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置计算机耗材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供货方选择
乙方每季根据实际需要最终确定当季购买耗材数量。
第二条买卖标的
乙方同意向甲方购买、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计算机耗材(以下简称“货物”),但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有对所需货物的品牌、种类、数量调整的权利。
第三条质量标准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标准按下列第2、3项执行:
1.本合同附件一约定的标准
2.如所购货物为乙方指定厂商所生产的货物,则甲方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所要求订购的原厂商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货物,货物品质与原厂商提供的货物内附一致,并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在按照货物内附说明书安装、使用、维护的情况下运转良好。
3.按该种货物的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同类企业质量标准执行;没有上述标准的则应达到该种货物通常所应当具备的使用功能和质量标准。虽有上述标准乙方对货物另有特殊要求的,除执行上述标准外,还应按乙方的要求执行。
第四条 货物的运输及交货
1.交货方法:由甲方负责采用适当的运输方式将货物安全运至乙方指定交货地点:开封分行本部或各网点。
2.甲方交付的货物应具有适于前款约定运输方式的坚固包装,甲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3.上述运输、包装、装卸及运输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货物在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三款由乙方接收前的全部风险由甲方承担。
4.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应当附有技术规格、使用说明、配套软件、文件等相关技术资料,资料应当是清晰、正确和完整的。
5.上述货物及相应附属物品必须按照乙方的时限要求供货,不得无故延迟交货。乙方所需消耗材料由甲方按照乙方的通知在及时准确的把产品送至指定地点。在某些网点急需之时,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要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把所需产品送到。具体运输及耗材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之前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要求变更上述约定的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的,应当提前上日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书面同意。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擅自变更交货时间或地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的,应提前2 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当予以同意,由此增加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货物接收
一、货物运至乙方指定地点,甲方应当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对货物进行接收。接收主要是对甲方所交货物是否与本合同第二条所述各项目相符进行初验,初验后应由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署到货证明。
二、签署到货证明后,如乙方发现所接收的货物数量、品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或制造厂商等不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 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除有其他相反证据证明外,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则视为甲方所交货物符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
三、本合同项下货物所有权自货物交由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占有并由乙方工作人员签署到货证明之时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安装及验收
一、对于无需甲方负责安装的货物,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接收货物后 日按照本条第三款的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应由双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如果连续经过2次验收均不合格或自乙方接收货物之日起3 日内货物仍不能验收合格的(以最先届至的期限为准),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的约定行使权利。
二、对于由甲方负责安装的货
1.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2 日内到乙方指定地点进行货物安装。
2.安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作场地、电源等条件,甲方在安装前应对乙方提供的场地和电源等环境进行检测,认为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甲方工作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应当严守乙方工作场所的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
3.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两个工作日内)按时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乙方自收到甲方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工作的通知之日起1日内开始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报告。
4.如验收不合格,应由双方约定新的验收时间进行验收。 如果连续经过次验收均不合格或自安装调试工作完成之日起日内货物仍不能验收合格的(以最先届至的期限为准),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的约定行使权利。
5.设备安装后初次运行所需的耗材应由甲方随设备提供。
三、验收标准按照下列第2 项标准执行:
1.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标准。
2.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七条货物维护维修、技术支持及培训服务
一、甲方承诺按照下列第 2 项约定为货物提供维护维修及技术支持服务:
1.本合同附件的约定。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下列服务:
(1)甲方供应的耗材自本合同规定的验收合格之日(对于还需要进行调试运行的,应自实际运行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在一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
(2)甲方供应的耗材的保修期至少一年以上(含一年),保修期内如货物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甲方应予以免费维修,维修过的耗材至少提供三个月的质保期。维修途中的部分耗材(如硬盘、内存等)必须提供备件。连续维修两次仍存在故障时,甲方必须无条件免费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更换。
(3)保修期内甲方免费上门服务,包括更换、维修故障耗材等服务;甲方保证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在免费维护维修期外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服务水准应不低于免费维护维修期内水准),仅收取成本费。
(4)甲方必须明确至少两名专职负责人, 负责乙方全部耗材的供货工作。
(5)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甲方的技术工作人员应当自接到乙方技术需求后8小时内达到乙方货物所在地点,并在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解决问题或排除故障并使其达到正常运行状态。如故障无法现场解决,甲方应当首先用自有备用设备进行替换,以保证乙方货物的正常运行。
(6)其他约定:甲方维修故障物品期限不超过5天,维修途中的部分货物必须提供备件(如硬盘、集线器等等),否则视为违约。
二、甲方承诺按照下列第 2 项约定为乙方提供培训服务:
1.本合同附件的约定。
2.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为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免费技术培训,使乙方人员能独立使用该设备,完成日常操作和相关维护。
(2)其他约定:
第八条货款的支付
一、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价款、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二、支付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款项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所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以本合同封面中所注明的为准,如有变更,甲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 2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应加盖甲方公章。
三、乙方应当按照下列第 1 项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
2.分期付款。
(1)乙方应当按照分期付款向甲方支付货款:货款每二个月结算一次。
(2)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耗材单价为年度结算最高限价,本合同实际执行价格按下列方式确定:甲方应于每月初提供当月耗材报价单报乙方认可后,以此作为当月耗材价格结算标准,但该报价单所列报价应不高于上述年度结算最高限价且不得高于当期中国耗材联盟报价,否则乙方有权不予认可。
在每二个月的月末,乙方应当根据乙方实际购置的耗材数量和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总货款。乙方在收到发票和甲方付款申请 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3)本合同规定的供货年度结束后,乙方应当根据乙方实际购置的耗材数量和双方共同认可的价格计算总货款。乙方在收到发票和甲方付款申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
四、甲方应当在下列第 1 项约定的期限内,根据乙方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该款项发票并交付乙方:
1.乙方支付相应价款前 5 个工作日内。
2.收到乙方所支付的款项后的 日内。
第九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条款
1.甲方保证:依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货物及其资料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乙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则甲方承诺支付乙方因上述索赔或起诉发生的全部损失和费用。
2.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互负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保密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壹年。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所交货物存在损坏或短缺的,或者货物品种、品牌、型号、规格、产地或制造厂商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日内对货物进行更换或补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同时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需更换或补足的货物的价款乘以 30 %计算,但甲方能在交货期限前更换或补足货物的,可不支付违约金。
