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和“大调研”活动要求,结合“三个建设年”活动要求及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20__年我乡将全面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工作落地生效,按照早谋划、早布局、早安排工作方针,持续推进我乡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预期目标和工作思路
(一)预期目标
打造一个组织保障有力,市场管控有效、清洁煤炭销售网络健全,监管部门之间密切配合、齐心协作,杜绝一切劣质民用散煤进入我乡辖区范围内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思路
成立以分管副乡长为组长,各相关站所负责人及22个行政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加大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乡政府办公室要及时按照方案要求,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和平台,利用上街发放明白纸、张贴宣传画、出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禁止劣质散煤复燃,推广使用清洁煤炭的重要意义;采取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曝光违法行为的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大市场管控力度
1.持续开展市场整治。要加强煤质溯源监管,市场销售的清洁煤炭必须实行袋装经营,严格按《商品煤标识》(GB/T25209-20__)规定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净质量、产地、煤质指标、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安全使用;持续开展散煤销售突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及游商摊贩经营煤炭的行为,坚决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销售煤炭以及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网点,实现煤炭经营市场有效管控。(责任部门:市场监管所)
2.“双替代”区域内严禁销售和使用煤炭。要持续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用户散煤复烧。(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
3.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科室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发挥各自职能,持续保持对劣质散煤清理取缔的高压态势;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市场监管、环保所、安监所和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重拳整治民用散煤市场秩序,确保不符合标准的煤炭不销售、不使用。(牵头部门:乡应急办)
(三)企业管理
1.规范储煤场用地行为。认真排查储煤场用地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对违法违规用地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部门:综合执法队)
2.集中治理煤场突出环境问题。认真排查经营性场地,对环保手续不健全及环保设施不完善、不正常运行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对在《菏泽市经营性储煤场地布点规划》之外擅自设立的经营性储煤场地,按照省环保厅鲁环明传[20__]134号文件规定依法予以取缔.(责任部门:乡环保所)
(四)清洁煤炭替代
乡政府驻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气代煤、电代煤”及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替代区域外用煤,全部使用清洁煤炭。一是挑选落实2一3家有实力的清洁煤炭销售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备足货源,满足居民用煤需求;二是合理布局,建立健全乡、村两级清洁煤炭经营网络,确保方便群众购买、配送快捷、安全无污染。(责任部门:乡环保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乡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相关科室、行政村是本辖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乡环保办公室要做好综合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各成员单位要勇于担责,积极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二)强化督导检查
乡环保所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造成一定后果的,根据《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规定(试行)》(菏办发(20__)8号),交由乡纪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为深入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散煤市场和劣质散煤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__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__〕16号)和《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通知》(忻气防办发〔20__〕10号)等有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为切实保障20__年冬奥会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源头管控、结构优化、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全县散煤管控力度,有效落实部门监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监督机制,严格散煤储运、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管,强化部门联动执法,严厉打击散煤运输、销售、使用等违法行为。
二、工作目标
20__年底,实现“禁煤区”散煤“清零”,实现“禁煤区”全面禁煤(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个体经营户和居民住户在日常商业、餐饮等活动中禁止使用燃煤,凡集中供热未覆盖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住户、商业企业、城中村住户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供暖。加强煤炭及其制品生产、流通、使用管控,依法取缔“禁煤区”内煤炭及其制品销售点,依法查处向“禁煤区”内拉运煤炭及其制品的运输车辆,全面禁止向“禁煤区”范围销售煤炭的行为,发现违反规定的售煤行为,依法实施处置。年内尚且不能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区域,必须落实洁净煤供应、推广和使用。
“禁煤区”范围外做好洁净煤供应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强化对散煤治理工作的领导,加大散煤管控力度,成立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赵斌,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乔哲,副县长
成员:马渊,县能源局局长
郭双贵,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负责人
袁绍华,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巍,县财政局局长
彭爱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赵永宽,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苏建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志文,县公安局分管局领导
任国宾,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国元,繁城镇镇长
王海凤,砂河镇镇长
徐华强,大营镇镇长
姚晓军,平型关镇镇长
王利锋,下茹越乡乡长
王媛,光裕堡乡乡长
郭晔祥,集义庄乡乡长
郭利平,东山乡乡长
董新秀,金山铺乡乡长
张卫龙,神堂堡乡乡长
武文旺,岩头乡乡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马渊和郭双贵兼任,负责做好散煤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台账建立、巡查督查等相关工作。
四、职责分工
散煤治理工作在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组领导下开展,按照政府引导、疏堵结合的原则,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管,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洁净煤,禁止高硫煤的销售和使用。具体职责为:
县能源局:牵头负责散煤清洁化替代和管控工作。负责全县区域内的洁净煤供应的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合理规划布局洁净煤供应点,建立洁净煤配送体系。组织对违法非法煤炭销售企业的联合执法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牵头开展煤炭经营单位、集中供热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管,开展“禁煤区”散煤燃烧设施的摸底排查和取缔。负责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储存、销售场地环保设施是否达标进行监督检查,对储煤场进行环境影响监测评估和处理,负责环保手续审批工作,对储煤场扬尘进行监管,督导企业落实环保要求,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建立燃煤污染防治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对燃煤单位和个人污染环境行为进行监督。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洁净煤各销售网点的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审查,对煤炭经营企业计量标准设备、煤质抽查检验工作,对无证照经营和违反规定经销超标煤炭的经销点依法给予处罚,直至关闭、取缔,并建立举报制度。
县自然资源局:重点对经营户经营地点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情况进行界定核查。出处 WwW.WENAnDaqUAN.COm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建成区及周边区域集中供热管网的建设,落实气源供应,同时负责建筑节能的示范与引导,提高节能效果;重点对全县集中供暖企业用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县城禁煤区内散煤的日常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全县散煤专项整治安全保障工作。安排专门警力,对阻挠、干扰破坏散煤专项整治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障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查扣没收的煤炭、设施、设备组织警力押送到指定地点;严厉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案件。
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在进出县城重要位置设置固定检查点,建立巡查检查制度,严查未采取密闭措施或其它有效防止扬尘污染措施的煤炭运输行为。严厉查处禁燃区内拉运煤炭及煤制品等高污燃料的道路运输;严厉查处流动售煤车辆,并建立举报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科学合理布局本辖区内洁净煤供应点的建设。全面摸排本辖区内散煤销售网点,对发现的非法散煤销售点及时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取缔,制定辖区内散煤管控具体行动方案,做好辖区内的组织宣传、动员、摸排、检查等工作,确保辖区内无劣质散煤销售。
各村委会:负责对本村居民家庭存煤数量、质量的摸底排查工作,杜绝燃烧不达标准散煤。做好清洁能源使用的政策宣讲工作,不断增强辖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对我县清洁煤配送点以外的销售、储运行为要及时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五、主要措施
(一)构建联防体系,严防散煤输入
