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友好合作的原则,就乙方 在 省 市(县)范围内独家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权等有关事宜,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代理条件
1. 甲方根据市场规模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分为30万、20万、10万三个级别。乙方交保证金后,可在甲方仓库提取同等金额的各种管材、管件等产品。
2.甲方保证企业合法经营,保证产品质量,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证件、产品介绍光盘。乙方保证其企业合法经营,乙方在代理区域内所需的工商、税务等手续,由乙方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区域内办理的准用证(或备案证),由乙方负责办理,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借用原件需出具手续),费用由甲方审核后承担。
3.乙方根据自己店面情况制作门头广告,内容、样式必须按甲方提供的统一样式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及资料汇编,甲方象征性收取0.5元/本的工本费。
二、 付款及运输方式
乙方付款提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款项后,根据乙方订货传真(或函件)明细,尽快准备货物并协助乙方联系运输车辆。一般情况下,甲方承诺款到七日内货物一定发出。如有特殊情况,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另行协商供货时间。文案网整理 WenAndaqUAn.COm
一般情况下,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为鼓励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甲方承诺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一次进货30万元以上的(含30万元),运费由甲方承担。
三、 代理责任
(一)乙方须积极开拓本地市场,完成甲方规定的 万元(含 )的年销售任务。其中,一季度任务 万元,二季度任务 万元,三季度任务 万元,四季度任务万元。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提货额,按规定返利,具体为:
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及配套热熔卡压式管件在全国市场实行统一市场指导价,乙方必须遵守。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35%为出厂价。
此外,为了鼓励代理商的销售积极性,特实行如下返利(奖励)政策: 以每三个月为一个销售季度,每三个月累计销售额(进货额)为考核目标: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5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5%;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1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0%;
三个月累计销售达到20万元,在出厂价基础上返利15%。
注:以上15%中,10%为销量奖励,2%为设计费补贴,3%为广告费补贴。 设计费需出具相关设计人员的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广告费需出具广告发票。如乙方连续两个销售季度未能完成规定销售任务,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并在该区域发展新的代理商。
2. 黄铜卡套式管件按公司指导价下浮40%,黄铜对内丝球阀下浮35%。
3. 无规共聚聚丙烯(PP-R)管材及管件,按公司指导价格下浮65%。
4. 超额完成规定年度销售任务,将有资格获得新超公司额外奖励: 完成50万元以上,奖励电脑一台;
完成150万元以上,奖励微型面包车一辆;
完成500万元以上,奖励捷达轿车一辆;
完成1000万元以上,奖励奥迪A6一辆。;
5. 在原材料上涨幅度较大,甲方难以维持原价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产品
6. 以上返利和奖励政策仅适用于纳米抗菌不锈钢塑料复合管材及配套热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身份证号码(个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方拟根据_________关于会员,代理和网站服务的一切有关协议或规定(以下合称为“乙方规定”)申请成为乙方代理,并同意完全接受乙方的管理和规范,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将授予甲方“_________代理”资格,甲方成为_________代理机制的一员,可以根据本协议及乙方规定联系,发展直接会员或下级代理,推动_________的会员发展,信息交流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以_________网站所公布的业务范围为准)。
一、相关说明:
1.1 _________为乙方运营的网上信息交流平台,任何关于_________的权利和义务皆由乙方行使或承担。
1.2 本协议所称“_________代理”是指通过乙方市场开发人员的介绍或推荐,在_________网站上申请注册并交纳一定费用成为代理的会员或非会员用户,遵守并按照_________网站上公布的乙方规定及本协议规定,为_________或乙方执行相关代理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联系,发展新的会员或下级代理,宣传和维护_________的品牌或服务品质,以及其他_________不时推出或规定的代理业务。
1.3 本协议所称“下级代理”是指通过_________代理的介绍或推荐,在_________网站上申请注册并交纳一定费用成为代理的会员或非会员用户,申请成功后,其享有_________代理的资格,与其他_________代理,包括介绍或推荐其加入代理机制的_________代理,享有同样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
1.4 本协议所称“直接会员”是指通过乙方市场开发人员,或_________代理或其下级代理的介绍,推荐,在_________网站上登记注册的车主会员,货主会员或货代会员,遵守并按照_________网站上公布的乙方规定,使用_________提供的服务,享受会员权利,并承担会员义务。
1.5 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直接,间接或潜在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组织或个人”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组织或个人: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与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权利和义务
2.1.1 甲方须具备成为_________代理的资格,并每年缴纳技术服务费(关于_________代理资格的规定请参阅_________网站“代理申请”页面)。甲方可以享受_________提供的各种服务,遵守_________公布的乙方规定。
2.1.2 甲方应积极宣传和推广_________的业务,保证服务质量,维护乙方和_________的品牌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用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炒作,削减服务项目,恶性竞争等损害乙方,其他代理和/或会员利益的行为;不得损害乙方和_________的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2.1.3 甲方作为_________代理发展下级代理或会员,须以_________代理的名义行事(但同时应注明甲方自身名称),除履行本协议外,不得将_________提供的任何信息或资源用于其它任何目的;不得使用除_________代理(同时应注明甲方自身名称)以外的任何名称,商标或标志招募下级代理或会员;不得在乙方按其规定应由乙方收取的技术服务费或会员费之外加收任何其他额外费用或以其他名目收费;不得自行收取任何技术服务费或会员费。
2.1.4 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间所了解或接触到的所有与_________及其代理或会员相关的,无法从公开途径获得的任何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不完全公开的数据库内容,乙方内部材料,人员情况,用户/会员名单或知识产权等,都负有保密义务,并且甲方的保密义务在不能缔约或本协议无效,解除或终止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2.1.5 甲方可以_________代理的名义介绍或推荐本地区的直接会员或下级代理,并从该等直接会员或下级代理向乙方缴纳的会员费或技术服务费等费用中提成一定比例的佣金(具体提成比例请参阅“代理申请”页面及其相关规定);但甲方应明确告知其介绍或推荐的直接会员或下级代理,该等直接会员或下级代理所应缴纳的会员费或技术服务费等任何费用均应直接向乙方缴纳,甲方无权代收任何费用。
2.1.6 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名片或广告内容中适当地使用“_________”字样和统一标识。甲方在使用“_________”的字样,标识,或乙方的商标,名称,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而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宣传材料,市场宣传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_________”字样,标识,或乙方的名称,域名或网站,都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同意,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知识产权的侵害,应负赔偿责任。
2.1.7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乙方或_________“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或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除作为_________的代理外,不得将“_________”的字样,标识,或与_________字样,标识相同或相近的字样,标识与甲方作任何其它联系;甲方企业,单位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等引人误解其为_________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或_________分支机构,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如甲方未经乙方授权,或超越乙方授权的范围,使用“_________”或相同,相近似的字样、标识,令善意第三方产生误解,而使乙方,该第三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1.8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组织或个人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资格,不予支付任何未付提成,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直接,间接或潜在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有关乙方员工,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深圳││证券资金帐号││
││上海││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账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账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