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 本院职工食堂是非盈利性的后勤服务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服务优先、注重品质”的方针,为本院干警提供安全、卫生、营养、可口的膳食服务。
第二条 本院职工食堂就餐人员范围为本院在册在岗干警和人民法庭干警。
第三条 本院职工食堂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适时收集干警意见和建议,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向食堂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食堂账务、膳食、物资采购、卫生、安全等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院党组报告。
第四条 本院职工食堂只为干警提供早餐、中餐,就餐费由干警交纳和单位补贴解决。
二、食堂管理员职责
第五条 食堂管理员由二人组成,在技财科的领导和食堂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下工作,负责本院职工食堂的账务管理,物资采购、保管,就餐安排,厨师、服务员管理,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食堂管理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征求用餐人员和食堂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膳食水平和质量。
第七条 食堂管理员应加强烹调技术的学习,指导厨师提高饭菜品种和质量,根据季节力争做到不断翻新菜样,一周内菜式不重复。公务招待餐的制作应保证随叫随到。
第八条 食堂管理员应在确保供餐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减少浪费。
三、账务管理、物资采购
第九条 食堂管理员应在技财科指导下,做好本院职工食堂的账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钱账分人管理,账面清楚、账物相符、数据准确。及时填制凭证和有关报表,每月向技财科和主管院长报送一次报表,公示当月开支,对食堂成本进行预算,保障食堂正常运行。
第十条 熟悉掌握各类食品、原料的品种、用途及食品质量的鉴别知识。严格采购标准,不采购过期、霉变、腐烂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一条 采购物资必须确保二人参与,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价格,力争做到采购物资价廉物美。
第十二条 所需物资要按照预定食谱采购,防止因采购不当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采购物资及时过磅、登记、报账制度,采购登记应由二名管理员签名确认。物资采购中,应防止货物丢失、损坏和污染。
第十四条 加强对食堂物资的造册登记管理,损坏物资应及时如实上报予以核销。
四、厨师、服务员管理
第十五条 在食堂管理员领导下,努力学习,钻研炊事技术,讲究营养,搞好卫生,保证饭熟菜香。负责工作餐、公务招待餐、临时餐的食品制作、食堂的清洁卫生和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 拒绝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操作间,对食品质量进行最后把关,严防过期、霉变、腐烂等不符合安全食用标准的食物入饭入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第十七条 配合食堂管理员对用餐量进行提前估算,尽力减少食物浪费。
第十八条 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被。上班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吸烟,保持仪表整洁;便后或接触赃物后必须洗手;不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带有毒化学药剂进入食堂。
第十九条 加强卫生知识学习,搞好食堂卫生,爱护、正确使用各种餐厨设备及用具,做好维修保养和餐具消毒工作,使食堂环境整洁,餐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和预防各种疾病传染。
第二十条 强化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各种燃气、电气、蒸气、油气、灭火器的使用,做到操作规范。工作完毕,关闭开关或闸阀,认真检查有无漏气、漏电、漏水等现象。下班前,应对各自责任区再进行一次检查,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十一条 定期检查各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向食堂管理员提出,通知专业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二十二条 礼貌待客,微笑服务,举止端庄、大方,杜绝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打斗。
五、就餐管理
第二十三条 就餐时间:早餐7:30—8:20;中餐12:00—12:40。
第二十四条 凭票排队就餐,就餐人员应根据各自用餐量取餐,严禁浪费饭菜。主副食品不得带出食堂,饭后将自用餐具和剩饭剩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二十五条 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不得大声喧哗。对食堂管理有好的意见和建议,可书面或口头向食堂管理委员会提出,严禁训斥食堂管理员、厨师、服务员。
第二十六条 就餐人员非经食堂管理员同意,一律不得进入厨房操作间、食堂保管室。
第二十七条 就餐人员应爱护食堂财物,损坏的视其情节,除照价赔偿外,将按相关责任给予纪律处分。
六、公务接待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院职工食堂供餐后,本院所有公务接待原则上在本院职工食堂接待,特殊情况需要在外接待的,必须征得分管技财科领导或院长同意后,方可在外接待。否则产生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第二十九条 本院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接待,应填写接待用餐申请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同意,送技财科安排食堂接待。本院领导因工作需要接待,通知技财科安排食堂接待。
第三十条 申请表、通知应注明或说明接待单位、人数及陪餐人员等基本情况。
第三十一条 技财科应作好接待登记,根据就餐人数通知食堂作好就餐安排。
第三十二条 就餐申请和安排,应提前向技财科提出,技财科及时通知食堂作用餐准备。