一是设置县、乡、村三级卡口(管控点),进行24小时不间断管控,全面防止散煤入境。由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负责组成联合管控队伍在入县的主要路口设置散煤入境管控卡口,对运输不符合洁净煤标准的散煤入境车辆进行管控、劝返并建立管控、劝返台账。各乡、村依据实际情况设置卡口(管控点)进行管控。
二是组建县、乡、村三级巡查队伍,全天候进行巡查、检查。由领导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能源局)负责组建县级巡查队伍,对全县禁煤区及谷地平川地区范围内的入境散煤运输、销售、使用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对全县卡口(管控点)管控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建好巡查、检查和督查台账;由住建局牵头负责对县城城区(禁煤区)范围内的入境煤炭及其制品的运输、销售、使用情况进行网格化巡查检查并建立巡查、检查台账。由各乡镇负责组建乡、村巡查队伍,对各自属地内禁煤区及平原地区范围内的入境散煤运输、销售、使用情况进行网格化巡查检查并建好巡查检查台账。各巡查检查队伍一经发现散煤运输、销售等情况第一时间上报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立即安排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牵头组织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良好局面。领导组办公室及各片区要全面建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报领导组办公室并由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牵头进行处置。
(二)强化执法力度,全面加强散煤管控
一是加大对散煤运输、销售的执法力度。由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散煤运输、销售行为依法打击,依法处置。
二是加大对现有用煤、售煤企业的监管力度。市生态环境局繁峙分局负责全县在用燃煤锅炉的拆除及燃煤、售煤单位的清洁生产工艺,配套建设除尘等装置,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工作。县能源局负责非禁煤区洁净煤供应点的建设和洁净煤的供应保障,确保洁净煤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在较边远的乡村地区和集中供暖过渡性区域鼓励推广“洁净煤+环保炉具”模式,全力保障居民有能力清洁过冬。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民用煤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杜绝不合格产品回流到民用煤市场。对民用煤销售企业每月煤质抽检覆盖率不低于20%,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0%。对经抽检并被依法认定经销不合格散煤的,依法处罚,停业整顿直至取消散煤经营资格。同时,抽检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示。由全县各职能部门负责对下属单位的现有散煤清零工作。
三是强化对群众现自有散煤的管控力度。由各片区负责做好群众现有自用散煤的摸底排查、处置工作,并签订责任状,对违反责任状内容的居民列入诚信档案,并由融媒体中心负责在电视台曝光。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悬挂接地气的横幅、标语宣传我县散煤强化治理政策、措施,由融媒体中心负责及时播放典型案例,提升公众对散煤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作用,动员全社会共同抵制劣质散煤,形成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六、时间安排
(一)启动摸排阶段(20__年6月1日-6月30日)。成立繁峙县散煤污染整治工作领导组,建立乡镇、相关单位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制定部门行动计划,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各乡镇要完成组织机构建设,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展散煤治理摸查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量化工作标准,完成动员部署,全面启动散煤污染整治工作;完成本辖区煤炭经营单位(网点)和“禁煤区”散煤燃烧设施的摸底调查,配合各有关部门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二)攻坚整治阶段(20__年6月30日-10月31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方案和各自的组织开展散煤整治工作,对煤炭经营单位进行深度整治,全面依法取缔劣质煤销售网点,规范煤炭经营行为,对违法占地的,责令恢复原状;严禁“禁煤区”内所有商业企业、餐饮业、个体经营户和居民住户使用散煤,督促“禁煤区”燃煤用户自行拆除燃煤设施。“禁煤区”内全部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在20__年9月底前,做好完成情况自查总结,并将报县领导组办公室。
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导组,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督查,表扬先进,曝光落后,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约谈。
(三)巩固提高阶段(20__年11月1日-20__年3月31日)。按照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要求,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其他成员单位和乡镇配合,开展散煤管控联合整治执法行动。以县城建成区为重点,辐射周边乡镇,确保“禁煤区”散煤“清零”,杜绝散煤“死灰复燃”现象发生,确保我县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各单位、各乡镇总结经验,细化标准,完善措施,实现散煤管控的制度化、长效化。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散煤整治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要制定专项方案,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完成时限,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二)明确责任职责。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属地乡镇政府和村“两委”的主体责任及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沟通协调,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围绕工作目标和职责,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强力推进此项工作,确保散煤管控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加大政策支持。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采取直接补贴、以奖代补、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农户使用清洁能源和节能灶具、器具。支持村组和市场主体建设清洁能源项目,开展废弃资源能源化利用和综合开发,建设清洁能源示范村和示范点。
(四)强化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健全能源、住建、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体系,实现散煤管控的制度化、长效化。把农村能源生态公共服务工作作为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之一,配备相关人员和设施装备。积极培育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能力,抓好新能源技工等专业工种的培养,保障工程建设、管护质量和安全管理运行。
(五)加强督导考核。县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散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洁净煤供应企业监管情况、散煤治理站点工作运行情况等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县领导组办公室对检查调度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按期或提前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实施问责。
(六)开展自查整改。各单位应严格贯彻落实“禁煤区”建设、散煤管控各项政策,查漏补缺,迅速开展整治行动,对未设置标识标牌、未依法取缔销售网点、禁煤范围内散煤复烧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部门。
(七)实行散煤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县散煤治理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及时发现散煤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上报。领导组办公室对散煤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汇总并召开联席会议予以协调解决。
联系人:王瑞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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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洁替代化工作的重要性,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把此项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紧要任务来抓。要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协调处理好清洁煤供应中的问题,层层压实相关部门和企业责任,为清洁供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近年来,临汾市隰县人民法院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端口前移,源头预防,部门联动,不断推进基层“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
截至20__年8月上旬,该院诉源治理调解案件280件,同比上升35.92%,调解成功141件,成功率50.36%,同比增长18.81%,诉讼案件受理数316件,同比下降51.23%,大大减轻了员额法官的负担,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临汾市隰县人民法院一班人的努力,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赞誉。
深入调研挖症结,集思广益准发力
近年来,临汾市隰县经济社会发展迅速,高速路建设、市政建设涉及大量征地补偿,梨果产业迅猛发展拉大了果农收入差距,种种变化对现实生活造成巨大冲击,呈现出矛盾纠纷多元化、矛盾趋向群体化、矛盾处理复杂化、矛盾对抗极端化等特点,反映在司法领域,隰县法院20__年受理案件1005件,20__年1182件,20__年1312件,20__年1428件,年增长率平均在12.48%以上,呈逐年递增之势。
为追根溯源,找准症结,院党组把基层调研作为抓手,深入矛盾多发地,收集资料,分析原因。围绕一个目标,高效开展诉源治理,迅速解决逐年增长的案件受理数;发力两个方向,对内推动“分调裁审”改革,构建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对外整合资源,靶向定位,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整合三个平台,实现诉服中心调解平台,诉源治理调解平台,人民法庭调解平台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进四个融合,实现法院党建工作与审判质效深度融合,法院与各单位共建共享,力量聚焦上深度融合,基层社会治理与诉源治理深度融合,法治教育与矛盾化解深度融合。
关口把控提质效,高效裁判领风尚
前置调解规范化。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辟涉诉纠纷调解室、家事纠纷调解室、律师调解工作室、以优秀调解员命名的专职调解工作室,共同构建了诉前、诉中调解平台,邀请8个调解组织和10位特邀调解员入驻该平台。建立完善诉讼辅导、先行调解、分流衔接等工作流程机制,搭好审前调解的“四梁八柱”,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适宜且同意调解的,导入法院调解平台,推行“诉前首调”,“线上线下双调”,确保案件在诉讼流程中获得最少三次调解机会。积极开展对口委托调解,对专业性较强的矛盾纠纷,委托相关调解组织先行调解,从专业角度为当事人拓宽解决问题的视角和维度。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及时进行立案登记。截至20__年8月上旬,该院诉前委派、诉中调解案件359件,调解成功221件,成功率达65.00%,较20__年提高5.66%,调解时长从去年的6.86天缩短至6.14天,案件得到更高效快捷的审理。
