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乙方促成交易的,甲方应按订单总金额的10%支付报酬,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未促成交易成功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3.2甲方需在乙方进行品牌订货服务前支付元人民币做为诚意金,如果双方交易成功且甲方按时支付报酬,诚意金将会从报酬里扣除该金额。如甲方爽约,乙方有权将该款项作为违约赔偿,不再退还给甲方。甲方爽约的情形包括:
3.2.1在品牌方提供产品清单后并未下单;
3.2.2经乙方沟以顾问的形式与意向品牌方沟通后不下订单;
3.2.3订单量不足品牌方要求的起订量的。
3.3甲方确认品牌方的订货产品后,需要把订单回传乙方,经品牌方确认后,按照货物的性质进行如下支付:
3.3.1货物是现货的:经品牌方确认后,甲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同时支付订单相对应的总货款的%及100%报酬至乙方指定账户。
3.3.2货物是期货的:经品牌方确认后,甲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同时支付订单相对应的总货款的%及100%报酬至乙方指定账户,收到发货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支付尾款,总货款付清后,乙方安排货代公司提货。
3.4如甲方有对订单金额有异议,应在受到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否则视为没有异议。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尾款,品牌方及乙方将视该行为为违约,之前支付的货款及报酬皆不退还。
如甲方需要乙方协助支付订单货款,需额外承担因国际汇率产生的差价以及付款产生的手续费用。
3.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8.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电脑及
相关设备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租赁乙方电脑整机及相关设备,设备清单及配置见下表:
1设备名称品牌型号规格
速龙5000+双核24
主板华硕2--可上4核大板
显示器冠捷913液晶19寸宽
显卡小影霸960031显存
内存威刚万紫千红28001
硬盘西数80串口7200转
光驱三星16-24
键盘鼠貂王帝胜520帝胜520防水键套
机箱金河田81978197驺风系列
电源航嘉冷静王钻石版额定320峰值350
2数量__台
二、甲方所需要的服务及费用:
1甲方按(每台电脑每天)(每月电脑实际使用天数)付费。
2乙方按每台电脑__元(每天每月)收费。
三、起租时间:__年__月__日退租时间:__年__月__
押金合计(人民币大写):
四、付款方式:___个月(年)一结租赁电脑台数__台
五、甲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所租赁设备的使用权并享受相应的服务;租赁期届满并完好归还
所租设备时,有权收回支付给乙方的押金。
六、甲方对所租赁设备(含封条)应保持完好,租赁期届满及时归还。
七、乙方享有所租赁设备的所有权,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回设备。
八、违约处理:
1、如甲方未能及时支付租金及押金,甲方每天应按应付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乙方未能及时将押金退还甲方,乙方每天应按押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提供的服务与协议不相符,甲方有权提前退还设备,乙方应退还剩余的租金
及设备押金。
3、因自然折旧造成的设备硬件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因甲方人为原因如私自拆卸、带
电插拔、超频使用、机械损伤、进水、电压不稳等造成的设备硬件故障或设备及部件
遗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市价赔偿或者要求甲方更换全新的相同规格型号的部件。
九、如设备品种及数量较多时,另备有《租赁设备签收清单》。
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其它:
1、本合同租赁期满时,如甲方需要继续使用租赁设备,可与乙方协商,办理续租手续;
如果甲方到期未归还设备,也未办理续租手序则视为甲方续租设备,租金按本合同
约定单价按天计费,乙方可随时要求甲方支付租金,也可随时收回设备。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持正本壹份,乙方持正、副本各壹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5.1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5.2双方承诺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无论何种原因)之后仍需履行。
6.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6.1.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6.1.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6.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6.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6.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1.1委托事项
1.1.1甲方根据自己的需求向乙方提出订购意向品牌需求,包括时尚品牌的顾问及咨询、订货协助(提供采购渠道、协助汇款、协调物流、协助翻译等),如甲方需乙方提供额外的服务项目,应另外支付该项目所产生的费用。
1.1.2乙方经甲方同意确认所有合作条款无误后以买手顾问的形式向品牌方提出咨询及订货申请。
1.2订货要求
双方约定:经品牌方确认订货申请后,甲方确认品牌方的订货要求(起订量、折扣、出货时间、付款方式)后,乙方提供品牌方的订货清单给甲方选品订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