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至20日,我市普降大到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宣州、郎溪、广德等县区局部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在防汛检查督查过程中,部分乡村和防汛抢险现场存在防汛责任人不在岗、在岗责任人对有关情况不了解、现场指挥不力、抢险救灾措施不到位等情况。目前正处于防汛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党政负责人和防汛责任人要始终坚守岗位,深入乡村一线和抢险救灾现场,掌握辖区内雨情水情和灾情,落实各项应对措施,指导防汛抗灾工作,对已成灾的地区要动员组织一切力量进行抢险救灾,确保把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进一步强化转移避险。坚持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及时果断转移水库下游、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乡低洼地区、危旧房等危险区域人员,该转移的转移、该避险的避险,并妥善安置,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进一步强化巡查排险。要加强涉水道路、桥梁、隧道等危险地区交通管制,设置安全隔离标志,引导行人和车辆远离危险区域,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因交通中断、被水围困的学校要果断采取停课等措施,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防汛纪律。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有关人员要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和灾情,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不得瞒报、缓报、漏报。严肃防汛纪律,加强责任追究,对因防汛工作履职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区市城乡建设(住建)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市政)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市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即将进入主汛期,为做好今年的城市防汛工作,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今年城市防汛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防汛工作责任
今年以来,我国多地出现强降水过程。4月26日至4月27日,我市连续强降雨,降雨导致北山路褚家口子西坡处发生坍塌,塌方导致交通中断,幸未造成人员伤亡。5月11日,青岛黄岛一工厂因暴雨积水,导致挡土墙倒塌压倒职工居住简易板房,造成18人死亡,3人受伤。同日,深圳全市普降暴雨,平均降雨177.7毫米,全市发生大范围严重积涝,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8000万元。极端天气的频繁出现,给城市防汛工作带来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各区市城市防汛主管部门和市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吸取灾害教训,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要立即成立以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城市防汛应急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要将汛期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确保各项防汛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完善预警,扎实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一是要抓紧补充完善防汛抢险。要针对我市的汛期特点,结合往年防汛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漏补缺,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救灾、应付突发事件的预案,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是要加强抢险队伍建设和物资保障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组建专门的防汛抢险专业队伍,于本月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抢险演练,检验抢险队伍实战能力及防汛指挥体系运转情况;要及时充分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储备,要对已有防汛物资进行清点、检查,登记造册,不足部分要抓紧补充,确保物资齐全;要对各类防汛车辆、机械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性能良好;要结合防汛预案,建立物资机械调度平台,明确负责人员和实用程序、运输方式,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够做到人员到位、物资到位、设备到位。
三、深入检查,切实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一是要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等的检查和维护。要对城区内的排洪沟、涵洞、雨水井等设施进行清淤疏通和全面检修,确保汛期排水通畅;对易受雨水浸泡、洪水侵袭的道路、桥梁进行必要的维护和加固,并对重点地段、设施等安排专人值守与巡查;要加强对城市泄洪河道的检查与清淤清障工作,确保行洪安全;对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山体陡坡、护岸、游乐设施等要加强检查和排险防护加固,对危险区域和场所要在明显位置设立警示标志,遇有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要禁止游人进入;要加强环卫设施检查和维护,雨后要立即对产生的垃圾、淤泥以及主次干道两边散乱物品进行全面清理,保证城市道路的畅通和行人安全;要加强路灯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检查与维护,杜绝因大风大雨引起的线路损坏、倒杆、灯具坠落、漏电、触电等事故,确保汛期安全照明;要做好各类供排水、供热、燃气设施的加固、维护工作,保证汛期设施正常运行;要做好重点部位,特别是靠河、跨河及地势低洼地带的供排水、供热、燃气设施的防范工作,一旦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修;垃圾处理厂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垃圾渗滤液因与雨水混合而导致泄漏等各类污染事件的发生。
二是要做好建设工地防汛工作。要强化对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建筑、市政、拆迁等工地的防汛工作,要对汛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易发事故,及早制定防范措施和部署各项工作。重点加强对临坡、临河、临近挡土墙地段和人口密集地段施工临时围墙的安全检查,重点监控深基坑支护、施工现场排水、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等,要确保消除各项事故隐患,满足汛期安全生产的需要。
三是要做好弃土场、建筑垃圾堆放点的隐患排查工作。要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所、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临时屯土点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重点检查人居密集的住宅小区、商业网点周边和山体崖边等周边区域;对不按规定地点堆放建筑垃圾的单位要严肃处理,对辖区内能清理的建筑垃圾要尽快清理,对规模较大暂时不能清理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施工现场临时屯土点及弃料堆要采取覆盖措施或袋装砂料围挡等拦护措施,对长期弃土场可采取植草皮等措施,防止汛期建筑垃圾冲刷松散而导致发生坍塌或泥石流,防止渣土、泥浆、污水、废水外流导致堵塞雨水管道和排洪沟;要对辖区内滑坡泥石流易发地带逐一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对管理单位要下发整改,限期整改;要对重点区域重点部署,确保消除坍塌、泥石流、雨水系统淤塞等安全隐患。
四是要做好危旧房屋防汛工作。组织抓好汛期城市房屋安全检查,重点排查各类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建立健全房屋安全档案,对重点危旧房屋要做到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特别是地势低洼、积水较多的区域,要逐一落实建筑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措施,确保房屋安全。
四、加强值守,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各区市城市防汛主管部门和市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防汛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要实行汛期工作人员24小时轮班制,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要服从统一调度,保证政令畅通;发现重大异常情况或发生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上报,对隐瞒不报或上报不及时的,要严肃追究查处。
各区市城市防汛联络表,请于5月20前报市建委。
附件:《城市防汛联络表》
联系人:陶蕾,联系电话:,邮箱:
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xx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