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鉴于甲方是_____技术的专利持有者;
鉴于甲方有权,并且也同意将_____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制造权和产品的销售权授权乙方;
鉴于乙方希望利用甲方的专利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
根据以上事实,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专利技术授权许可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_
一、“专利技术”是指本合同附件一(略)中所列的技术,该技术已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获得了专利权,其专利编号为____。
二、“合同产品”是指合同附件二(略)中所列的产品。
三、“合同工厂”是指生产合同产品的工厂,该工厂在_____省_____市,名叫_____工厂。
四、“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费,外购件等费用后的余额。
五、“专利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关资料。
六、“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双方有关当局的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条 合同范围_
一、乙方同意从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的权利。
二、甲方授予乙方在中国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的许可权,这种权利是非独占性的,是不可转让的权利。
三、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合同产品的专利资料,包括专利的名称、内容、申请情况和专利编号等。
四、在合同的执行中,如果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技术服务或一部分生产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时,甲方有义务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乙方提供,届时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wWw.WeNaNDAQUAn.COm 整理发布 )
五、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在合同产品上可以采用双方的联合商标,或者标明“根据甲方的许可制造”的字样。
第三条 合同价格_
一、按照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和范围,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计算价格,计价的货币为____。
二、本合同提成费的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个月开始,按日历年度计算,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为提成费的结算日。
三、提成费按当年度合同产品销售后的净销售价格计算,提成率为_____%,合同产品未销售出去的不应计算提成费。
四、在提成费结算日后_____天之内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甲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销售数量、净销售额和应支付的提成费,净销售额和提成费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五、甲方如需查核乙方的帐目时,应在接到乙方根据本条第四款规定开出的书面通知后_____天之内通知乙方,具体的查帐内容和程序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第四条 支付条件
一、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提成费,乙方将通知__银行(此处为乙方的业务银行)和_____银行(此处为甲方的业务银行)支付给甲方,支付中使用的货币为____。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按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发出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开具有关的单据,乙方在收到甲方出具的下列单据后_____天内,经审核无误,即支付提成费给甲方:提成费计算单一式_____份;商业发票一式_____份;即期汇票一式_____份。
三、按本合同规定,甲方应支付的预提税和需要向乙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乙方有权从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资料的交付和改进_
一、甲方应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专利资料的名称、内容,以及甲方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有关情况。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合同产品涉及的技术如有改进和发展,应相互将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供给对方使用。
三、改进和发展的技术,其所有权属于改进和发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这些技术资料去申请专利或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 侵权和保证
一、甲方保证是本合同一切专利技术和专利资料的合法持有者,并有权向乙方转让,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时,则由甲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二、甲方保证本合同中涉及的专利在合同执行期间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专利提前失效时,甲方应将专利失效后乙方支付的费用偿还给乙方,并按_____%的年利率加计利息,与本金一起偿付给乙方。
三、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根据中国专利局的有关规定按时缴纳专利费用,以维持专利的有效性。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本合同涉及的专利的法律性质发生了变化,甲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然后双方再协商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第七条 税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乙方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其现行税法征收甲方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保密责任
一方对因专利技术授权许可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其它各方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进行赔偿;但遭受损失方必须提供相关损失的证明,且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生效条件