第三十三条 食堂应根据技财科通知和要求,做好接待就餐准备和接待登记,接待登记由技财科签字确认。食堂未接到技财科通知,一律不得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条 接待标准严格按财政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的规定执行。
七、食堂、厨房卫生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保障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第三十六条 食堂、厨房就餐后要及时擦扫干净,台布、椅罩要经常换洗,厕所要及时清洗,各类物品要勤整理、勤擦拭,保持排水畅通,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第三十七条 餐具每天一律做到“一洗、二汰、三消毒、四保洁”,严禁使用不洁餐具。
八、其他
第三十八条 食堂管理员、厨师、服务员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重大食品安全或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责任大小赔偿相应的损失。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院党组解释。
一、食堂工作人员职责范围:
1、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热心食堂工作,搞好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早、中、晚餐和客餐。负责食堂的卫生清扫和餐具消毒,做到炊、餐具清洁,保持食堂内外干净整洁。
2、食堂工作人员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工作时必须着装整洁,无传染性疾病。
二、管理办法:
1、事务长凡外出采购物品,一律使用机关统一设置的实物采购单,由卖方在证明人栏内签字,购买后由炊事员验收,在验收人栏内签字,每月由主管领导、党政办主任对凭据进行审核签字,方可作为食堂报销单据。
2、事务长负责食堂各种物品的购买和保管,严禁购买病、腐、霉变食品,每天登记就餐人员,每月算好就餐人员的餐数,收好餐费。
3、食堂工作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食堂伙食,做到荤素搭配合理、饭莱味香色美,既不超越伙食标准,又使大家满意。星期六、星期天要保证值班人员就餐。
4、机关工作人员就餐时间为早上7:30-8:00,中午12:00-12:30、工作人员就餐由事务长采取记餐的方法进行登记。早、晚餐3元/人,个人支付。晚餐供应值班人员就餐,其他人员另收费,每月底由事务长将就餐次数汇总报财政所,由财政所统一拨付给食堂。享受补贴的只限机关干部、来镇办事的村干部、镇直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来镇办事的上级工作人员。
5、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类会议就餐实行报餐制度,就餐人员需在上午10时或下午4时前向食堂报餐。
6、一般来客或会议,一律在食堂就餐。由各分管领导对来客就餐进行安排,到党政办公室填写就餐单,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食堂。标准为:召开一般性基层干部会议每桌120元,上级部门领导来镇就餐每桌160元;党代会、人大会等重要会议另行安排。每月底食堂凭来客就餐证明,向财政领取客餐费。村级及部门人员来机关办事用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食堂登记后,每月底凭办公室的来客就餐证到财政所报销。
7、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拿食堂碗、碟等物品,确需借用时,必须向事务长出示借据,并按时归还,否则,事务长有权拒绝。
8、食堂帐务必须每季出榜公布1次,由党政办公室派人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全年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对食堂帐务清理2次,半年一次,并出榜公布。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食堂的统筹管理,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营造文明、卫生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本规定包括食堂财务管理、食堂进货管理、食堂安全管理、伙食调剂管理、员工就餐管理及建议投诉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食堂、全体员工及在公司食堂自费用餐人员。
二、食堂财务管理
1、食堂采购员须在每月二十八日前汇总本月实际开支情况,报财务科审批。
2、食堂采购员认真执行公司财务制度,采购经费要实报实销,不得用于私人事务或转借他人使用,报销时要出据购买凭证。
3、搞好成本核算,以一周为时间统计食品消耗量、餐费和人均消耗量,月初核算上月餐费,每月末全面盘点食堂物品一次,要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4、实行成本公开,进货数量、价格、当今用量要在食堂公告栏写明。
5、食堂财务、采购、物品管理要由食堂采购员指定专人负责,划定范围、包干管理。
三、食堂进货管理
1、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质量关,不准采购变质食品,不准采购超过保质期食品。
2、采购食品应努力做到价格低、质量好、足斤足两。食堂厨师负责对采购的食品进行秤重和质检,合格后进行登记。办公室应不定期进行质量抽检。
3、购进货物必须逐项上帐,包括品种、数量、价格、日期。
4、食堂需大量进货必须得到经理批准。
5、食堂货物入库必须按品种、生熟分类放置,不得随意摆放,确保物品在保质期内加工。
6、办公室负责全面指导、监督和安排食堂员工的日常工作,每月不定期到市场了解物品价格或参与采购活动,控制采购成本。
四、食堂安全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体检一次。
2、食堂要时刻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饮食卫生。
3、厨师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4、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5、电动炊事器具、设备要经常检查,在通风、干燥处放置。
6、煤气炉要使用前要确保煤气管道无损坏漏气现象,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煤气泄漏,造成火灾或煤气中毒。不宜把煤气瓶或煤气炉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使用,不宜把废纸、塑料品、干柴、竹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放在煤气炉旁边。
