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_____公司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为规范机动车辆维修工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方(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甲方和乙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大修、一、二级维护和小修、中修、车辆年检以及其它有关汽车的维修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乙方”系指提供汽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汽车维修厂家。
(6)“甲方”系指接受维修服务的甲方。
2、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送修手续
3.1送修车辆时,甲方经办人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乙方的“车辆维修派工单”(以下简称“派工单”)。派工单上应填写清楚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累计行驶里程、维修项目,经甲方经办人签字后交乙方,乙方凭此单确认项目的接修。
3.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3.3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4、维修费用
4.1乙方应按照不超过《广东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优惠幅度及标准见附件报价表。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小修、大修的含义在“维修工时费报价一览表”中的备注已作说明)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乙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5、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5.1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填写“车辆维修结算单”(以下简称“结算清单”),认真填写车辆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质量保证期,注明优惠事宜后交甲方经办人审核签字。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5.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甲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5.3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甲方。
5.4乙方在向甲方交接竣工车辆时,应将“结算清单”联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明一同交甲方。
5.5如甲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甲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6、结算方式
6.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6.2乙方凭下列单据与甲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甲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6.3付款。
每月30日为当月截止日期,乙方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和汽车维修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经办人核对后签名,后由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
7、质量保证
7.1乙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广东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7.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7.3乙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7.4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甲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7.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8、索赔
8.1甲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
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提出索赔。
8.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
(2)乙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甲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乙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
8.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不足部分乙方需用现金补足)或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9、乙方交货延误
9.1乙方应按送修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项目,并将竣工车辆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9.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完成维修项目和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延长维修时间。
10、误期赔偿
10.1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维修时间或没有按照送修规定的时间完成维修工作以及不按期办理车辆交接手续,除合同第11条规定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赔偿费按每车每天叁佰元收取,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壹万元整,一旦到达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1、不可抗力
11.1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乙方不应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下列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甲方、甲方和乙方商定的事件。
11.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和甲方。除甲方和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20天以上的,甲方、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2、税费
12.1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13、履约保证金
13.1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3.2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14、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的书面:
(1)经乙方维修出厂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达3次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送修车辆交由其他维修厂家修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使用非原厂生产的零部件用于送修车辆的;
(4)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以旧件换取送修车辆零部件的;
(5)因乙方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送修车辆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
(6)每月不认真、及时、准确地向甲方报送维修情况统计表的。
15.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15.3甲方未按规定与乙方结算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向甲方追究经济赔偿。
17.乙方服务
17.1乙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17.2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如发现违规行为累计三次的,甲方将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定点维修厂的资格的处理。
18.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9.合同生效及其他
19.1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9.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5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时间:
甲方: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其五台叉车委托乙方承包维修保养,内容如下:
一、乙方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定期派人对甲方叉车做全面检查保养,并且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甲方叉车有问题通知乙方后,乙方在2小时内必须赶往甲方现场进行维修,并于两个工作日内彻底解决问题。否则从第三日起甲方有权按每延迟一天扣款10%,即扣RMB650.00元/台。
二、乙方每三个月对叉车做一次二级保养,包括:____有限公司 叉车维修保养合同
三、乙方每年对叉车做一次三级保养。气胎一年须换一次轮胎,实心胎两年须换一次轮胎(轮胎须为合格厂产品)。 四、合同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台风等)外,维修保养所需换零配件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计时表、充电灯、燃油表、启动马达除外。但启动马达须包维修及更换零配件)____有限公司
叉车维修保养合同
五、甲方须支付乙方的承包费用按每台RMB6500.00元/年计算(5台共RMB32500.00元/年)每半年结算一次费用:即上半年款当年7月份结,下半年款次年1月份结。乙方须出具国税发票。
六、乙方须保证甲方车辆合格通过年检,年检手续由甲方负责,发生的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七、每月的保养乙方必须填写“每月保养记录表”,并且由三方(乙方保养人、__安全办、__机修组)签字确认,每次维修乙方必须填写“维修记录表”,并且由三方(乙方维修人、__叉车使用人、__机修组)签字确认,每月保养填写的“每月保养记录表”和每次维修填写的“维修记录表”在三方签字确认后复印两份交给__公司__部留底,乙方每月还必须对__公司每辆叉车的维修费进行汇总并交给__公司 部。
八、甲可以在任何时间终止此合同
九、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有效期为1年。双方有权在任何情况下,随时终此合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签约日期:
发包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大棚维修工程(5580㎡)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关于干焦大棚维修工程内容见下表:
序号工程内容单位工程量备注
1屋、墙面镀锌檩条的制作及安装t
2拉条及套管的制作及安装t
3原屋、墙面檩条拆除t
4原拉条及套管拆除t
5原天沟拆除t
6屋、墙面铝瓦的安装㎡材料甲供(0.8mm厚铝板)
7阳光板的安装㎡材料甲供(1.5mm阳光板)
8原屋、墙面铝瓦拆除㎡
9原阳光板拆除㎡
各方负责人:甲方—设备科(/)乙方—钢构项目部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人总承包本工程的工程内容(不得分包)。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代表签署或书面通知进场的开工日期为准。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
质保期按有关规范执行,保修期________个月。
五、安全施工
㈠、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㈡、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涉。
六、工期
㈠、进度计划
承包人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确认后执行。
㈡、工程竣工
1、承包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工程内容增加、变更,停水、停电,不可抗力等因素则工期可顺延,双方约定:工期顺延及期限必须以甲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签证为准。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⑴、合同价款
1、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其中部分主材甲供,包括:屋面、墙面铝板,屋面、墙面阳光板)
2、本工程合同价暂定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3、具体价格清单:
4、本工程最终结算价以现场实际工作量为准。结算由乙方编制,甲方负责审核,并经甲方负责人审核确认。
⑵、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全部施工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80%,约为________元。结算上报甲方,经双方确认后2周付至结算总造价90%。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质保金。
八、材料供应
1、承包人应按设计图纸和有关规定的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
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发包人发现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设计或标准的要求的材料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
6、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人认可后方可使用。
7、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工期完工,每逾期1天,结算时扣减工程结算款________元整。
2、乙方项目经理每周到场不得少于3天,每少到场1天,结算时扣减工程结算款________元整。
3、甲方如延迟付款,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延迟1天,按延迟部分价款的千分之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双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