案件审理模块化。将进入审理程序的案件纳入繁简分流、类案审理、案件监管三大模块。推进繁简分流,特别是对符合小额诉讼的案件,及时与当事人沟通,立案时纳入小额诉讼程序,推进“要素式审判”,一审终结,减少当事人讼累。立足提速增效,组建速裁团队,推进速裁快审,在效率上突出“快”,流程上适用“简”,快速化解诉讼案件;立足办案尺度统一,推进类案审理,同类案件由同一法官审理,保证案件审理的专业性和结果统一性。立足案件质效,进一步强化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判委员会衔接,加强“四类案件”监管,努力提升服判息诉率,尽量减少上诉案件和“衍生案件”发生,做到案结事了。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明确类型化纠纷裁判标准,提高人民群众对纠纷化解及裁判结果的预判能力,减少上访案件发生。
驻点联建、巡回审判常态化。加强与包联片区党建双联互建,打造“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党建工作新格局。院党组将全县划分为11个包联片区,11名党员法官分别对接包联乡镇、社区,诉源治理中心(工作站),包联企业,加入包联单位党支部,联手共建诉源治理示范点,促进法院工作重心前移,力量下沉。法官每月进驻包联区不少于两日,培训讲解法律新规,现场传授调解经验,不断提升包联区矛盾化解水平。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常态化开展“六进”工作结合,进机关、社区及乡镇,联络各方,了解社情;进企业,进高速公路施工现场,调研矛盾频发因素,总结纠纷变化规律;进学校,与师生代表座谈,探索“校园普法全覆盖”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进校园审理醉驾刑事案件,进农村庭院审理邻里纠纷,进采摘现场审理梨果购销合同,旁听群众累计1400余人次,取得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巡回审判后,党员法官带领工作组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发放防范养老诈骗小册子,进户帮助老年人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讲解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使用方法,服务群众达20__余人次。
源头预防解纠纷,前端化解减增量
拓展多元矛盾解纷平台。在原来8家矛盾化解协作单位的基础上,继续拓宽“法院+”对接渠道,推进诉源治理,全面落实多元调解,从3月份开始,院党组主动联络、接洽各单位、乡镇、社区党组织,进一步凝聚力量,整合资源,仅仅一月,便先后在18家单位建立了诉源治理中心(工作站),完成挂牌工作,组建了以医疗纠纷、果业纠纷、校园纠纷调解中心为主体的专业调解团队,现已发展特邀调解员38名;发挥县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工会、妇联、社区等单位辐射面广、信息量大的特点,共同组建调解中心,选派法官定期出去指导、化解潜在纠纷。进一步落实政法委关于创建“四无”村(社区)的要求,深化与乡镇、村(社区)调解组织联系与相互配合,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诉源治理工作的大力支持,组建覆盖全县各乡镇的调解网络。各站配备专门法官,对司法所调解案件进行指导,对各单位推选的特邀调解员进行培训,规范调解行为,规范文书制作,优化司法确认程序,推进在线调解与在线司法确认顺畅衔接,依法支持和保护非诉调解成果。截至8月上旬,各诉源治理中心(工作站)现场调解、处理纠纷61件,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烦恼,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深化诉调联动体制机制。组建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果业纠纷、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中心,加强与交警队事故处理调解平台、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服务平台、人民银行金融纠纷在线调解服务平台等平台间的横向对接与联系,做到案件信息共享,法律资源共享,调解力量共享,使纠纷在平台上及时得到快速解决。探索交通事故纠纷、果业纠纷、建筑工程纠纷诉前鉴定中示范诉讼量化调处机制。对金融借款、追索劳动报酬、劳动争议、物业服务公司等纠纷集中处理,集中研讨,集中化解,引导银行、物业、保险、劳动等修正现有格式合同,增加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条款,形成小额诉讼类型化诉源治理的多元化解机制。截至8月上旬,化解金融纠纷37件,劳动争议纠纷7件。
延伸人民法庭服务功能。开发区法庭和东川法庭党支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纠纷化解前沿阵地、服务群众一线平台、社会治理重要环节”作用,以打造“无讼乡村”为契机,重点围绕乡村振兴、环境整治、基层治理,开展人民法庭调解指导、矛盾分流、联合化解、巡回审判、便民诉讼等工作。在法庭内设立调解工作室,邀请在当地有影响力,热心调解的社会贤达进驻法庭,即时调处化解当地纠纷,探索形成预防摸排,风险预判,联动调解,总结反馈的基层治理格局。投入实质化运营一月间,下李法庭已化解纠纷2起,东川法庭化解纠纷7起,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
临汾市隰县人民法院院党组将不断开拓思路,借鉴中立评估的思路,探索在医疗卫生、不动产、建筑工程、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中立评估机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中立评估员,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进行调解,降低鉴定成本,进一步把案件受理数量降下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xx年1月,“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两个“一站式”建设已升级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请予审议。
20xx年8月1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立足司法职能,把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要举措,深入推进;截至今年7月31日,全市法院特邀调解员1216人,诉前特邀调解案件20__件,多元调解案件30807件,成功调解了22771件;速裁快审案件29536件,占民商事案件总量的44.27%。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开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是始终坚持党委领导。紧紧依靠市委领导,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制度优势,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将多元解纷机制嵌入综治网格,在社会治理全局中落实。党委牵头成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并将万人成讼率等指标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项目;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了《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多元解纷工作。
二是主动争取各方支持。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积极向人大汇报并推动把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议题。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解决在机构、人员、财政等方面的困难。主动与上级法院联动对接,及时获得相关业务指导。注重宣传推广,努力凝聚社会共识。
三是强化法院担当作为。突出政治站位,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做好事项统筹协调工作。实施诉讼服务事项归口诉讼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建立法院系统内相关部门主动支持、协同配合工作格局,强化工作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注重上下一体,实行两级法院联动推进,并在重要节点召开调度会议,推动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协同深入开展。加强工作督导,积极运用市中院院领导挂点包片制度,促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二、注重诉源治理,着力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
一是积极搭建诉调对接平台。市中院分别在经济开发区和高铁新区设立上饶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大数据诉调对接中心,并联合金融机构成立金融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将涉企业相关纠纷导入多元化解平台,通过非诉解纷,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德兴市、广丰区等基层法院依托综治网格,积极与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联动,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推动矛盾纠纷基层解决、源头化解。针对医疗及交通事故案件大多需要鉴定的现实需求,实施诉前委托鉴定、先行调解工作机制,促进诉调工作无缝对接、有序开展。
二是有效融合多元解纷合力。积极与金融、仲裁、公证、交警、卫健委、工青妇、工商联、行政调解和行业协会等解纷力量对接,推进“1+N”专业调解,促进民行案件委派委托常态化,推动医疗、交通事故、物业、金融等纠纷在诉前化解。与市司法局、银保监分局联合下发《充分发挥公证书的强制执行效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服务银行金融债权风险防控的实施意见》,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赋权公证快速处理金融纠纷,促进金融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强与乡镇(街道办)、矛盾调解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及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联系协调,强化矛盾多元化解、联合调解,促进纠纷就地解决。建立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和代理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委员、法律工作者、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等到法院设立调解工作室,推动解纷方式由单一审判机关向社会联动转变,全市法院设立了13个调解工作室。信州区法院通过创建“多元化解”品牌,交通事故诉讼案件从20xx年的508件减少至20xx年的443件,同比减少12.8%,医疗纠纷经多元化解,诉讼案件数量已降至个位。
三是深入开展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制定《关于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若干意见》《分案管理办法》,设置分流标准,完善自动分流功能,努力打通案件快慢分道、繁简分流通道。出台《简化速裁快审案件诉讼程序规范》,建立健全符合速裁快审快执特点的工作机制,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规则,推行简洁化诉讼、要素式审判和示范性裁判,促进简案快审。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13个调解速裁团队办结速裁案件29536件,平均审理时间25.84天。信州区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分调裁”改革示范法院。
三、坚持便民快捷,努力提供诉讼服务新体验
一是推动基础设施完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五化”要求,积极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转型升级,全市法院基本完成了诉讼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工作。完善窗口设置,增设自助服务、调解速裁等功能区域,设立调解速裁工作室,组建调解速裁团队,配齐配强员额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确保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充分发挥,全市法院速裁团队共有员额法官39名,占比9.4%。全面梳理引导告知、诉前辅导、案号编立、登记流转、材料收发、诉调衔接、裁审对接等工作流程,制定《关于推进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若干规定》《12368热线一号通办服务工作规范》等文件,不断完善全流程立体诉讼服务保障机制。
