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乡辖区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省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年为契机,根据省、市、县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将事故降至最低水平,将损失减少到最小,能及时抢救,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了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乡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协助领导小组实施本预案;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负责乡辖区各条路段交通安全。
具体责任路段如下:
(三)各项具体分工情况
1、警戒保卫工作,由乡派出所所长肖孟志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组织派出所、交管办等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对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
(2)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及事故现场保护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跑。
2、现场处理,由县一中队队长牵头负责。负责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解释等工作。
3、医疗救护工作,由卫生院院长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迅速组织和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力争将人员伤亡数量降到最低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医药物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和占用急救场所。
(3)及时对抢救方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意见,对抢救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提出紧急处理措施。
(4)准确统计人员伤亡数字,及时向应急救援镀层小组办公室报告人员抢救情况。
4、善后处理工作,由交警牵头负责。主要职责是:
(1)交警做好对死亡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和处置、收集保管死亡人员的遗物,通知死亡人员家属及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协助家属输认领、火化等后事。
(2)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保险与赔偿金的测算和解释工作,协调处理相关的理赔事宜。
三、安全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乡人民政府、交警中队,按规定逐级上报,并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二)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算;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项;
(三)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
冬季到来,由于雨、雾、雪、等天气的即将来临,导致道路能见度降低,部分路段可能存在积水结冰的现象,严重影响道路畅通和行车安全,为了切实加强冬季学生接送车辆运行安全管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学校秩序,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不受伤害,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学生校车冬季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各班班主任、安保人员及校车司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发布和实施,参与处理安全事故,对事故发生经过做好详细调查和记录,并在第一时间内报告相关部门,并通知相关人员赶到现场,协助交警等部门进行处理。全体成员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
二、事故预案方法和措施
1、学校要对放学乘坐校车的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和交通法规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地对学生进行讲解、分析,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2、制定学生乘坐校车的纪律和安全制度,针对学生的年龄特点对乘坐校车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租用车辆要求选用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学校提供服务。
3、加强驾驶员和乘坐校车负责老师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文明驾车、礼让先行”,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减少事故隐患,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要求负责教师加强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4、要求学生在乘车中自觉依次上下车,要文明、安全候车,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候校车,上下车辆时要特别注意安全。在行车过程中,严禁同学之间打闹,头和手伸出窗外。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有关职能部门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立即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四、关于安全事故的调查结案
原则: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先抢先救急,及时汇报,按照依法办案、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先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的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协助交警、交管部门拍摄或绘制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同乘学生的护送工作。
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做好其他善后工作。
五、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随车教师第一时间报警,然后及时汇报学校领导。
领导小组及时报中心校、教育局和相关部门。
处置乘车人员。
①如有受伤者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要尽快及时联系车辆把伤员送至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救治。
②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同乘没有受伤的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及时通知家长。
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并参与调解。
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保险介入。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杜绝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红校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要求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要保持安全工作的一贯性、连续性,要动员学校的每一位师生都来参加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导主任直接负责,班主任、科任教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学校要以各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班主任在平时工作中,应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传授相关知识,培养学生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自觉意识。
5、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校外车辆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
6、校园内所有车辆必须遵守校园交通管理制度,限速行驶。
