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及其它:
酚醛板按样品收货,整板在自然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参照所提供的酚醛板使用说明资料使用,产品合格率为95%)若出现质量问题如大面积开胶起层包调包换。
二、乙方供应产品或原材料必须满足:
1、达到陕西省相应的质检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所需要的规格品牌商标(产地)和数量及时供应;
3、有产品合格或相关文件。
三、供货时间、运输
1、甲方应提前二天将供货计划告知乙方,乙方得到计划后应在甲方计划二天内供货。
2、由乙方负责货物的装车运输,并运至指定地点:到工地由甲方负责卸货。
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甲方及时派收货员刘青对货物的数量进行验收,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依据。
(结算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
)
四、货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计算货款方式及付款约定:货到工地一个月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此次货款。
五、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1%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4、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以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
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款结清后此合同终止。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湖大琴园小区四标段12,13号楼外墙保温隔热材料的供应,为切实维护双方利益,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材料名称及单价
1,材料名称及单价:玻化微珠按________元/吨,抗裂砂浆按________元/吨,胶粉按________元/吨,界面剂________元/吨提供给甲方。
2,供应材料必须提前提供材料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相关合格的送检样品。等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
二,产品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三,甲方以电话或者其它方式提前二天通知乙方,乙方按给定时间及时将合格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过甲方材料员验收合格签字认可方视为货物送到。
四,付款方式
外墙保温材料进场后,保温工程完成至50%以上,甲方支付认可的材料款的50%货款,在整体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才支付剩余签字认可的材料货款。
五,责任与义务
甲方:
严格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材料款,如果材料款不能按时间支付,乙方有权在一个月后协商停止供货,直到款项达到合同金额为止。
乙方:
1, 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和图纸要求及时提供合格的材料。确保甲方施工进度的正常进行。否则按货款的50%处罚。并且甲方有权更换供货商。
2,严格按照约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指导施工,配合甲方及监理严格检查验收每道工序,确保工程质量,如果有不合格产品属乙方负责。
3,全面负责保温方案的专家论证在15天内通告,如果因此影响工程进度,乙方负责一切停工所产生的损失。
4,负责甲方保温专项检测一次通告,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受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不能按时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若乙方未能提供正规合格的材料,导致工程停工,或者延误工程竣工,或者工程停工窝工返工等一切损失(含材料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争议处理
如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武汉市经济合同管理部门或者合同执行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买方建设或经营等需要,向卖方购买建筑装修材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产品名称:室内外装修材料。
第二条: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第三条:买方保证年购货量不低于__________万元。
提货方式:买方到卖方营业地自提,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买方在收到货物时应即时验收,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应三天内提出书面议异,超出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议异的,视为交付符合约定。
第五条:付款方式: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壹拾万元的定金(所交定金可在履行合同中抵偿价款):在提(收)货物后7天内支付全部货款。
第六条:质量保证:
(一)卖方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产品的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由于产品本身出现的质量问题,卖方无条件更换或进行维修。
(二)由于买方或其他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的,由买方自行负责。
(三)卖方应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给买方。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若买方在约定的提(收)货期限内不及时提取货物或拒收符收约定的标的物,由买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价格升降责任。
(二)延期付款:买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如买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即时支付价款,则由买方向卖方支付所欠款项20%的违约金,给卖方造成其它损失的仍需赔偿。
(三)任何一方违约导致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败诉方还需承担实现合同目的产生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交通、住宿费用、诉讼费及律师代理费用等。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各方签名盖章: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