二、如甲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选择行使下列权利:
1.要求甲方在2 日内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否则向乙方支付因不符合同约定而需更换的货物的价款乘以10%的违约金。
2.解除合同,要求甲方向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并支付货款总金额20%的违约金。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逾期交货或按本条第一款约定需更换、补足货物但逾期未更换、补足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交货(更换、补足)部分货物的价款乘以逾期天数乘以%计算,乙方因甲方未按期交货(更换、补足)遭受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损失。如甲方逾期1 0日仍未完成全部交货(更换、补足)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对乙方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和费用承担赔偿责任。
四、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承担维护维修、技术支持以及培训服务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超过时限不履行义务的,甲方应按照货款总金额的0.05%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对于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应就每一违约事件按照货款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责任的,需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六、因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与该货物有关的技术、附属设备等存在瑕疵从而在使用过程中给乙方或相关第三方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甲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造成本合同项下货物毁损的,甲方应当予以修复或更换,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的,应当在乙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5 日之内支付给乙方。乙方尚有未向甲方支付的货款的,甲方同意乙方从未支付货款中抵扣相应数额的款项。
第十一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甲方无违约情形而乙方提出全部或部分退货的,甲方应予同意,但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 20 %的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密责任的,需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一、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该方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最短时间内以快递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权威机构的有效证明。收到发生不可抗力通知的一方须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上述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后果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三、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按期履行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消除后尽快通过快递邮件或传真通知合同对方当事人。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 10 日,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以后的执行问题
第十三条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合同一方向另一方送交要求协商解决争议的书面通知后 10日内双方仍不能达成争议解决协议的,则任一合同方有权按照下列第 1 项规定行事: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 )并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及合同份数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壹年。本合同正本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可以续签合同。
第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报价要求:
1.以中国耗材联盟报价和合同约定的价格为基准,投标方每季月初提供计算机耗材报价单,包括合同报价及最新供货价以供参考,但最新供货价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单所提供的最新供货价若高于市场最新报价的5%,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日期及合同附件
一、本合同中所称“日”,如无特别说明,均指自然日。期限的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
二、本合同包括以下附件,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存在冲突之处,应当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附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和《微型计算机商品管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
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乙方向甲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 元的电脑,其配置标准、单价、总价等见下表:
名称
品牌及型号
出厂编号
产地
数量
单价
价格
质保期限
CPU
主板
内存
硬盘
显卡
声卡
光驱
显
示器
机箱
键盘鼠标
音箱
合计:
第二条 定货、交货及验收
1、定货日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2、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包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付:
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款条款)
6、验收方式:甲方向乙方说明电脑的配置,核对电脑配件品牌、型号和编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第三条 质保规定
1、甲方对其所配置的电脑产品各选配件,按生产商提供的质保期为准,向乙方提供质保服务。
2、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维护、修理,并保证修理后的商品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出现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修理或免费更换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3、自售出之日起7天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4、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售出的计算机整机或配件出现性能故障时,乙方可选择换货或修理。乙方要求换货时,甲方负责 日内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时,负责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部件差价由乙方负担。
5、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记录,甲方负责在 日内免费为乙方调换新的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停产的,调换新的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若甲方既无同型号同规格商品,又无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的,乙方要求退货时,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6、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性能故障,符合上述换货条件的,乙方若不愿意换货而要求退货的,甲方负责退货,并按日折旧率%的标准收取折旧费。
7、在三包有效期内,选购件出现性能故障,甲方负责在 日内为乙方免费调换新的选购件。选购件更好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负责免费为乙方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8、在三包有效期内,乙方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如乙方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甲方负责修理、更换。
第四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实行三包: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未按三包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3、非承担三包的一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4、无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5、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6、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7、使用盗版软件造成损坏的;
8、使用过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损坏的;
9、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的;
10、因不抗力造成损坏的。
第五条 在接受硬件维护前,乙方自行备份保存在硬盘中的主要数据资料,否则在硬件维护中因此而导致的数据丢失,甲方不负有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自售机之日起 年内城区用户免费上门硬件维修服务,实行 小时内响应,乙方如需软件上门服务,按每台 元/次收取服务费,软件由乙方提供。
第七条 质保期外,甲方提供有偿跟踪服务,服务费按每台机 元/次收取。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时交货,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付款逾期,则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修理、更换或退货,应付 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说明相关理由。
第十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修改或解除,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或解除,对方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变更、修改或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其在法律上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