二是推动服务事项立体办理。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广应用“江西移动微法院”“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收转发、多元化解、在线调解等e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多元化解等诉讼服务事项深度融合。开展“自助立、网上立和就近立”,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功能,启用微信、支付宝、银联自助缴费方式,着力打造线上“一网通办”与线下“一站服务”相结合的立体便民模式。设立在线调解室,打通内外网数据接口,制定在线调解规范,解决涉电子证据认证、电子签名、文书送达等关键难题,推动纠纷线上办理,努力实现“指尖诉讼”和“掌上办案”。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网上咨询20138件次、网上立案14601件,通过在线调解平台化解纠纷1593件。
三是推动辅助事项集约办理。依托云柜系统,促进法院收转发e中心与邮政公司收发系统对接,实现诉讼材料统一接转、法律文书集中送达、邮寄集约送达。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在线和集约送达约22.7万次,邮寄送达集约化工作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法院推广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虽然,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建设成果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离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离上级法院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仍需大力推进。主要表现在:一是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少法院审判大楼已建成多年,受客观条件限制,功能布局难以拓展,硬件建设水平不高。个别法院争先创优观念不强、思路不够开阔、举措不够有力,存在被动跟进问题。二是诉源治理合力有待进一步凝聚。有的法院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力度不够,多元化解力量整合不够到位。有的法院共享共治、线上线下、考核考评、人员经费等保障机制不够健全,工作合力尚未充分发挥。三是多元解纷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多元化解案件体量不大、占比不高,缺乏规模效应,收案拐点尚未到来。个别法院繁简分流标准不科学,简案与繁案转换机制不顺畅,影响了简案速裁快审效率。四是宣传引导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个别单位和人员认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是法院一家的事情,对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意愿不足,有联而不动的倾向。部分群众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作用和优势认识不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的观念依然浓厚。一些法官认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立案部门的事情,仍习惯于传统办案模式。
今年是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完善、提升”的关键之年,也是基本建成的目标实现之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围绕部署要求,凝心聚力,突出重点,聚焦难点,狠抓落实,努力建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促进打官司难、办案周期较长等难题进一步破解,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一是全面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紧紧围绕市域社会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主动参与党委政府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加大与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在诉非分流、多元化解等方面的衔接联动,凝聚更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助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
二是全面提高一站式多元解纷能力和水平。坚持“一源头、二维度、三分流”工作理念,建立健全先行分流引导、“1+N”专业联动调解和“分调裁审”机制,努力形成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到诉前多元解纷,再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繁简结合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三是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司法体验。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畅通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加强诉讼服务集成建设,进一步打造“厅网线巡”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切实为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四是全面开展宣传工作。将宣传舆论工作与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融合传统与新兴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移动微法院、多元化解e平台等服务平台的推广力度,积极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促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围绕工作部署,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奋力推动全市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推进全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近年来,敖寨乡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制度完善、强化人员建设、自治强基、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三强三治”工作举措,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从源头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筑牢平安和谐社会根基,推动无讼乡创建。
强化组织保障
立足实际,整合力量,制定了《敖寨乡关于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加强诉源治理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纳入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成立了敖寨乡诉源治理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诉源治理工作。
强化制度完善
整合职能,建立《诉源治理中心联席议事制度》《敖寨乡诉源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敖寨乡诉源治理运行机制》等相关制度。同时推行领导包保制度,落实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联系村(社区)诉源治理工作的指导责任制,强化跟踪问效,加大对复杂类、群体性纠纷等案件的研判、调解,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下,把矛盾化解在诉前。
强化人员建设
依托综治中心“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网格化管理机制,构建“纵横交错、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整合调解能力强、威望高的党员、寨老选配到网格员、联户长队伍,明确网格长、网格员、联户长职责职能,积极发挥网格员、联户长在乡村治理中的最前端的“哨岗”作用,切实落实调解责任,截至目前,全乡7个村(社区)共划分36个网格,设置网格长7人,专职调解员14人,网格员36人,联户长267人。
坚持自治为基
不断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和制度,利用“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网格基础,组建了村调委会、村治保委、网格调解队伍,健全村级事务决策和协商议事机制,村级自治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了首问负责、应急联动、议事协调、限时办结、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等工作制度,构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实现了“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坚持法治先行
村(社区)以民主法治示范创建为载体,村规民约不断完善,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通过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和诉前服务,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浓厚法治氛围;同时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加强普法工作,在乡村社会树立公平正义的法治权威,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水平。
坚持德治教化
大力弘扬“尊老爱幼”“团结友爱”等中华传统美德,并写入村规民约,注重发挥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等评比活动,引导村民崇德向善,形成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的文明新风尚。
今年来,敖寨乡积极排查各类矛盾纠纷31起,成功化解31起,化解率100%,实现了零诉讼,做到了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下一步,敖寨乡将进一步完善与所辖村(社区)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诉前调解长效机制,着力实现“有纠纷无诉讼”的稳定新格局,不断增强辖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减少诉讼苗头,有效助力辖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为全面提升我镇散煤综合管控水平,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改造,最大限度减少散煤燃烧造成的环境污染,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改善,按照上级关于散煤管控的总体要求,结合华村镇实际,制定华村镇20__-20__年度秋冬季散煤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源头治理、把控质量;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以镇域内主要区域(监测站点1500米范围内)实现零散煤使用、严防完成“双替代”村散煤复燃和对使用劣质散煤行为的查处、打击劣质煤炭销售等为重点,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管控相结合,持续改善环境污染问题。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源头管控,实施精准治理。一是加强村内巡查。各村充分发挥疫情防控服务点作用,把好本村进出口,对发现的流动散煤经营户,及时向村委和镇散煤治理巡查小组报告,并对散煤销售车辆予以暂扣。二是做好镇域交界路口、重要路段巡查。巡查小组早、晚两个时段派驻专人在各重要路段、交界口进行值守,严查过路散煤运输车辆,防止劣质散煤流入我镇。三是做好散煤销售点巡查。市场监管所加强对大黄沟村祥民散煤销售点的不定时巡查,要求其加强散煤质量管控,严格落实场内环保措施,做好露天散煤覆盖,喷淋设备正常运行。对厂区扬尘污染和销售劣质散煤现象,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格处罚。(牵头领导:邵成建、张峰、陈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生态环保科、综合执法大队、经贸招商科、各服务区、村委)
