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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会议纪要格式范文

2024-04-21 13:16:49互联网范文大全

安全文明施工会议纪要格式范文 篇1

XX年1月28日下午,宋强副局长主持召开了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各市、区建设局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建管股长、监督站长;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长;市造价站、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相关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了XX年第一季度全省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

XX年,全省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主要表现在“两个同比下降”:一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基本持平,略有下降。二是大部分地区建筑施工伤亡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同比下降。但我省施工事故死亡人数在全国各省市中仍排在前三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二、会议要求,各地要抓紧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抓紧制订XX年安全工作规划、计划。各地要主动想办法把工作做在前面,争取早计划、早准备,确保我市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继续保持总体稳定。

2、做好迎接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考核的准备。今年,省建设厅将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考核,各地可自行组织预考,加强监督队伍建设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同时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

3、继续抓好“平安卡”制度的落实工作。目前,我市建筑工人“平安卡”持证率在40%左右,一是要抓紧推进我市建筑工人“平安卡”持证率的提高,二是要使“平安卡”管理人性化。

4、要进一步提升《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各地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的企业和个人坚决扣分。

5、要继续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意识。

6、要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提高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

三、会议强调,各地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特别是近期受低温雨雾天气影响,要引起高度重视,确保全国“两会”期间不出安全事故;要保持清醒头脑,提高对“安全隐患”概念的认识,要由过去只重“物”的管理,转化为既重“物”的管理更要重“人”的管理,因为“人”的管理上出现了“安全隐患”更可怕;要认真总结XX年的安全监管工作,总结经验和教训,为XX年的建筑安全监管工作打下理论基础。

参加会议人员:江门市安监局张永乐,江门市建设局宋强、戚荣沾、何明、陈光元、邱柏荣、黄怀信、华有坤、鲁文斌、刘广胜、陈王弟、赵剑波,蓬江区建设局梁宇、梁丽茹,江海区建设局许永安、姚俊成,新会区建设局陈文杰、刘振宁,鹤山市建设局李永灿、杨日华,开平市建设局甄朝阳、余润相、吴明钦,台山市建设局刘文、杨锦湖,恩平市建设局吴凌燕、张添荣,市造价站、建筑业协会刘万宝、陈益民、陈来兴。

安全文明施工会议纪要格式范文 篇2

会议时间:20xx-8-31

会议地点:汉阳建管站安全科

会议内容:为落实好安全文明、消防安全施工要求。我安全科将于9月1日起对区内所有工地进行安全文明、消防安全进行大检查,市安全站将于9月10日左右进行复查。望各施工单位以《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工地实际做好整改!主要内容如下:

1、 施工用电实行“三相五线制”用电设备可靠接地,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做到配电箱上琐,电工持证操作。

2、 各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具体为:电工至少2人,塔吊至少1人,架子工至少3人。对有或没有证件的特种工各施工单位如实在9月3日前填报到我安全科(表格附后),没有证件的到我安全科进行培训(400元/人),培训合格后颁发1、技能操作证 2、特种工作业证。如果我安全科在以后检查过程中发现证件不合格或没证的将依法进行处罚,每次至少1000元。

3、 各施工通道必须保持畅通,各洞口、临边按要求做好防护。各材料堆放整齐,各施工标志牌按要求悬挂。

4、 各种消防安全制度必须齐全,消防措施做到位,灭火器材要按要求配置,摆放。消防安全教育要落实到每名施工人员。

安全文明施工会议纪要格式范文 篇3

根据不少地区的普遍反映和监理企业的强烈要求,20xx年7月7日至8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与江苏省建设监理协会在江苏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理论研讨会,这次会议得到了有关政府部门的关心和指导,得到了各监理协会和广大监理企业的大力支持,共收到百余篇论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王树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学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建设咨询监理处处长江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施工安全监管处副处长王天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林之毅出席会议并讲话。出席会议的还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协会的领导。参加会议的代表,有来自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建设监理协会、10多个有关专业部门建设监理协会(分会、专业委员会)、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各分会以及监理企业202人。由于会议议程安排紧张,与会人员强烈要求晚上加班交流讨论。与会人员热情之高、探讨之认真,是多年来少有的局面。同时也表明,监理行业对“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 问题高度重视,研究该问题是众望所归。会议纪要如下:

一、提高了认识,增强了信心

王树平副司长在讲话中,既肯定了监理为施工安全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又指出,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修改、完善相关法规。他更希望大家继续为提高施工安全水平不懈努力。

江华处长不仅肯定了监理对提高施工安全生产做出的成就,还通报了全国监理行业的发展状况。她要求大家,在做好监理工作的同时,继续关注有关法规建设,继续为提高施工生产安全水平做出贡献。

