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庆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联络方式:
身份证: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 卧室 客厅 餐厅 厨房 卫生间 阳台,套内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制作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等设施的安装,未包含厨卫吊顶、电视墙石膏线,卧室客厅石膏线、窗台石材、木地板、家具、电器、床头造型、橱柜衣柜瓷砖等主材。主材搬运费、打孔工程费用、出渣、天然气安装、热水器、抽油烟机、燃气灶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 34020元,大写(人民币):三万四千零贰拾元
套内建筑面积;75.6M
其中;
管 理 费: 无。 设计费:无。
垃圾 清运 费:无。 税金:无。
材料搬运费:无。
其 他 费 用:无。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 _年__月_ _日开工,至_ _年_月__日竣工,工期__天 。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文案 httPs://Www.WENANDaQUaN.CoM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环保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甲方自购的材料,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
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误差大于10%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并参照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约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3、关于施工工艺,双方另做如下约定:
(1)卫生间和厨房要作好防水,并经12小时积水渗漏试验
(2)卫生洁具固定牢固,管道接口严密。
(3)强弱电天棚敷设,墙面垂直安装
(4)杉木地板与龙骨成45度角铺,使用木螺钉固定。
(5)墙面乳胶漆,一底两面
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7、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8、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甲方在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中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参照重庆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9、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10、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工程款及材料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工程款付款比例 金额 材料款 总计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50%
水电验收和泥水合格后两天30%
油漆验收合格后两天15%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两天 10%
工程质保尾款 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 5%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应根据假冒伪劣的材料的价款,双倍赔偿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责任,甲方只向乙方一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定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1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1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2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附件一: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
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
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 址: 住 址: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苍南县绿园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_层(式),计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工程预算书》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附件《工程预算书》。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所带来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实际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认可后方能使用。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50%工程装修款,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当工期进度过半(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价款,乙方开收据费证明,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甲方在应付款日期内如不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负责:验收合格后未结清工程尾款时,乙方有权不交付所装潢的工程。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在乙方开具施工变更之前应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_______元。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甲方(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下述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服务内容
畴例如:LOGO设计、VI视觉应用设计、折页、海报、展架、名片、宣传单张、报纸媒体广
告等,此项目需要的相关平面设计服务。
设计不限次数,不限量。★每年赠送一次价值2500元/次的商业摄影服务(限定一天工作量)。★享受团队设计服务(设计总监把关,团队执行)。
享受团队策划咨询建议(参与贵公司会议讨论,须甲方到我司办公室进行)。
二、服务说明:
甲方须每月将设计需求及宣传计划提前以电子函的形式通知乙方工作人员,并电话提醒。 ★所有设计任务须提前三至五天通知预约便于乙方工作安排。★所有设计工作中需要的文案策划内容须甲方提供。 ★甲方须指定一个固定工作人员与乙方工作人员对接联系。
乙方对此项目的所有设计工作在乙方公司执行完成,日常沟通电话或网络联系,特殊情况
由甲方工作人员到乙方公司沟通。
乙方对甲方的服务费按年度计算,按季度收取。
三、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当日起,至 年月日止。服务期满后续签服务协议。
四、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整。¥ 元。
五、付款方式:
乙方对甲方的服务费按年度计算,首次一次性收取第一个季度服务费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后面余款在下季度每月5日收取。 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季度费用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余款按约定按时付款。
六、设计稿验收:
甲方在收到设计电子稿当日验收。
七、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提供设计服务要求。
2、甲方有权要求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合理建议和思路,以便设计作品更符合甲方项目文化内涵及行业属性。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作品提出修改要求和意见。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费用。
5、甲方有义务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全力配合乙方,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条件。
6、甲方拥有所有设计作品的版权。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企业资质及项目相关资料及所有策划文案资料。
2、乙方对设计作品享有著作权。
3、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设计。
4、乙方需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设计作品。
5、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进行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甲方资料露给第三方。
6、乙方有义务坚持自己的设计水准和原则,对甲方负责,不接受甲方错误的设计引导和要求。
九、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设计所需相关资料导致的乙方设计工作无法按时完成,乙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甲方提出延期要求,具体延期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甲方在服务周期完成前终止合同,其已支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还。
3、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的,按合同法办理。
十、解决方案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申请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
十一、本合同及其附件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地 址: 工商登记注册类型: 联 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文 化 程 度: 住址: 联 系 电 话:
使 用 说 明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
方必须严格履行。
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须具备法
人授权的委托书)和职工(乙方)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
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作
制的,应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本合同必须使用蓝黑、炭素墨水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
自涂改。
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的规定,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
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一) 合同期
本合同的期限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时止。
(二)试用期
本合同的试用期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
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
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甲方根据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
岗位(管理技术岗位或生产操作岗位)从事 工作,其职务(或工种)
为 。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三)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乙方有反映本人的意见的权利,但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的工资制度。
(二)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三)如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不能执行前两项规定的工时制度的,甲方可执行经劳动保障
行政部门批准的 工作制度。
(四)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节日、休假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和带薪休假。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有权依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
式和工资水平,并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
标准。
(二)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
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根据甲方现行工资分配制度,乙方的工资
形式按以下三种情形中的第 种情形确定:
1、计时工资,期工资标准为元/时。
2、计件工资,其工资标准为元/件。
3、其他形式,其工资标准为元/月。
乙方津贴、补贴、奖金或绩效薪酬等其他待遇按照甲方确定的工资分配方式执行。
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方式
予以调整。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当月/上月)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乙方工资。
(六)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按《劳动法》、《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七)对乙方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甲方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社会保险
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安排提供劳动或者因甲方有工作岗位而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贵州省和贵阳市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按规定比例承担社会保险费用,并按规定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乙方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将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和扣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
六、福利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内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二)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甲方按照《贵阳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计发工资。
(三)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因甲方原因安排乙方待岗的,待岗期间,甲方应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不得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五)甲方将创造条件,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如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乙方,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乙方有权拒绝。
八、合同的变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教育培训
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及各项的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教育和培训活动,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损失金额在 元以上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5、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等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依法宣布破产;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期满时,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本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
合同编号:XLGK201310
买方:(简称甲方) 电话: 卖方:(简称乙方) 电话:
一、质量要求:根据国家标准 部颁标准 企业标准 工贸协议标准生产和收购。产品质量由乙方负责检验,但甲方在生产和包装过程中有权抽查质量。乙方交货时,必须包装完整,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储存条件正常情况下,如因质量不合格或数量短少等问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交货日期:乙方须在年月日交货。乙方负责将货送至甲方指定仓库。 三、结算方式:甲方需在交货日前 日将货款共计 元汇至乙方银行帐户。 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乙方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甲方保证按时付款,如无特殊情况,不得单方面擅自变更和撤销。如需中途变更或撤销,须于 月 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取得一至意见后方可生效。 四、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 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 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 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 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 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 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