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小朋友年龄较小,缺少明辨是非的能力,直接对孩子进行法制宣传显然不能起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要结合幼儿实际情况,将法制教育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社会实践等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渗透。
法制教育是德育工作的重要抓手,未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们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结合,园内教育与园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地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幼儿的基础道德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文明行为习惯得到基本养成,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得到了及时的预防和矫治。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在法制教育中,成立了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法制教育制度的制定、健全和贯彻实施,规范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协调等作用,形成法制教育网络。 班主任等其他德育工作者做好各项具体的安排、组织和教育工作,引导青少年儿童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一发维护自身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平时,经常性地召开法制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法制教育未突破口,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确保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进一步提高确立"德育为先"的教育指导思想,法制小组、园领导、班主任等方面。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通过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通过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教师们增强了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幼儿园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
三、通过多观看法制方面录像,加强幼儿的防范意识通过简单、易懂的事例,影响小朋友,教育小朋友时时提醒自己或他人注意安全,加强幼儿的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园的德育工作提高一个新的水平。
四、利用宣传工具,对幼儿、家长进行法制教育我们利用板报、手抄报、视频等宣传手法。加强对幼儿的法制教育认识理解,让幼儿、家长的安全意识是从日常行为中体现出来的。比如: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规则,遇事冷静,做事多想想后果,做到三思而行。学会求助他人,学会躲避风险,如:遇到火灾要及时报告大人,或拨打119报警电话,不能贸然只身去救火,因为我们孩子人小无能力,遭遇暴力(以大欺小)一定要想办法及时脱身,报告老师或拨打110电话报警,要学会拒绝别人的无理要求或不良诱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同时,要让孩子懂得做到"四防",即:防火--严禁玩火,禁止把火源带入幼儿园,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一旦遭遇火灾,要运用正确的逃生方法;防水 --严禁私自下水,杜绝溺水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同伴溺水的危急事情,要马上就近找大人求救,千万不能因为害怕而逃离现场;防盗--独自在家,要锁好门关好窗,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防自身安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社会公德和学校安全规定,严禁课间或户外活动时不听从老师教导、追逐吵闹伤害事故的发生。
五、通过游戏让孩子谨记:119火警电话、110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但千万不能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总之,我们将不断努力,勇于开拓创新,探索加强法制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以提高工作的实效。
“预防职务犯罪”是我认为对于每个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人员最为应当学习的知识,我们都知道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工作,接触人员复杂,现金经手比较多。说情送礼现象时有发生,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征收人员时刻警惕职务犯罪,好多征收职工说不清什么是职务犯罪,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检查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赵琴对我们关于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浅出的讲解和自己的学习以及参阅相关资料,我认为要学好预防职务犯罪必须要认真理解这么几个问题“什么是职务犯罪以及它的危害性是什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如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
1、“什么是职务犯罪以及它的危害性是什么?”
相关资料是这么解释职务犯罪以及它的危害性的。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伴随着阶级、国家、职务、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它为历朝历代的统治阶级所不容,他们都以法的形式将之固定下来,以法的手段惩治之,遏制之,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江山社稷的稳固。我国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职务犯罪依然存在,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职务犯罪,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现代意义的职务犯罪分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讲是指有职务的人利用职务进行的犯罪,狭义讲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滥用权力,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照刑法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的总称。这里仅从狭义上的职务犯罪谈起: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首要基本特征,也是其本质特征,职务犯罪自然也不例外,其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但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具有一定职务、掌握一定权力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具体表现为:
㈠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职务意味着责任,意味着管理,其对象涉及人数多,涉及面宽,如果职务行为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滥用权力,就会损害多数人生命财产的安全。如有关主管领导或工程管理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就会造成工程质量劣,豆腐渣的工程等问题的发生,从而导致工程不能用,甚至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等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受损情况的发生,四川虹桥倒塌等一系列类似事件便是明证。
㈡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
、挪用等职务犯罪严重违反国家的财经纪律及有关法律法规,往往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为、挪用行为人往往掌握有一定职权,掌握着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管理权、使用权等,如果他们私心严重,利欲熏心,就会不择手段违法违纪,侵吞、动用公款,就会造成大量公共财产的流失,就会造成比盗窃、抢劫、诈骗等犯罪行为更为严重的公共财产损失。