7、校门口禁止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校门,在必要情况下可请求交警或公安部门派人协助。本校教职工的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棚点。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违章占用校门口道路摆卖、施工作业和堆放物品。
为切实做好我省春运及节假日(指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法定节假日,下同)期间高速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出行满意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保障春运及节假日期间全省高速公路运行平稳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假日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源头治理。
1.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高速路面、桥隧、互通、边坡等基础设施情况,监控、通信、指挥调度等各类系统运行情况,服务区和收费站的管理服务情况等,春运及节假日前1周完成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各类隐患。(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
2.统筹安排道路施工。春运及节假日期间,除因道路及设施突发性损毁需要进行抢修施工的,一律不安排高速公路施工作业。已经开工的,春运及节假日前一天暂停施工,采取增设交通警告标志、安排临时通行便道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提升路面通行能力。(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二)加强安全管理。
3.加强运输安全监管。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运输企业和车辆管理,重点加强“两客一危”运输企业监管,严格执行出站检查、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危险品查堵等制度和措施;认真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发挥道路运输卫星定位系统的安全监管作用,保障运输安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
4.加强路面安全监管。科学组织警力和人员,加大路面巡查频率,驻点实时管控重点路段、事故多发节点。严格落实交警执法站检查登记等制度,严查重处超速、超员、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酒驾、大车占道、占用应急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没有实行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运车辆(含旅游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三)加强预警调度。
5.强化值班和信息报告。加强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工作等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行与阻断事件报送管理办法》,及时准确报送高速公路运行信息。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及严重拥堵发生后,力争30分钟内向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编制高速路网运行专报,实行日报告制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
6.加强视频监控。利用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检。加强重点路段、重要景区、主要收费站等关键节点的监测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隐患和拥堵。各相关单位视频监控系统要及时接入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指挥系统,共享监控资源,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7.强化预警防范。加强高速公路运行信息互通共享,科学分析评估道路运行态势,及时通报情况,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等发布预警信息。加强气象监测,及时准确发布预报预警,落实好防范措施;对影响道路出行的灾害性天气,气象部门提前3天向交通、公安等单位预报。(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气象局、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
8.强化引导分流。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在严重拥堵路段的前置区域,利用电子指示牌、情报板及临时交通引导标志等,滚动发布路况动态、拥堵处置及绕行提示等信息。省公安部门会同路政、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及市、县人民政府,科学制定重要拥堵路段干线公路分流方案,相关方案及时通报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视情及时启动干线公路分流方案。(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四)加强应急处置。
9.健全保畅通指挥协调机制。省政府成立高速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指挥部,由省政府主管交通工作的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相关副秘书长及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交控集团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其中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人任常务副指挥长),省卫生计生委、省安全监管局、省气象局、省政府应急办参加,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春运及节假日期间,各副指挥长在岗带班指挥协调,负责解决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问题;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请指挥长协调。各市也要建立相应的指挥协调机制,指挥长及联系人名单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及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省相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10.强化应急救援准备。针对可能发生的极端恶劣天气和重特大突发事件,配齐配强救援队伍、专业设备和应急物资。突出重点路段和关键节点,科学合理布控,确保快速调用、及时到位。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要加快事故车辆施救、事故快速处置、事故快速理赔、救援服务热线、巡逻车辆调度、医疗救助等救援服务平台整合,实现一体化救援,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11.提高轻微事故处置效率。健全轻微事故快速处置办法,保险监管部门指导保险企业简化高速公路轻微交通事故理赔服务程序,建立健全轻微事故快速理赔机制,全面实行快清快撤快处快赔制度。(责任单位:省公安厅、安徽保监局)
12.加强重大阻断现场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和严重拥堵发生后,按程序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在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指挥调度,视情赶赴一线处置,并及时报告指挥长。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开展相关处置工作。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拥堵路段管控,畅通救援通道。提高事故现场处置和清障效率,一般事故原则上公安交警处置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收费公路经营主体2个小时内清障完毕;特殊情况及时报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协调调度。(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
13.完善道口应急通行政策。收费公路经营主体要在各收费道口1000米处设置标志,对收费道口拥堵达到1000米的,启动应急机制,收费道口自动免费放行;必要时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下达免费放行指令。(责任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省交通运输厅)
14.提高收费通行效率。高速公路经营主体要保障春运及节假日期间收费系统平稳过渡,确保ETC车道正常运行。在车辆通行高峰时段,采取调整收费站上下行车道、实行便携式快速收费等措施,改进收费服务。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高速出口以外区域的秩序维护,确保车辆快速通行。(责任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各市、县人民政府)
(五)加强服务保障。
