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塑钢门窗材料供货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地协商,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程材料用量,约 吨(以实际用量为准)。
二、材质和质量要求:塑钢为川路牌猪肝红色通休粒,规格为60型,整个工程门窗、材料必须通过建筑外窗承受机械力、抗风压分级测试,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所有型材及附件辅料都应有厂家的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出厂比重表,乙方必须无条件为甲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证明和购货税发票。
三、供货价格和方式:整个工程塑钢材料每吨按 佰元计算,辅料价格乙方不能高于同类工程用料价格,按同类工程用料价格计算,由乙方运送到甲方工程场地,上下车费用包括在内,乙方必须保证吨量足,如甲方发现数量不足,甲方有权扣留乙方每吨 的货款,在合同签定后,甲方应支付乙方订货款 元( 元整),此款在第一车材料到场时在此车货款中扣除,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数量及规格在约定的时间运送到工程场地后,甲方应以现款方式付给乙方每车材料款的95%货款,余下5%在第二车材料到场时结清,以此方式至整个工程材料供完后,甲方不能扣押乙方任何主辅料供货款。
五、在工程结束时,材料如有余剩,乙方必须按供货价格退还给甲方后余剩材料由乙方自行解决。
六、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如不履行合同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总工程材料5%的违约金,同时,若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文案 httPs://Www.WENANDaQUaN.CoM
本合同文字的手写部分与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应PVC塑胶地板及其安装(含焊条、界面处理剂、专用胶水、2mm厚自流平水泥等辅材),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详见下表)
产品使用区域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使用数量
综合单价
备注
使用数量系依据乙方所提供的铺设范围的图纸所计算出的结果
合同总价:人民币圆整(¥.00元)
注:合同实际总价按实际测量的铺设总面积和综合单价结算
第二条产品质量
2.1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本合同中约定的各产品的样品,乙方所供货物应与样品质量一致并符合GB/T11982-20__《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国家标准。
2.2本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国家现行相关的标准。
2.3所有的施工材料进场前,必须报甲方指定的国家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检测验,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20__年月日前乙方应组织货物运到交货地点;20__年月日前完成安装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3.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有重大设计变更;
b.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发生变化;
c.乙方施工期间出现其他工种交叉施工情况;
第四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供货、施工一体化交钥匙工程。若有拼花,则拼花部分的方案和价格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即人民币圆整(¥.00元)作为定金。
5.2乙方根据甲方要求交付产品、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检查无异议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圆整(¥.00元)。
5.3乙方如期完成安装工作,申报竣工的日内甲方应组织对已完成工作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按合同实际总价(合同实际总价按实际测量的铺设总面积和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结算)向乙方付清余款。
5.4甲方留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圆整(¥.00元)作为质保金,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无息支付该款项。
第六条交货和验收地点
第七条货物的验收和异议
7.1乙方在交付货物之前应对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性能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在交付货物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相符的。
7.2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进行检验,甲方检验合格后乙方交付行为完成。对乙方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甲方行使本条权利不受时间限制,
第八条施工范围
工程施工范围:(附图说明)
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工作,甲方将对照相关条文对施工工艺的各阶段进行跟踪检查,乙方应提供配合的方便条件。
第九条其他条款
9.1乙方进场后,应主动搞好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安全保护的教育,协调好与相邻施工企业的关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9.2施工过程中,若有本合同或之外的变更,须经甲方认可签字同意,作为最终增补或减少结算依据。乙方所供货物按工程实际用量结算,最终结算价格以工程验收合格后的工程决算单为准。
9.3甲方需及时向乙方免费提供水、点、照明及其他相关施工配合,以保障工期;乙方不另承担任何施工配合相关费用。
第十条售后服务
10.1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全新。
10.2乙方承诺全部产品在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24个月。
10.3保修期内,乙方对本合同产品实行免费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
10.4乙方收到甲方维修的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进行维修。
10.5保修期满后,乙方对本合同产品提供终身有偿维护、维修服务。维护、维修保养合同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第十一条合同附件
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1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安装PVC塑胶地板要求的书面文件和铺设范围的图纸;
11.2在商谈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乙方所供材料为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超过日乙方仍未更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