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新生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卫生室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的
1、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2、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和合作,知道并促进学校和入托机构免疫预防相关工作。
3、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规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二、查验范围、对象及内容
1、查验范围
小学。
2、查验对象
(1)、所有新报名入托、入学儿童。
(2)、各学年期间接受的转托(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3、查验内容
(1)、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
(2)、是否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三、培训宣传
及时参加上级卫生院的培训。培训内容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应当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
四、工作实施
1、接种点要指导小学,在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要求其家长按照要求,提交预防接种证。
2、预防接种证查验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的儿童,确定每名儿童要补证、补种的疫苗以及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对需补证、补种的儿童填写《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并通知家长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的辖区的接种点进行补证、补种;疫苗补种信息要及时上卡上证。
3、确保预防接种各项措施的实施。并及时将补证、补种工作完成数据统计汇总上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在校在园学生计划免疫工作,提高少年儿童疫苗免疫接种率,防止疫苗针对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发生流行,建立入学新生的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1、做好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发现未种、漏种儿童要认真做好登记,并于开学后一周内向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报告未种、漏种儿童名单,配合预防接种门诊督促其监护人及时到指定的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2、查证时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要求完成相应疫苗接种或接种记录不完整、不真实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幼儿应及时将书面补种(补证)通知发放给幼儿家长或监护人,并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带幼儿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或到原接种单位(原发证单位)补证。
3、严把入口关,及时发现漏种幼儿,确保在园幼儿免疫接种率,建立牢固的免疫屏障,切实保证我园幼儿的身体健康将起到积极作用。
4、对于漏种疫苗种类或针次较多,不能及时完成补种的幼儿,应协助接种单位督促家长或监护人尽快完成补种。
5、加强规范化管理和监督检查,促进该制度的不断完善。
我院预防接种门诊在县卫生局的大力支持及在县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已顺利通过验收,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的预防接种工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xx年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湖北省计划免疫程序》及《湖北省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为指导,做好本院的基础免疫及加强免疫工作,继续加强接种门诊的创建和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
二、建卡,建证及"五苗"接种指标
本院所有出生的儿童建卡率要达到100%,建证率在建卡儿童上的基础上达100%。继续保持“五苗”单苗接种率100%,百白破加强完成率95%以上和全程合格接种率95%以上的指标。继续加强乙肝疫苗接种管理,乙肝疫苗的首针及时率达100%,保持乙肝疫苗接种率100%,全程合格接种率95%以上。同时做好流感、水痘、麻腮风、安尔宝、轮状病毒疫苗等二类疫苗的接种工作。
三、强化疫苗管理,保障疫苗质量
我科室在疫苗采购、运输、贮存过程中严格执行《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疫苗的采购统一到县疾控中心,运输,贮存过程严格按照冷链要求进行,做到时时监测,及时记录。按规定做好疫苗的出入库登记,经常检查疫苗有无过期,破损等情况,以确保疫苗的质量。
四、做好安全注射及接种场所消毒
接种过程严格遵守“一人一针一筒一消毒”,真正做到安全注射。及时处理医疗废物,每次接种完成后对一次性注射器进行毁形并送医院回收站统一处理。每次接种前后半小时对接种门诊进行紫外线消毒,以保证接种场所安全。
五、提高流动儿童接种率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流动儿童也随之增加,加强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工作已成为我科室计划免疫工作的重点内容。
六、加强资料管理:
1、接种卡、证:进一步完善卡,证登记,做到卡证吻合,接种卡的填写符合要求且干净整洁,接种时要求做到三卡一证。
2、工作记录本:进一步规范完善工作记录本的填写,要求各表册填写完整,真实,所有表册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且干净整洁。
3、档案管理: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分年度,分类装订和存放,到本年末各村档案管理均应符合要求。
4、报表:不断加强业务指导,各种报表要符合逻辑,并按时上报,做到不迟报,漏报和错报。
一、工作目标
1.为全旗所有城乡0-6岁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的传染病。
2.一是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六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旗疾控中心要定期对防保人员进行考核指导。
二、主要任务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管理。
