实际,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甲方:暑期辅导班(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学生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要认真做好为学生辅导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负责乙方子女的作业及课外辅导,并及时向乙方汇报其子女在上课期间的情况,并且按照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以满足不同学生对于知识点的理解。
第三条:甲方在学生上课期间负责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条: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为达到学生进步共同努力。
第三条:本甲方没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担下课后看护孩子的责任,望各位乙方谅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对甲方的联系,以保证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3、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甲方,甲方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乐学暑期辅导班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4、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乐学暑期辅导班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5、学生在乐学暑期辅导班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甲方有过错的,按甲方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甲方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甲方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甲方的设施有关,但甲方的设施并无缺陷;
(2)甲方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7、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开乐学暑期辅导班回家,非乐学暑期辅导班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8、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甲方共同负责,甲方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甲方不负责任。
9、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乐学暑期辅导班或私自离开乐学暑期辅导班,甲方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0、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
11、甲方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甲方、教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甲方或教师承担部分责任。
12、学生在乐学暑期辅导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在学生有投保的情况下甲方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四、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限为,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合同无效。
五、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