(二)突出重点部位,严控燃用散煤。将11个已实施“双替代”改造村和空气质量监测点1500米范围内划为“禁燃区”,严禁散煤复燃。对“双替代”村建立改造户清单,规划建设科、各服务区、包村干部、村干部每天对“双替代”户进行检查,防止出现散煤复烧。针对气代煤户,重点检查燃气壁挂炉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安全使用明白纸是否张贴,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插电使用,是否存在“双气源”“双火源”等安全使用隐患。针对电代煤户,重点检查空气源热风机和直热式电暖器是否运行正常,安全使用明白纸是否张贴,是否存在在电取暖设备上搭放物品或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隐患。对未实施“双替代”村等暂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的地区,坚决杜绝燃用劣质散煤行为。经贸招商科组织村干部逐村逐户走访,彻底摸清散煤存量,建立工作台账(见附件2),9月底前完成。(牵头领导:张峰、陈强、潘超;责任单位:规划建设科、经贸招商科、各服务区、各村委)
(三)强化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市场监管所牵头,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保科、安全生产监管科、规划建设科配合,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销售民用劣质煤炭行为,对非法煤炭经营点依法予以取缔,依法查处流通领域散煤,严查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煤炭的违法行为。强化对沿街商铺、集市、畜禽养殖户及流动摊贩燃用散煤的排查力度,“禁燃区”内杜绝燃用散煤行为,“禁燃区”外严禁燃用劣质散煤。包村干部、服务区、村支部书记各负其责,开展包联区域内的散煤排查“清零”工作,做到全面排查、一户不漏。(牵头领导:张峰、任广生、邵成建、杨卫恒、陈强、潘超;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经贸招商科、规划建设科、安全生产监管科、农机畜牧科、综合执法大队、生态环保科、各服务区、各村委)
(四)推广清洁煤炭,完成散煤置换。以站点1500米范围内农户为重点,通过清洁能源替换、补贴电费、鼓励购置电取暖设备等方式彻底消除镇域内使用散煤现象。对排查发现的散煤要以户为单位逐一登记,科学设置集中存放点,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回收置换或清缴,确保全面消除散煤复燃隐患。10月18日前,对排查清理的散煤完成清洁煤炭置换,建立完善交接、处置台账,明确劣质煤去向,坚决防止劣质散煤再次流入市场造成“二次污染”。(牵头领导:张峰、陈强;责任单位:经贸招商科、各服务区、各村委)
(五)开展煤质监测,科学进行管控。加大煤炭质量管控力度,扎实做好煤质检测工作,确保在售和在用的民用煤炭环保指标符合《商品煤质量民用散煤》(GB34169-20__)“无烟1号”或《商品煤质量民用型煤》(GB34170-20__)“型煤1号”“蜂窝煤1号”强制标准。市场监管所负责加强对祥民煤炭销售点、流动商贩等市场流通领域煤炭质量实施监管,煤质监督检测比例不低于总数量的20%,对销售民用煤炭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牵头领导:陈强责任单位:市场监管所)
(六)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通过悬挂宣传条幅、电子屏、微信群、应急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宣讲“用好煤、保蓝天、少用煤”的知识和政策,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开展相应宣传活动。每个村至少悬挂3条宣传条幅,镇里统一录制宣传音频,通过应急广播、宣传车等方式大力宣传散煤管控措施和清洁取暖政策。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转发“致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宣传燃用散煤危害,倡导使用清洁能源,号召群众争做散煤禁燃行动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浓厚氛围。(牵头领导:汤文婷、陈强;责任单位:宣传科、经贸招商科、各服务区、各村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华村镇散煤管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经贸招商、市场监管、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服务区、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抽调有关部门业务骨干,成立散煤治理巡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全天候24小时对散煤销售点和华村-石莱交界口、各村进出口、镇域内主要路段和各村散煤使用情况进行巡查,严查劣质散煤销售和散煤复燃等行为。
(二)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联防联控”的原则,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属地责任人,对村内农户、商铺、畜禽养殖户等开展宣传、督促、检查,实现劣质散煤销售、燃用管控“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有效阻断非法销售散煤渠道。建立散煤管控包保制度(见附件3),实行镇科级干部、包村干部包村,村支部书记、村干部包户,逐级逐人签订散煤治理管控责任书(见附件4),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施有奖举报制度。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散煤治理,重点针对流动销售散煤行为和“冒黑烟”现象,开展劣质散煤线索有奖举报工作,落实防输入、防复燃,进一步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散煤治理防线。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散煤管控工作纳入村年终工作考核,镇散煤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村散煤管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对散煤管控工作不力,“双替代”村农户出现散煤复燃、其他村农户使用劣质散煤等行为,造成空气质量恶化的,扣发支部书记绩效工资,年底考核扣减相应分数。
一、一站式建设基本情况
推进一站式建设,是人民法院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自20xx年8月最高院部署以来,常州法院高度重视、精密部署,以“一站、集约、集成、在线、融合”为关键,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多元解纷开创新局面。搭建多元解纷平台,积极对接职能部门、行业协会,建立解纷“菜单库”,类型化、专业化、特定化的诉调对接机制基本形成。深化“一站一室”效能提升工程,驻院(庭)的42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调解工作站,诉前分流调解了71.45%的案件,有效压降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数量。二是诉讼服务实现新提升。“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逐步建成,涵盖立案、调解、速裁、保全、鉴定、送达、涉诉信访等贯通全流程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加大信息化建设,全面应用移动微法院,6家法院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大力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20xx年至今,全市法院共办理网上立案27848件、跨域立案507件,赋能高效优质诉讼体验。三是诉源治理取得新成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全力落实“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部署,基本实现了“法院领导对接乡镇(社区),法院干警对接村组网格”的工作格局,涌现出一批基层首创的社会治理“常州模式”。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成效初显,20xx年全市法院呈现案件总量、增幅“双下降”的良好态势,今年以来新收案件增幅整体放缓。
二、一站式建设主要做法
(一)强领导、建机制,打造高质量司法“亮点工程”
将一站式建设作为近年来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系统谋划、一体推进、融合发展,点“亮”高质量司法。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一站式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通过联席会议、协商会、推进会等方式,与司法局、金融主管部门等建立多元解纷合作协议,纠纷化解从“单打独斗”向“多元共治”转变。推动全省率先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地方综治考核指标体系,为一站式建设不断深化提供动力。市中院开展的“一站一室”效能提升工程、“分调裁审”深化改革工程项目等被列为常州市创新社会治理重点项目,在市委的领导督导下,高质量完成项目验收,获得一致好评。
二是完善建章立制。成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院长担任组长,加强组织推动。制定全市法院推进一站式建设责任分解表,细化5类28项工作任务,明确时序进度、责任部门,对标对表狠抓落实。针对重点任务,出台关于推进民商事速裁案件无纸化办案、财产保全案件流程管理规则、推进一体化集中送达试点工作、12368诉讼服务热线集约化办理等10余份规范性文件,定期通报一站式建设开展情况,确保全市法院一着不让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4次,通过现场参观、听取汇报深入了解一站式建设工作进程,各基层法院交流经验、提炼特色,在全市法院形成比学赶超、创新创优的良好氛围。及时汇编经验材料,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院和省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收录4篇,金坛法院、新北法院、天宁法院被确定为“全省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示范法院”。加大宣传力度,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将跨域立案等工作宣传到地铁上,让人民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二)提质效、优服务,打造司法为民“民心工程”
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将一站式诉讼服务、全天候自助服务、全市域通办服务等确定为“司法为民十件实事”,持续巩固拓展一站式建设成果。
一是健全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坚持线上线下“两条腿”走路,从传统的大厅现场服务,拓展为“厅网线巡”立体化诉讼服务,为群众诉讼提供“多选项”。实现“一站通办”,在立案大厅配置导诉员迅速分类引导,配备自助立案、自助查询、庭审观看、自助打印文书及预约法官等设备,提供自主式便捷服务。在全省首家实体化运行财产保全中心,集中办理保全案件,做到线上线下申请、实时查看进度。天宁法院“聚焦‘智简快优’打造智慧型诉讼服务中心”典型案例,入选全国《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实现“一网通办”,打造全域诉讼服务网,设立“跨域立案、网上立案”专窗,让“家门口立案”变成现实。溧阳法院20xx年完成跨域立案服务137件,数量位居全省基层法院首位。疫情期间,线上诉讼服务“大显身手”,为群众提供“零跑腿”“不打烊”的诉讼服务,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实现“一号通办”,以“百姓有所呼,法院实时应”为目标,在市中院设立12368热线服务中心,对全市法院统一“接单”“派单”,服务更高效规范。
二是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格局。不断推进人民调解、做优律师调解、健全特邀调解、拓宽行业调解,实现纠纷化解提档升级。实体化运行“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非诉讼服务分中心”,做大做强“一站一室”,矛盾纠纷诉前分流取得实效。全市法院共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29个,聘有驻院(庭)人民调解员75人,设立律师调解工作站13个,聘有律师调解员约100人。打造了金坛法院老葛调解工作室、钟楼法院张再锋调解工作室、新北法院孙伟英调解工作室等一批有口碑、叫得响的调解品牌。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诉前分流案件41497件,调解成功16315件,调解成功率39.32%。搭建特邀调解平台,与31个特邀调解组织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85名特邀调解员深度参与婚姻家庭、商事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类案纠纷的调解工作,20xx年以来共委派、委托调解纠纷6156件。拓宽行业调解渠道,市中院与侨联侨办建立涉侨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为涉侨案件提供专业调解;武进法院与纺织业商会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行业纠纷行业解;新北法院在知识产权领域,溧阳、武进法院在物业纠纷领域被确定为“全省类型化纠纷示范点法院”。大力推行线上调解,加大对“江苏微解纷”平台的宣传和使用力度,实现人在家中坐、案件“云”上调。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该平台调解案件12824件,调解成功7860件,调解成功率达61.29%。