一、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二、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约因
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为甲方,与_________有限公司,遵照_________法律注册的_________公司(简称_________),地址_________为乙方。甲方和乙方(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家合作经营企业(简称合营企业)。
合营公司的宗旨系引进专利,按专利提供技术决议进行合作生产。甲方提供生产厂房及所需设备,乙方提供专利技术。双方按本合同附件列明的项目投入。
合营公司由甲方独自经营管理,乙方承包使用技术的全过程,保证其产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乙方提供的专利技术按本合同第五条款规定,以提成费的办法作为补偿。
第二条定义
本合同及附件中所引用的技术名词分别阐述,其意义明确如下:
2.1“产品”系指合同附件所列的产品。
2.2“专利”系指经登记获有专利权的和经登记获有实用型专利权
②的及本合同附件所列明的须经申请的专利技术。
2.3“技术”系指为满足生产、使用、保养及销售该产品所需的技术并为乙方目前所持有的或将能获得的并有权向第三者公开的技术数据、配方、生产程序、图纸、、手续目录及信息等。
2.4“商标”系指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商标为准。
2.5“技术协助”_________按本合同规定乙方每年派出三名生产和发展该产品的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生产部门指导生产,逗留期限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该专家薪傣及行为表现返差旅费由乙方承担,在中国逗留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由合营公司负担。
应合营公司的要求,乙方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时间内派出三名技术专家至合营公司就有关生产、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等方面提供更有效的技术协助。合营公司应支付专家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的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等费用。
2.6“技术信息互换”___________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将已改进的技术通知合营公司。合营公司在使用技术中作改进时,应通知乙方。经改进的技术,其所有权属改进的一方并受本合同载明的保密条款所约束。
2.7乙方保证:按双方议定时间提供的技术信息应是准确的、完整的、清晰的,并且由乙方提供的实用技术是最先进的;合营公司按乙方的要求,在正确的应用其技术的状况下,合营公司的产品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第三条专利和商标的使用
3.1按合同的规定生产、使用和销售该产品外,不经乙方同意,合营公司不得使用其专利、商标和技术。
3.2事先未得到书面同意,合营公司不得对所生产的产品进行修改。合营公司生产的产品与乙方生产的产品质量应相同。乙方有权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确保合营公司的产品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
3.3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向合营公司提供的使用技术系在中国境内生产及销售其产品,并按合同规定亦向乙方提供在国际市场中销售的产品。
3.4合营公司应乙方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于适当的时候在_________以乙方的名义申请、登记、注册其提供的技术,使乙方获知得其技术专利及专利权。
3.5合营公司按照双方的协定,在销售产品上须标志商标时,并标明该产品是按乙方的许可证制造。
3.6合营公司出售的全部产品所使用的名称和标志均载明于附件。经乙方同意后合营公司可使用其他名称和商标在中国市场上销售。
第四条第三方伪造及侵犯
合营公司若发现有任何造或侵犯专利或商标时,应立即通知乙方。虽然,仅乙方独家持有对其伪造产品或失常的使用产品、侵犯专利或商标时采取追究或多次诉讼或采取其他行动的权利,但乙方对合营公司就上述有关情况提出的各种建议应给予适当的考虑。为此,乙方可用合营公司的名义作原告人或双方联合作原告人,合营公司对此不应无理由的予以拒绝,但须先取得合营公司的专题书面批准。
第五条提成费
5.1在合同期限内经营公司须向乙方为合营公司提代的技术及协助给予补偿费。
5.2根据合同及附件的生效之日起一百八十(180)天内合营公司应支付售出该产品的总净额_________%的提成费。其提成费应根据该产品的净售价计算。
5.3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提成费应从得到该项技术之日起执行_________年,以后,每年递减_________。
5.4合营公司在保持完整、正确的记录,便于确定向乙方支付的款额,乙方可派会计师代表乙方审查其记录,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于合同期限内每年每季度后六十(60)天内向乙方提供季度的销售报告。销售报告应列明上一个季度内出售产品数量的净售价并附上应支付的款额数字。销售报告应由合营公司主管财务者签署。
5.5合营公司根据合同及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将所得款额以美元按时汇至乙方。
第六条技术培训
6.1按合营公司的合同,乙方应向公司提供技术培训,为提高公司雇员的技术水平。
6.2乙方同意向合营公司选拔的雇员按下述技术范围提供培训_________产品的制造、发展、销售和使用;_________加工生产及有关工厂实习;培训其他有关的技术待合营公司与乙方协商而定。
6.3乙方不提供与制造、销售或维修保养该产品无直接关系的任何事宜的培训,亦不提供乙方对第三方承担有保密义务项目的培训。
6.4培训人数和内容、地点、期限及其他有关培训事宜由合营公司与乙方商定。
6.5合营公司若需要求乙方派遣指导人员、技术专家及有关管理人员至中国对中方人员进行培训,合营公司应支付聘请人员从受雇地至合营公司的全部差旅费及在中国期间有住宿、膳食及生活津贴费用。
6.6按本合同规定,合营公司属下的雇员凡参加并完成由乙方提供的培训计划者,自培训完结后1年内,不得向合营公司提出辞职。
第七条优先条款
7.1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要的材料设备、配件等在价格、供货时间和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购买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的产品。
7.2合营期间合营公司所需的各项服务,在费用、时间和服务质量同等的条件下,必须优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单位签订承包和技术服务合同。
7.3在费用、时间和质量方面同等的条件下,合营公司必须优先购买和采用由甲、乙任何一方直接签订承包合同的一方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第八条保密
合营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合同期内由乙方提供的技术系属秘密。合营公司及全体雇员和工作人员应按合同列明的目的而使用其技术。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者公开或透露此技术。自签署合同至终止合同,该项技术的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九条合营期限