15.动态发布出行信息。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移动终端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发布路网交通运行及气象等各类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出行、有序分流、科学绕行。省路警联合指挥中心及时归集整理相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出行指南,动态发布出行信息。(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气象局,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16.优化民生出行服务。加大对服务区、收费站等物资供应管理,重点保障燃油、饮水、食品、常用药品等日常所需物品,提升车辆维修、停车管理等服务,满足公众出行需求。一些重点服务区要配备必要的机动加油车辆,提高服务区加油效率,及时为途中缺油的机动车提供加油保障,全天候保障燃油供应。(责任单位:各收费公路经营主体)
(六)加强宣传引导。
17.强化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预警提示工作;加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各市、县人民政府)
18.强化舆论引导。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保畅通、保安全的政策措施。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理念、安全规则和安全常识,及时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案例,增强警示效果。及时动态发布相关部门提供的出行信息。(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组织保障
19.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速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健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市、县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积极开展辖区内的高速公路应急处置工作,全力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运行。
20.加强督查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春运及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省政府将予以通报,并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普通公路保畅通保安全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于20__年1月10前报省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传真:,邮箱:)。
为了及时妥善处理雨雪天气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暴风雪来临时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有效保障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安全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校暴雪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学校暴雪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暴雪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中层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
二、应急措施
1、利用学校网站、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宣传雨雪天气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对暴风雪天气的预测预警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责任部门;校长室、德育处、总务处]、
2、马上组织一次校园安全拉网式大检查、对校内体育设施,围墙栏杆、楼梯扶手、景观雕塑、文化设施、厕所内隔墙等部位重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有记录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责任部门;总务处]、
3、加强对校舍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建筑物顶棚、校内公共场所和主干道(如校门、通道、楼梯、厕所、食堂、宿舍等)等区域的积雪进行清除,防止坍塌事故,并在重点区域采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防护措施、[责任部门;总务处]、
4、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重要时段领导带班制度并保持通讯联络的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及时做好信息互通和工作互动、要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确保通讯畅通,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一旦出现灾情或紧急重大情况,应立即反应,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在第一时间如实上报(1小时内)
为预防和减少学校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引发交通事故的原因
驾驶员疲劳驾车、超速、超载、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应变能力差、车容车况差、车辆安全性能差(特别是制动系统)等情况都可能是诱发的原因。
二、预防办法和措施
1、加强对广大师生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不要把头、手伸出车窗外。
3、如学校集体外出,最好有组织、有秩序的列队行走,如需要乘车,选择经验丰富、驾驶技术熟练、驾龄较长、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4、定期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统计,并向家长和司机宣传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车的常识,并与司机签订安全。
5、做好校车车辆例行保养工作,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三、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按下列程序处理。
1、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
2、报上级主管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处置乘车人员。
(1)发现学生受伤者,要尽快及时送医院救治(或视情拨打120)。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通知保险公司介入。
四、工作机构、职责
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室
主任:
成员: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教师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现场处置组
组长
成员:学校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护校队
职责:深入现场做好有关救援、抢救、解释、宣传、调解、劝导等工作,及时调查收集交通事故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行现场处置,采取必要措施。
为保证单位车辆在道路交通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车辆交通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单位职工及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公共财产少受损失,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第一条、驾驶员应当学习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二条、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第三条、当机动车在道路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员应立即停车,迅速报警,拨打“122”交通事故紧急抢救电话,保护现场;并向车辆管理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四条、若造成人身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伤员脱离险境,并迅速拨打交通事故处理报警电话“122”、“120”、“110”、“119”等急救电话,因抢救伤员需要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第五条、事故处理人员到来后,车辆驾驶人员应当如实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第六条、车辆乘车人员,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协助驾驶员迅速报警,及时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并积极抢救伤亡人员。
