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防范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及突发事件之后的及时处置,进一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住馆客人及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宾馆的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按照《宾馆管理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宾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分类
1、重大交通事故
2、导致电力、燃气、供水、计算机网络、电话总机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重大技术事故。
3、集体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
4、火灾事故或爆炸。
5、重大刑事、治安、经济案件。
6、投毒、爆炸、暴力等人为事件。
7、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设施和公共财产损失较大的工程施工事故。
8、内部矛盾激化导致的群体抗议事件。
9、其他对宾馆正常运营秩序有较大影响的事故或事件。
二、处理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
2、优先处置原则。
3、分级负责与协调一致原则。
4、局部服从全局原则。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体系
1、宾馆成立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指挥部,指挥部是宾馆处理突发事件的决策机构,其任务是对全馆各经营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工程维修部门、职能部门进行统一组织、统一指挥、协调作战。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宾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总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命令,协调各部门的行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
宾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6个小组,各小组按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完成分担的任务。
1、应急抢险组:由安保部、事发部门、工程维修部门组成,并协调有关部门参加。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安保部总监、工程维修部总监任副组长,其任务是对事发现场进行救助,控制事发现场秩序,维护事发现场周围秩序,负责事发现场警戒,守护重点部位和重要物资。
2、保障组:由宾馆副总经理任组长,采供部经理、汽车公司经理、通讯部经理任副组长,组员分别由三个部门业务人员参加,其任务是负责应急指挥的通讯、交通运输车辆和其它应急物资的保障。
3、宣传报道组:由宾馆党办主任任组长,党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党办科室人员为组员,其任务是统一通报事故及应急处理情况,做好群众的宣传动员工作。
4、善后处理组:由宾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任组长、生活部经理、行政部总监、计财部经理任副组长,其任务是负责事故遇难者的善后处理及财产损失处理。
5、事故调查组:由宾馆总经理任组长,人事部总监、安保部总监任副组长,其任务是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认定,并向宾馆管理中心、国管局等上级单位提出事故。
五、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
1、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现场的值班员或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安保部及事发部门值班经理报告。
2、安保部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总办值班员和安保部总监、巡逻警卫人员。
3、总办值班员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带班总经理和电话总机房。
4、总机房通知各宾馆领导,各部门经理到事发现场。
5、总办主任将突发事件基本情况迅速向宾馆管理中心及其他上级机关报告。
6、指挥部成员到现场后,由当时最高指挥员决定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各专业组迅速到位开展工作。
7、对突发事件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宾馆将查明责任,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的保障
1、突发事件的各种应急保障应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处理,优先保障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的各项资金和物资。
2、人力资源部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主动协调各部门,合理调配人员,优先保障一线应急所需,适当保留部分机动人员。
3、人力资源部要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为人力资源培训、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内容之一编入岗位说明书,责任到人。
4、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由宾馆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一组织,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安保部配合进行。每年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承接重大接待任务时亦应进行演练。
为确保师生上下楼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下列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柏垭中学楼道安全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张 平
副组长:鲁峙均 邓仕荣 蒲清均 郑云光 敬怀举 马志勇
组 员:张光红 王胜 各班班主任 任课教师
二、措施
1、校长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教学楼学生公寓楼楼道口值勤人员的岗位责任。
2、总务处和安综办随时检查楼道设施,并做好楼道划线(中间分道)工作并安装每层楼楼道的应急灯。
3、安综办、值日人员认真做好各部门、各个时段安全执勤检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处负责楼道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上下楼道靠右慢行,不许在阳台上簇拥,不准拥挤、站立,更不准起哄,听从值班人员指挥。
5、教育全体教职工下课时与学生同行,不准任课教师提前下楼,教师在下楼道时自觉维护楼道秩序。
6、校级领导加强楼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动、电影晚会学生上下楼道一律由当天的值日领导及主办单位、安综办负责落实当天的楼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三、应急处理
1、向师生员工公布校长、分管校长及保卫科的电话号码,并让师生员工明确,若遇突发事件立即电话报警或报学校领导。
2、人员分工:校长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警及全面指挥,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长负责。
3、分管校长负责教职工人员调度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邓仕荣负责;并由邓仕荣负责医疗、救护等工作。