7、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8、厨房应配备有效的防火设施,如干粉灭火器、防火沙、水等。
9、每个月指派专人家对食堂安全进行检查。
五、伙食调剂管理
1、厨师应根据季节属性进行营养配餐,做到主副食搭配合理、荤素搭配合理。
2、推进食谱预告制度,每周五将下周食谱写在食堂公告栏内。
3、每个月做2次面食,各部门轮流派出人手帮厨。
六、员工就餐管理
1、饭堂就餐分为企业就餐员工和自费就餐人员两种。企业就餐员工的全部开支由企业承担,自费就餐人员的全部开支将从工资内扣除。自费就餐人员可通过全体人员协商制订菜谱,于每周五交给厨师,下周开始执行。
2、文明用餐,服从管理,尊重他人及其劳动成果。
3、主动排队打饭,不得出现起哄、打闹、敲击餐具等无礼貌行为。
4、就餐时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就餐。
5、主动节约粮食,多盛少打,杜绝浪费,避免出现“多打菜”、“重复打菜”、“剩饭剩菜过多”等浪费现象。
6、全体就餐人员应注意饭堂卫生,剩饭剩菜必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中,不得随意倒在水槽内或地上及食堂外面的公共场所。
7、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不讲文明行为。
8、爱护公物,使用餐具应轻拿轻放,不可把餐具拿出食堂或带回办公室占为已有,更不得将餐具随意损坏或丢弃。
七、建议、投诉管理
公司任何员工对就餐伙食、厨师工作、卫生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正常渠道投诉,切记千万不可意气用事,可用以下方式进行投诉:
a、书面报告行政部经理
b、将意见书投入饭堂意见箱
行政部会根据所投诉的内容进行调查,并进行改善,员工投诉属实内容作为饭堂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对于饭堂工作、管理人员经常被投诉的,行政部会依此作出相关处理。
八、附则
1、本制度由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召开生活会,认真征求就餐职工的意见,炊管人员要服务周到,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善伙食管理,达到饭菜多样化。
2、炊管人员要责任心强,要讲究卫生,经常保持伙房炊具清洁,定期进行消毒,防鼠害,灭蚊蝇。严禁出售霉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3、各食堂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设帐管理,钱料、物管理手续要健全。加强成本核算,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帐目。
4、机关食堂卫生要接受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机关食堂要建立“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食堂人员要虚心接受“职工伙食委员会”的建议与监督,切实搞好来客接待和职工生活。
5、对服务质量较差,帐目不清或不及时公布伙食帐目的,“职工伙食委员会”有权提请职代会评议,调离其工作岗位。
6、炊管人员要加强成本核算,做到无利服务,饭菜谱每天一公布。
7、炊管人员要不断学习业务技术,有条件时要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实践。
1.目的
为方便员工,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特设立员工食堂,为员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属各部门员工。
3.职责划分
3.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3.2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归口管理。
4.基本内容
4.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4.1.1员工餐的餐食规格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6道菜式任其选择。(包括:两荤、三素、一汤)
4.1.2餐食费用标准
员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人事行政中心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总裁批示后执行。
4.2员工餐的费用及质量控制
4.2.1员工餐由公司聘请的专职厨师负责生产制作,公司行政部负责原料采购。行政部应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4.2.2公司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报销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报销,但报销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报销时须提供餐票。
4.2.3人事行政中心每月应定期抽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4.3员工餐的质量要求
4.3.1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4.3.2按时开膳;提高烹调技术,品种要做到多式样,改善员工伙食。
4.4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4.4.1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公司规定执行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2:00——12:30;部门值班人员须提前15分钟到食堂用餐,严禁未请示就提前就餐。
b、员工餐的用餐地点:11楼员工食堂。严禁在办公场所用餐。
4.4.2用餐方式
a、员工享用员工餐,每月底由人事行政中心依照工作日数向各部门员工发放餐票,员工凭票到员工食堂用餐。
b、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到人事行政中心领取餐票。
c、员工应依次排队领取食品。
4.5员工食堂的管理规范
4.5.1员工就餐一律收餐票,禁止收取现金。
4.5.2员工餐厨师应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
4.5.3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4.5.4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应保持清洁,严格依照卫生防疫站的规定消毒;应保持员工食堂整洁。