第七条、轻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根据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意见,妥善处理好各项事宜。
第八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报告时,将成立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前往事故现场,配合开展应急抢救工作、事故调查分析等,并委派专人负责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九条,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报车辆保险公司,对受损车辆评估,保险公司派员或委托经理部车管所对受损的车辆依据保险条款及时恢复车辆;及时做好车辆保险索赔工作。
1、总则
1.1目的
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本预案。
1.2依据
《介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发布规定》《介休市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化品发生危害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减轻损失,统一指挥,分组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快速反应,加强协调。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张兰镇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
总指挥:侯世文(张兰镇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阴晓波(人大主席)
副总指挥:各包片负责人
成员:燕玉芳(交通管理员)
王维东(安监站站长)
张观伟(水利水保站站长)
各村村委主任、各包村下乡负责人、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张兰镇道路交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正茂担任,成员有燕玉芳、王维东。
2.2主要职责
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重大决策,负责道路安全监管,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救援工作。
3、预警
3.1预警
根据天气、道路通行条件变化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工程和范围,道路交通安全预警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红色)预警、二级(橙色)预警、三级(黄色)预警。
(1)一级(红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48小时以上的。
(2)二级(橙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2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3)三级(黄色)预警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暴雨、暴雪、能见度≤20米的浓雾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形的。
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公路交通中断或阻塞、处置、抢修时间预计在24小时以上的。
4、应急处置
分级响应:
Ⅰ级(红色)响应:
因天气恶劣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有关部门发布一级预警时,镇指挥部立即启动Ⅰ级响应,及时协调镇村相关单位和社会力量,全力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当上级接管指挥处置时,镇指挥部全力做好处置配合工作。
Ⅱ级(橙色)响应:
当收到Ⅱ级预警但预警情形尚未出现时,镇指挥部及各村涉及的各企事业单位要立即启动24小时值班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待命状态,当收到Ⅱ级预警且预警情形已经出现时,镇指挥部、各村、各成员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应应急响应;镇指挥部要派专人及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督促应急处置现场,必要时向市指挥部请示。
Ⅲ级响应:凡发生地和乡镇工作人员进行统一部署,组织协调,指挥应急处置,需要有关应急办量支援时,可以向市指挥部提出请求。
信息报送与处理:
Ⅲ级响应启动后,指挥部要向镇政府上报处置信息,ⅡⅠ响应启动后,镇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镇政府指示要求向市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处置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处置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已采取及即将采取的应急措施;已掌握的其他初步情况,应急具体负责人及联络人的有关情况。
应急处置结束24小时可采用网络或书面的形式上报上级指挥部,处置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问题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等详细情况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镇个人民政府、镇道路交通安全指挥部应及时对预警信息、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保障水平、协同作战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5、奖惩
要对处置道路交通安全紧急情况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相关职能部门直接责任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6、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__年春运1月4日至月25日,共40天,为切实做好20__年春运安全保卫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根据市、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春运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全力以赴防事故,保畅通。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力争20__年春运“四个不发生,四个明显减少”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成立20__年春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镇人民政府镇长王文浩任组长,人大主席杨宇、副镇长余泽同、陈君、交警中队长易辉为副组长,钱粮湖镇汽运公司、安监站、农经服务中心、财政所、城管所及各村、场、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监站长徐金辉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春运安保工作的组织协调,部署推进,督导检查,情况收集等工作。
三、具体职责分工落实
(一)各村、场、社居
1.充分利用广播、手机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制定上路执勤值班表,实名制上路维护交通秩序及其他安全突发事故,值班表于1月29日前上交春运安保工作办公室,确保执勤人员手机24小时通畅。
2.组织开展一次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临水临崖断头路等要设立简易警示标识,确保隐患得到妥善解决。
3.出现突发极端天气严惩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时,要备好工业盐,组织力量对主要交通路口及上下坡铲除冰雪,发生交通阻塞时组织人员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疏通和救助。
4.各单位在进出村(居)场,主要道路要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引导站,主要对回乡外地问路车辆的导示及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劝导无牌无证及酒架超员车辆进行劝返和临时交通阻塞的疏散。
(二)城管
要规范中心城区及分路口、三分店集镇街道摆摊设点行为,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占道摆摊行为进行大力整治,排好值班表,随时配合安监、交警、消防等部门对急、突发性事故的处置。
(三)财政所
要积极筹措资金配合交警部门预留交通事故备用金,一旦发生致人重伤或死亡的交通事故,且当事人无法立即拿出资金处置时,要及时使用备用金按要求妥善先期处置,交通事故备用金不得少于20万元。
(四)安监站
1.对参与应急的各部门应急队伍进行协调,并配合调查处理重大安全事故。
2.对相关部门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措施不落实,不作为等行为进行督促检查,遇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协调交警、消防、城管等部门到现场施救。
(五)消防中队
1.做好春运期间值班备勤
2.保持足够的抢险救援人员及装备,尤其是要将消防车保养维护好,备好足够水源,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六)农经服务中心