(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3)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农村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4)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5)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6)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7)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8)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及时诊治,按照“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处置原则”进行处理。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并向所在地的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工作要求
(1)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旗卫生局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2)接种人员要求。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
(3)主动发现预防接种对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积极通过民政、公安部门等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办法,主动发现未建卡建证的儿童。
(4)接种服务。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有条件的机构每周至少开展2次接种服务。
(5)接种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接种期间要及时对每名受种儿童填写《预防接种门诊日志》,必须填写每个栏目。接种完成后要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预防接种门诊每日疫苗接种与乡镇疫苗管理情况汇总表》。
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接种单位要及时登记和转发《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三联单)》。
(6)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要及时录入和上传疫苗、注射器使用和接种等数据。
未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要按月上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
(7)做好疫苗管理,确保国家免疫规划疫苗1个月储存量,同时避免疫苗过期失效,对储存疫苗的冰箱须每日记录2次温度。
(8)所有参与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接受国家免疫规划技术的继续教育。
年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以下简称“预防接种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接种疫苗—保障健康”。为广泛宣传接种疫苗对于预防疾病的重要好处,强调接种疫苗对孩子获得免疫的重要性,号召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预防接种工作,卫生局下发了宣传活动,组织全市开展了宣传活动,并同时开展了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现如下:
一、加强组织,认真安排部署
为了认真做好4。25宣传工作,市疾控中心根据全省通知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状况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4。25预防接种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同时在4月20日召开的全市免疫规划工作会议上再次进行了安排,要求各级于4月25-30日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声势浩大的免疫规划宣传活动。在宣传活动前,市卫生局召开了西峰城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会议,就4。25宣传活动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对各医疗单位开展宣传活动的形式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卫生局、疾控中心对这次宣传活动高度重视,在逐级下发通知的同时,还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制定宣传计划,成立了4·25预防接种宣传周活动督查小组,并用心邀请政府、教育部门、新闻媒体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参与宣传活动。
二、紧扣宣传主题,突出宣传资料
为了防止宣传活动流于形式,市、县及各单位都紧紧围绕“消除麻疹、控制乙肝、你我共参与”的宣传主题,重点宣传了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预防接种知识及预防麻疹、乙肝和季节性高发疾病(如手足口病、风疹、腮腺炎等)的防制知识,鼓励群众自觉参与预防接种活动。一是用心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在县城城区以及各乡镇人口较集中地方利用集日设立咨询点开展咨询活动,各咨询点标志醒目,主题横幅高悬,宣传牌、宣传标语资料丰富,录音、宣传片轮番播放,宣传资料品种多样,吸引了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市、县(区)疾控中心共出动宣传车9辆,在大街小巷进行巡回督导、宣传。全市共设立咨询点63个,悬挂横幅156条,制作宣传牌187个,张贴宣传标语287条,共有286名医务人员参加了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画0余张,宣传单8种100000张、折页5种10000份,受咨询群众35000多人次。4月25日,市直医疗单位在西峰城区东湖公园门前设立了宣传咨询点,开展了大型宣传活动,市疾控中心尚栋仁主任、杭小平副主任参加了现场咨询活动,庆阳电视台对宣传现场进行了跟踪采访,并在省电视台予以报道。各县(区)卫生局长、疾控中心主任都参与了本县(区)的咨询活动。xx县政府分管县长、xx县宣传部部长还参与了本县的
宣传咨询活动。部分县(区)乡镇亲自参与了宣传活动,慰问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各单位大力宣传了预防接种所取得的成就、接种工作者忘我的奉献和典型事迹,激发了基层免疫规划工作者的工作热情,促其更好地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二是开展免疫规划知识讲座。各县(区)疾控人员深入学校、幼儿园开展了卫生知识、免疫规划知识讲座,发放了宣传资料。全市共举办卫生知识讲座56期,理解培训人员累计到达了15000人次。三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各县(区)充分透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市疾控中心在陇东报连续刊登了《致儿童家长的一封信》等知识信息,xx县有线电视台从4月25日起利用一周时刻,在有线电视及广场大屏幕连续播放《农村乙肝防治》vcd光盘以及“消除麻疹,控制乙肝,你我共参与”为主题的宣传字幕。xx县电视台报道及播放扩免知识7次4小时。四是透过制作发放精美适用的礼品进行宣传。为了使这次宣传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xx县疾控中心制作了手提袋、围裙等宣传品,累计发放500多个,深受群众欢迎。五是用心开展查漏补种活动。各县区结合4.25宣传活动,在流动儿童、边远山区、城乡结合部和计划外生育儿童中开展了查漏补种活动。