林之毅副会长指出,近年来由于监理责任界定不清,安全责任被无限扩大,有关部门对监理处罚不当或处罚过重的案例日益增多,一些监理人员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而锒铛入狱。低收益、高风险,使业内一些优秀人才流失,严重影响了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所以说,召开这次研讨会很必要,并希望大家积极建言献策,为推进建设监理事业发展贡献聪明才智。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主任刘廷彦代表会议主办单位,对会议作了小结(以上领导讲话摘要另行印发)。

研讨会期间,同志们从不同的角度,总结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的现状;从法理层面对该问题作了深入的剖析;从制度上探讨了改进方略和办法。通过研讨,进一步提高了关于监理对施工安全监管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明辨了相关的工程监理责任体系;同时,进一步坚定了继续搞好工程监理的信心。可以说,这次研讨会,是一次理论联系实际的有益探索。

二、监理为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众所周知,自从我国创建工程建设监理制以来,监理企业在“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过程中,客观上促进了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尤其是,在质量控制管理中,完善、强化了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地减少了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事故。20xx年,国务院颁发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以后,监理企业无不投入大批力量,广大监理工作者更是尽心尽力,协助搞好施工生产安全工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这些成效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直接成效,即减少了事故。如地处祖国边陲的新疆昆仑监理公司,群策群力、严把安全生产关,在中石油西部销售中心工程监理工作中,取得了施工生产无伤亡事故的好成绩。其他地区的施工安全形势,多数都不同程度地有所好转。二是间接成效,即在工作实践中,不少监理单位还总结归纳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有些经验升华为工作规程。像上海市,早在20xx年就要求监理企业关注施工生产安全问题,着手规范施工生产安全监管,并于20xx年初,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编印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有效地指导了监理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不仅降低了事故频率,而且杜绝了群死群伤事故。这些规范性的成效不仅有效地指导着监理工作,而且,促进了施工企业,乃至业主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有关方面对 “安全监理”认识上的偏差严重,制约了监理事业的发展

几年来,监理工作者们在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促进了安全水平的提高,但同时,企业的发展也承受着巨大的困难,

一是监理工作的导向偏移。同志们普遍反映,实施《安全条例》后,监理企业的工作量急剧增加。总监的60%以上精力都用在“安全监理”方面。有鉴于此,总监原本致力于工程“三控”、“两管”的业务不得不丢弃一些,其主要精力偏移到“安全监理”上来。二是不当处罚急剧增加。尽管监理在施工安全方面投入了较大的精力,但是由于有关方面对监理责任存在不正确认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尤其是总监,往往被追究责任,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近几年来,由此追究总监刑事责任锒铛入狱的人数迅速增加。其中,不少是不当处罚。即,有些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原本不应由监理负责,相关责任强加于监理而形成的处罚;有些是被监管单位不接受监理的监管而引发事故对监理的处罚;甚至连没有监理关系的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也要处罚监理。三是挫伤了监理人员的积极性。相对于设计、施工、开发商,监理在低收益下,要担负难以自主的巨大风险。因此,监理企业的领导和项目总监们整天提心吊胆,甚至灰心丧气,有些总监甚至因此离开了监理行业。所以,有的同志深有感触地说:对“安全监理”的错误认识导致的不当处罚严重挫伤了监理人的积极性,涣散了监理人的心。四是加剧了监理人才的流失。据反映,鉴于以上原因,有的总监等企业骨干离开了监理行业;不少年轻同志也不安心监理工作,伺机转而从事其他行业。另一方面,受安全责任风险无限扩大的影响,近几年来,每年报考监理工程师的人数急剧下降,从20xx年的10万多人,直降到20xx年的4万多人。按照工程建设量逐年增加的实际需求,报考人数应当稳步增加,并应稳定在一定的数量上,才能适应工作需求。而事实是,非但没有逐年增加,反而不断减少。

在研讨中,代表们普遍认为,有关各方尤其是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应更加重视对“安全监理”的认识,客观公正地鉴定“安全监理”的责任,积极支持监理履行法律职责,充分发挥监理的重要作用。

四、关于改进“安全监理”的希望和建议

1、希望尽快出台《工程建设监理条例》,明确监理的职责权限,只对自己的错误指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直至承担刑事责任。

2、抓紧修订《安全条例》,明确界定监理责任。

一是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如果监理履行了监理程序,即不再承担安全事故的责任。二是不承担与施工安全没有直接关联的事故责任,如施工交通问题、工人食宿问题、工人安全教育问题、工人操作问题等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三是修改监理报告制度。对施工现场监理无法控制的安全隐患,监理只宜向业主报告,不宜超越监理合同委托职责而向主管部门报告。

3、希望在调查处理安全事故时,选派监理专家共同参与,科学鉴定监理责任。

与会同志们还期望进一步加强对业主的监管,规范业主的市场行为;期望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施工企业管理脱节、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的研究,从根本上完善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将根据大家的建议,积极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进一步组织对监理安全责任界定等问题深入研讨,为相关部门制定法规政策提供参考,积极努力为监理企业和监理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与会同志们积极表示:现阶段要继续按照现行法规要求,尽职履责,搞好监理工作,不断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理论研究委员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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