4.5.5不准在员工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应树立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
4.5.6倡导节约,杜绝浪费,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4.5.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4.5.8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5.解释权
本制度由公司人事行政中心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6.施行时间
本制度由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遇与本规范发生冲突的,一律以本规范为准。
第十五条 在职工食堂搭伙的所有职工要缴纳搭伙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食堂原则上提供早餐与中餐,但可以为在借宿的人员、晚上加班人员或有其它特殊情况的人员提供晚餐。需要晚餐搭伙的,需提前申请。
第十七条 各处室如有来客需在职工食堂搭伙的,3人(含)以下当天向办公室申请,3人以上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第十八条 办公室受理搭伙申请,并负责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 菜肴标准原则上为3荤2素1汤以下。职工要文明就餐,应充分考虑当天就餐人数,打菜适量,遇有来客时尽量少打,避免出现菜肴不够的现象。
第二十条 来客较多,有关处室又没有及时申请的,该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应先安排客人就餐,自己请食堂人员另外解决。
第二十一条 食堂内不能随地吐痰,食物乱堆乱放,乱扔纸屑、垃圾,不得大声喧哗。
为更好地保障机关工作人员中午就餐,节约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一)食堂管理员职责:
1、负责采购物品的鉴定、验收和监督管理。
2、负责建立食堂物品台帐,对物品使用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3、负责炊事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和事务管理。
4、在特殊情况下,食堂需要帮助料理厨务时,负责组织机关帮厨人员。
5、与炊事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二)炊事员职责:
1、负责日常饮食的采购和加工,与管理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学习研究营养学,不断改进炊事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搞好职工用餐服务。
3、做好厨房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4、搞好个人卫生、食堂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5、下班前要对食堂的水、电、气、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食堂物品及财务管理制度
(一)所有物品均应登记造册并由专人管理。
(二)管理和使用人员对所管理和使用物品要熟知其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以经常保持其性能良好,整洁干净。对所管理物品的非正常损坏要负经济连带责任。
(三)管理人员应对采购人员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无误后采购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分别在购物发票上签字确认,并作为记账凭证,对检查验收安全合格的食品原材料交炊事人员进行食品加工。
第三条 机关人员就餐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承担工作人员中午就餐。
(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后9时前先到值班室确认中午是否在食堂就餐,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内划签名签到,食堂按签到供餐。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后没有在食堂就餐的,当天就餐费用在工资中照扣。没有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的,食堂原则上不予供餐,要求供餐的,在其工资中扣除当天常规就餐双倍的费用。
(三)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不得大声喧哗,食堂工作人员按照当日就餐签名表上的名单依次分餐,并做好标记。对未签名要求就餐的做好记录。
(四)在餐厅就餐人员应根据自己用餐量取餐,避免浪费,主副食品不得带出食堂,饭后应将自用餐具和剩饭放在指定位置。
(五)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
第四条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应有纱门、纱窗、纱罩,保持无蝇。
(二)每餐后要及时进行环境擦扫,保持环境整洁。
(三)保持排水畅通,污水应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
(四)禁止在食堂饲养家禽家畜,禁止携带有毒化学药剂等进入食堂。
(五)盛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容器不得混用;切生食物和切熟食物的刀板不能混用并分别保管。
(六)小炊具用后要及时清洗晾干、放置有序;较大的炊具用后以热水洗净擦干,每周用碱水刷洗一次;机械用具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第五条 炊事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
(二)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上班时不吸烟,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仪表整洁。
(四)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前、便后或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
(五)不能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
第六条 加强机关食堂规范化管理
