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的建设项目投资合作事宜,达成共识如下:
一、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资注册)
二、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总投资________万,注册资本________万。
四、甲方投资________万,占股份37%。乙方投资________万,占股份63%。
五、甲、乙双方拟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方拟以现汇作为合作条件,甲方拟以项目的土地固定资产和未来收益作为合作条件。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建设资金进入项目所在地的项目公司公共账户后,资金使用期为3年(暂定),前两年为建设期,建设期内免本息,从第三年底开始,甲方按央行同期活期贷款利率支付给乙方,支付期暂定为一年。(具体资金合作及股东分红细则将在双方签订的中细化)。
六、乙方负责提供申办合作公司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甲方负责在当地办理申报、立项、注册等一切相关手续。双方保证提供给对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实的、有效的。
七、公司合作成立后,甲方不参与今后合作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也不承担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只负责资金的监督使用、调配并提取按股份比例分红。合作期满后,乙方无条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八、合作项目由乙方承包开发建设,每平方米建设开发的包干成本(包括每平方米所含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地下室和地面建筑的建安成本、附属工程、营销、税费等的所有费用)为人民币元整(¥元)。
九、甲、乙双方以项目前期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垫付,不计入建设成本。
十、由此合作意向书所涉及的甲方与第三摩肩接踵经济关系及连带责任关系,均与乙方无关。
十一、甲、乙双方签订合作意向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需向共同成立公司的共关账户打入万保证金。
十二、乙方资金到位同时,应向项目投资咨询方一次性支付项目咨询服务费用。
十三、本合作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宿松县二郎镇人民政府
乙方:宿松县比亚齐制衣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在二郎镇投资建设服装生产工厂项目一事,(拟投资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订立本意向书
(一)拟建项目名称:宿松县比亚齐制衣有限公司项目
(二)项目地址:宿松县二郎镇(地方公路局二郎道班住址及后面延伸部分)
(三)项目占地:甲方同意乙方在二郎镇投资建设服装产业项目,项目总占地30亩,分二期建设,第一期约12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第二期为18亩。
(四)土地价格:15万元/亩(报批费用及其他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第一期12亩(二郎道班后面),经双方协商甲方确保乙方以合法形式取得该宗地使用权属证(商业用地)。
(五)出让土地达到的条件
1、甲方保证该宗地满足乙方项目(一期)建设需求,达到"七通一平"条件,水、电、路、讯等配套设施将通至乙方项目用地红线处。
2、土地挂拍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甲方拆借,利息由乙方承担。(时间定一个月)
(六)项目建设期限
1、本项目第一期自甲乙双方在项目手续办理完毕后,在1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限1年。第二期建设用地,甲方须于20__年前作出安排。
2、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在5日内向甲方支付押金10万元。
(七)对项目的优惠支持:按中共宿松县委松发[20__]1号兑现给乙方。
(八)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须确保乙方项目土地手续及权属证以合法形式在3个月内取得。
2、乙方须在二郎镇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独立纳税,在本镇内发生的所有经营事项均纳入到所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中并确保在经营期限内,年纳税不低于100万元。
3、乙方应保证项目合理规划,节约用地,充分发挥土地效益。
4、乙方须按照协议约定的动工期限开工建设,若乙方逾期半年未开工建设或未经批准中止开工建设连续满一年的,须向甲方缴付土地闲置费;乙方无正当理由在正式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未开工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乙方在动工新建时如遇土地纠纷引起停工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并由甲方出面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九)本意向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成立,正式协议在甲方履行完相关决策程序后另行签订。
本意向书所载项目投资及其相关事项,系本公司与相关地方政府达成的初步意向,具有正式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待项目条件成熟时,双方将协商拟定具体投资方案并签订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签订后本意向书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____年__月__日
出资方:(以下简称甲方)用资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繁荣革命老区市场经济,保证乙方山茶油项目顺利实施,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项目融资的相关事宜达成合作意向,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羚安伟业山茶油开发项目
2、实施地点:河南省新县
3、投资总额:1000万元
4、已投资数:400万元
二、合作事宜:
甲方投资人民币万元,使用期限为年,乙方按实际利润的百分之六十回报甲方。合同到期后,甲方可续约或收回本金。
三、甲方的权利及责任:
1、核查项目文件,对乙方及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保证资金真实性,且属于清洁的、可自主支配的;
3、合同签订三日内,保证上述数额的款项按时到达乙方账户;
4、资金到达乙方帐户后,有权按时收取红利。
四、乙方的权利及责任:
1、保证项目真实性,和项目顺利开展;
2、保证投资款无法律障碍及其它风险;
3、在完善项目合同手续后,有权要求甲方资金如数如期到位;
4、资金到达后,如约支付红利。
五、排他条款:
双方约定,本次合作的相关事宜,除政府相关部门及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外,应向其他任何无关单位或个人保密,如双方的合作形式及合作年限,甲方收取的红利数额,乙方项目的实施步骤、知识产权及盈利前景等,均属于保密范畴。
六、不可抗力:
双方约定,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国家政策变化、战争、地震、台风等),造成本意向书须延迟或终止执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说明事态情况,并及时提交具有法律根据的证明文件。
七、未尽事宜:
双方决定,意向书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纠纷的解决:
双方约定,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诉诸于意向书签约地人民法院。
九、其它约定:
1、本意向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意向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