三、强化宣传督导,注重宣传效果
在宣传活动期间,市疾控中心尚栋仁主任、杭小平副主任分别带队对各县区宣传活动开展状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各县(区)卫生局、疾控中心主要对其辖区内宣传活动进行了全面检查指导,避免了宣传活动流于形式。这次宣传活动时刻长、准备充分、形式多样,到达了预期的宣传效果。透过本次宣传周活动,提高了群众免疫规划知识知晓率和各级政府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社会各界协同参与意识,这必将推动我市免疫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
透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群众对免疫预防知识的了解,更好的参与免疫预防接种活动,为孩子的健康做好保障。
一、20xx年秋季入托、入学查验时间安排:
1、查验工作20xx年9月1日起,9月30日结束,需要查验第十小学校、机关幼儿园、妇联幼儿园、新华幼儿园。
2、9月1至9日:准备阶段。准备、印制、发放查验表册。召开学校、幼托机构查验工作培训会。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宣传。9月10日至20日,预防接种证查验阶段。各幼托机构、学校收集本校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对照印发的免疫程序和应种针次,逐一核对,并按要求填入相应的表册内。同时对无接种证的或未完成疫苗免疫针次的儿童,填写、发放通知单。
3、9月20至30日,统计报表阶段:统计查验结果,汇总、报告统计表。
二、查验工作
我单位配合学校根据下发的查验通知要求,逐一核对每位新生的接种记录并登记造册,再统计本校每位新生各种疫苗接种情况,重点统计各种疫苗已种和本次应种数据,并实施补种。
三、补种(证)工作:
(一)补种原则:按照国家扩大免疫规划规定的程序和疫苗,对漏种的疫苗进行补种。免疫规划规定的疫苗实行免费接种,需自愿接种二类疫苗的,经家长同意后,可自费接种二类疫苗:如流脑4价疫苗,水痘、流感疫苗等。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按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第二针含麻制剂
加强使用麻腮或麻腮风联合疫苗,20xx年以前出生的儿童需自费接种。
6、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
7、特别强调,应加强流脑A+C和白破二联及含麻制剂的补种。
(二)补种对象:玉溪辖区范围内各幼托机构、小学内未完成免疫程序规定针次或无接种证的儿童。
(三)补种时间:9月15日至9月30日。
(四)补种方式: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原则上以定时、定点接种为主。各幼儿园、学校要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提供必要的接种环境,确保查漏补种安全。
(五)补种实施:由我单位对所在辖区的学校及幼托机构实施。
四、补证:
1、原则:在初始建卡建证原接种单位补办卡证
2、接种记录:以原始档案(接种卡)记录为准,无原始记录的,可以家长回忆的做为接种记录,家长不能准确捆接种时间的,识为未种,可以补办空白接种证,再按预约时间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五、
在预防接种证查结束后,完成各种资料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和资料上报工作。做好资料的归档保存备查。
为进一步依法实施新生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加强学校的传染病控制,保护学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教育厅《山东省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从20xx年起,每年秋季入学时,对新入学或转学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按要求及时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与流行。
一、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一)学校必须在秋季入学时依法对新生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在报名须知上要求新生监护人提供新生的预防接种证接受查验,以办理入学手续。新生接种证遗失的,请其到区卫生院防保站补办接种证后才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二)学校须在学生入学时按要求查验预防接种证,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江西省入学、入托儿童免疫状况登记表一览表》,将学生免疫状况填写入一览表相应栏目,查对各疫苗免疫剂次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判断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对已全程完成接种的学生将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归入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三)学校发现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新生,应将其接种信息填入《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儿童登记表》,其中一份于30日内送达区卫生院,同时填写《补种通知书》,并督促监护人携带学生持通知书到区卫生院进行补种。在学生补种或补证后复验。
二、职责分工
(一)学校凭预防接种证入学工作列入评估考核内容并开展定期检查。协助区卫生院落实有关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学校查验接种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学校补种学生较多时,容许接种单位进入学校开设临时接种点(利用空闲教室)。
(二)学校负责漏种学生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未接种同学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检查。配合教育局对学生开展查验工作督导检查。
(三)学校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具体实施,将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常规业务工作范围,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检查,指定专人负责查验接种证工作。负责健立学生预防接种证档案并纳入学籍管理。查验完毕《预防接种证》应交还学生监护人保存。
