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
委托代理人 ,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本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及到期未归还借款的利息人民币
2、判令本次诉讼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2月原告个人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给xx公司,约定还款期限为 年 月 日,利息按 计算。由于xx公司到期无力还款,该公司股东、于20xx年6月27日在责任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原告借给xx公司的借款由被告、分两次偿还,还款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还款人民币75000.00元,20xx年6月30日还款人民币75000.00元,被告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有见证人 和 见证。
现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届止,被告并未向原告支付所述借款,原告多次催收讨要无果,现原告代文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诉至贵院,请求贵院支持为盼。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7月4日
附:
1、起诉状副本3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贵阳鑫富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复印件1份;
4、被告出具的《还款》复印件1份。
原告:许,男,19xx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在家务农,中专文化,家住xx省xx县xx镇坝28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37。 被告:王,男,苗族,经商,家住xx街x号x栋x单元401室,联系电话:手机158。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还清所欠债务共计壹万柒千柒佰元整。
二、在多次讨要债务未果的情况下产生的交通费与误工费一千二百元。
三、案件的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被告与其二媳妇王到我家购买地瓜种子950斤,折合人民币17700元,买完种子以后并没有当时付清买种的款项款,打下欠条一封于20xx年清明付清。事后我去讨要这笔款项时被告多次推脱,并在欠条上修改还款日期,一直没有还款。由于被告多次不遵守承诺,特向黄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还清所欠债务共计壹万柒千柒佰元整,案件的受理费用由被告承担。
证据和证据来源
一、 购买种子时所写欠条一张。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月x日
原告: ,男, 年1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 被告: ,男, 年1月出生,住址: ,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78470元;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61200元;
2.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委托律师的委托费用3000由被告承担;
3.本案所产生的一切其他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5月14日被告共同向原告借款120xx0元整。双方约定被告应于20xx年6月14日下午银行下班前一个小时将借款还清给原告,超过银行下班时间另加100元交通费;上述借款为有息借款,利息自被告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每月按3%的标准计算。
双方约定该项借款期限届满,被告未能及时归还原告的,视为被告违约,被告每逾期一日应赔偿原告200元。被告同时将其名下合法资产交给原告做债务清偿,并无条件配合原告办理拍卖、变更、银行抵押等相关手续。同时原告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法院诉讼费、执行费、聘请律师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被告于20xx年10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归还原告60000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
据此,原告请求两被告归还本金60000元,另加计利息18470元,违约金61200元,委托律师费3000元。各项共计人民币142670元。
根据双方《借款协议》约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权利。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