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男,汉族,1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
通讯方式: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xx元的赔偿。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xx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文。文案网整理 WenAndaqUAn.COm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20xx年7月26日
附: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2、<证据清单>一份;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X年XX月XX日
申诉人:,男,汉族,x年7月19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成都市武侯区
通讯方式: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成都市金牛区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
电话:
申请事项 :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xx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x年2月致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x年2月应聘到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xx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x年3月被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x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xx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 致
成都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x年7月26日
附: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2份
2、《证据清单》一份
申请人:,性别:男,年龄:37岁,
身份证号码:,民族:汉
家庭住址:xx市镇xx村组
通信地址:xx市镇xx村组
联系电话:152xx199827
被申请人:xx市金和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制
单位地址:xx市集里办事处xx村组号
法定代表人:肖
联系电话:
公司负责人:肖总经理电话:
邓经理电话:
办公地点:xx市路号
证明人:唐 电话:
住址:xx市镇xx村组
职务:施工工地带班员
申请事项
1、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出院后实施蜡疗、磁疗、关节松动技术、关节被动活动功能训练等康复费用柒仟元(¥:7000.00元)。
2、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左跟骨内固定拆除手术费捌仟元(¥:8000.00元)。
3、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住院期间23天和出院后30天专人护理(共53天150元)费用柒仟玖佰伍拾元整(¥:7950.00元)。
4、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休息治疗期限7个月工资(3600元/月)贰万伍仟贰佰元(¥:25.00元)。
5、申请被申请人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营养补助费叁仟元(¥:3000.00元)。
申请被申请人合计支付胡继荣因工伤事故总费用伍万壹仟壹佰伍拾元(¥:51150.00元)。
事实和理由
一、入职工作情况和工伤事故事实
本人胡继荣,现年37岁,男,汉族,职业电焊工。住本市镇头镇柏术村水口片毛坡组。于20xx年4月受聘于xx市金和设备有限公司工作。由公司先后指派在鞭炮烟花总厂和醴陵与大瑶分厂,以及中和金兔烟花厂进行钢结构阳光棚制作。日工资标准180元/天,吃住由金和负责。
20xx年11月7日上午9时左右,本人在鞭炮烟花总厂扩建安装施工中,不幸从近四米多高的钢结构阳光棚上摔下,导致双腿后跟骨粉碎性骨折。于当日进驻xx市中医院骨科治疗。在治疗中医院对右脚后跟实施石膏固定术。对左脚实施了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加自体骨植骨术等治疗23天。于(注:住院治疗费用共2xx03.59元,已由金和公司支付)。于20xx年11月30日出院回家进行蜡疗、磁疗、关节松动技术、关节被活动与功能训练等康复治疗。期间进行了二次复查,其恢复效果一般。
二、申请理由
本人在康复期先后多次与金和公司协商,请求对此事继续负责,支付上述申请的各项费用。但金和公司态度不明,均无结果。故特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此致
xx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件: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申请人公司营业执照(网查打印)
3、被申请人公司企业代码证(网查打印)
4、证人(复印件)
5、申请人伤残鉴定书(复印件)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申诉人:,女,x年10月2日出生,住武汉市汉阳区号。
第一被诉人: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诉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街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x1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x4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x4年3月和x7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x年3月19日到期。x2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x7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武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二〇xx年六月二十四日
申请人焦,女,x年6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xx省xx市路x号
被申请人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地址:xx市x区x南x一巷x号。
法定代表人 刘 院长。
仲裁请求:
1、 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至xx市某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
2、 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系被申请人员工,x年大学毕业分配至被申请人处,工作兢兢业业。x年4月,申请人因事请假外出,正值非典高发期,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将申请人除名,致使申请人无法上班。至今该除名决定申请人也从未见过。由于申请人无除名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权利无法行使。申请人在外漂泊,由于没有人事档案、社会保险,无单位接收,工作没有着落,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但是被申请人却提出种种无理条件,甚至提出数万的高价作为交换条件,无理扣押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现申请人已在xx市某建筑设计院找到工作,急需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的移转手续。根据《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理应及时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为此,特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手续至xx市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小店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焦
x年七月十九日
申请人:,男,.x.生,汉族,身份证:
住址:xx省xx市号
电话:
被申请人:xx市x办公设备厂
住所:xx市xx区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请求事项: 裁令被申请人付给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77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221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150元以上合计51127元
事实、理由: 申请人原系被申请人单位职工。x年12月5日申请人在操作机器时被挤伤左手拇指食指等。x年2月11日莱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之伤属于工伤。x年5月20日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之伤为九级伤残。x年5月26日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后,被申请人迟迟未支付申请人有关工伤待遇。为此特诉于贵委敬请依法处理。
此 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人:徐,男,汉族,x年6月16日生,住江苏省泰兴市,身份证号码:。
被申请人:苏州X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申请请求:
一、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2950元(15年*5530);
二、支付申请人应休未休年假工资22860元【(x年至x年共45天*254元/天*300%)—(45*254)】;
三、支付申请人x年病假工资1185.57;
四、补足申请人x年事假工资扣款769.51元(1045.31—275.8=769.51);
五、补足申请人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330元(30元/月*11个月);
六、支付申请人非法扣除工资10952.46(暂计x年度、x年前4月);
七、补足申请人x年终奖5009.4元(参照上一年度年终奖标准)。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自x年9月14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工作期间认真负责,勤勉踏实,但被申请人不能足额发放申请人全部工资,每月均非法扣除申请人工资,尤其是被申请人病假期间不支付工资的规定严重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无奈之下于x年5月23日被迫向被申请人提出离职申请。
综上,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提出仲裁申请,望依法支持申请请求。
此致
苏州市吴江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诉人:,女,x年10月2日出生,住xx市汉阳区号。
第一被诉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诉人: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x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街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6、仲裁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x1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x4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x4年3月和x7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x0年3月19日到期。x2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x7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为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申诉人特依法提出上述仲裁请求,请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裁决。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二〇xx年六月二十四日
申诉人:,男,汉族,x年7月19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xx市武侯区
通讯方式: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市金牛区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
电话:
申请事项 :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x8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x0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x9年2月致x9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x8年2月应聘到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x0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x9年3月被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x9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x0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x0]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x0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x0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 致
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x0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