㈢腐蚀国家的肌体,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不仅严重腐蚀国家肌体和人们的灵魂,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降低国家和政府的声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且直接危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削弱国家的职能。同时,职务犯罪还必然阻碍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步伐,干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贯彻和实施,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危害性二、三点对于我们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人员应着重注意,要严于律己,不受送礼说情等现象的影响,做到应收尽收,保证国家资产不流失。
2、”“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产生的原因很多,也很复杂,但归纳起来,其产生原因可分为内因和外因两种。
㈠内因,即职务行为人自身的因素,包括职务行为人的素质、修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
可以说,职务行为人的素养、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决定了职务犯罪发生的内在可能性。很容易理解,如果职务行为人思想觉悟不高,素养差,追求享乐,贪图名利,则其利用职务或因为职务而犯罪的可能性是随时随地都会有的;同样,如果职务行为人思想觉悟高,素养好,一切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则其利用职务或因为职务而犯罪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另外,我国目前,公民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不懂法也是职务犯罪产生的重要因素。
㈡外因,即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
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其种类繁多,形式各异。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很多,也很复杂,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中第2点是导致太西煤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关键:
⒈不良社会风气。时下,求人办事,请客送礼、塞红包已成社会普遍现象,无论小事、大事,公事、私事,合法之事、不合法之事等等,要想办成,大都得出点儿“血”。其实,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社会风气,可以说,大家都深恶痛绝,因为我们大家都有求人办事的时候。在此,我们且不去追这种不良社会风气,源于何时,缘于何因,但论其实质。言及实质,或许会有很多人认为这是中国人重情义,礼尚往来思想的具体体现。我认为这种认识是犯了逻辑上偷换概念的错误,是走到了偷换概念的误区,或者说是犯了凡事一概而论的错误。不错,重情义,礼尚往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它应是在一定范围内起作用的,如亲戚朋友之间,私人关系之间等等,而对于公务、职务行为来说就不能再以重情义,礼尚往来去行事了,否则,对于受益人来说是投桃报李思想在作怪,对于职务行为人来说是个人官本位思想在作祟,这两种思想都是前述不良社会风气的具体体现,是权钱交界的具体体现。从法律上讲,在这两种思想支配下,必然导致贿赂行为的发生。
⒉国家公职人员收入普遍不高。目前,受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国家工作人员的收入普遍不高,而社会上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则收入偏高或很高,且有时出手大方,这种情况往往导致国家工作人员心理失衡,或利用职权徇私枉法,或应付工作,失职渎职。
⒊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因素。规章制度对于规范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引导其正确履行职权具有重要作用;监督管理对于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减少各种职务犯罪产生的机会具有重要作用。所以规章制度的不健全,疏于或不到位的监督管理很容易导致职务犯罪的发生。如平时我们所说“小金库是腐化现象,滋生蔓延的温床”,其中的“小金库”实质上就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管理的产物,它也是规章制度不健全,缺乏监督管理的一个重要载体。
⒋执法因素。反腐化这么多年了,腐化不止,惩治职务犯罪这么多年了,职务犯罪时有发生,原因何在?笔者认为除了上述因素以外,执法更是其中一关键因素。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职务犯罪分子更是如此,他们往往认为,凭借其构筑的关系网,犯了罪即使被发现也能摆平而逍遥法外。这是目前很多职务犯罪分子敢于顶风作案,大肆敛财,失职渎职的心理基础,在这一心理基础支配下,他们敢于以身试法,敢于肆无忌惮。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遏制职务犯罪的有效举措,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则是助长职务犯罪的催化剂。
根据市普法文件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为目标,立足实际,依法治园,努力提高师幼的法律素质,为促进我园发展提供法治基础和法治保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环境。具体总结如下:
一、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普法管理体制
为了保证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园成立了依法治园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各小组的各个成员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提高工作的效率。我们制定了依法治校的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汇总依法治校的工作情况,商讨依法治校的工作方略,制定,使我园的各项工作朝着正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前进。
同时,我园注重内部的制定和修订,管理制度齐全规范,为依法治校奠定坚实的基础。幼儿园出台的各项制度都是本着幼儿园发展的需要制定出来的,并且许多制度都是经过教代会讨论修改完善的,目标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
二、注重宣传教育,提高教师法律意识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也是“五五”普法的首要任务。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 形成良好氛围。重温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学好用好《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证以上法律在学校得到贯彻实施,做到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利用重要纪念日、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有意义的宣传活动。如:“5.25”交通安全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发放倡议书的形式向广大的教职员工和家长宣传交通安全的日常性及毒品对人类的危害,引起大家的重视,并通过宣传栏定期向全体师生宣传法律知识,将法律意识深入人心。
三、利用家园共育,营造法制教育氛围
开展法制教育需要园内园外相互结合,使幼儿园、家庭、社会互动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加强了和社区民警的联系。邀请民警叔叔来园给幼儿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和防火防盗等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民警叔叔做法律法规游戏。邀请社区民警、消防员协助我园进行安全、消防工作自查和整改的指导。班级和教研组以主题活动、游戏竞赛等形式开展法律教育、节日庆典活动,通过“5.25”交通安全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周等专题教育为契机,利用主题活动、故事游戏等宣传形式,对幼儿和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帮助幼儿从小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综合治理,创建安全校园