要对全镇辖区内的重点路段(省、县、乡道)及华容河三个渡口进行全面隐患排查,督促各单位进行交通隐患排查及整改到位;配合钱粮湖汽运公司做好春运相关工作。
(七)钱粮湖汽运公司
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春运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禁超员、超速及酒后行车;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司乘人员应对旅客态度和气,劝导旅客文明乘车;注意卫生保持整洁,建立春节值班表,应对突发恶劣天气要有应急处置预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春运安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春运期间值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并狠抓落实。各部门值班领导要亲临一线,协调解决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密切关注春运动太忙,发生紧急和突发事件时,要现场指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交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二)狠抓措施落实和责任倒查。各村(场)、社区和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入手,抓紧、抓实、抓好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强化督查,落实奖惩,严格责任追究,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春运期间,要全力预防和减少重大安全事故。
(三)规范执法行为。春运期间,发现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应以批评、教育、纠正为主,但对重点违法行为坚决严厉打击。道路交通相关执法部门要按照廉洁公正的执法要求,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查处违法行为时,要规范用语,以平和的态度向驾驶人讲法律、讲危害。要加强执法检查,坚决杜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积极回应群众的正当诉求,切实为过往车辆和群众提供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四)加强信息通报。春运期间,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凡发生恶性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发生严重拥堵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电话:)消防站电话:,严禁迟报、漏报和瞒报,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护和处置,努力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行政区城内因恶劣天气、道路通行条件缺失、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危险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形发生时的应急处置。
(四)事件分级。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级)和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N级)四级。
1级(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1级(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它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Ⅲ级(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IV级(一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包括: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领导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组”)。
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杨靖负责具体办公。
(二)职责
应急领导组:负责对紧急情况下的全镇交通安全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领导,作出应急处置决策。
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分析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应急预案的日常演练;领导组启动应急响应后,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既定预案处置;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政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新闻煤体“优先、快速、免费”发布道路交通安全预警信息,报道应急工作,并及时跟踪、更新。
应急办:负责调集、保障受困、遇阻人员生活所需救急物资,努力解决滞留人员的生活问题,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
负责及时清理管辖范围内的县镇公路冰、雪、积水等,组织公路抢修及保通工作;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及时整改,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组织、协调紧急物资和应急人员的运输工作,负责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应急处置。监督检查营运客车禁止通行路段执行情况和菅运客车规范营运情况;牵头对运输企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监管。
财政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应急处置经费的保障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分析、趋势预测、灾情速报,指导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理工程;配合交通中队监测自然地质灾害及次生地质灾害对道路交通安全影响程度、范围、时间,提出短期、中长期的防控、减轻及解决等建议。
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监测环境污染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并提供可能诱发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建议,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污染善后处置工作。
派出所:负责协调律师、人民调解组织、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参与交通事故的调处。
三、监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
镇应急办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以及边查边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存在隐患及时解决,对存在有重大隐患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路段进行关闭通行,提出专项整顿方案,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路段进行监测,若发现有不安全事故苗头发生,不得报、缓报、谎报,并立即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要准确,电话告知时间、地点及事故大小程度,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警后,按照事故的报告规定及时上报县应急指挥部。
(二)预警发布
镇党政办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信息的监测分析结果,按照交通事故的分类分级及处置规定,依托指挥中心应急平台,报请本级应急指挥部进行红色(Ⅰ级)、橙色(Ⅱ级)黄色(Ⅲ级)和蓝色(V级)预警。
(三)预警措施
道路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方除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向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进入抢险状态,并维持好事故现场,做好疏散工作。
四、信息报告
派出所或交警中队接到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Ⅲ级或Ⅲ级以上级别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报警后,在立即报告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报告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和镇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县应急委员会。需报告上级机关的,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应急处置过程中,在第一时间续报有关情况。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程序