三是推进高效化流程机制改革。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推进。建立民事、刑事、行政、执行速裁团队,健全团队配置,明确权责清单,提高运行效率。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速裁团队审结案件34753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数的58.86%,平均审理天数50天,调撤率52.56%,达到简单案件“门诊”化解、疑难复杂案件“住院”精审的良好效果。推进无纸化办案改革,市中院制定《关于推进民商事速裁案件无纸化办案暨中间库纸质卷宗材料管理的暂行办法》,通过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实现全市法院速裁案件无纸化办案全覆盖。开展诉讼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建成覆盖两级法院的“文书集中送达中心”,市中院、金坛法院率先探索引入市场化管理机制,剥离辅助事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10余天。
(三)重预防、深参与,打造法治建设“强基工程”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深度参与社会治理,筑牢法治社会根基。
一是下沉力量资源。与市委政法委联合出台《全市法院“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中院院领导带头挂钩联系综合网格或专属网格,担任兼职网格长,建立健全“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工作长效机制。设立“法官工作室”“审务工作站”59个,537名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下沉一线、融入网格,确保重心下移、服务下倾。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勇于创新,涌现出一批广为人知的“常州特色”。武进法院嘉泽法庭建立“左邻右理法官工作站”,获中央督导组、市委主要领导和省法院领导调研肯定;溧阳法院依托“百姓议事堂”平台,积极推进“百名法官进百村”;天宁法院打造“‘郑能量’法治堂”“郑在说法”“天宁讲法学堂”等“菜单式”普法“教科书”;经开区法院设立30个“手搀手”社区法官工作联系点,收获了群众的“口碑”。
二是前移解纷关口。推动人民法院定分止争职能向纠纷产生的源头和前端延伸,向引导和疏导用力。全市法院先后与地方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签订合作协议、工作意见,构筑信息共享、实时联动的互动机制。提前介入纠纷化解,明确定点、定时、定岗、定职“四定”原则,建立“周联系、月驻站、季排查、年总结”的常态化工作机制,20xx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网格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3248件。推行“无讼”“少讼”理念,积极参与“无讼村居示范点”创建,目前已在全市建立无讼示范点24处。
三是延伸服务触角。突出党建引领,武进法院高新区法庭、天宁法院郑陆法庭所在党支部,分别与辖区村委开展结对共建活动,金坛法院水北法庭与辖区村委建立“轮值书记”制度,武进法院嘉泽法庭明确重要议事必到、突发事件必到、较大纠纷化解必到“三个必到”,提高乡村自治效能。加大对非诉讼解纷力量的业务培训、法律指引和类案指导,助力提升自治先行、自我净化先行的能力水平。积极参与指导对乡规民约、社区公约等自治规定的“破旧立新”,依法规制高价彩礼、侵害外嫁女权益、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不良习气,推动提升乡村文明。嘉泽法庭指导村委修订“外嫁女”土地权益村规民约,一揽子化解该村20余起同类纠纷的典型案例,写进省法院人大报告。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走出去”,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等,推动形成学法、懂法、遵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困难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市法院一站式建设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协同配合不够有力。目前社会基层调解力量还存在薄弱环节,社会各领域参与度还不够高,缺乏一套比较科学完善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距离“息事罢讼”的诉源治理目标还缺乏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信息化建设有待提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壁垒尚未完全打破,数据资源的高效衔接、互通共享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运用现有智能平台进行司法研判不够深入,在定期排查、搜集潜在风险点和不稳定因素,做好风险识别与预测、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三是经费保障不够到位。从多元化解、诉调对接机制运行的实际情况看,驻院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调解员补贴经费都未完全按文件落实,普遍待遇较低,无法吸引年轻优秀人才;网格员的“一案一补”问题尚未解决,制约诉调对接工作深入开展。四是改革推进不够彻底。分调裁审方面,配套机制落细落实不到位,繁案简案快慢不分、平均用力的情况仍然存在;立案诉服方面,各类诉服平台不会用、不愿用问题突出,距离全流程、全业务在线办理还有差距;工作推动方面,重点任务的项目化建设不够实,自上而下的分类指导与刚性约束不够严格。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也恳请人大关心帮助。
全市法院将以此次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一站式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站位,认清形势、压紧责任、坚定信心,推动多元化解与诉讼服务各项工作落地见效、长远发展,持续扩大一站式建设“常州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是党政主导和多方协同结合,形成制度保障优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依靠党委、政府的力量,更新理念、转变观念,通过推动完善多元共建顶层制度设计和流程管理。严格落实责任制,对各类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对接、早化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将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的有关工作经费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列入财政预算,切实研究解决基层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的工作报酬和奖励问题,充分激发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实效。
二是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相结合,形成服务优势。紧紧围绕“法官进网格”“无讼村居(社区)”创建、“两个中心”等平台建设,增强力量配备,完善机制建设,将诉前调解、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力求全面客观体现法院工作人员业绩,充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奖励机制,提高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把握一站式建设的.集成性,实现基层自治组织对接全覆盖,进一步整合更多行业协会、特邀调解组织等社会资源,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资源相互调用和信息相互共认,建立矛盾纠纷双向反馈和实时查看机制,形成多管齐下、协同作战的矛盾纠纷化解大格局。
三是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相结合,形成技术优势。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探索建设集在线立案、在线诉讼服务、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电子督促、电子送达等功能融为一体的信息化工作平台,打造资源互通、共建共享、开放包容的在线纠纷解决体系。促进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类纠纷解决机制的跨界融合,形成递进式、漏斗型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化解机制,推动纠纷处理模式从事后向源头预防转变。加大对数据的分析研判,对纠纷解决进行全程管控、数据采集、信息共享、对比分析,为当事人理性选择解纷方式提供合理预期,为化解纠纷和社会治理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四是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相结合,形成专业优势。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际成效促进一站式建设效能提升,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回应不及时等急难愁盼和堵点痛点问题,强力攻坚、对账销号,提升队伍能力素养。加强与政法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充分发挥理论对司法实践的指导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类调解细则,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聘请由法学专家、退休法官、相关专业人士等组成专家团队,完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着力提升调解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五是重点培育和统一谋划相结合,形成品牌优势。重点挖掘“左邻右理”品牌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在全市大力推进一体化建设,部署开展“四个统一”品牌工程,统一理念、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推广,将全市所有人民法庭法官服务站统一打造成“左邻右理”工作品牌。着力提升品牌知名度,组织法庭工作人员走进村镇宣传“法官进网格”工作流程、职责内容、联系方式等,让“左邻右理”深入民心,达到群众有困难、有需求,第一时间就能想起“左邻右理”的效果。着力强化工作指导,定期组织对一站式工作开展调研,系统梳理反馈的难点堵点问题,邀请专家学者提供意见建议,针对性予以破解,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为持续推进我乡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我乡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散煤清洁化治理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建设生态文明环境为目标,以提高煤炭质量、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防治煤炭污染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的方针,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大力开展农村地区散煤清洁化治理行劢,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政府引导。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依据散煤治理工作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通过财政给予补贴的方式,引导居民使用洁净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自觉燃用洁净煤。
(二)市场运作。遵从市场规律,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对接的原则,通过价格调节的方式吸引居民使用洁净煤,推进民用散煤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三)疏堵结合。严格控制煤炭质量挃标,加大散煤治理各环节的管控力度,防止劣质燃煤进入我乡。
二、任务目标
乡驻地及重点村实现清洁采暖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加快推进集中供暖和电能替代等清洁能源替换,实现民用散煤减量替代。
三、重点工作