我们深刻认识到,要依法治园必须有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搞好综合治理工作,对于净化育人环境,维护教育秩序,提高师生素质,必定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
我园本着教育和防范为主的原则,利用各种机会和条件,坚持对全园师生进行治安教育,提高门卫、值班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幼儿园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园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的局面,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伤害事故,防止社会上各种不法人员来园惹事生非。我们还经常对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切实做到安全知识进课堂。与派出所紧密配合,加强我园及周边环境的联防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师生的安全,签定层层安全责任书。
总之,我园将不断的提高师生法律素质,使依法执教和遵纪守法成为师生的自觉行为,大力提高依法治校水平,保障和促进我园教育工作走上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的法治轨道,促进幼儿园的文化建设和办学内涵发展,并推动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幼儿的法制观念,巩固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地促进幼儿健康成长,靖安县幼儿园开展了一系列的安全教育主题活动。
一、开展了一次“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在我心中”的主题教育活动。
大、中、小班于12月3日开展了“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在我心中”的主题教育活动。教师向幼儿介绍了各种交通标志以及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红灯停、绿灯行等一些最基本的交通规则。同时,教师以贴近幼儿生活的具体事例,采用现场提问、回答、唱拍手歌、交通安全歌等互动的形式,深入浅出地讲述了系列交通法规,让幼儿进一步感知日常生活中行走、过马路、乘车时应如何注意安全。
通过此次活动,幼儿掌握了更多交通安全知识,明确了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初步形成了从小遵守交通规则的安全意识。
二、编刊了一期法制宣传黑板报。
结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我们在学校宣传栏出了一期《幼儿园安全知识宣传》,从如何提高幼儿保护意识入手提醒老师和家长要提前教给孩子必要的自我防护意识,让幼儿面对侵害,机智保护自己。
三、举办了一期法制专题讲座。
为了增强全体师幼的法制意识,增长安全知识,进一步促进全体师幼遵纪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大力提高全园师幼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园邀请了公安局的警官,到园做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讲座从提高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讲起, 用生动的案例、深刻的教训,告诉小朋友一个人在家时,陌生人来敲门时,不要随便开门。每天上幼儿园时,不要带一些危险的物品,以免伤害自己和别的小朋友。警官不时的与小朋友进行互动,将交通安全方面的知识对幼儿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教育幼儿在和父母外出时,在步行及乘车方面,要遵守交通规则,及过马路的注意事项。还告诉幼儿119火警电话、110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的意义,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本次活动把法制教育与幼儿的一日生活教育相结合、渗透,促进了幼儿从小遵纪守法,良好文明习惯的养成,让教师也明确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观看了一场法制宣传视频。
大、中、小各班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分别组织孩子们观看了视频《不跟陌生人走》、《小心玩滑梯》、《用火安全》、《上下楼梯的安全》等。
此次紧紧围绕“‘法治中国’我代言”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在全体师幼和家长心中树立了关注安全,就是珍惜生命的意识。帮助幼儿从小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提高幼儿自我保护的能力。
遵照市教育局、学校的安排部署,我校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了《教师法治教育读本》,并对热点、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地探讨。作为法制办主任,我能以身作则,积极参加法治教育业务学习,把教育法律法规与日常工作加以对照,受益匪浅,很受教育。下面谈我的一些作法和体会:
一、认真对待这次教师法治学习月活动。
上级要求每位教师做到“五有”,(有,有学习教材,有学习笔记,有学习体会,有考试成绩。)我首先做到,把这次学习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去高标准完成。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确保每周三课时的集中学习时间,带头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法制学习讨论,全体教师均写了几千字的,认真写了学习体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丰富了自己的法律素养。
平时在工作中只了解教育法律法规的点点滴滴,这次学习给了我一次系统学习法律法规的机会。《教师法治学习读本》从多方面阐述了教育教学中的法律关系,从学校的依法成立、校长负责制、学校所承担的民事关系到教师与学校、学校与学生、教师与学生的法律关系等,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阐述。为学校管理提供了详尽的法律指导。
三、促使校务管理更加民主化、规范化。
我校的各项工作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好评,但对照法治教育读本,也发现有些工作还很不到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如何确保教师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如何进一步畅通学生的反映渠道和申诉渠道;如何进一步开展校务公开,保证师生的知情权等。我们将认真反思,尽快解决。
四、使师生管理更加制度化、人性化。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意识形态的产物,法律制裁和惩戒不是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法律法规应该为绝大多数人创造一个宜居的家园。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是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规则。在维护各方正当权益的基础上,进行人性化、弹性管理,才是管理制度化的真谛。在学校的规范有序基础上,为广大师生谋取更大利益,是校长的职责所在。
五、为学校处理可能的民事关系进行了前瞻性培训。
对学校与学生关系的解释,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学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存在过错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无过错,不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不仅强化了学校管理的使命感、教师的责任意识,也对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提供了法律保证。
六、为广大教师运用法律维护权益,指明了道路。
读本中讲到的民事诉讼的原则和程序,刑事诉讼的执法机关和途径,行政诉讼的审理、司法救济等,使我多方收益。
七、为推进依法治校进程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
目前我校正在积极推进依法治校,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完善民主管理,坚持校务公开,加强法制培训,取得不少成果,对照这次学习,发现还有不少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要积极改正。
有法可依是有法必依的前提,有法必依是有法可依的保障,再完善的法律法规没有有效执行,都是一张废纸。我将在校长领导下带头执行好各项法律法规,使学校管理更加制度化、民主化,带着感情做好师生工作,实施人性化教育,创建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