一、认真向单位领导汇报,取得领导重视,合理安排接种人员和补证补种时间,并会同当地有关学校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做好春季和秋季中学生接种证查验工作。
二、主动与小学、幼儿园等联系,协调与学校查验接种证有关工作,掌握本校内中学生摸底资料。对学校校医(保健老师)和班主任进行培训,指导如何填写幼儿免疫状况登记表,如何判断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并与学校约定补证补种时间。
三、对初中学生进行巡回督导,指导、协助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并掌握相关接种信息。
四、合理安排时间对需要补种的学生进行预防接种,接种前安排好接种人员、接种器械、接种场地、接种资料表册的准备、疫苗的领取等。
五、补证补种前认真进行卡证核对,以杜绝重复接种等差错发生;仔细询问学生的健康状况,告知有关事项,进行预检并认真填写《查验接种证告家长书》。
六、补办接种证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分别补办《接种证》和复制接种卡,将补卡证情况登记入《岢岚县查验接种证补证补种情况登记表》
七、补种时要严格按照疫苗的免疫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将补种情况登记入《岢岚县入学学生补证补种登记表》。
八、补证,补种结束后及时上报各统计报表。
20xx县年免疫规划工作以“规范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巩固维持无脊灰区成果、实施消除麻疹、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完成免疫规划职能考核和工作指标”为重点,以“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各级免疫规划工作程序和管理,保证全县免疫规划工作继续稳定发展。
一、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
(一)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
根据《xx省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各级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制定我县《预防接种规范管理评审方案》,对全县各乡镇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评审活动。
(二)加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管理,提高免疫接种服务质量
继续保持并提高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的接种率。20xx年全县每个接种点必须保证12次以上的冷链运转工作,确保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免疫接种服务。
(三)开展补充免疫活动
根据省疾控中心要求在我县在4月和12月开展含麻疹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四)继续开展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化建设和分析利用
根据各乡镇免疫服务半径,推进新建接种门诊和平台建设,规范本地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录入和备份,全县各乡镇接种门诊做到每日上传共享,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平台分析利用。
(五)规范疫苗管理,做好20xx年生物制品分发及20xx年度生物制品的预算
做好20xx年度生物制品的预算。保证县、乡在符合冷链运输要求的条件下,及时为各乡镇卫生院下发免疫规划相关疫苗。各乡镇卫生院要按规范要求及时做好疫苗接收和验货,及时通过《儿童免疫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数量,并按照规定要求向我中心计划免疫规划所反馈疫苗接收信息。
(六)加强流动儿童免疫接种工作管理
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所有接种单位要主动掌握责任区内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对主动搜索到的适龄流动儿童,要及时登记,建立接种卡、证,实行流动儿童接种卡的单独管理,并及时按照《规范》中补种的原则及时接种。各乡镇要对流入和流出的儿童进行常规报告(月报表),摸清底子,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进行免疫接种数据报告。
(七)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及漏种儿童的补种工作
按照《xx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省卫生厅教育厅联合发文(陕卫疾发〔20xx〕195号)),做好20xx年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我中心定期对各接种点培训,并敦促各接种点做好与辖区学校的接洽工作。查验结束我中心对该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对春季入托新生和转学儿童做好接种证查验和查漏补种工作。
各乡镇卫生院于10月15日前上报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工作情况。
(八)开展AEFI监测和报告,妥善处理异常反应
严格按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方案》要求,对出现的AEFI立即报告并开展调查和诊断处理。健全AEFI病例监测与报告系统,完善县、乡级AEFI监测系统。县级疾控中心对乡级和医疗机构报告的AEFI开展个案调查,并及时通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告,做出诊断后要及时对网报资料进行修订和完善。日审核AEFI监测数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信息实行日审核,一般反应县级审核即为终审,其它疑似异常反应需逐级审核。各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报告。
二、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
加强AFP病例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工作,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工作。提高我县AFP病例监测系统工作质量,确保各项监测指标达到WHO要求。县级疾控机构接到AFP病例报告后,应在48小时内对病例开展个案调查,病例麻痹出现后14天内采集双份大便标本,两份标本采集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标本采集后要在7天内送达省级脊灰实验室进行检测。AFP病例发生60天后,要对所报告的AFP病例进行随访,随访表要在麻痹发生后75天内进行网络直报。发现调查处理本辖区高危AFP病例并及时上报。县级疾控机构每旬对辖区内AFP主动监测医院开展主动搜索,主动搜索结果逐级上报。