(一)制定治理。参照本行动方案研究制定本辖区具体推广工作方案和月度推广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成立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好清洁清洁煤和环保炉具的推广工作,统筹运作好贩煤用户统计、煤款收缴、货物配送、补贴资金发放、煤炭经营网点监管、宣传等事宜,确保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煤炭市场监管执法。依法加强煤炭市场监管,规范煤炭经营秩序,对于不符合标准质量的煤炭进入我乡,一经查出一律没收,从源头上杜绝劣质散煤进入销售流通环节。对全乡煤炭经营业户进行拉网式排查,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煤质检测机构对民用清洁煤炭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检,凡质量不达标的,一经查实依法处罚。
(三)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充分发挥现有供热企业作用,加快推进集中供暖和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换。确定三个村作为推广示范村,做到点面结合,确保完成分配的清洁煤和炉具推广任务。
(四)加大宣传力度。运用短视频等新媒体宣传清洁煤知识和安全使用常识,在各微信群中开展全方位、无缝隙、全时空的社会化宣传。采取入村发放明白纸、张贴公告、悬挂标语等方式对广大居民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大气污染防治舆论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全乡农村散煤清洁化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全乡农村散煤清洁化治理和民用清洁煤炭推广使用工作。
(二)强化督查问责。乡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乡农村散煤清洁化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村清洁清洁煤和节能环保炉具推广工作情况及各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确保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面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经验基础上,从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出发,以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为着力点,提出的系统性、综合性、协同性的改革思路。总的要求是以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为载体,建设符合中国国情、体现司法规律、引领时代潮流的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近年来,腾冲法院重点聚焦多元化解、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五个方面,全面建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以“诉前调→立案调→繁简分流”为主线,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大格局。
01、全方位多维度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调衔接机制。
20xx年,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组建“腾冲市消费者权益保护调解衔接工作站”,进一步完善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类案件的诉调衔接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20xx年,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构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联动调解机制,确保及时、便捷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问题。与市检察院、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就开展劳动报酬类纠纷的诉源治理进行协商,共同建立劳动报酬类纠纷的诉源治理联动调解机制,及时有效化解涉及工人薪酬权益的矛盾纠纷。20__年与市工商联建立商会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的纠纷化解体系,并聘请腾冲市福建商会和腾冲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为特邀调解组织,任命4名企业家代表为特邀调解员,参与法院商事案件的调解。通过全面推进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不断提升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水平,努力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法治贡献。与市公安局构建协调联动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各辖区法庭与各派出所、交警中队建立对口联系,派出所、交警中队对纠纷调解成功后,向当事人释明司法确认制度及程序,当事人同意进行司法确认的,可向法院提交申请,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受理及审查,让公安机关的调解更具有执行力,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02、选任调解员及调解组织,将纠纷化解在诉前。
从各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荐的优秀党员律师、优秀人民调解员以及调解组织中,选取并任命64个特邀调解组织及85名特邀调解员,通过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或特邀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尽可能将纠纷化解在诉前。近三年我院共进行诉前委派调解案件1123件,调解成功1092件,诉中委托调解案件6件,调解成功6件。
03、设立“李承平调解室”,开通立案调解快车道。
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李承平调解室,由具有多年基层调解经验的李承平同志专门进行立案调解。李承平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共进行立案调解359件,调解成功349件。
04、前移解纷端口,组建速裁团队,快速化解诉讼案件。
组建速裁团队,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证据充分的案件进行快审快判。速裁快审平均审理期限为16.08天,化解院机关65%以上的诉讼案件,极大的节约了诉讼时间,提高了司法效能。20xx年来,速裁团队共审结案件3588件。
(二)以民族团结示范为引领,为创建美丽侨乡、美丽腾冲注入司法力量
01、构建多元化解协作机制,为美丽侨乡提供司法助力。
20xx年底,经云南省高院和云南省侨联联合发文,确定腾冲法院为我省涉侨纠纷多元化解的十二个试点单位之一。20xx年8月,法院与市侨联建立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协作机制,为建设和谐、文明、稳定的美丽边城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02、设立旅游巡回法庭,保障美丽腾冲建设。
为适应腾冲市全域旅游的发展形势,有效预防和依法化解旅游服务纠纷,法院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并在热海、和顺古镇、火山、银杏村、叠水河、樱花谷、北海湿地、云峰山8个主要景区设立旅游案件巡回审判点,联合景点相关部门、企业以及基层调解组织,多方合力共同化解涉旅游服务纠纷,悉心为游客提供集咨询、立案、调裁、执行为一体的一站式便捷服务。
03、设立诉讼服务站和法官联系点,将诉讼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我院在2个乡镇、15个社区挂牌设立“诉讼服务站”和“法官联系点”,同时在清水乡和五合乡两个少数民族聚居区创建无讼社区示范点,将快捷高效的解纷机制延伸到基层,全面推进构筑覆盖基层的诉源治理网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04、设立国门诉讼服务站,维护边疆和谐稳定。
20xx年,法院在腾冲市自治、滇滩、猴桥三个边境口岸挂牌设立国门诉讼服务站,结合当地区位特点及少数民族特点,联合当地党委、村社调解力量,共同化解边境地区矛盾纠纷,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为基层、边境少数民族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
(三)线上、线下共发力,奏响边疆“和顺和谐”司法最强音。
0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功能设置,设置文书填写区、自助服务区、休息等待区、导诉台、书吧、母婴室等功能分区,同时提供饮水器具、存储柜、笔墨纸张、电话、传真、Wifi全覆盖、扫描、电脑、打印机、手机充电、雨具、急救药箱等人性化设施设备供当事人使用,为群众提供舒适的诉讼环境。
02、全面推进改革,提高立案质效。
优化当场立案,按照“一窗通办”的工作思路,整合立案窗口,加强诉讼引导,提升现场立案效率。完善立案材料清单上墙、上网制度,公开登记立案流程,推动现场立案“一次办结”。
全面开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腾冲法院现已全面对接网页、微信等网上立案诉讼服务系统,全面开通网上立案,当事人不用到法院即可24小时随时随地办理立案。截止目前,我院共受理网上立案申请786件。同时我院与全国32个省(市、区)的各中基层法院开通跨域立案服务,当事人可到我院办理跨域立案,真正构建起“家门口起诉”新模式,切实解决群众异地诉讼不方便的问题。
实现跨境立案,今年5月8日,腾冲法院为身在缅甸的外籍当事人进行了线上授权委托视频见证并线上为其办理了跨境立案相关手续,成功完成腾冲首例线上跨境立案。
丰富多元立案,法院依托诉讼服务站进一步丰富巡回立案、邮寄立案、预约立案等立案方式,在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平台上公开邮寄立案地址,安排专人办理,及时反馈当事人立案进展情况。
完善适老诉服,增设老年人立案绿色窗口,对老年人维权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为老年人提供立案资料代为扫描上传和起诉状口述手写服务,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立案、上门立案服务。保留诉讼费现金缴纳窗口,方便现金缴费。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老花镜、日常急救药品、轮椅等,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
03、打造“内和外顺”调解区域,营造多元化解氛围。
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解纷功能,在诉讼服务中心以“和顺”为主题,立足法院文化,设立“家和”“人和”“事和”调解室。同时结合多元解纷机制需求,设立人民调解员工作室、特邀调解员工作室、涉侨纠纷调解室、律师工作室、商事纠纷调解室、医疗纠纷调解室、物业纠纷调解室、代表委员工作室、心理疏导室等,营造多元化解氛围。
04、积极探索“互联网+”服务模式,让司法插上智慧“云翅膀”。
法院现已全面开通中国移动微法院、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等14个系统和平台,全面实现了一系列网上诉讼服务。线上、线下同时为当事人提供贴心周到便捷的诉讼服务。同时在腾冲市政务中心设置自助诉讼服务点,配置自助服务设备,实现诉讼服务全年无休、24小时不打烊。
疫情期间,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在疫情“大考”中“大显身手”,为群众提供零接触、高效率、低成本、一站式的在线诉讼服务。疫情发生以来,我院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立案705件、网上开庭21件、网上音视频调解1128件、网上缴退费9244次、受理网上保全申请13件,为疫情期间群众诉讼提供极大便利。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诉讼服务抓规范。
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制定诉讼服务中心整体工作规范、制定诉讼服务现代化体系的机制和实施细则,加强十大功能区建设并完善相应的37项职能。
(二)多元解纷抓推进。
通过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推动建立腾冲市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形成从风险源头预防到矛盾纠纷前端解决,再到诉讼终局裁判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
(三)立案服务抓便捷。
在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创新便民便捷立案模式,切实加强跨域立案和网上立案,建立专门窗口、改善硬件配置、完善机制流程,大力推广自助立案,抓好已配置的诉讼服务一体机运用,安排司法辅助人员或志愿者进行引导,提高自助立案效率,严防拖延立案、限制立等“立案难”问题的回潮。
