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纪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车位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所有的车位坐落于武汉市
第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车位交易成交价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
第三条 付款方式约定:
一、 一次性付款:
二、 分期付款: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甲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甲方需按全部款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乙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需按全部款项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 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元。
甲方: 乙方:
丙方(经纪代理方):
年月日:
转让方(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代理人/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转让汇邦国际物业事宜。双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 号的车位
(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位置详见车位附图,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已到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位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已明确。
2.使用年限:该车位使用年限与该小区占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一致。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协议项下使用年限为上述土地使用年限的剩于期限。
3.该车位使用权的转让费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乙方须按下述方式付款:一次性付清,付款时间为签订本协议日起三日内。
4.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于 年 月 日内负责将该车位交予乙方使用。并配合乙方到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及取得相关物业管理部门的使用权证明手续。
5. 甲方不能按上条规定交付车位予乙方使用时,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该车位售价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期超过三十天,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甲方无息退还所交款项;如乙方逾期付款,则甲方有权拒交车库,同时乙方须按日支付车库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出自 wwW.WeNaNDaQUaN.CoM
6.该车位是以签约时之现状售予乙方,有关该车位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使用权纠纷、债务等事宜,甲方应在转让完成前清理完毕,甲方保证没有并不再私自售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按本次转让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7.甲乙双方均清楚该车位在只有车位使用权状态下签署本协议,若因前述产权原因发生任何纠纷,由双方自行解决,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该车位移交后,由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车位管理费。
9.乙方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可以将车位使用权转让给本小区业主使用,并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11.本协议附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3.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可提交人民法院解决。
14、本协议带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持有情况为,转让人 份,受让人 份, 份。
备注(备注条款内容与前述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备注条款为准):
转让方: 受让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
一、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和车库一事达成一致意见,乙方以总金额117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元整)购买甲方房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滨江苑公务员小区8栋2单元10层902室,建筑面积137.87平方米)及车库(库号8—303,面积21.23平方米)车因房屋可在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房产证、土地证过户,而车库不能过户,故就车库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付清购房款后拥有车库8—303的处置权等所有权利。甲方自愿将车库8—303的处置权等所有权利转让给乙方可长期使用车库,并享有车库实际控制权。
2、在乙方付清房款后,甲方应将与车库相关的所有证件交于乙方车库转让协议书范本5篇。
3、如果今后车库可以过户,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4、此协议在公证机关可以公证的情况下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进行公证。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其在南昌市 小区地下停车位( 停车位编号和具体位置: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约时一次性付清购买费用。
四、甲方有义务结清本合同签订之日前的所有物业管理费用。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六、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物业管理公司一份备案,效力等同。
七、本协议涂改无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鉴于:甲方和x有限公司于20x年12月13日共同签署的《合作开发x花园补充协议书》(见附件一)约定:x有限公司将x花园地下车库32个车位(见附件二)作价抵扣上交利润,作价标准为每个车位7.2万元,由甲方自行处理变现,x有限公司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故甲方对上述车位享有转让和处分的权利。
一、甲方将位于x花园地下车库的B5车位,(见附件二)转让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处置。
二、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本协议之附件一、附件二的客观真实,并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三、甲、乙双方约定车位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
四、乙方须在本协议签定后三日内支付价款,按时划款到甲方银行账户。经甲、乙双方确认,甲方收款银行帐户为:。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且乙方将价款划入甲方上述收款银行帐户时即行生效。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x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各自承担)。
七、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车位不能办理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须按转让价款双倍赔偿。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九、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十、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
一、合作开发x花园补充协议书的有效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巨丰智慧城小区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巨丰智慧城小区编号为1区83号的地下停车位,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即¥150000元),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巨丰智慧城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位。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巨丰智慧城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三、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巨丰智慧城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四、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巨丰智慧城小区物业部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方:乙方:见证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
转让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任人和受让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车位的基本情况
该车位位于奎屯市康乐园5幢6幢楼负 层 号。规格为 。
二、 计价方式、价款及付款方式
转让人和受让人约定车位以“个”计价;该车位总价人民币元整 (大写: );受让人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
三、 转让人保证该车位没有使用权纠纷。因转让人原因造成该车位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转让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 交付时间
受让人付清地下车位全额价款后 个工作日内,转让人交付该地下车位。
五、 使用承诺
1、地下车位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物业管理规定,服从小区物业的管理,缴纳相应的费用。受让人使用该车位期间,该车位仅作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随意改变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若有损坏或由此发生事故,受让人除应承担恢复原状的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后果。
2、受让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公用部位和设施。
3、受让人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转让人检修维、护管道等基础设施需借用该车位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配合。
5、如遇战事等紧急事态,政府需征用该车位时,受让人无条件服从。
六、 权益约定
