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规划与发展建设需要,甲方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共亩(其中水田 亩)作为项目建设用地。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征收乙方土地位置: (具体祥见征地红线图)
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_____城市规划区范围外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__]45号)有关规定,征收上述亩土地由甲方按实际地类补偿标准支付给乙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计算办法、标准及补偿金额如下:
1、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合计标准为:水田35000元/亩;旱地28000元/亩;林地17640元/亩;鱼塘35000元/亩;晒场50元/平方米;未利用地7000元/亩。
2、青苗补偿费标准为:水稻等谷类作物:1150元/亩;甘蔗1800元/亩;玉米、黄豆、红薯、花生、木薯等作物800元/亩;蔬菜1800元/亩;鱼类4825元/亩;桑树4150元/亩;林地:成熟林地800元/亩;未成熟林地1200元/亩。
征收上述土地中,以乙方被征用地实际地表现状为依据,对土地进行登记丈量,青苗补偿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负责将费用兑现给耕作农户。
3、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其他费用:
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水田: 亩_ 元/亩= 元
旱地: 亩_ 元/亩= 元
鱼塘: 亩_ 元/亩= 元
小 计: 元
②青苗补偿费:
水田: 亩_ 元/亩= 元
旱地: 亩_ 元/亩= 元
鱼类: 亩_ 元/亩= 元
桑树: 亩_ 元/亩= 元
小计: 元
③地上建筑物补偿费:0元;
④其他相关补偿费用:0元;
三、上述土地范围内,乙方自本协议之日起不得再抢修(建、种)各种地上附着物。甲方应在开始清理场地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清理地上附着物,该期限内乙方未能清理完成的,视为乙方自行放弃处理,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把上述款项支付给乙方,乙方在甲方付款的同时移交被征收的土地给甲方。
五、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解除协议。
七、本协议于 年月日在_____签订。
八、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执两份,乙方一份,___和 社区居委会、__国土所、__司法所各执一份。
2 以上各项合计总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经办人(签章):
村(居)委会签署意见盖章:( wENanDAqUaN.COM )
___政府签署意见盖章:
___国土所签署意见盖章:
群众代表(签章): 年月日
甲方:_县三溪镇卫生院
乙方:_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雷屯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 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 亩。
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雷屯村村级活动场所。
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
1、征地补偿标准按 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 万元。
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 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雷屯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雷屯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
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
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如发现
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一份。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
甲方:
_县三溪镇卫生院法人代表: (盖章)
乙方:
_县三溪镇三溪村村民: (签字)
协议签订时间:20__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了支持珠江水利委员会水文观测站和办公用房建设,确保水质安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就有关征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需征土地类型、坐落地点、面积、四周界至为:
1.地 类: 地;
2.座落地点: ;
3.面 积: 平方米,折合 亩;
4.四周界至:
东 ;西 ;
南 ;北 ;
二、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其征地土地的补偿费标准和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标准按《土管法》第四十七条和省《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参照寻府发[20__]5号文件规定执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附着物补助费)合计每亩元,合计人民币为 元,(¥: 元)。
三、付款方式,此款在本协议签订之日由甲方通过一卡通账户一次性付给乙方,款付清后,乙方将土地交付给甲方使用。
四、所征土地范围内涉及的临时建筑物(附着物)、青苗等由乙方负责拆除、清理。
五、土地征用后,乙方不得阻拦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在施工期间,如出现土地权属方面的争议,由乙方负责。
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村委会) 乙方:(村民)
年 月 日
协 议 书
甲方:
乙方:
_镇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_镇华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和县政府有关征用土地政策的规定,因开化县屠宰场项目建设的需要,经规划选址定点,确定向乙方征用下列土地,经双方磋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土地座落:
该宗地座落于华民村高源地段,东至205国道;南至山林;西至华民村山林;北至山林。
二、面积和地类:
耕地18.5亩(公顷)[其中灌溉水田10.5亩(公顷),旱地8亩(公顷)];园地5.965亩(公顷)。
三、补偿费用类别及计算标准
1、土地补偿费: ①18.5×3=55.5万元②5.865×2.8=16.422万元,计71.922万元
2、青苗补偿费:18.5×0.2=3.7万元,计3.7万元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①3.91115万元(不含郑洪贵青苗及村红线内杉木的补偿费)②水利设施补助5.55万元计9.46115万元,合计各项补偿安置费用85.08315万元
(大写):捌拾伍万零捌佰叁拾壹元伍角正
四、各项征地补偿费自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由甲方督促建设用地单位在机械进场前十五天一次性付清,同时乙方负责清理好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及时将,土地交付甲方。
五、甲方确保乙方山林采伐及出入路,路由甲方负责供地单位修建。
六、甲方在供地之前督促建设与乙方就排污、排水沟、出入路问题签好有关补充协议方可进场施工。
七、甲方督促建设单位在用工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建设用地单位各执一份,同时可作报批征用土地之用,自土地征用批准之日起生效。
九、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华埠镇政府 代 表:
乙方: 华埠镇华民村民委员会 代 表:
年 月 日
甲方:__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快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羊狮幕景区的开发,推动和促进羊狮幕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市、县及武功山管委会对羊狮幕景区的指示精神,尽快启动羊狮幕的索道建设,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座谈,大家都一致同意出让山场修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现经过市交通局的测量放线,要征用槽下村组村民山地亩。所征用土地除修建公路、路肩、排水沟、护坡等设施外,多余土地仍归还原山主管理使用,征地价格按照万槽公路的标准200元/亩计算,乡政府应付给乙方(山主)征地款________元。征地费在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本协议是在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的基础上签订,自签订之日起,对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恐后无凭,特立此据。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___乙方签字(盖章):___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________需要占用土地,在____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合同法》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沙圪堵急调峰加气站所需土地。
二、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
三、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大写)______
(小写:________整)
(此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退耕还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坝补偿、等所有和土地相关的全部费用)
甲方补偿只对乙方村委会,不直接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委会负责。
2、如村民阻拦施工由村委会出面协调并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四、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遵守共同履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当向未违约方支付补偿金额20%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在正常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及正常经营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及经营活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当在双方签订协议后三日内,将补偿款打入乙方村委会指定账户,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协议由沙圪堵镇人民政府监督执行。
3、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协议。