4、安综办负责学生疏散工作。
5、政教处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综办做好学生疏散工作。
6、其余领导、教职工必须听从指挥,积极参加疏散及抢救工作。
第四条区国税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具体负责指挥、控制、协调应急事件的处置。
第五条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组、技术组、保障组和综合组。
业务组由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协调、处置业务性应急事件,在应急事件处置期内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业务问题提报单,并在应急事件处置完毕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业务性应急事件处置报告;
技术组由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协调、处理技术性应急事件,在应急事件处置期内向上级信息中心报送技术问题提报单,并在应急事件处理完毕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技术性应急事件处置报告;
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应急事件处置期内设备供应、车辆安全等后勤保障工作;
综合组由征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应急事件产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及造成的后果,监督应急事件的处置,提出应对应急事件的措施,改进应急事件处置的方法。
第六条办税服务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各部门按职责承担,负责区国税局突发事件处置、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
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报警、接警、处置、结束、善后环节的主管部门、协作部门、参与单位,必须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紧密配合,高效运转。
总指挥:迅速下令组成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
(1)召集应急机构人员开展工作,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做出进一步部署。
(2)准确迅速下达工作指示,指挥各应急小组积极开展工作,督查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向党委政府报告或请示。
(4)根据事件发生的性质,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或寻求配合和支持。
(5)派出工作组,并限定时间赶赴事发地点,开展调查。
(6)做好其它应急指挥工作。
(一)应急响应
1、基本响应
(1)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按照“统一指挥、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由各部门领导同志参加的现场指挥部,确定联系人和通信方式,指挥协调公安、交通、消防、通信和医疗急救等部门应急队伍开展前期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救助工作。
(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
(3)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应急指挥部、各相关委办局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4)现场指挥部应及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市上级机关发出请求,由党委、市政府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
2、扩大应急
①预计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依据事件等级,市党委政府领导坐镇市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②如果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预计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实施有效处置,应以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名义,要求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处置工作。
3、现场应急基本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部应当立即组织、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等救助措施;
(2)迅速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加强巡逻、维持社会治安等控制措施;
(3)针对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损害扩大的活动等保护措施;
(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措施,包括依法限制公民某些权利和增加公民义务等措施。
4、应急处置
(1)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5、指挥和处理
(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建议。
(2)各职能部门应主动参与现场应急工作,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人员抢救和现场抢险。
6、宣传、培训保障
加强大型活动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依靠广大群众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加强对公共场所和大型参与活动人员消防、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识技术培训;积极组织突发事件预备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定期进行公共场所和大型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
第十一条加强对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纳税申报期领导值班制,同时加强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保障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正常开展。发生应急事件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一)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对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指导,及时开展疏导、劝解和处置工作,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与各有关方面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
(二)应急领导小组了解原因、经过及诉求等相关信息后,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指引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资料,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明确下一步处理办法及时限。
(三)办税服务厅按照要求,在办理期限内回复当事人、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处置情况。若涉及的问题超越办税服务厅管辖权限的,要在规定处置时限内向应急领导小组请示与办理相关的回复、报告。