(一)机关食堂实行账、钱、物分开管理,由办公室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收支做到日清月结。
(二)成立机关食堂管理小组,加强食堂管理,提出改进饮食服务的意见,监督食堂开支情况。
(三)机关每名工作人员都有对机关食堂管理和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和义务,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随时向每位机关食堂管理小组成员反映。
(四)机关食堂管理小组成员要注重听取每名干部职工对食堂伙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大家的意见反馈给食堂管理人员,促进伙食改进。
(五)机关食堂管理小组发现食堂管理和服务中存在问题,可随时召开机关食堂管理小组工作会议,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以确保机关食堂管理规范,服务良好。
第四条 食堂管理实行“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第六条 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第七条 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第八条 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第九条 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第十条 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第十一条 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第十二条 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 食堂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一、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
二、营业前应先申办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每年到期进行年审换证。
三、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四、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对食物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五、天花板、墙壁、各种管道表面无破损、无油污、无霉点、通风良好。地面平整干爽,无杂物(尤其是灶台、案台下面的地板),下水道通畅。地面、沟渠、柜内、柜面不能有老鼠、蟑螂、苍蝇及昆虫活动。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并盖好,无破损无溢漏,桶盖与外壁应保持清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六、所有原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新鲜、无异味,加工后应当无杂物、无污秽。加工完毕后清洗台面工用具、刮洗好后的砧板应竖起放好,工用具收入柜内。
七、食品贮存、加工及刀、案等工用具做到生熟分开。
八、公用餐具要彻底消毒,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九、烹调时注意原料的种类、性质、厚薄及数量,必须煮(炒)熟煮(炒)透。加工蔬菜应做到一洗(洗干净)、二浸(水中浸泡30分钟)、三烫(开水烫后弃除菜水)、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残留的农药引起食物中毒。
十、配餐应在专用配餐间内进行,配餐间内只能存放可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必需的餐具、工用具,不准存放任何杂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在配餐场所内进行面食制作。
十一、工作人员售饭前要洗手、消毒,用专用工具售货,如现场收取票券必须专人专收,做到售货、收款分开。
十二、无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功能间不得制作熟食、凉菜或其它可直接入口食品,如:卤味、凉拌菜、烧烤、果盘、裱花蛋糕、三文治、沙律等。
十三、雪柜(冰箱)要有专人负责,食品摆放有序,烹调间内不得存放熟食品(包含所有可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品只能在相应的功能专间内雪柜或冰箱中存放),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在柜门上注明相应标识。半成品存放时注意加盖封包。雪柜内架、柜内底、柜门等各种应定期及时清洗保持洁净,雪柜内不得有异味。
十四、库房应保持环境整洁,防霉防潮、防鼠防虫。存放时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各种原料均应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应有清晰的中文标签注明品名、生产厂家或产地国、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有效期及使(食)用方法。没有贴好标签的不准出库使用,同种原料出库时应核对日期以做到先进先出。
十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专人专职负责检查、记录、存档。
十六、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有义务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物,以便尽快查清原因。
第二十二条 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考核评分。考核内容以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要求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办公室、工会制定。
第二十三条 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公开考评,也可以组成考评组考核。办公室要设置信箱,受理职工意见和投诉等。
第二十四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考评一次。评分满90分以上(含)为优秀,80分以上(含)为良好,60分以上(含)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二十五条 连续三次不及格者,通报批评,直至解聘。评为优秀的年终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