4、本协议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七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沙圪堵镇人民政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村委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甲方:(以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人:
乙方:(以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县关于创建省一级敬老院要求,以促进敬老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甲方在乙方征地亩作为敬老院生产性用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征地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所属集体土地亩作为甲方敬老院生产性用地。
二、征地费用: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等费用共计每亩____万元,甲方实际应支乙方征地费____元。
三、甲方依法征地涉及所征地方面的土地调整等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在土地调整和纠纷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四、征地相关手续,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总标的额20%的违约金。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村民委员会、国土、村建各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____年____日____月
被征土地单位(下称甲方):
征用土地单位(下称乙方):
按照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方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同意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发展项目,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乙方征用甲方土地共亩,所征土地位于:
土地四至: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补偿费
甲乙双方实地勘验征用地界,依据勘验结果,乙方按照每亩1500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补偿费。该补偿费包含土地补偿相关一切费用。甲方同意乙方在实地勘验征用土地面积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补偿费给付甲方,或由乙方在甲方配合下直接将上述补偿费发放至被征用土地原承包村民。乙方足额支付补偿费后,甲方及其下属村民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其他权利及费用。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甲方应将所征土地清场,不得有影响乙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植被及物品,并在乙方足额支付补偿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征用土地移交乙方。
甲方承诺确保征收土地权属无任何争议,如因与第三人就征收土地发生权属争议,致使影响乙方建设经营的,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应从善意出发,维护与协助乙方对被征用土地的建设经营,为乙方的建设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如乙方未足额支付征地的补偿费,甲方有权收回土地,或继续履行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滞纳金。乙方征用土地用途为从事农副产品加工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第五条违约责任
双方应当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如有违反,即视为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沙包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合同附件:
征地测量、补偿领款一览表
所征地图示意图
被征土地单位(甲方):
代表人:
征用土地单位(乙方):
代表人:
20xx年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因甲方_______施工需要,拟征用乙方在我线路______________地,面积为_______亩(长_______米,平均宽度_______米),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租用金额为:综合费_______元,一次包死。大写______________元(其中包括_______补偿,土地征用,复耕等费用)。
三、土地使用范围:此土地作为甲方钢筋制作存入场地(含钢筋堆放及加工钢筋的机具安制场地),不得堆放砂石料。
四、协议签定时一次付清租用款。
五、使用期满后乙方负责复耕工作,此协议也相应作废。
六、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征用方):_________乙方(被征用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
1、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_________亩,其中,稻田_________亩,水塘_________亩,菜地_________亩,坡地_________亩,宅基地_________亩,林木_________亩,共有树木_________株。
2、所征土地东起_________,南起_________,西起_________,北起_________。
第二条、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1、根据_________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_________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
2、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
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_________公斤,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_________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_________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_________元。
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_________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_________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银行转帐托付。
第三条、补偿费用计算
以上合计,甲方共应支付乙方征地总费用为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以上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四项。
第四条、手续的办理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办理_________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结算方式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
第六条、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
甲乙双方按照_________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_______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_________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
第七条、安置办法
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_________项办法解决:
1、发展农业生产。
(1)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
(2)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
(3)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2、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
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
3、迁队或并队。
(1)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
(2)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
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青苗的种植和收获
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
2、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
第九条、征用土地的使用
1、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
2、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
第十条、逾期支付补偿的责任
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工程临时用地
1、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
2、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
3、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4、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
第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七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征地方案的批准
甲方按本协议计算的征地补偿标准据实编制征地方案,征地方案和本协议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本协议自动生效,由甲方根据实际批准征用面积一次性支付乙方征地费用。如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未获批准,本协议自动失效,拟征土地仍归乙方所有并负责继续耕种。
第二十条、交地的保证
征地方案和本协议批准后,并且征地费用已全部支付,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无条件地交地,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甲方接受土地后按规定用于拟建项目建设,但因规划调整等因素,可以调整建设项目。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人民政府、计委、建委、建设银行、农委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