9.1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是以合营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_____年。
9.2当合作经营期限届满前六(6)个月,除双方同意终止外,合营公司的合作经营期限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继续作为期二(2)年的延长,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9.3在未得到乙方事先专题书面的同意,合营公司或甲方应保证将全部技术和其他权利退还给乙方,且在将来任何时候无权继续使用与本合同有关的专利、商标或技术。
第十条仲裁
10.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各方主管部门以互相依赖的精神予以解决。若于三十(30)天内双方主管部门不能解决时,双方可推荐第三方予以调解。
10.2若于三十(30)天内调解不能解决时,甲方与乙方同意将争执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暂行规定予以仲裁。
10.3若对本合同的有效性、解释或强制执行等发生争执时,仲裁员应根据合同条款及国际商业惯例予以有效的解决。
10.4在发生争执,并将争执提交仲裁过程中,除所争执并提交仲裁的争执者外,双方都应按本合同的规定,继续执行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
10.5仲裁的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或仲裁机构裁决。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双方遇有无法控制的事件或情况应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限于火灾、风灾、水灾、地震、爆炸、战争、叛乱、躁动、传染病及瘟疫。若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导致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应将履行合同的时间延长,延长至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误的时间相等。
11.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用电报或电传将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于十五(15)天内用航空挂号信将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寄给另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误时间超过六十(6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一步解决履行合同事宜。
第十二条合同文字和工作语言
12.1本合同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合营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书就,两种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同意用英语和汉语为工作语言。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书的标题,仅为醒目参考用,不影响本合同的意义和解释。
13.2合同的中、英文本各一(1)式四(4)份,每种文本双方各持二(2)份。
13.3甲、乙方及合营公司之间的通讯来往均以中、英文为准。
13.4按本合同规定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通讯,应以书面文字为准并按对方的地址寄出后七(7)天,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转让专利技术合同简版格式
甲方(让与人):________研究所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研制的__________________的技术成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1、转让标的及状况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甲方研制的__________________取得的技术成果;
该标的的状况,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甲方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批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让与该技术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权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区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3、甲方得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有效且能达到约定的目标。
4、乙方受让后,有权以乙方的名义(如有需要则以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证书等相关批文,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不得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与__________________有关的技术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可靠性。
6、甲方如在让与后对__________________有后续改进的,则甲方承诺该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将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7、乙方在受让该技术成果后,即取得了专利申请权。
8、技术转让费为___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__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9、在本合同签订___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将所有与__________________有关的资料全部交给乙方,并协助甲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新药证书。
10、如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或其他部门申报的,甲方对于申报审批后取得的结果(包括但并不限于新药证书)无任何权利,包括但并不限于委托加工、转让、生产经营及专利申请等。
11、乙方在受让该技术后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国家药监局批文的,则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转让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1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13、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