免疫规划是具有长期性、艰巨性、科学性的一项工作,是预防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落实预防接种工作计划《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规范等,以达到控制消除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工作指标
1、建卡、建证率:以乡为单位12月龄儿童建卡、建证率均要求达98%以上,包括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儿童。
2、“五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12月龄儿童“五苗”单苗、全程接种率达95%以上。
3、乙肝疫苗接种及时率:确保首针24小时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
4、疫苗相应传染病发病率:“脊灰”、白喉、百日咳、乙脑、流脑城区不发病,麻疹发病率城区小于1/100万。
5、继续推进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系统建设,20xx年以后出生儿童接种个案信息录入上传率达100%。
6、报表及时率、准确率:各种报表应按上级规定时间内准确、及时上报,及时率、准确率达100%。
7、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95%以上。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对策与措施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免疫规划工作,控制和消除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我区人民身体健康。
一、加强基层预防保健队伍建设:利用各级政府加大对公共卫生投入契机,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及区卫生局构建“幸福鼓楼、健康同行”计划要求加强基层预防保健队伍建设。至少举办一期业务学习班,同时通过不定期的防保人员工作例会,以不断提高基层防疫人员的业务理论水平,提高免疫规划工作能力与工作质量。
二、免疫规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保持现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高水平接种。不断健全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保证周六在内至少三天的接种日。不断提高接种质量和接种率,确保安全注射及疫苗效价。
三、按要求结合社区考核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区免疫规划工作检查,主要考核儿童建证、建卡率、单苗及全程接种率、疫苗接种质量、冷链管理情况及免疫规划有关资料整理、收集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开展各种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降低我区各种传染病发病率。同时针对不同传染病流行季节、易感人群开展各类疫苗接种工作,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完成一类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
五、做好各种疫苗供应管理工作,规范供应渠道。完善领发苗登记制度,保证冷链正常运转,确保疫苗效价,做到有效接种,做好生物制品的计划、订购、冷藏、分配和统计汇总工作。我区现有冷链设备大部分已更新,今后做好冷链设备维护工作并加强冷链管理,尤其疫苗运输过程中的冷链。
六、开展人群抗体水平及免疫成功率检测。为了解辖区1-15周岁儿童接种疫苗后免疫状况,评估适龄儿童接种疫苗后的免疫水平,根据“知情同意、自愿检测”的原则动员适龄儿童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了解适龄儿童接种疫苗后的免疫状况,评价免疫预防接种质量和水平,为制定科学的免疫预防策略和提供依据。按照相关要求为检测结果阴性的儿童及时进行补种。
七、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利用4月25日免疫规划宣传日等契机,大张旗鼓对辖区居民进行免疫规划相关知识宣传,提高群众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扭转从“要我接种”变成“我要接种”的局面。
八、认真执行《福建省流动人口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办法》,落实入托入学儿童查验证制度,加大宣传,最大限度争取家长配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儿童出入的信息交流,开展对特殊儿童的主动搜索,不断提高流动儿童接种率。
九、加强对各设有产科的医疗机构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接种首针乙肝疫苗工作督导落实,提高乙肝疫苗首针接种及时率。
十、认真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免疫规划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科学性工作,必须继续依靠各级政府、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广大群众的参与以及通过全体预防保健人员共同努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规范免疫规划工作资料收集,提高预防接种质量,使我区免疫规划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保障儿童健康。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指标要求
1、常规免疫:根据上级要求,专用乙肝,卡介苗,糖丸,百白破,麻疹疫苗,麻风,麻腮,麻腮风,乙脑,A群流脑,A+C群流脑,甲肝等疫苗在规定的时间内为全部免费疫苗。我镇每月的16至19日为接种时间,各村防疫员必须提前―天到防保所转抄当月应种儿童名单,以便进行通知。
2、乙肝疫苗的管理及接种实施:接种室要建立乙肝疫苗、注射器的专帐登记和使用核销制度,使用的数量与接种人次数相吻合,严格执行安全注射管理制度,统一回收、处理使用过的注射器材,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转录其他单位转移来的《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的接种信息;各村卫生室防疫员要及时掌握本村新出生儿童信息,通知并动员新出生儿童家长在24小时内到赵庄镇预防接种门诊接种乙肝疫苗,以提高首针接种及时率。
3、主动与教育部门协调搞好各小学新入学儿童查验接种证及补种、补证工作,首针补种、补证率≥100%;全程接种率≥95%。
4、卡证管理:1岁以下儿童建卡率≥90%,(本地户口儿童出生后1月内;居住满个3月以上的流动儿童完成建卡建证,卡证吻合率95%,逐月依次填写登记,卡面保持清晰,项目填写完整,正卡由防保所统一保管,副卡由各行政村卫生室登记保存,各村副卡、接种证必须与正卡吻合;接种证的发放作好发放登记。各行政村卫生室防疫员要在月末上交本月本村儿童出生名单,及时上报月龄报表,并及时从正卡转录本村本月儿童接种信息到副卡上。
5、加强流动人口儿童、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3岁以下流动儿童建卡率≥90%,五苗单苗接种率≥95%,各村卫生室每年开展2次流动儿童调查及查漏补种活动,开展一次流动人口集聚地儿童接种抽样调查,做好外来流动人口、超生儿童的登记管理、上报和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