(四)办税服务厅应及时掌握接待处置工作中的相关信息,并向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情况紧急或当时不能了解清楚的,应先报简要情况,再报后续情况和处置结果。
第十二条税收业务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税收业务类突发事件后,办税服务厅人员要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维持好现场秩序。同时,应急领导小组业务组应立即组织人员通过增开窗口等方式进行疏导分流,对当场无法办结的业务,原则上只要资料齐全,要先行进行受理,并明确告知纳税人办结时限;保障组应积极提供帮助,负责设备供应、车辆安全等后勤工作;综合组监督应急事件处置的同时,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总结应急事件产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及造成的后果,以提高应对此类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无法处理或需向上级请示的,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报告市局相关负责人。
(一)税务登记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且自愿留存资料的,能够当场办理的受理即办;无法当场办理的,应收取资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办理并通知纳税人;
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补办;
因突发事件导致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理税务登记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应出具情况说明,不予处罚。
(二)发票发售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对购买发票的纳税人,原则上不留存纳税人的资料,可登记纳税人的联系方式,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
(三)发票认证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原则上不留存纳税人的发票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
纳税人自愿留存资料的,应收取资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办理并通知纳税人;
因突发事件导致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理认证业务的',经办税服务厅出具情况说明,由应急领导小组报请上级税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协助处理。
(四)税控企业报税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原则上不留存纳税人的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
(五)申报征收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且自愿留存资料的,应收取资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记,视同已受理,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办理并通知纳税人;
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
因突发事件导致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办理申报业务和税款缴纳业务的,由办税服务厅出具情况说明,不予加收滞纳金和罚款。
(六)文书受理业务按以下应急流程处理:
纳税人提交资料齐全且自愿留存资料的,能够当场办理的受理即办;无法当场办理的,应收取资料,妥善保管,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办理并通知纳税人;
纳税人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愿意留存资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资料,做好登记,待业务处理恢复正常后及时通知纳税人补办。
第十三条信息网络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信息网络类应急事件后,办税服务厅人员要于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原则上先手工进行受理,并向纳税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领导小组技术组成员应第一时间负责对网络系统进行修复。同时,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或单位进行解决。对于系统无法修复的情况,经市局有关领导批准,应协调其他部门采取“同城通办”等有关措施进行解决。
(一)排队叫号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在叫号机显著位置公告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技术组组长报告,同时抄报分管领导。技术组要及时向维修单位联系维修事宜。同时,办税服务厅采取人工排队的方式办理涉税事项,增加导税员维持办税服务厅秩序。当天不能解决问题时,要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遭受破坏或其他原因导致系统瘫痪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查明事故原因和系统受损情况,按要求上报市局相关领导,属市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市局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属电力、电信原因导致事故发生的,要立即与电力、电信等部门协调,保障系统的电力供应和线路畅通。属人为破坏引起的此类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彻底追查事故原因,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四条公共安全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公共安全类突发事件后,办税服务厅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综合组报告,综合组有关责任人要立即引导纳税人到后台进行沟通调解。经了解后如确属工作人员的错误,应由工作人员及时向纳税人道歉,并保证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如果不是,向纳税人解释说明,以便排除误解。对于其他公共安全类事件,办税服务厅人员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后,应急领导小组各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处理,需其公安部门协助的,应立即进行协调处理。
(一)此类事件发生时,应急领导小组综合组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迅速向市局报告情况,事态紧急时应立即向110报警求助,控制事态发展。
(二)办税服务厅要迅速控制现场,为保证办税服务厅秩序,可将当事人带至指定的分流处置场所进行分流,同时要迅速查明事件原因,并耐心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现场主管领导要在职权范围内立即给纳税人以答复;处置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处置工作。
(三)应急领导小组综合组主要领导要及时对办税服务厅进行指导,并派员指导事发地办税服务厅开展疏导、劝解和处置工作,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与各有关方面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
(四)办税服务厅相关负责人了解原因、经过及诉求等相关信息后,要认真做好书面记录,指引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资料,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明确下一步处理办法及时限。