根据事故的等级标准,分别启动不同等级的预案。发生一般事故(V级),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1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
发生较大事故(Ⅲ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半小时内上报,由县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1小时内逐级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1级)、重大事故(Ⅱ级),由镇人民政府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在半小时内逐级上报至县人民政府,并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再向上级报告,请求救援。
(二)处置措施
镇应急指挥部在接到镇应急委员会关于启动处置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案的指令后,应通过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应急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案的命令,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快速、有效、全面地进行应急处置。
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划定警戒区和疏散区,指挥现场处置组、伤员抢救组快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交通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治安管控组快速进行事故现场周边人员的散和警戒。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报告县应急委员会,报请启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等应急处置措施,进行事态的控制和险情的排除。
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调今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依照各自职责参与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部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汇报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执行县应急委员会的应急急处置指令。
(三)应急终止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派出所、安办、交警中队等部门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结東应急状态的建议,报镇应急委员会决定,并撒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宣布应急状态结束后,镇应急处置成员单位和相关的部门单位应按照处置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补充应急放援物资和设备,重新回到应急准备状态。
六、后期处理
(一)调查处理
镇党政办、派出所、应急办等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统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县应急急委员会、市应急指挥部和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的主要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基本事实;事故发生后接警、出警及组织施救、现场处置情况;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肇事和受损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事和受损机动车的情况;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间接原因及交通安全管理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对交通事行为人、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究刑事或党纪、政纪责任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
(二)善后工作
1.卫生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丧葬抚恤工作。
2.由经办机构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不能及时归还或者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子以补偿。
3.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责任与奖惩
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机构和事发单位由于玩忽职守,导致漏报、迟报、谎报、嗬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并阻碍、延误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
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子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七、附则
(一)本预案是瓦室镇人民政府进行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本预案镇应急办负责解释。
为了有效的预防及和及时有效的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在车辆发生事故时,能及时、迅速、有效的实施救援,根据《道路运输安全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葛沽镇交通事故突发事故领导小组
组长: 李树国
副组长: 朱凤起、暴亭琨 、胡双柱、潘俊琴、 韩世莲、
胡振刚、董玉斌、张宏
成员: 袁锡道 、纪 燕 、李建军、马 键、于 池、
许志军、张玲、陈爱莲
成员单位包括: 政办、镇农委、镇安监站、镇武装部、镇综治办、镇综合执法队、镇财政所、镇卫生院、镇派出所及各村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委,办公室主任有农委主任袁锡道兼任,办公室电话:
镇各所属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交通运输事故分组,组长由各相关部门主任兼任,并将分组名单上报镇农委。
二、成员单位职责
1、镇农委: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安全工作,对镇域内各运输公司及其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督导,对所有运输企业要做到及时消除隐患事故,落实好镇域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各项工作。
2、政办:负责协调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中的通信和后勤运输保障工作。
3、镇安监站:协调相关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中事故的调查与处置工作。
4、镇武装部: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及施救工作。
5、镇财政所:负责保障救援资金的筹备落实工作。
6、镇卫生院:负责道路运输事故中伤员的救治工作。
7、镇综治办:负责案件后续社会稳定工作。
8、镇综合执法队:负责事故现场秩序稳定。
9、派出所:负责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安全保卫和事故调查及治安工作。
三、应急救援工作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护乘客及救援人员生命安全为基本原则,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就近救援原则,交通事故发生时,附近村居要及时立即进行组织自救,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事故情况。
3、坚持统一指挥原则,如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任何参加救援工作的成员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领导小组应根据预案要求,加强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教育,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提高应急救援反应能力。
四、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应准备,落实相应负责人,事故发生后,镇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按照本规定做到统一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通力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救援,妥善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