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纯正学风、班风建设,根据《贵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20xx年9月1日施行)要求,现对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内旷课累计达10学时及以上的同学进行通报批评,希望学院其他同学引此为戒,按时上课,认真听讲,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通报名单如下:
制药121班 陈 旷课12学时; 制药121班 龚 旷课10学时
特此通报
xx大学药学院学生科
20xx年5月11日
学校广大师生:
我校xx学院专业x班的xx同学,在20xx-20xx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英语考试中,私自夹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进入考场,并进行抄袭。经老师劝说后,该同学仍然拒不改正,一犯再犯,后被监考老师取消考试资格。
Xx同学无视考试纪律,严重破坏正常的考试秩序,在同学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为进一步端正考风,经学院研究决定,给xx同学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
广大同学要以xx同学的作弊为戒,努力学习,采取对学院、对家长、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以真实、优异的成绩向学院汇报。
X大学
年六月六日
刘、何、谭,三年级学生。因平时纪律观念较差,学习上不求上进,生活上自由散漫,于201X年11月14日四人趁午休时擅自外出玩耍,追赶水牛,被主人发现,后在山上躲藏,直至下午5:00才被找到。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的校风校纪,为了教育其本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根据《小学生日常管理条例》,给予这四位同学通报批评一次,以示警告。
大庄中心小学
201X年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