1、本合同转让人只进行车位使用权转让,无需产权登记。受让人购买该车位使用权的年限,与其在康乐园小区幢所购买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相同,但不享有该车位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2、在受让人所购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内,受让人转让房产的,车位使用权相应一并转让。受让人不得向非本小区业主转让车位使用权。
七、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转让人和受让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转让人(签字或盖章) 受让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某小区 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某小区 幢与 幢之间的地下停车库,编号为 号的停车位,具体车位位置以附件一地下车位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x5米。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 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 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 小区” 商品房土地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小区”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库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即 元)(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 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 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五、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契约收存
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小区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住所: 住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该车库原建设方向甲方转让车库的复印件。
车位转让协议范文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__ _ _ _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负 层 号,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 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剩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全部付清。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定金,并将上述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 方:乙 方: 见证方:
电 话:电 话:
年 月 日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受让方(自然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号: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车库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下车库位置和用途
1、位置: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库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中瀛御景”小区 号楼 号车库(以下简称本车库),详见地下室车库位置图。
2、用途:本车库仅作为乙方停车使用,若乙方改为其它用途,其相关手续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使用权转让及期限
甲方仅转让本车库的使用权,本协议项下车库不能作为单独物业办理产权登记或租赁备案登记等政府手续。
乙方已理解上款内容之含义,并明确其所购买的是车库使用权限,期限与本车库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土地出让年限见“土地使用权证”)。
三、本车库使用权转让费
1、乙方所购买的车库使用权转让费以计价,共计为人民币 万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使用权转让费,甲方开具相应票据。
五、车库交付期限
本车库交付期为月,交付时符合本协议约定的交付标准,并达到使用条件;在交付日,乙方到甲方或本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办处理本车库的使用交付手续。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办理本车库的使用交付手续,到期则视为甲方已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乙方在办理车库交付手续时,应按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定交纳车库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具体交费标准按乙方与物业公司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或《停车场管理守则》相应规定为准。
六、车库交付标准:
本车库交付标准按本协议附件一,乙方按附件一标准进行验收。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本协议交付标准、交付期限等规定将本车库交付给乙方使用。
2、制定本车库使用守则,并监督乙方遵守。
3、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本车库的日常保洁、维护,保证乙方正常使用。
4、物业管理公司仅为乙方所购置的车库提供车库物业管理服务,对乙方所停放车辆的毁损不承担责任并且无义务承担停放车辆因燃烧、破损、灭失等原因发生风险而参加的各类保险;
5、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协助检查,不得阻挠。
6、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停车位的维修,应当提前三日通知乙方,紧急情况除外,超过通知中所明确的期限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本车库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应按日减收管理费,非甲方原因发生的意外事件除外。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是本协议项下的本车库的合法使用者,若乙方再次转让库使用权,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 天告知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向本小区其他业主优先转让。
2、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停车场使用守则,并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所停车辆必须符合本车库的高度、宽度、重量要求,由于乙方使用不当或乙方其它原因,致使本车库有所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其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要求甲方给予修复,其发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以下物品:
1)任何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蚀性、毒害性、放射性等违反国家规定的物品。
2)国家禁止运输、收藏的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物品等。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烂性物品。由上述原因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如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对乙方造成损失其自行承担。
5、乙方在使用期间,应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及其他车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他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要注意保持停车位的清洁,不得乱扔废弃物。
6、乙方不得在车库公共区域进行车辆清洁或维护等作业,不得将公共交通区作为停车使用,不得将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7、乙方应当为本车库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乙方车辆停放期间,如发生丢失,损坏,包括车辆、车辆装备部件被盗或被损,及车辆本身由于外部原因被撞、插、击、烧等造成的损失,应自行向损害方索赔,无法确认损害方或损害原因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或向公安机关报案,待查清后索赔;甲方对因甲方直接实施破坏乙方车辆的行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八、物业管理费
1、乙方有义务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各项关于本车库的管理费用。
2、费用标准:见乙方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3、此费用作为甲方或指定物业管理公司对车库公共场地(不包括本协议项下车库)的保洁、停车位置、秩序、线路指引标志等除保管之外的监督管理。
4、管理费用的交付按月交付,第一期与本合同转让费同时交付,其余每期应于 前交纳。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车库的,每拖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已付款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达30日仍未全额缴付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未按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将应付款全额缴付甲方的。每拖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应付款 %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达30日仍未全额缴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乙方单方解除协议的,应承担本车库使用权转让费20%的违约金,其余费用在二个月内无息返还。
4、乙方应按照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停放车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保管条款
双方明确本协议为转让合同关系,并非保管关系,甲方或物业公司对车辆无保管服务的义务。
十一、免责条款
本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或政府决策征用、拆除或损毁而无法修复,本协议自行终止。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使用权转让费不予退还。
十二、管理部门
甲方暂委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车库公共区的管理事宜,甲方有权将前述的管理事项委托第三方,但应以书面或在车场内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与第三方,但甲方应以书面或在车场内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
十三、关于该停车位使用权的说明
1、本车库不办理所有权证书。
2、车库的附属设施如入口、车道、警卫室、泵房、电机房、设备间等共用建筑面积作为车库的共用建筑面积。
十四、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车库位置:
转让方: 受让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确认附件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