第十五条事故灾害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事故灾害类应急事件后,办税服务厅人员要立即组织疏散或妥善安置纳税人,并积极开展自救,确保纳税人和自身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要立即与公安、交管、医疗卫生部门联系,以便及时取得帮助。同时,应急领导小组要维护办税服务厅现场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及纳税人财产安全,做好现场的防火、防盗等防护工作,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事故灾害类事件要立即上报市局相关领导。
(一)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应急领导小组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灾害现场,摸清情况,立即向市局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紧急情况下要根据具体灾害需要,先行拨打110或119报警台和120急救台报警后,再向市局报告。
2、办税服务厅在外部救援人员到来之前,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自救。自救的重点和顺序为:受伤人员、税收票证、财产物资。对抢救出的税收票证和财产物资,由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两名以上税务干部进行登记和保管。
3、转移后的第一时间要安排专人清点人数,核对本单位转移出人员,对外单位人员要造册登记。
4、受抢救器械、装备等客观条件限制,办税服务厅自身无法实施自救时,应全力确保受伤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并派员维护现场秩序,等待专业人员到场救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灾害现场。
5、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救治,通知伤员家属,协助家属做好对伤员的护理。
6、灾害现场处理完毕后,向市局上报灾害情况书面报告。
(二)各种重大流行疾病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
1、在高危疾病流行期间,要在办税服务厅开展相关的疾病预防宣传,并根据疾病预防中心的统一部署,发放有关的疾病预防药物,预防和避免疾病的感染和流行。
2、在办税服务厅发现疑似病例时,发现人要立即向办税服务厅负责人报告。对发现的疑似病例进行必要的隔离处理,联系120送医院确诊。此后第一时间内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3、如发生的流行疾病得到当地疾病控制中心证实,确属危害性较大,应急领导小组经市局批准,可以采取封锁现场、停止办公等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向纳税人发布公告,争取纳税人谅解。
4、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体检,请求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提供帮助,尽快对办税服务厅进行消毒处理,力争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其他类应急事件处置程序:
发生其他应急事件是,办税服务厅人员要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做好应急处理。对于重大突发性事件,要立即上报市局国税机关。
第十七条秩序重建
突发事件消除后为不影响办税服务厅继续开展工作,事发单位要立即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继续开展各项工作。对于突发事件消除后,由于办税服务厅软、硬环境受到严重破坏无法正常运转且办税服务厅无能力自行解决问题的,由应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办税服务厅各相关事项。
(一)办税场所或其内设硬件设施受到严重破坏,短期无法修复的,应急领导小组应请示市局相关领导,经同意后,指定相邻国税办税服务厅代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或在原地搭建临时工作场所开展工作。
(二)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受到伤害,且无法安排后援力量的,应急领导小组请示市局相关领导,经同意后,从全市系统内抽调人员支援。
(三)由于受到突发事件影响,办税服务厅虽受到一定影响、不能立即恢复正常秩序,但可预计恢复正常工作时间的,办税服务厅要立即在突出的位置张贴公告,告知纳税人恢复正常工作的时间。
第十八条奖惩制度
办税服务厅发生突发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现场工作人员要团结一致、全力以赴采取有力措施平息事件,根据表现分别给予奖惩。
(一)对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预警及时、处理果断、有效保护生命安、公共财产或控制措施妥当的部门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由于主观原因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突发事件进一步演变,导致更大损害的,须按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定责任人的顺序为: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包括在办税服务厅值班的其他领导)、单位主管办税服务厅工作的领导、单位负责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办税服务厅没有及时上报的除外)、突发事件现场的党员干部、突发事件现场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宣传教育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程序,明确各级领导和各岗位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任务和职责。在制定方案时,要结合市区局国税局实际情况,详实具体,方便操作。
加强宣传教育,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紧急情况下转移、逃生、安置等演练活动,增强市区国税系统干部职工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市区局国税干部职工应急反应、处置能力,确保市区国税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国税队伍的和谐稳定。
第三条应急事件的处置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把保障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认真做好应急事件的各项预警预防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处理。市区国税局成立应急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对应急事件实行统一领导,负责处理本辖区内办税服务厅发生的应急事件。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充分发挥税务人员的作用,提高对应急事件的反应和处置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调解等多种手段果断处置应急事件,把不良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四)因情施策,区别对待。要严格区别对待应急事件中的组织策划者与一般群众。对组织策划者,要密切关注动态,把握有利时机,根据上级指示,严密控制,妥善处置;对一般参与者,认真做好宣传疏导劝阻工作。