(四)“分调裁审”抓团队。
鼓励优秀法官、年轻法官到速裁快审团队办理案件,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促进团队多办案、办好案。加强“分调裁审”工作机制和信息化系统建设,制定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标准、速裁案件办理规则、速裁案件要素式审判规则。
(五)审判辅助抓集约。
解决“人少事多”矛盾,推行集约化审判辅助模式,推广集中送达、保全、鉴定,进一步整合审判辅助流程,完善业务标准,切实解决工作不规范、周期长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腾冲法院将继续传承枫桥经验,立足于助力边疆和谐稳定、引领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阶段,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及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大服务定位,努力实现诉讼服务从后台到前台、从分散到集中、从多点到一点、从线下到线上的全面优化。积极探索全方位多层次的便民利民措施及诉讼服务,努力奏响边疆“和顺和谐”司法最强音。
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做好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有效控制民用散煤使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泰安市20__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省、市加强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部署,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源头控制、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严格散煤质量监督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民用煤使用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提升空气环境质量为目的,夯实散煤治理主体责任,加大散煤治理宣传和联合执法力度,强化煤质抽检,全区范围内禁止使用劣质散煤,严格民用煤质量标准,完善清洁煤配送体系,对年内尚且不能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区域推广使用清洁煤,巩固劣质散煤动态“清零”成效。
二、目标任务
建立民用散煤全过程监管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网格化”长效机制,落实清洁煤配送网点的规范化管理,巩固已有的劣质散煤动态“清零”成效,深化推广“洁净型煤+节能环保炉具”模式,对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点周围2公里范围等重点区域居民用煤推广洁净煤、洁净煤“引火”燃料推广使用环保引火碳。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策宣传,落实散煤治理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一是营造宣传氛围。开展多种形式,深化“洁净型煤+节能环保炉具”推广宣传,搭建平台,创新措施,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宣传媒体和短视频、微电影以及城际公交广告等新媒体进行宣传,采取立体式、多方位、广覆盖等多种方式,切实做到“报纸有字、电台有声、电视有影”。要进村入户,发挥宣传工作的思想引领作用,村村有条幅和小贴画、户户有宣传单明白纸。要加大试燃试烧的力度,增强群众对洁净煤和节能环保炉具的认知度,让使用洁净煤的好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激发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并举报销售、使用劣质煤的行为,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网格化”散煤治理工作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环节工作,加大各级散煤清洁化治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压实街道(镇)、社区(村)组及网格员责任,切实做到工作有人盯、有人管、有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夯实工作基础,抓好清洁取暖洁净煤供应保障。各街道(镇)出台辖区散煤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深入摸排,确村确户确量。继续做好民用散煤用户调查摸底,在前段调查的基础上,结合今年清洁取暖工作安排,进一步掌握使用洁净煤的居民数量、燃煤用量、存煤情况、并在摸排的基础上,建立数据台账。坚持政府“搭台”、市场主导、企业对接,以大型煤炭企业及型煤加工企业为供应主渠道,依照市场化规则和质级质价相符的原则,由销售企业与煤炭生产企业签订合同,保质保量向市场供应优质煤炭,确保清洁煤供应充足。
(三)严格散煤管控,巩固劣质散煤动态“清零”。防治散煤复烧复用。加强已实施清洁取暖替代居民的跟踪监督,建立巡查制度,落实排查检查责任,散煤复燃排查整治行动坚持长期开展,充分调动社区、村等基层人员积极性,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散煤复燃“冒烟”问题。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清洁煤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四个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散煤市场秩序,鼓励举报经营销售劣质散煤行为,组织开展散煤市场秩序执法大检查。依法清理取缔非法煤场和煤炭加工、经销单位,杜绝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点变换经营场所,采取隐蔽生产、流动销售的形式进行散煤经营活动,对走村串户、游击兜售劣质散煤行为依法查处,加强卡点建设,强化督导检查,明察暗访,巩固我区劣质散煤“清零”效果。
(四)坚持质量标准,加大煤质检测的力度。建立煤炭质量检测台账,落实煤炭质量抽检制度,完善“企业自检,区级普检、市级抽检”的三级煤炭监控机制,要求供煤企业供应的每一批洁净煤必须附煤质检测报告,每一煤种要委托具有资质的煤炭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严把民用煤市场主体准入关。坚持洁净煤装袋配送,包装袋上注明生产厂家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煤质指标等信息,做到标识清晰、源头可溯。要建立煤炭购销台账,准确记载销售煤炭的质量、数量、产地、经营者,做到进煤知源、出煤知点,供销过程可追溯,从根本上杜绝劣质煤炭销售经营行为。
(五)统筹规划布局,完善民用清洁煤配送体系建设。将建设条件符合环保要求、规划布局和储备规模、具备较高服务水平和经营诚信的清洁煤配送企业,统一由政府公开招标,将中标企业纳入配送清单管理,配送企业必须与街道(镇)签订保障配送合同和保证清洁煤质量保证书。加强对配送企业的业务指导,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督促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保证居民用上质优价廉的放心煤,做好清洁煤使用的技术指导和后续服务。
四、资金来源
区政府设立散煤清洁化治理补贴资金,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五、推广方法
(一)购买使用区政府招标配送企业配送的洁净煤的泰山区居民享受政府补贴,每吨补贴300元。
(二)购买使用区政府招标配送企业配送的节能环保炉具的泰山区居民享受政府补贴,每台补贴400元。
(三)各街道(镇)、村(社区)协助配送企业向辖区居民宣传“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推广政策,以村(社区)为单位做好洁净煤及节能环保炉具购买登记工作,填写《洁净煤及节能环保炉具购买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上交街道镇,由街道镇统一交至配送企业。
(四)配送企业根据登记表,及时配送到位。所有购买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的,在购买时,一律由配送企业填写销售单。销售单内容包括户主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购买数量、单价,一式五联,配送企业、用户、街道镇、区发改局和区财政局各一联。配送价格由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五)配送企业以销售单为依据,按月制作销售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依次上报街道镇、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取暖季结束后,由各社区、村根据每户的购买情况,在社区村的显著位置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街道、镇经贸办,由经贸办统一汇总经分工负责人签字后,报区发改局、区财政局,作为补贴的依据。
六、责任分工
区散煤清洁化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加大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工作实效。
区发改局:负责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协调组织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开展联合行动,全面协调落实散煤治理各项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在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煤炭及其制品、销售不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煤炭的行为以及城区外流动售煤商贩。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区管道路占道经营的流动售煤商贩进行清理整顿和依法查处。
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对阻扰清理和执法的用户训诫教育,直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区交运局:负责在已经设置的超限检测站,对洁净煤运输车辆进行监管,同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销售劣质散煤行为。
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违法行为。
区住建局:负责报送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双替代用户确村确户的名单台账,做好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散煤清洁化治理宣传工作,适时宣传报道我区散煤清洁化治理推广情况。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散煤清洁化治理奖补支持政策,做好区级奖补资金的预算。
各街道(镇):作为辖区内推广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负总责。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镇)要切实承担起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不断深化对散煤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夯实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制度标准规范,严格督查考核执法,加强宣传引导监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推进目标和完成时限,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散煤治理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街道(镇)要强化服务意识,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发挥财政保障的积极作用,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并予以倾斜,落实好散煤治理奖励或者补贴政策。
(三)严格督导检查。发挥部门职能,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做好协同管控,通过采取上下联动、明查暗访、专项打击、突击检查等措施,盯紧问题、重拳出击,持续传导工作压力。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检查、督办、汇总、通报制度,坚决落实劣质散煤替代“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实现动态“清零”。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对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问题严重又不能及时改正、逾期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