(五)保障运行,注重实效。应急事件发生后,要充分利用各种条件,确保办税服务厅各项业务能够及时正常开展,先行处置纳税人需办理的涉税事宜,待应急状态解除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第一条为加强办税服务厅管理,有效处置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发生的突发事件,提高预防和处置应急事件能力,保障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维护国税系统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结合区国税局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指突发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窗口正常工作的紧急事件。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一)税收业务类:主要包括办税服务厅人员在受理税务登记、申报征收、认证报税、发票发售、文书受理等税收业务时,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即时处理,造成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内严重排队拥挤等事件的情况;
(二)信息网络类:主要包括办税服务厅应用的各类软件因网络不通畅、机器故障、断电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转,影响办理正常业务的情况;
(三)公共安全类:主要包括发生大声喧哗、吵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各类不文明现象,影响办税服务厅正常税收工作秩序的事件;
(四)事故灾害类:主要包括火灾、水灾、雷电、爆炸、触电、疫情等;
(五)其他类: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办税服务厅正常工作开展的紧急事件。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与职责
(一)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居安思危,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学校假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三)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不得出现漏岗现象。
(四)带班领导、值班教师24小时开通通讯设备,确保联系畅通。
二、临时现场指挥部
1、学校一旦出现火灾,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报火警并及时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值班教师及时切断学校所有电源,以免火灾进一步蔓延。减少学校的财产损失。更夫负责召集学校附近居民组织及时救火。报警后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立即抢救学校贵重物品及重要档案、账目等。配合消防做好自救工作尽可能保护现场,做好涉及有关证人证词记录。
2、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窃、抢劫、放火、破坏公私财物等,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1)迅速报警(110)
(2)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学校财产安全。
(3)迅速报告校长或有关负责人。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学校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应迅速到达现场及相当的工作岗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迅速组成临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安排开展抢救工作,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抢救及现场处置工作。具体应急方案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上述预案。
三、报告与响应
在学校出现突发事件后,学校负责人要以最快的速度向县教育局报告。当事人(第一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的召集下,在事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地填写突发事件有关表格,以备查用。
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组长或副组长及时召集有关成员初步研究事件情况,并立即通报相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上级管理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第八条应急领导小组召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紧急会议,研究应急处置工作,经确定后由分管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及时到位。
第九条突发事件处置完后,要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报告,并提出加强处置应急事件工作的建议,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第十条突发事件如需对外宣传解释,由区国税局统一做出,未经市区国税局领导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向新闻媒体透露事件的相关信息及发表言论。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1、办公室设在护理部:
电话:
急救站设在急诊科和医院急救站:
急救电话:120
一部急诊室电话:
二部急诊室电话:
急救站电话:
主要职责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领导小组的职责:
(1) 负责审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护应急预案;
(2) 负责应急救护方面的重大问题决策,包括人员、设备、药品的调动等;
(3) 负责组织应急小组成员对需救治人员的现场处理及进一步治疗措施的指导;
(4) 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及时报告事件情况,并请求指导及帮助;
(5) 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进行及时调整、修订和补充;
(6) 负责指导、检查各科室的急救演习,以确保抢救的及时、准确。
3、突发医疗救护领导小组人员分工如下:
(1) 总指挥由院长担任。发生事故时,负责医疗救护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2) 副总指挥由各位副院长担任。协助总指挥按预案涉及部门的日常分工,负责急救的具体指挥和实施。
(3) 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
①护理部主任负责对全院护理人员的调动及抢救中护理疑难问题的解决。
②门诊部护士长负责急诊室的抢救工作,确保抢救室的设备、药品、人员、车辆的齐备。确保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二、工作规范:
(一)、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护理急救工作规定 :
1、报告制度:凡遇到重大、复杂、批量、紧急抢救的突发事件,当班护士应及时向护士长、护理部报告;夜间及节假日向总值班报告。护理部在接到重大急救报告后,除积极组织人力实施救护工作外,立即向分管院长报告,逐级上报卫生局。
2、对重大急救工作,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处理。
3、启动护理急救小分队和护理急救梯队。
4、重大意外伤害急救程序
4.1.1 院内急救程序
(1)伤病员来院后,首先由急诊科护士做好应急处理。
(2)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3)急诊科护士人力不足时,由护理部或总值班调集相关科室护士参加急救工作。
(4)由护理部或总值班负责组织、协调患者的急救、转科等工作。
(5)门诊患者、住院患者突发意外情况时,所在科室或就近科室应就地进行抢救,并迅速通知急诊科医护人员前往参加急救或将患者转至急诊科进一步急救,同时报告医务处、护理部协助组织抢救。
4.1.2 院外救援程序
(1)接到院外救援通知的单位(院办、医务处、护理部、行政总值班)立即组织协调。需要护士时,呼叫护理急救小组第一梯队人员到急诊科待命。
(2)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3)护理部根据上级指示组建第二救援小分队。
(二)、停电和突然停电的应急预案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